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信息服务 > 他山之石 > 外地经验
外地经验

保障性住房专题信息

发布时间:2011-07-13  |  浏览:

三亚通过4个保障房管理办法

2011-6-9海南日报

    三亚市政府常务会议一次性通过《三亚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三亚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三亚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三亚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这些办法均是根据国家、省、市相关保障房意见、通知精神,结合三亚实际制定而成,为海南房产三亚的保障房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根据《三亚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家庭主要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三亚市市区非农业户籍三年以上,且均在本市区范围内实际居住或工作。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请。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按年度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

  在承租人家庭人口减少后,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整到户型面积更小的廉租住房内租用。

  《三亚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多方建设、统一管理;公平公开、严格监管。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并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公共租赁住房户型以一、二居室小户型为主,套型建筑面积以60平方米以内为主,可根据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情况适当调整。

  《三亚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三亚坚持市政府总揽、合理布局、综合开发、规范运作的原则,通过集中、分散、配建等方式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85㎡范围,以中小套型为主,并根据居民的收入和居住收入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不同套型的比例。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为,家庭主要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三亚市市区非农业户籍三年以上,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请。

  《三亚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障性住房按规定价格出售所取得的房款,由业主单位设立专户收取,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市保障办负责监管。具体用途为补充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资金;归还财政借款和银行贷款;缴纳税款;付工程管理费;支付项目其他费用;如有盈余,按政策规定上缴。

安徽保障房管理养护规范出台 拖欠租金6月要退房

2011-6-09 合肥房产网

达不到标准骗取廉租房或公租房的以及无正当理由累计拖欠6个月(含)以上租金的,今后都将被清出保障房。日前,我省出台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成后的管理养护。

租金标准2年公布一次

此次指导意见指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使用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并载明租金标准、租赁期限、维修责任范围、转借或转租的处罚等事项。

同时实行差别化租金制度。各地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房地产市场租金状况,并综合考虑承租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租金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各地可区别保障标准内与保障标准外,低保家庭与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等不同情况,实行差别化租金制度。

物业要优先聘用承租人

此次指导意见提出,集中建设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的管理养护,可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社会信誉好、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委托其他专业管理机构承担,也可由承租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在招聘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小区内的承租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从事相应物业服务工作。吸纳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热心公益的住户参与管理,充分发挥住户自我管理积极性。

此外,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物业服务费则按照市、县物价部门规定的服务等级或类别的下限收取,具体标准由各地制定。同时要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维修养护、突发应急事件抢修、日常维修养护等制度。

拖欠租金6个月要退房

对骗取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违规使用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拒不纠正,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含)以上拖欠租金,利用租住住房从事违法活动或违反其他管理规定,以及经年度复核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责令其限期退还或退出;逾期未退还或退出的,可按照合同约定,按市场租金标准追缴房租,直至收回住房,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住房保障的资格;对拒不执行处理规定的,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河北省今年确定计划将建设44万套保障性住房

2011-06-08 人民日报

  河北省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各级各部门攻坚克难,强力推进。截至目前,河北今年已确定保障房建设项目1108个、44.4万套,为中央下达的38万套建设任务的126.9%,已实际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达到24.4万套,各地提供各类廉租住房保障15.4万户。

  河北省委、省政府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标志性工程和约束性指标,提出确保中央下达河北的建设任务提前完成,力争超额完成,确保任务分解、配套资金、建设用地、政策落实、质量管理“五到位”。

  面对保障房建设硬任务,河北省需投入资金604亿元。河北省政府多渠道筹措28亿元提高省级资金补助标准。在市县一级,直接按宗提取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以上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已筹建完毕的河北省保障住房投资公司,今年计划融资200亿元支持各地建设,已有9个设区市建立了专门的住房保障投融资平台。

  为了破解土地供应瓶颈,河北多种方式优化存量土地,确保土地及时到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计划单列,优先供应;今年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安排9026亩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直接“点供”至项目。

  河北从3个方面着手拓宽保障房源渠道。一是加快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以新建为主,同时采取改建、购买和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二是规定了强制配建制度,自2011年3月1日起,凡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项目,规定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配建5%的廉租房和5%的公租房;三是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多措并举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增大受益覆盖面。

广州市首个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工   

2011-06-08广州市国土资源和和房屋管理局

1.富力金沙洲保障性住房项目,作为我市首个政府与社会力量(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它的开工对创新保障房建设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有何示范意义?

答: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工作部署,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2009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驶入快车道,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86.17万平方米、约2.8万套;2010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创历史新高,新开工保障性住房300万平方米、约4万套;2011年,计划新开工建设及筹集8.5万套保障性住房,占全省总量的1/4强。

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为破解保障房建设难题,提高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效率,有必要创新保障房建设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今年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推动建立住房保障长效机制。另一方面,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抓住我市在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投资补助、财政贴息、融资、税费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的机会,将保障性住房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有机结合起来。5月3日,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明确央企应争取多种途径参与地方保障房建设。

金沙洲项目作为我市首个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该项目的开工标志着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入了一个政府总牵头,社会齐参与的全新阶段,也为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范本。

2.为什么选择金沙洲地块作为引入社会力量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试点?

答:富力金沙洲项目位于金沙洲大桥桥头的金沙洲居住新城,北接沙凤村,西邻环城高速公路与广佛高速公路,东为中海金沙馨园,附近还有中海金沙湾、保利西子湾和恒大绿洲等大型楼盘,居住氛围浓厚。根据市规划局最新公布的《金沙洲居住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金沙洲将定位为广佛都市圈中心的示范性居住新城,规划中有大坦沙大桥、沉香大桥等多座桥梁,地铁6号线顺畅连通广州旧城区,交通十分便利。本项目规划用地位于金沙洲F区,区内的幼托、小学、中学等各种公建配套设施已建成准备投入使用。

3.富力金沙洲项目可以提供多少套不同类型的保障性住房?有什么户型?

答:富力金沙洲保障房项目总用地面积10.93万平方米,计划建设住宅建筑面积约34.12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占九成,约30.71万平方米,由市财政投资、永富公司代建;经济适用房占一成,约3.41万平方米,由永富公司出资建设。此外,该项目还将建设约3万平方米的公建配套和商业服务设施。该项目预计可提供保障房7000余套,其中经济适用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廉租房户型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左右。户型设计上有一室一厅、两室一厅、三室一厅等不同户型,适合不同家庭或单身人士需求。

4.该项目在规划设计上有何特点?

答:富力金沙洲保障房项目主要包括从南到北集中分布的三个地块,其中A3734F01地块位于北面,B3734F02、B3734F04位于南面,中间有河涌穿过。具体设计构想如下:

B3734F01地块:面积最大,根据地块形状特点,在东北侧设置集中型商场,相对独立的用地不仅有利于商场人流物流的集散,又减少了商场对住宅的影响,而且靠近东侧河涌,最大限度的利用景观资源;地块内其余商业分别沿小区东、南、北三边布置,东面商业沿南北向小区主路设置,将人流引向B3734F02商业地块。地块内有13栋廉租房,全部南北朝向布置,楼距大、视野开阔。

B3734F04地块:位于整个用地中部,北侧、西侧为规划路,东侧、南侧为20米宽规划河涌,根据基地形状狭长、景观资源丰富的特点,将该区设置为低层低密度商业步行街,为居民提供理想的休闲娱乐场所,也提升了整个项目的品质。地块内将建设2栋经适房。

B3734F02地块:位于整个项目的南侧,北侧与商业街隔涌相望,西侧紧邻其它项目用地,南侧、东侧为规划路。该地块大致为矩形,8栋28层廉租房围合形成中心花园。

5.今年第一批保障房建设计划中,过半都是社会力量参建,包括引入开发商建设和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设,这是否将成为未来保障房建设的新趋势?目前关于社会力量参建有何政策考虑?如何促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其中?

答:广州是国家中心城市,广州市住房保障工作要争当全省、乃至全国的排头兵,必须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政府管理模式,政府的角色要从大包大揽向监管者转变。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必须将增加政府投入和发挥市场作用相结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充分发挥企业融资能力强、产业化技术优势以及管理经验丰富等优势,缓解政府建设管理压力,让政府从“施工方”向“管理方”转变,增强政府计划、协调、统筹、监督和政策制定的职能。今年我市引入社会力量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主要采取项目法人招投标模式、利用企事业单位自用土地开发建设和商品房配建等三种方式。

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我们主要采取了如下优惠措施:

一是给予税费优惠。对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严格执行保障房建设税费优惠政策,如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买卖、经营等环节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营业税、房产税等按规定予以减免;保障性住房项目按规定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二是允许合理收益。对于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参建项目,其成本核实后项目业主可获取国家规定的开发利润。公租房等投资回报周期较长的项目,在规划许可的前提下,可以适当提高容积率和商业配套面积。

三是优先解决本单位符合条件职工的住房困难。企业提供自用土地参与保障房建设的,房屋建成后,可优先用于解决本单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剩余房源按规定纳入全市保障房范围进行管理。

四是建立绿色通道,加快行政审批。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报批资料经市住房保障办初审后,加盖“保障性住房项目重点工程”章,可纳入保障性住房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报建审批进度,为工程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环境。

商洛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难题

2011-06-07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年商洛市投入27亿元用于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市迅速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热潮,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体享受到了这一惠民政策的阳光。
     商州区下岗职工李川国最近刚刚搬进位于市区江南惠民小区的新家,这是他通过申报摇号分到的一套廉租房。就在一个月前李川国还租住在城中村的两间民房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政府为他考虑的这么周到,装修一新的廉租房圆了自己多年的“住房梦”。
     李川国告诉记者,原来租房住一个月水电费和租金下来就是300多块钱,住的条件也不好,现在搬进这套新房,装修全部到位,自己直接来入住,小区内公园、锻炼场所一应俱全,这么好的条件,自己每个月只需交纳108块钱的租金。
     和李川国同样开心的还有另外100多户,他们大都是过去国营企业的下岗职工,多年来都面临住房困难的问题,而江南惠民小区廉租房项目一举就圆了他们的住房梦。而李川国他们享受的还只是江南惠民小区的一期工程,规划建设廉租房650套,经济适用房550多套。目前,除了100多户困难职工已经入住外,还有300多户已经领到了新房钥匙,也将在近期陆续搬进新房。同时,其余550多套经济适用房也将在今年7月份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记者在江南小区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现场看到,该项目正在抓紧施工,这个项目计划建设廉租房、限价商品房共9栋,10万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解决1000多户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江南惠民小区工程管理处副处长郭林告诉记者,目前,二期工程已完成投资6000万元,桩基础工程已全部完工,其中,1、2、6、8、9号楼正在进行主体施工,3、4、5、7号楼正在进行主体工程招标,计划在2012年底完成全部工程。
     据了解,江南惠民小区是目前全市乃至全省规划最大的一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项目全部建成后,将解决2000多户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为了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的阳光,今年全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一共达226个,建筑总面积197.6万平方米共计3.54万套住房,总投资达27亿元。其中,廉租住房8000套,限价商品房6000套,经济适用房3000套,公共租赁房8000套。这些项目全部建成后,将解决3万5千多户家庭的住房困难。
     为了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推进,商洛各级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领导包抓制,加大配套资金投入,采取多种措施筹集建设资金,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年终考核,实行跟踪管理,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进行逐月统计、通报和评比。
     市房管局局长李志全介绍说,在建设过程中,除了争取中省资金支持外,他们还加大了地方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银行政策性贷款和住房保障投资有限公司的支持,确保了保障性住房顺利推进。
     截止5月份,全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开工面积已达134.73万平方米共计22000多套,目前已完成投资6.8亿元,建成51.81万平方米共计9300多套,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5%。

山西省规定严禁保障性住房改变身份上市

2011-06-05太原晚报

  根据我省刚刚出台的政策,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后5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实行租售并举的廉租住房和购买5年之后的经济适用住房确需出售的,将由政府统一回购,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面向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分配。同时,严禁将保障性住房改变性质,进行商品房开发。

  按照我省刚刚发布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我省要求各市、县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准入退出机制,加强保障性住房租(售)后监管。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后5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实行租售并举的廉租住房和购买5年之后的经济适用住房确需出售的,由政府统一回购,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面向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分配。承租人或产权人不得出售、转租或闲置保障性住房,一经发现一律收回,没收租售收益,并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

  我省还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好国家及省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资金筹集和税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不得在执行优惠政策时增加额外的限定条件。严禁以保障性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称,今年6月,省政府将组织省住建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审计厅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市、县落实国家及省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资金筹措和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落实优惠政策不力的市、县人民政府进行问责。

苏州明令禁止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劳务分包"

2011-06-03经济参考报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质量,苏州市住建部门出台了《工程质量监督要点》(以下简称《监督要点》)。明确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合同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等行为。

  根据《监督要点》,保障性住房建设须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制度,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不得开工建设;建设单位要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功能标准、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降低建设标准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为确保工程实体质量控制,《监督要点》还明确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钢筋等原材料的进场验收,施工项目部应配备测量器具,做好自检记录,严禁使用非标钢筋、“瘦身钢筋”等。

  据介绍,苏州全市今年将建保障房28709套。为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将加大监督力度,对质量行为较差,实体工程存在较大质量问题工程的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提请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广西出台住房保障工作考核问责办法

2011-06-03房产网

为加快推进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住房保障工作考核问责暂行办法》,对监管不力,在职责范围内发生住房保障方面重大事件、案件或质量、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办法》对考核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包括,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保障户是否做到应保尽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审批、土地供应、规划和施工许可等是否落实,资金投入是否到位;当年财政预算安排、土地出让总收入5%以上、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和其他渠道筹措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是否落实;是否设立对外服务窗口,公开相关政策、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办理程序、服务电话等。

根据《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政府负责人将被约谈:未能按规定时限完成工作进度的;资金、土地、税费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对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中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处置失当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领导干部进行问责:不认真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住房保障政策,整改不力,工作失职,致使住房保障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情节较重的;滥用职权,影响或干预住房保障政策贯彻执行,情节较重的;对违反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查处,或者处置不当造成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在住房保障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或存在严重违规、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管理、监督不力,在有关职责范围内发生住房保障方面重大事件、案件或质量、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江西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2011-03-10江西日报 

  想到马上可以搬入水、电齐全、宽敞明亮的新市民公寓,这些天,在兴国县洪门工业园务工的吴宗望,常常乐得合不拢嘴。

  去年下半年,吴宗望申请了兴国县工业园区的新市民公寓。经过公开摇号,他幸运地购得了一套有限产权的三居室新市民公寓,一举圆了在城里有住房的梦想。他说,这都是受益于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家能够住进宽敞明亮的新房,更加坚定了在家乡务工的信心。

  住有所居是民生的基本需求,安居乐业是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初步建立了既符合中央要求、具有江西特色、体现市场规律,又深受群众欢迎的住房保障体系,走出了一条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新路子。

  梯级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惠民生

 

  2010年12月29日晚,南昌市广播电视中心大厅内灯火通明,该市2010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暨2009年度、2010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公开摇号活动在这里举行。

  在特邀群众代表和监察部门、公证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启动摇号设备,大屏幕上的数字飞快滚动起来。当晚,1356户家庭中签廉租房实物配租,6210户家庭中签经济适用住房。

  这已经是南昌市举办的第六次保障性住房公开摇号活动,也是我省保障性住房摇号分配工作走向常态化的真实写照。

  近年来,特别是2008年下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把“住有所居”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先后实施了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等在内的保障性住房的普惠政策,倾心尽力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在改善百姓居住条件方面取得了可喜成果。

  截至2010年底,全省累计有64万余户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其中29万户家庭享受廉租住房政策,9.49万户家庭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0.82万户家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政策,24.8万户享受各类棚户区改造政策。惠及人口超过200万人,实现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

  数字的背后,倾注着党和政府的关心。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到各地施工现场调研,督促检查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地及有关部门把保障性住房纳入发展规划和政府考评体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出台新的财政、税收、金融政策,有序地推进了民生工程建设。经过不懈的努力,已经初步构建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普通商品房互为补充的梯级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

  用制度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护航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群众期盼、政府关心、社会关注、影响深远、惠及困难群体的阳光工程。阳光,意味着公开、透明、温暖。要把“阳光”真正普照到困难群众的心上,关键是做到分配的公正、公平、公开。

  为了做到透明操作,我省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我省城市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等20多项指导性、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文件,并编写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问题解答和培训辅导读本等,全方位指导保障性住房建设。

  各地在实施工程中,认真执行有关办法、细则,科学确定保障对象准入条件,准确把握低收入群众生活和住房困难程度,完善申请、审核、轮候、复核等制度,健全社区、街道和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公示制度,采取媒体公示、群众举报、政府监督等措施严格把关。

  同时,我省不断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机制。率先在全国实施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机制;率先在全国出台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政策;率先在全国探索解决经济适用住房按揭贷款难的矛盾;率先在全国推出保障性住房监督制度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欧阳泉华告诉记者,在省委、省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具有江西特色、健全完善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目前已经形成,有效破解了建设与管理中的难题,为顺利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继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百姓安居是社会安康、和谐的重要前提。

  近年来,政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持力度和规模加大。仅2010年全年,中央下达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1.6亿元;省政府下达保障性住房专项用地指标5847万亩,下达配套资金19.3亿元,各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达到423.6亿元。实施住房公积金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政策,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住房公积金达到5.2亿元。

  2011年,中央下达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33.1万套,其中:新增廉租住房6.5万套,新增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1万户;新增公共租赁住房5.06万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万套;城市棚户区改造9.4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0.8万户;林业棚户区改造2万户;垦区危房改造、煤矿棚户区改造按中央下达补助资金计划执行。此外,按照中央下达补助资金计划执行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江西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合理确定住房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针对不同收入群体和保障对象,实施分层次住房保障。以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重点,加快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健全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制度。以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重点,加快公共租赁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

长春将严防保障性住房和回迁房质量缩水

2011-04-13新文化报 

为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和回迁房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保障性住房和回迁房工程质量水平。近日,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和回迁房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等单位的职责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建设单位要对保障性住房和回迁房质量全面负责,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单位要根据保障性住房和回迁房特点,精心设计,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满足住宅对采光、隔声、节能、通风和公共卫生要求。

施工单位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不得偷工减料,确保施工质量。同时还要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屋面和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以及外窗、节能保温施工等环节的质量通病发生。此外,监理单位对保障性住房和回迁房建设实施旁站式监理。

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分、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东莞保障性住房政策有望打破户籍界限 公租房将解新莞人住房难

2011-01-24广州日报

住建局今年将就公租房建设展开调研

如顺利推行将惠及800万新莞人

未来东莞保障性住房政策思路可能打破户籍界限,惠及更大的一个群体——新莞人。记者日前从东莞市建设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获悉,除了现有保障性住房受益群体有望扩增至新莞人,公租房建设计划也已正式提上东莞市住建局的工作日程,相关部门今年将就公租房建设推进政策展开相关调研,计划采用公租房的形式解决东莞产业工人、外地白领“住房难”问题。如公租房住房政策得以顺利推行,约800多万新莞人将因此受益。

超额完成困难家庭住房保障

另一项受关注度高的民生工程——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推进在去年取得出色成绩。相关数据显示,去年东莞住建部门以房屋修葺为重点,完成了2978户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超额完成省、市年初确定保障任务。

此外,东莞市住建局在去年还全面完成了全市32个镇街581个村(社区)的旧村整治,首次全省创建宜居城乡绩效考核中,东莞获得总分全省第一的好成绩。

今年:开展公租房政策调研

朱川在会上透露,今年住建部门除了会修订东莞廉租房保障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外,还着手开展东莞公租房建设政策的相关调研。

“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对象是户籍人口,大约有170多万人,而公租房的受惠面将扩展到800多万新莞人,更具有现实意义。”朱川说,住建部门今年将积极探索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路子,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公租房房源筹集方式和途径,合理确定供应范围和对象,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发展。

对于公租房建设的实施计划,东莞市副市长梁国英也给予了正面回应:“目前公租房建设有中央的政策支持,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来研究、探索公租房建设,解决住房难的问题。像松山湖或者其他产业园区,包括很多公司和企业,完全可考虑推进公租房建设,解决企业招工难、企业白领或产业工人住房难的问题。”

目前公租房建设尚处于政策调研阶段,尚需较长时间才能进入到实施建设阶段,大量有住房需要的新莞人有无可能在短期内享受到东莞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惠?东莞住建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东莞市住建局正在进行新一轮住房保障的政策调研,针对东莞廉租、经适房“房多僧少”的现状,未来廉租、经适房在满足户籍人口住房需要后,剩余房源极有可能转为公租房,成为东莞公租房房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销售现场将实施标准化

东莞市住建局计划在今年着手实施的另一项重要举措是编印“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样板参考图集”,推行销售现场标准化,计划在每个商品房销售现场设立统一标准的现场信息公示样板间,强化预售前销售现场把关检查,最大限度保障购房人知情权权益。

据了解,2009东莞市住建局就在全国首创建立“交楼样板房制度”,在每个楼盘现场设立量化标准的“交楼样板房”,有效解决买卖双方在交楼时产生的各种争端。

去年东莞市住建局实施了三项措施也是紧紧围绕着保护购房者权益而展开:推出《加强预售款收存管理制度》,确保预售款专款专用,有效杜绝“烂尾楼”的产生;加强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披露的规范管理,明确销售现场应公示的资料以及展示的方式,保证了购房者在销售现场的重要信息知情权;为减少住宅工程质量频繁出现的各种问题,去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实施《东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和《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图集》,为确保住宅工程质量达标起到了一个很好示范作用和政策引导。

济南:保障性住房面临“三题”供地量压力不小

2011年05月05日大众日报 

核心提示

  公共租赁住房是今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中之重。济南市的计划是2011年底前,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不低于2.3万套。但自去年8月31日同时启动6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到目前,只有西蒋峪片区、沁园新居和文庄新居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有4518套开工建设。有把握能在9月底前全部开工的有5个项目、共9982套,其余项目离开工要求差距较大。

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国家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最有力手段,已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各级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是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的硬杠杠。济南市面临的压力可想而知。

供地量压力不小

在济南市4月25日公示的2011年第5批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和协议出让方案中,位于历下区旅游路以南、龙洞路以西的西蒋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格外引人注目。

  该项目一是位置好,正位于全运村对面,而对面的全运村商品房每平方米早已过万;二是面积大,地块可规划建设用地约10公顷,按地上规划容积率不大于2.2,地下规划容积率不大于0.8,建设密度不大于20%计算,至少可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约22万平方米;三是进度快,按计划,可2012年上半年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

  而在2011年度济南市本级土地供应计划中,包括西蒋峪片区在内的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却并不显眼。记者看到,年内济南市本级将有247块总计2280.02公顷土地进入市场。其中城镇住宅用地总量为921.91公顷,共102块,就包括总数为12块、总面积为68.75公顷的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用地指标。而7块公租房用地加起来还不到45公顷,其中就包括10公顷的西蒋峪项目和20公顷的文庄项目。由此可见,济南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压力首先就体现在供地量上。

  “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实行计划单列,确保优先供应、应保尽保。”在4月27日召开的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济南市市长张建国再次强调了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的重要性。他提出,建立专用土地储备制度,做好用地供应计划,积极争取省预留新增土地指标。社会组织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原为划拨地的暂不改变使用性质,原为出让地的不再缴纳用地差价。

  项目陆续开建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采取了市内四个投融资平台和各区分别承建的建设模式。按照省政府要求,所有保障性住房项目必须9月底前全部开工,到年底结转和新开工项目竣工率达到60%。

  2010年8月31日,济南市同时启动了6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到目前,除西蒋峪片区外,有实质性进展的还有沁园新居和文庄项目。其中,位于高新区、占地面积约32亩的沁园新居项目,已于4月11日开工建设,预计10月底完成主体工程。位于市中区二环南路以南的文庄项目,计划5月中旬前完成公租房用地范围内的补偿、拆除工作。

  有把握于近期开工的公租房项目还有:位于大学科技园第一安置区内乐天居项目共474套,方案已经市规划局批准,计划8月份完成基础工程,年底完成主体施工。西客站安置一区公租房共448套,目前方案已上报市规划局等待批准,计划9月底完成项目基础施工。

  其他,拟在京沪高铁沿线附近规划建设“软件名城”公租房配套项目正在申报手续;由大学科技园10所高校和西区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计划合作建设的公租房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60亩,共2000套,项目选址、规划布局等正在研究中。同时,大学科技园一、二安置区剩余安置房转化为公租房项目约850套,目前正完善手续。

“目前,离省里规定的保障性住房全部开工的时间只有4个月,可以肯定地说,如果不采取非常措施,济南如期完成任务的希望渺茫。”有关人士分析说。

非常措施”解燃眉之急

济南市显然也意识到了任务的紧迫性。

“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于8月底前必须开工建设。”在4月27日的济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市长张建国设置了比省里还提前一个月的“红线”,并要求:对推进不力、年终考核未完成任务目标的,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县(市)区政府及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并扣减其下一年度相应的用地指标。

钱从哪里来?济南市提出,加大市级财政投入,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作为廉租补贴资金,政府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的70%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省住房保障奖补资金。设立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专项奖励资金,支持和鼓励各承建单位、县(市)区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即便是这样,也不一定能如期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济南市提出了拓宽建设渠道的设想,即实施配建制度,在本市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根据规模、区位、性质,按照不同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由政府无条件回收或有偿回购,或由政府投资先期建设,土地“招拍挂”时由土地竞买人竞买,开发企业也可按应配建比例另择区域购买符合要求的住宅进行指标置换,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回购一批不违反城市规划、建筑质量合格、设施配套相对齐全的既有住宅,转化为公共租赁住房。

  “坦白地说,‘非常措施’只能解燃眉之急,而非长久之计。”有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和城市总体规划、中长期房地产发展规划的对接问题,建设和分配中的寻租问题及配租后的退出问题,回购小产权住房的法律问题等等,都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未雨绸缪,提前做好方案和对策。”

版权所有 丹东市图书馆    辽ICP备1020223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