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民工有新保障措施 携款潜逃将被公安追逃
2011-11-10新安晚报
近期房地产市场的变化,会不会给年底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带来困难?日前,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委了解到,2012年春节前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维稳的各项工作已经提前开展,同时针对今年建筑市场出现的新情况,相关部门也将制订一些新措施,以维护农民工的切实利益。
每个工地要建维权工作组
根据合肥市城乡建委的要求,今年各在建工程项目以施工许可证确定的项目范围为单位,成立“在建工程项目部农民工维权工作组”,组长单位由业主单位牵头负责,并与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组成,现场解决农民工反映的问题。
据悉,以往建筑工地农民工维权通常是由农民工维权三级窗口来进行协调,项目部建立专门的工作组则是将这一平台进行了延伸,可及时化解一些隐患。
按照要求,11月30日前,各施工单位将对在建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逐一排查,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的工程项目,以项目为单位并由 “在建工程项目部农民工维权工作组”确认签字,将《在建项目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情况表》上报到工程所在区域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机构。
工程款优先付农民工工资
合肥市城乡建委日前发出的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前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维稳工作的通知,再次重申,各建设单位对所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工程款拨付负全责,在拨付工程项目的各类款项时,应优先支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并监督其工程款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其中农民工工资款项要确保足额到位,不得以房屋、有价证券、承兑汇票等其它无法及时兑现的方式支付农民工工资款项。
建设单位因拖欠工程款、招用无资质队伍、肢解发包、违法分包等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其全部责任,并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此外,合肥市城乡建委还计划会同人社部门,拟定设置应急保障金报告,启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先行垫付制度。
携款潜逃者或被公安追逃
据介绍,以往发生项目经理或者班组长携款潜逃的事情后,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通常是给施工单位所在公司及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发函要求协助追逃,并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
记者了解到,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利益,有关部门拟报请合肥市政府建立与公安等部门联动,对携款出逃者实行快速追逃的绿色通道机制。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以及农民工顺利返乡过节,合肥市城乡建委要求各建筑业企业应提前做好农民工返乡工作,确保在2012年1月1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之前将工资支付完毕并安排所有农民工返乡。
福州市人力社保局多措并举确保农民工工资正常发放
2011-09-30中国福州门户网站
市人力社保局多措并举确保农民工工资正常发放:1.整合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登记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劳动用工登记管理信息平台。至目前,全市用工备案企业达1.44万家,涉及职工人数18.47万人。2.坚持日常巡查和重点打击相结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执法活动,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保障金制度,共检查用人单位3246户次,取缔非法中介机构9家,追回被拖欠工资3140多万元。3.推行“调裁结合,以调为主”办案方针和办案简易程序,提升劳动争议仲裁质量与效率。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案件2552件,其中调解1380件,调解率达54.07%,立案仲裁1172件,结案率达94.8%。
哈市启动“秋冬战役” 严查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2011-11-10哈尔滨新闻网
为更好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12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顺利返乡,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秋冬战役”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资。
联合执法组将重点检查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水利、交通、矿山、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
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将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不自检、不整改的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同时记入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档案,提请建设行政部门记入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系统,依法限制其招投标,直至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动配合,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江西: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吊销执照
2011-11-21大江网
11月21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劳动监察局获悉,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江西省将于2011年11月25日至2012年1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将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重点检查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
据悉,专项检查重点对象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也要依法及时查处。
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记者了解到,从2011年11月25日至30日,江西省将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要对2011年1月以来的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从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1月10日,全省将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将及时处理。从2012年1月11日至15日,全省将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分析。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据介绍,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符合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将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全省将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将及时依法处理。
绵阳重点监控农民工工资发放确保民工子女按时入学
2011-07-25找法网
今年以来,绵阳市纪委把确保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作为解决群众热难点问题的一个重要内容,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秋季开学在即,为确保广大农民工能顺利拿到工资,供子女入学,近日,由市建设局召集城区拖欠民工工资投诉较多或存在拖欠隐患的建筑企业负责人,就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约谈,要求各单位积极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定要让农民工及时地拿到工资,保证农民工子女顺利入学。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兑付,一是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要求所有施工单位建立劳务用工和劳动纠纷协调机构,组织建筑施工企业有序地偿还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并将突出问题集中解决,能解决的问题全部解决;实行承诺、告知、公示制度。二是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分别签署不拖欠工程款、不拖欠民工工资的承诺书。三是建立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并对每项拖欠建立动态监控台账,进行全程监督,对存在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不予办理新项目的施工手续。四是对于开发单位恶意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记入建筑企业信用档案,对到期仍未还款的,取消开发及招标资格,在建项目强制停工。五是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对于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同时,组织施工企业和农民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自我维权意识。
宁夏:单位未足额支付将加付赔偿金
2011-11-19银川新闻网
我区出台首部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
新闻提示
11月16日,自治区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共6章33条,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处罚标准,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划出了“硬指标”。
明确企业是支付农民工工资第一义务人
《办法》针对不同的拖欠原因,明确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共5大类: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企业收到工程款后应当优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因工程款未结清而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由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因违反规定发包、分包工程造成拖欠的,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支付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足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克扣;用人单位采取非全日制用人形式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因政府或者政府部门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本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先行垫付。
明确设立应急周转金专户
《办法》明确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将成为自治区实行的制度。《办法》要求,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下列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一类地区不低于150万元;二类地区不低于100万元;三类地区不低于50万元。
当用人单位欠薪逃匿;用人单位破产;因不可抗力造成用人单位无支付能力的;拖欠时间长、涉及数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等情形出现,就快速启动应急周转金支付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的使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决定。
明确相关责任人和处罚标准
《办法》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直接用人单位分别给出了处罚细则。其中,对直接招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未按月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足额工资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标准向农民工加付赔偿金。
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履行支付工资义务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通报批评,并按其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标准向农民工加付赔偿金。
劳务派遣单位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给派遣农民工造成损失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1月17日,记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贯彻《办法》要求,该厅目前已会同区建设、财政部门研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具体管理办法,将从收缴、管理、支取、返还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目前,全区大小用工企业达到20万家,各类用工达到302万人(次),《办法》施行将惠及百万人。
青岛设三道“防火墙”农民工工资小年前必须发
2011-11-21半岛都市报
本月开始全面检查全市所有在建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重点监控项目资金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公布各区市讨薪电话,方便农民工依法维权;原则上须在2012年1月1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之前,将工资支付完毕并安排所有农民工返乡……记者11月20日采访获悉,今年部分建设项目面临资金短缺难题,农民工工资支付形势严峻,本市设三道“防火墙”保障民工权益,必要时将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企业 资金难回笼影响工资支付
据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面对经济增速缓慢回落、房地产市场成交量萎缩、资金回笼困难、银行信贷收缩、企业贷款难度加大、劳动力价格上涨等形势,岛城部分建设项目面临资金短缺的难题。眼下又值元旦、春节临近,农民工工资支付进入高峰期,资金短缺的现象将进一步显现,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将逐步暴露,清欠工作面临严峻形势。
“现在最担心接到开发商要求延期付款的电话。”岛城一家建筑施工企业总经理徐先生20日下午证实,受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他们承建的两个项目资金回笼都比较困难,开发商近期已经先后两次提出,请求延期支付工程款项,都被他们拒绝。“材料款拖欠一下还有商量的余地,但拖欠农民工工资绝对不行。”徐先生说,事实上,从今年年中开始,他们已经开始“挑”活干,只跟资质较好的开发建设单位合作。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局长孙宗贤介绍,今年1至10月份,本市共接到拖欠工程款问题投诉件、转办件等6起,涉及总金额约7040万元。目前已解决5起,解决数额6653万元,解欠比例达到94.5% 以上。另外一起目前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不属于建管部门调解范围。
监管 保证金是最关键“防火墙”
针对今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严峻形势,孙宗贤介绍,本市将采取三大措施保障农民工权益。
据了解,本市自主研发的“青岛市建筑工程款拨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网上月报系统”,目前已经实现对所有房屋在建项目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实时、动态跟踪监控。
“在每月10日前,全市上千个在建项目上一月度完成的工程量、支付的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数据都一目了然。”孙宗贤介绍,一旦农民工工资未通过“爱心工资卡”发放,系统就会自动预警,“今年已经有多家建筑业企业因未按时上报信息,受到通报批评及处罚。
此外从本月开始,市建设主管部门已经开始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的工程分包、劳动用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尤其是曾经拖欠过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严肃查处并重点监控。”孙宗贤说,将逐一要求其筹措农民工工资专项资金,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一旦确认施工企业存在农民工工资支付困难,我们还将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清欠。”孙宗贤介绍,目前外地入青的建筑业企业,都按要求存缴了50万元和100万元不等的保证金 ,专门用来支付农民工工资。青岛本地曾发生过拖欠行为的施工单位,也存缴有20万到50万元不等的保证金,相当于农民工工资清欠最关键的“防火墙”。
要求
农民工工资小年前付清
“原则上,各建筑业企业必须在2012年1月1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之前,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毕,并安排所有农民工顺利返乡过节。”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局长孙宗贤要求,部分确实需要在2012年1月16日以后继续施工的特殊工程,必须在 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为防止开发商拖欠工程款项,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按时支付,市建委要求,建筑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竣工结算登记。
此外,本市还公布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受理电话和地点 ,各建筑业企业也被要求在施工现场公布企业举报投诉受理电话和地点 ,设专人负责接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
对于那些因建设(开发)单位招用无资质队伍、肢解发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开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将根据相关考核办法从重处罚。
提醒
不法讨薪将严肃处理
不过,市建管局有关负责人也呼吁,农民工要通过理性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对于极少数企业或一些不法分子弄虚作假,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敲诈勒索,制造群体事件的“不法讨薪”行为,一旦触犯法律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亚将严惩拖欠农民工工资单位和个人
2011-11-20 新华网
记者从三亚市政府获悉,为了能让农民工顺利回家过年,三亚市目前已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清理工作,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惩。同时,要求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记者从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三亚去年年底出台《三亚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2011年1-10月,全市共有540家企业单位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达到6700万元,库存已达1.67亿元,但还有61家尚未缴纳。今年下半年,主管单位连续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25家企业进行了整改,但仍有36家未进行整改。
三亚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民工工资问题,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社会信用环境,对于《办法》规定的企业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各职能部门在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前,确保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书的,一律不得核发施工许可或批准开工报告。
三亚市规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影响恶劣的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给予黄牌警告,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两年内被两次黄牌警告或拖欠工资引发上访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在两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
山东莱西加强“双卡”管理保障农民工权益
2011-07-16中国建设报
今年以来,山东省莱西市建管部门按照“双卡”(亲情卡、工资卡)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五结合”全面加强建筑工程“双卡”管理,规范全市劳务分包、劳动用工管理,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双卡”办理与技术工人培训相结合。建筑企业在培训技术工人时,准备为工人办理“双卡”的信息,在技术工人考核鉴定合格发证时,同时为这部分工人办理“双卡”,企业在给工人发放技术工人证书的同时将“双卡”发放到工人手中。截至目前,该市今年已培训技术工人400名,并为这400名技术工人全部办理了“双卡”。
二是“双卡”管理与工资发放管理相结合。为了更好地监督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实行工资月报制度。在按“双卡”管理规定实行工资网上月报制度的同时,要求企业每月20日前,将上月工资表、考勤记录书面报送解欠办。解欠办每月抽查几个工程,到施工现场随机抽查工人工资发放情况,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莱西城建局根据工资表报送情况和检查情况,对有关工程实行重点监控,杜绝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三是“双卡”查验与安全报监结合。新开工工程在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时,同时查验相关人员的“双卡”资料,未给从业人员办理“双卡”的,不予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在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中,推行配置掌形仪或静脉仪进行考勤。截至目前,该市共办理亲情卡3881张,办理工资卡2591张,配备掌型仪3台,配备静脉仪23台。城区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基本全部配备静脉仪或掌型仪进行考勤。
四是“双卡”检查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每季度对施工现场“双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并进行跟踪复查。同时,在工程进行基础施工、主体施工等阶段的安全评定时,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双卡”管理情况一并进行检查。对“双卡”管理不到位的工程,不予进行阶段安全评定。
五是“双卡”管理与日常安全监督相结合。实行分片监督管理制度,将全市工程划分为4个区域,每个区域指定监督小组与监督人员,监督人员对区域内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督、“双卡”、拖欠工资等进行全面监督,对“双卡”管理不到位的或存在拖欠行为的工程,将与安全监督进行联动,以此促进企业的“双卡”管理。
上海在晋一建筑企业全省首推农民工“多功能智能卡”
2011-07-18黄河新闻网
工资由这张卡发,不通过包工头,一年多了,工资从来没拖欠过。17日,在太原市一家上海在晋建筑企业干活的农民工小张,向记者展示了企业给他发放的农民工多功能智能卡,该卡还集成了电子记录考勤等功能。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企业主动给农民工发放多功能智能卡,且集工资发放、福利享受、考勤记录等为一体,在全省尚属首例。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署,6月起,针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全省进行为期4个月的执法大检查。其中,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企业,是我们检查的重点之一。太原市万柏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表示,执法中发现,中达建设集团山西分公司农民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执行情况明显优于同行业。
就是这张卡,保障了每个农民工工资发放。公司负责人孙红日为记者介绍了这种多功能智能卡,我们使用多少农民工,就办多少卡,人手一张。孙红日说,和其他建筑企业类似,公司使用的农民工,也不是公司的人,而是劳务公司的人。如果每月把农民工的工资发到劳务公司或包工头手里,中间环节多了,难免落实不到位,遭遇挪用、克扣等现象。万柏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介绍,执法中,许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都缘于此。此卡还有多种功能,其储存了工人的个人信息,除了凭卡直接领取工资、刷卡记录考勤以外,还可以凭卡去吃饭、洗澡等,极大地方便了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孙红日说,公司还计划尽快将卡和银行联网。这些功能不仅方便了农民工,还为日后维权打好了基础。万柏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表示,有了这张卡,很容易确定劳动关系,解决工资争议,避免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麻烦。比如,卡中记录了考勤情况,干了多少活儿,领多少钱,清清楚楚。
7月8日,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负责人在执法督导时表示,目前看来,此举实施一年来,该公司未发现有工资拖欠、劳动争议等问题,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是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的创新之举。
天津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列入黑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2011-11-17工人日报
临近年终岁尾,各项工作都进入收尾阶段。为确保建筑业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天津从11月13日起至2012年1月15日,开展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
为了全面掌握目前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情况,天津市建筑业管理部门针对今年春节后至10月份的投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针对找出的原因,天津市建筑业管理部门要求总包和专业企业,合理安排资金,做好工程的收尾工作。在施工项目安排工程款时,要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无故拖延、克扣或挪作他用。凡三项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将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参加投标活动;鼓励农民工恶意讨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清出天津建筑市场。对发生恶性事件有责任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一经查实暂扣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并予以通报,在全市范围内停止其参加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为此,从11月13日起天津市开展的专项检查将包括全市所有施工建设项目。主要检查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建筑业农民工管理三项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以及农民工投诉调解机制建立运行等情况。为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应,确保投诉调解渠道畅通,从即日起,天津市各区县值班人员每天下午5点前,向市清欠办报告当天农民工工资支付及投诉上访情况。通过专项检查,排查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隐患,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建筑业农民工工资,预防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防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 襄阳市政府出台《暂行办法》
2011-11-16襄阳晚报
市政府考虑设立工资保证金制,今后,施工单位须持有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才能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手续。这是我市即将出台的《襄阳市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的一条措施。目前该《暂行办法》正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该《暂行办法》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因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企业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承包企业及劳务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而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责任。
施工单位确因暂时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不能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农民工协商一致后,可由单位向农民工出具应付工资凭证。延期支付工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在交通、水利、铁路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单位须持有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相关部门方可依法给予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为防止因欠薪导致集访、群访事件的发生,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分级设置欠薪应急周转金。欠薪应急周转金支付数额最高不超过所欠工资的20%,一般情况下按每人不高于300元生活费的标准垫付。
乌鲁木齐建筑企业须为农民工“晒”工资
2011-11-03乌鲁木齐在线
11月2日后,乌鲁木齐建筑企业在为农民工发放工资后,每月工资发放表要在工程项目醒目位置公示5日以上,同时公布项目负责人电话。农民工朋友们别忘了核实自己的工资情况。
11月2日,市政府召开了乌鲁木齐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暨建设领域“双清”工作动员大会。
“工资发放表实行公示制度后,一旦工人发现工资发放表没有公示、工资没发或者实发与工资发放表不相符,都可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市建委副主任丁雪峰说,在解决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上,市建委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专门联合下发了文件。
据了解,分包企业是分包工程工资支付的直接责任方,其法定代表人是直接责任人。所以根据规定,工程分包企业要将工资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班组长等不具备用工主体的个人,要留存工资发放记录。
近年来,随着乌鲁木齐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建工程项目逐年增多。市建委主任马伊磊说,今年我市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在建项目653个,建设面积1159.97万平方米,而去年乌鲁木齐建设面积在1000万平方米左右。目前乌鲁木齐有建筑企业1180家、从业人员22万人,其中农民工达到12万人。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朱文智介绍,截至目前,今年我市共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6296.8万元,涉及农民工2万余人,补签劳动合同10.9万份,为4.2万名农民工补缴了工伤保险,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87亿元,返还3058万元。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宏斌强调,各建设、施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指定专门领导负责解决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近期,乌鲁木齐将对2011年度在建、竣工工程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摸底排查。凡发生拖欠工程款行为的建设单位,将一律不予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对新开工工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扬州市首次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
2011-11- 15扬州网
11月15日下午,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扬州首次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基本工资权益。
今年9月以来,我市一红牌信用评级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多次出现部分农民工围堵讨要工资,并多次到市建管处投诉的现象。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到市建管处通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通报市总工会联合查处案件。劳动监察、建设、工会等三部门认真调查和会商,根据《扬州市区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证金办法》有关规定,将该公司缴存在市建管处农民工工资保证账户上的134400元发放给农民工,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基本工资权益。据悉,这是我市首次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宜昌市人社局“八条军规”备战工资清欠
2011-11-19三峡晚报
记者昨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了解到,由于新老矛盾叠加,宜昌农民工工资清欠形势严峻。为此,市人社局将采取八项清欠措施,打好清欠攻坚战。
这八项措施包括:全面部署节前清欠工作;加大欠薪隐患的排查力度;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警机制,提高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的应急工作能力;加强对欠薪投诉和已发案件的查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处、快结;强化案件责任主体的责任,对大案要案实行限时办结;落实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披露制度,对恶意欠薪单位实行黑名单制度,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综合手段予以整治;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欠薪单位支付工资有缺口且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及时动用保障金垫付农民工工资;做好劳动监察援助工作,合理使用欠薪应急资金。今年以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农民工欠薪案件412起,追发农民工工资4900万元。
浙江全力保障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
2011-11-15中国建设报
今年下半年以来,浙江省各地建设工地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较往年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对此,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建设领域预防和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在201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能够按时足额领到工资,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把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防拖治欠的各项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提前介入,及早部署,确保农民工工资的及时、足额支付。
据悉,近一阶段发生的涉及农民工工资的纠纷,大多是由于企业内部管理混乱、施工现场管理不善、劳务用工不规范、实名制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引起的,且农民工工资纠纷同工程款纠纷交杂在一起,矛盾纠纷呈复杂化趋势。对此,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必须加强现场实名制管理的推行力度,实现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和进出项目时间清“五清”目标,充分发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和农民工学校的重要作用,及时排查涉及农民工工资的矛盾纠纷隐患。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要求,该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强化监管,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此外,该厅还特别转发了杭州、宁波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担保)的经验做法,希望各地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防拖治欠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