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信息服务 > 他山之石 > 外地经验
外地经验

金融业发展专题信息(1)

发布时间:2014-04-11  |  浏览:

抚顺实施倍增计划 大力发展金融业

2014-02-17  开县新闻网

  2月17日,抚顺市政府召开全市金融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抚顺市金融工作任务。抚顺市市长栾庆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常务副市长王潜主持会议。

  为加快抚顺全市金融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提升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抚顺市从今年开始实施金融业四年倍增计划。到2017年,全市信贷规模翻一番,存贷比达到全省平均水平,金融服务业营业收入、利润、纳税实现倍增,金融服务业税收年平均增长20%以上,金融服务业税收占服务业比重提高到18%左右。

  栾庆伟指出,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抚顺市金融业实现了较快发展,金融体系不断完善,融资规模不断扩大,长效机制逐步建立,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促进作用明显增强。他对过去一年抚顺市金融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栾庆伟强调,实施金融业四年倍增计划,既是贯彻落实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快城市转型、建设幸福美丽抚顺的现实需要。各级政府和驻抚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金融业四年倍增计划和今年目标任务,积极推进金融集聚区建设,加快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全面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大力发展股权基金和融资租赁,强化金融服务业招商,以重点工作的突破促进金融服务业的大发展。

  栾庆伟强调,加快发展金融业,必须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金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金融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努力实现经济与金融同步发展。要不断完善金融工作协调机制,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为企业和银行提供更好的服务。要全面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从今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把抚顺建成金融生态城市。要建立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加强调度分析,强化督查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以强有力的举措推动抚顺市金融工作和金融业发展再上新台阶。(邵晓毅)

廊坊金融业发展驶入快车道 金融成第五大纳税行业

2014-01-31 长城网

  金融成为第五大纳税行业

  去年纳税17.2亿元

  全市各项存款余额3277亿元,增长20.8%,增速居全省第一;各项贷款余额2208亿元,比年初增加323亿元,增量居全省第三;余额存贷比67.4%,位居全省第三——这是廊坊2013年与金融业有关的一组数字。去年,该市金融机构规模不断壮大,金融环境持续优化,融资渠道不断拓宽,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金融业驶入发展快车道,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

  “全市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实现了县域全覆盖,初步建立起种类多样、功能互补的金融组织体系。”廊坊市政府金融办主任纪连永介绍,目前该市初步形成了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以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为辅助,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创投公司、基金公司等为补充的,机构多样、功能齐全、梯次发展的金融机构体系。2013年末,全市共有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14家、村镇银行5家、证券机构13家、保险公司31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1家、小额贷款公司56家、融资性担保公司90家、典当行18家。

  金融实力进一步增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资本扩充,增加资本实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不断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损失准备金不断增加,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不良贷款率不断下降,金融资产质量进一步提高。金融业对经济的贡献度进一步提高,已成为仅次于房地产、制造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的第五大纳税行业,全年纳税总额已达17.2亿元,增速21.2%,占全部财政收入的5%。

  信贷投入进一步加大。各金融机构优化信贷增量,盘活信贷存量,着力促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大对园区建设、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县域发展、“三农”、中小微企业等信贷支持。2013年底,全市本外币存款比年初增加564亿元,贷款比年初增加323亿元,增速为17%,存款、贷款增量以及增速位居全省前列。此外,通过域外金融机构贷款、承兑汇票和委托贷款等多种渠道进行融资,全年域外金融机构贷款累计流入310亿元,承兑汇票累计签发342亿元,委托贷款新增41亿元。

  兴业银行创新资金投放渠道,通过单一信托计划、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为企业投放资金35亿元,沧州银行对异地跨行等16个收费项目进行减免……去年以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积极创新金融产品,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设立便民ATM机1540台、POS终端15730个。为优化农村支付环境,建立了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网点4098个,覆盖了97%的行政村,累计办理交易177万笔。各县(市、区)也积极探索新途径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固安县通过早餐会、产品推介会、重点企业联络会等形式为县域企业提供贷款支持43亿元;大城县向450家企业派驻金融顾问。

  纪连永表示,今年廊坊将继续以促进金融与经济良性互动为根本,以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为动力,借助京津金融资源优势,提升和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努力形成结构科学、功能完善、安全高效的区域金融发展格局,不断提升金融业发展水平。

金融业成为全州经济发展新“引擎”

2014-01-30 黔西南日报

  作者:

·栏目:null

  银蛇起舞峰林深处增秀色,骏马奔腾中国金州气象新。在新春佳节之际,州政府金融办传来了好消息:

  ——2013年,全州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650.18亿元,同比增长16.72%,在全省增比进位排名第7。

  ——2013年,个人储蓄存款326.04亿元,同比增长22.54%,在全省增比进位排名第6,比上年提升3位。

  ——2013年,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425.29亿元,同比增长26.41%,全省增比进位排名第3,比上年提升了4位。

  ——2013年,金融机构存量存贷比为65.41%,增量存贷比为95.38%,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首次突破500亿元大关。

  这样的成绩,是我州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表明我州金融发展已步入快车道。

  金融是经济运行的命脉,一个地方的经济要发展,金融要先行。

  这组攀升的数字,着力诠释了我州金融业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彰显了我州“投资加大、速度加快、结构优化、效益趋好、民生改善、位次前移”的良好局面。

  多层次、全覆盖的金融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贵州银行兴义瑞金支行于2013年7月1日正式营业,仅4个月时间,存款就突破10亿元。

  这是州委、州政府大力实施“引金入州”工程,金融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服务不断向基层延伸的一个缩影。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州金融业已初步形成了以银行、证劵、保险为框架,以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为辅充的多层次、多品味、全覆盖的金融服务体系和组织体系,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

  “入驻黔西南是明智的选择。”州政府副秘书长、州金融办主任刘荣告诉记者,今年我州将继续加快“引金入州”步伐,鼓励和支持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省内外金融机构入驻我州,力争交通银行在我州设立分支机构。

  刘荣告诉记者,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今年已踏上“破冰”之旅。

  ——兴仁县、贞丰县、安龙县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已获批准,正积极筹备挂牌。

  ——推动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工作,贞丰县成为全省第6个农村金融信用县。大力实施金融服务乡镇全覆盖工程,积极引导村镇银行在城郊村镇和乡镇设立分支机构。

  ——推动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运用,“多彩贵州中国旅游卡”发行成功。

  ——贵州滇桂黔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煤炭现货电子交易平台成功运行,煤炭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在资本市场融资渠道拓宽方面,加大债券融资力度,积极做好州工业投资集团公司16亿元企业债券发行工作。扎实推动州宏升公司15亿元二期债券发行工作。组建黔西南州宏升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有限公司,成立贵州省时进融资担保中心,筹建黔西南州再担保公司,解决了我州融资难问题。2013年,全州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达到508亿元,超额完成了州委、州政府下达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500亿元的目标任务。

  “保险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功能进一步增强。”刘荣说,保险业正逐步发展成为全州金融业中市场主体最多、覆盖面最宽、吸纳就业最广的行业。2013年,全州15家保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9.01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12.62%。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5.61亿元,同比增长30.84%;人身险保费收入3.4亿元,同比增长12.32%。保险赔款3.04亿元,达到总保费收入的33.74%。

  特别是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已全面实现规范有序发展。目前,全州小额贷款公司42家,注册资本金10.97亿元,累计发放贷款超过32亿元;融资性担保机构24家,注册资本金13.95亿元,在保余额超过10亿元,丰富了全州多元化的金融体系,成为黔西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补充。

  重行动、强措施的地方金融建设深入推进

  2013年5月16日和12月27日,时任省政府党组副书记、特邀咨询、省委金融工委书记,现任省政协副主席的黄康生两次率领省级金融机构负责人来到我州开展项目融资对接工作,就解决重大项目融资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沟通。

  兴仁工业园福贵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因多方原因融资遇到困难,该公司负责人于2013年11月30日拨通了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永英的电话说明情况后,事隔两天,杨永英亲自带着金融机构的负责人来到该公司,帮助解决困难。

  刘荣告诉记者,我州金融服务之所以能不断加大对全州经济社会建设的支撑力度,这与州委、州政府对金融业发展的鼓励支持,与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引导密不可分。

  事实也的确如此。为加大金融业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州政府成立了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和金融工作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修改完善了《黔西南州州级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奖惩暂行办法》和《黔西南州州级保险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惩暂行办法》,为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加大对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州委、州政府采取召开政银企对接会,制作融资项目表、组织企业和金融机构现场对接等方式,积极为政银企搭建沟通交流平台。

  为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州金融办多次组织州内融资平台公司及拟上市企业负责人参加债务融资培训和拟上市企业培训,推荐2家企业到贵州省金融资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中介评价体系,着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立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领导小组,严厉打击各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2013年5月组织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8至10月开展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12月开展了中介机构涉嫌非法集资排查活动,进一步优化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金州大地风光好,万马奔腾踏征程。在这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我州的金融业将在拉动黔西南经济发展途中策马扬鞭、马不停蹄为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奋斗。

我市金融业发展成效显著

2014-01-15  廊坊新闻网

  栏目:null

  2013年,各项存款余额327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209亿元,位居全省前三;证券交易量389亿元,保费收入62亿元……

  去年,全市金融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工作方向,努力加大信贷投入,不断拓宽融资渠道,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在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自身也实现了良性快速发展。

  金融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市初步形成了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以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为辅助,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创投公司、基金公司等为补充的机构多样、功能齐全、梯次发展的金融机构体系。2013年末,全市共有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14家,村镇银行5家,市级证券公司6家、保险公司31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1家,小额贷款公司56家,融资性担保公司90家,典当行18家。

  金融实力进一步增强。地方金融法人机构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资本扩充,增加资本实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不断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不断下降,金融资产质量进一步提高。金融对经济的贡献度进一步提高,金融业已成为仅次于房地产、制造业、建筑业、批发零售等行业的第五大纳税行业,全年金融业纳税总额达17.2亿元,增速21.2%,占全市全部财政收入的5%。

  信贷投入进一步加大。各金融机构优化信贷增量,盘活信贷存量,着力促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大对园区建设、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县域发展、三农经济、中小微企业等信贷支持。2013年底,全市本外币存款比年初增加564亿元,增速为21%,贷款比年初增加323亿元,增速为17%,存贷比为67%,存款、贷款增量、增速位居全省前列。此外,还通过域外金融机构贷款、承兑汇票和委托贷款等多种渠道进行融资,全年域外金融机构贷款累计流入310亿元,承兑汇票累计签发342亿元,委托贷款新增41亿元。

  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60亿元,同比增长2.6倍,为企业节约资金9700万元。紧贴社会公众实际需求,优化金融消费环境。全市设立便民ATM机1540台,POS终端15730个。为优化农村支付环境,建立了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网点4098个,覆盖了97%的行政村,累计办理交易177万笔。

  金融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市强化多部门金融风险防范工作联系与信息沟通机制,形成风险防范合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扩大担保基金规模,建立助农贷款专项基金,在部分县(市)试点建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基金、应急转贷基金,信贷资金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对财富管理、投资咨询等各类公司进行清理、规范,打击各种非法集资和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金融政策、知识、产品宣传,社会公众防范金融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

内江金融业稳健发展呈现四大特点

2014-01-10   内江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作者:

·栏目:null

  指导客户办理金融业务

  1月7日,市委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召开,“大力发展现代金融业”是会议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

  1月8日,市委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召开第二天,市委、市政府就邀请来自省、市经济金融领域的专家学者举行座谈,为内江金融业发展把脉支招。

  那么,目前内江金融业发展现状如何,有哪些特点?

  市金融办主任倪恒利介绍,金融业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近些年,内江金融业发展稳健,呈现出四大特点——

  组织体系不断健全

  “2013年全市拥有各类金融机构54家,较2012年增加4家。”倪恒利说,近4年来,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增加——

  2010年以来,内江兴隆村镇银行经监管部门批准成立市级法人金融机构,在辖区内各县(区)先后成立分支机构;

  浦发银行内江分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内江分行先后于2010年10月、12月开业;

  在成都银行内江分行正式开业的基础上,市领导带队拜会了四川银监局,与重庆银行成都分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进行对接,重庆银行、兴业银行均有意来内江设立分支机构;

  威远县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有序推进,前期基础工作全部结束,已向中国银监会申报。

  目前,全市金融业初步形成层次分明、门类齐全的金融组织体系。

  业务总量不断壮大

  去年,我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注重存贷款合理均衡增长。同时,在确保重点项目信贷支持的基础上,着力引导信贷向中小微企业、“三农”、县域、民生等社会薄弱环节倾斜,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2013年11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突破1000亿元大关,达到1059.58亿元,比年初增加169.82亿元,增速为19.09%,列全省第二位;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突破500亿元大关,达到503.46亿元,比年初增加96.41亿元,增速为23.69%,列全省第六位。”倪恒利说,“增速排名和绝对增加额均实现近年来的最好水平。”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全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在破解农村发展融资难题、加快新农村建设、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江市分行行长谢春艳告诉记者,2013年该行投放各类贷款16.5亿元,比2012年多投放1.5亿元。

  “过去的一年,我行经营业绩优异。今年,我行要努力实现‘系统前列、同业最好’的目标。”中国银行内江分行行长陈诗国对未来充满信心。

  “我市保险市场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保险行业为市民提供1万多个就业岗位。”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廖汝华告诉记者。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服务小微企业、农村企业、城乡居民的融资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升。

  此外,内投集团第二期公司债券18亿元成功获批,我市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取得明显的成效。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金融基础设施是支持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在金融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金融业务总量不断壮大的基础上,我市金融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大小额现代支付、经理国库等业务实现全面电子化,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

  ABS、TBS、TIPS[1]等系统上线运行,为资金的安全高速划转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金融统计信息逐步实现标准化,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不断完善;

  辖内各金融机构加大了软硬件环境建设力度,金融信息安全基础不断完善,从体制和技术上保障了资金的安全;

  随着网上电子银行、24小时ATM网点的大量推广应用,支付结算方式得到改善。

  生态环境不断优化

  细心的市民发现,我们身边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越来越多。这是金融生态环境越来越好的体现。

  近几年,我市按照“政府主导、人行推动、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稳步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从2010年开始,内江金融业出现了一个重要拐点,金融业呈现加速发展的趋势。

  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内江市关于加强信贷市场培育和发展的意见》、《内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不断优化金融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内江金融业虽有长足发展、特点突出,但是,发展水平与其他市州相比差距不小,与内江的城市规模、区位优势也不相称。”倪恒利说,差距就是潜力,正视差距就有追赶的动力,相信在市委、市政府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内江现代金融业必将迎来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创新发展的春天!

青岛金融业成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实现两个第一

2013-12-31   凤凰网

·作者:

·栏目:null

  第1财金记者巩国强报道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金融系统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主线,努力克服国内外经济下行、“钱荒”等不利因素带来的严峻挑战,凝心聚力,奋勇争先,推动金融业保持持续、健康、加速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11月末,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1万亿元和9590亿元;证券机构实现证券交易总量1.4万亿元,期货经营机构代理成交额6.6万亿元;保险业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63亿元;全年引进金融机构15家,总数达到193家。

  青岛金融业实现了两个“第一”:本外币存贷款规模首次全省第一;金融业增加值增速全市各行业第一。创了三个“历史新高”:企业上市的备案企业和储备企业数量创历史新高;直接债务融资规模创历史新高;小额贷款公司筹建数量创历史新高。

  金融业成为经济发展支柱产业

  截至11月末,全市本外币存款余额达到11223.1亿元,比年初增加1356.3亿元,同比增长14.9%。全市本外币贷款余额达到9590.2亿元,比年初增加936.9亿元,同比增长11.3%。证券、期货机构累计代理交易额分别达到14436.4亿元和66118.6亿元,同比增长59.6%和72.0%;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163.4亿元,同比增长11.8%。我市金融业各主要规模指标均跃居全省17地市第一位。

  前三季度,实现金融业增加值328亿元,同比增长15.6%,高于全市GDP增幅5.9个百分点,增速在全市各行业中排名第一。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8%,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2.1%,增速比服务业增速高6.2个百分点。全市金融业税收增长迅猛,近三年年均增长36.3%,居各行业首位。金融业对经济社会发展拉动作用更加突出,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经济“转、调、创”的重要力量。

  有力保障实体经济发展

  社会融资规模大幅攀升,全市银行业信用总量余额达到1.6万亿元,新增2647亿元,超过年度目标的32.3%。信贷结构不断优化,全市中长期贷款余额4976亿元,新增589亿元,是去年同期增量的2.5倍。举办市区两级银企对接周活动,达成协议金额775亿元,“一谷两区”、世园会、老企业搬迁、城市危旧房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建设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建设得到有力保障。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00亿元,比年初增长26.6%,涉农贷款余额1970亿元,比年初增长14.4%,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连续四年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在全国首创依托征信窗口建立小微企业“银企融资对接平台”,帮助723家企业实现融资183亿元。出台《关于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融资工作的意见》,构建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融资新模式,金融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对外向型经济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金额突破千亿元,同比增长65.9%,业务金额稳居山东省第一位,在5个计划单列市中列第二位。保险业对经济社会的保障程度日益提升,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近4.5万亿元的风险保障。

  财富管理中心建设取得突破

  今年,青岛财富管理中心建设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省政府发布实施的《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3〕17号)中明确提出,“把青岛市建设成为国内领先、面向国际的新兴财富管理中心”,我市在全省金融改革发展中的目标定位确立。

  按照全市金融“千万平米”工程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市充分发挥挂职干部作用,重点帮助抓项目、抓进度、抓开工,崂山金家岭金融新区和即墨鳌山湾财富管理园区建设取得新进展。金家岭金融新区“千万平米”金融中心建设完成投资39亿元,累计施工面积210万平方米、新增竣工面积104万平方米,超过年度计划的40%和108%。鳌山湾财富管理园区项目落地加快,中信证券财富管理培训中心竣工营业运行良好,招商银行中国(青岛)财富管理学院进入规划建设阶段。市南传统金融聚集区、市北财富管理创新区、西海岸新区蓝色金融创新示范区、红岛经济区科技金融示范区建设也取得新进展。

  金融机构落户步伐加快

  今年新引进德意志银行等金融机构15家,全市金融机构总数达到193家。引进外资融资租赁公司2家,合同外资6000万美元,是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2倍。中路保险法人机构申请设立工作稳步推进。积极争取国家先行先试政策,我市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消费金融试点城市和全国首批金融IC卡电子现金跨行圈存试点城市。新筹建小额贷款公司11家,创历年之最,并在全省率先实现外资小额贷款公司突破。正式运营的35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放贷将突破200亿元。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68家,在保余额达到155亿元。注册资本10亿元、具有再担保和债券担保功能的青岛城乡建设融资性担保公司获批设立,为迄今全省规模最大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积极推动民营银行试点工作。

  企业直接融资再创新高

  积极推动企业上市工作,亚星地产重组“深大通”借壳上市。5家上市公司实现再融资19.3亿元。3家企业上报首发申请材料,中国证监会待审企业达到6家。13家企业上报青岛证监局辅导备案,备案企业数量创历史新高。4家企业完成境外上市架构。深入挖掘拟上市资源,52家重点拟上市企业已与中介机构签订上市协议,其中有38家已完成股改,拟上市储备规模达到400家。加快推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扩大企业直接债务融资规模。今年以来全市共发行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各类债券21只,融资197.7亿元,创历史同期最高融资额,同比增长51.3%。首支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成功发行,开辟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新三板企业储备规模不断扩大,储备企业达到170家,股权融资计划合计超过4.6亿元,5家拟挂牌企业已上报预审材料。股权投资行业发展迅猛,股权投资类企业已达到165家,总注册资本达到255亿元。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圆满完成,顺利通过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检查验收。

  金融合作持续深化

  推动市政府与中国人民大学、太平集团、平安集团、交通银行等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财富管理中心建设、金融人才培养、金融创新研究、2014世园会保险保障、国际养老社区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危旧房改造等开展全方位合作。

  金融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我市筹备并组织召开全市金融工作会议,进一步凝聚了全市上下发展金融的思想共识,明确强化了任务措施。加大财政对金融业发展的扶持引导力度,发放金融业发展补助奖励资金创历年新高。加强重点课题调查研究,将金融发展事项列入市人大、市政协调研项目,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认可和支持。形成了青岛财富管理中心建设、财富管理十大配套支撑产业、农村金融、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等调研报告12个,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金融稳定形势总体良好

  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与打击非法金融长效机制建设,推动成立了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从市级层面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组织。深入开展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相继组织了打击非法集资主题宣传月、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展览、青岛市银行业打击非法集资及志愿公益活动图片巡展等系列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万份,通过短信服务平台发送警示信息6万余条。开展了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专项排查清理活动,排查和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1400条,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25件。

  组织多部门举行重大金融突发舆情事件应急演练,提高了我市对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能力和联合处置能力。积极督导跟进我市非法集资案件侦办处置工作,迅速妥善处置重点金融案件,及时高效地办理来信来访,金融稳定工作实现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目标。

福泉市“四招”促进金融业快速发展

2013-12-30  贵州省人民政府

一是拓宽“引银入泉”渠道。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成功引进富民村镇银行进驻,与贵阳银行、贵州银行正在对接。目前,全市共有金融服务网点50余个,其中涉及6家银行金融机构,经批准设立的小贷公司4家;融资性担保公司3家。

  二是“政企联姻”助推发展。推出“助保贷”业务,达成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合作协议,由市财政注入500万元风险补偿铺底资金建立“助保金池”,解决中小企业难融资问题。

  三是推进政银企合作。已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州分行、市建设银行等分别签署银政合作协议,为福泉经开区实现融资近5亿元。四是优化融资环境。加强工投、城投、旅投等融资平台建设,全面推行一站式、代办制等政务服务,全年实现融资9.19亿元,同比增加6.68亿元,投资环境考评位列全州第三。 

发挥综合金融优势为惠州经济发展添彩

2013-06-28  惠州日报

     打造优秀团队 创造“平安速度”

  记者:平安银行近年来的快速发展,背后有哪些成功的经验或者模式值得总结和学习?

  薛志信:首先,团结进取的班子和敬业爱岗的优秀员工队伍是惠州分行快速发展的核心力量。在总行务实的经营战略和明晰的发展路径的指导下,分行班子成员怀揣梦想与希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务实、开拓创新,带领全行员工一步一个脚印地朝着目标执着前进。分行多名班子成员都有着二十年以上丰富的银行经营管理经验,在各自分管的领域都有着非常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实战经历。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惠州分行通过科学有效的职涯规划和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团结协作、业务精湛、服务高效的优秀员工队伍。正是这支优秀的团队,成为我们平安银行惠州分行快速发展的最坚实的基础。

  其次,平安集团强大的综合金融平台是惠州分行得以快速发展的最有力的保障。集团在惠州地区设有寿险、产险、养老险、银行四家机构,业务横跨保险、银行、信托等多个金融领域,员工总数超过6000人。各专业公司密切配合,让客户充分享受到“一站式”金融服务的优越性,在惠州当地建立了良好的客户口碑。

  再次,创新是平安集团企业文化的精髓,平安银行的创新精神是惠州分行得以快速发展的力量源泉。平安银行从总行到分行层面,在业务发展模式、负债机制、产品和渠道等多方面,始终坚持不懈的发扬创新精神,坚持以科技为引领、以创新产品为抓手,针对不同客户的特点,开创有针对性的服务模式。从不断开发现金管理工具、创新贸易融资模式,到增强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功能,扩大新型渠道,再到创新投行业务,平安银行始终密切跟踪市场变化,贴近市场和企业需求。正是因为创新,才使平安银行成为越来越受大众熟知和喜爱的银行品牌。

  最后,当然还离不开平安银行较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分行成立三年来,始终把加强风险管控、坚持依法合规经营放在首位。在严格执行信贷新规则和各项政策要求的同时,分行不断健全和完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工作职责,引入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建设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使风险管理工作涵盖全业务、囊括全风险、嵌入全流程、覆盖全机构、涉及全员工。三年来,历经监管部门和总行多次稽核及综合检查,均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得到政府监管部门和总行的认可与肯定。

  建设最佳银行服务惠州发展

  记者:在支持惠州当地经济发展方面,平安银行惠州分行对于未来发展有何规划?

  薛志信:截至2013年一季度,平安银行资产总额已达1.8万亿元,拥有34家分行,机构网点超过500家,实现品牌、销售渠道、产品体系、风控措施、管理架构等方面的统一,实力大为增强,原深发展和平安银行两家各自的优势得到有效发挥,“1+1>2”的成效显著。新的平安银行拥有平安集团这个世界500强做为坚强后盾,集团将在客户资源、后援平台、资本补充和科技基础等方面,给予强有力的支持,从而给银行的发展带来源源不断的动能,综合金融将成为同业不可复制的优势,也将成为平安银行惠州分行在未来竞争中的制胜法宝。

  近年来,惠州市GDP连续4年保持12%以上的增速,在珠三角表现抢眼。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作为惠州地区主要金融机构之一,平安银行惠州分行也充分享受了惠州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红利。

  在未来的发展规划方面,我们仍将坚持走综合金融的道路,以 “调结构、夯基础、抓创新、防风险、增效益、促发展”为未来的经营指导方针,紧密结合惠州当地经济特点和企业需求,积极参与全市重点大项目的合作,强化对核心企业的产品渗透,加大对民营中小企业的扶持,并重点突出对小微企业的授信支持。目前具体来说有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一是通过专业化的营销,在未来1至3年时间内,打造核心企业上下游供应链、网络电子平台和集中产业园区10个基础客户群,大力进行产品渗透和推广,细化风险经营政策,做到“一群一策”,体现我行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增加客户数量,扩大客户服务面;

  二是认真做好市场细分,实施客户共成长计划,推出1+1系列工程,挖掘培育100个最具成长型的中小型企业客户,通过平安的综合金融优势,多渠道、多方式支持客户做大做强;建立孵化平台,扶持1000个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平安银行将成为这些企业的“双主办”行。

  二、着力发展财富管理业务。

  为满足各类客户多元化、个性化的金融需求,下一步,我们将借助平安集团综合金融平台,与平安信托,平安证券,大华基金,平安罗素资管等专业子公司合作,开发以机构投资者为目标客户的机构财富管理类业务,通过信托、一对一和一对多专户理财、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帮助客户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专业创造价值、服务提升品质。今后,我们将继续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惠州市民展现一个用心服务的专业银行形象。一是坚持对外以“客户为中心”,继续深入开展“新银行、心服务”活动,强化前台人员服务意识,以真心、热心、爱心、细心,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将常态化的业务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作为服务基础建设的重点之一,提高员工业务技能操作水平;三是进一步梳理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时效,在控制风险、合规经营的前提下,简化客户操作手续,缩短客户业务办理时间,提升客户体验。

  四、高效审批、服务惠州发展。

  一是改革调查与审查的流程,提高授信业务审批通过率。我行信贷管理部审查人员与业务营销人员将共同提前介入所有项目,使贷前调查、授信方案设计一次完成,减少环节、提高效率。

  二是进一步提高审批时效。资料齐全、业务情况明晰的低风险业务当日完成审批;资料齐全、资信良好、贷款用途明确和还款来源可控的敞口5000万元的授信业务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需上报总行审批的项目,7个工作日完成审批上报;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贷款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于个案在符合政策与授权的前提下,当天给予答复或出具相关风险意见。

  五、发挥平安银行债融优势,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平安银行是全国34家债融主承销商之一,是一级交易商和优秀交易商,年主承销额达数百亿元。近2年经我行主承销的债券利率均紧贴市场发行下限,在市场上可谓硕果仅存,在市场同业上有较强竞争力。

  惠州分行作为平安的一级分行,组织架构更为完善,决策流程更为高效,操作手续更为便利。加上平安银行总行位于深圳,深惠之间交通便利,也有利于项目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沟通。

  六、加快网点布局。

  平安银行惠州分行自2010年6月28日开业以来,短短三年时间,先后在惠州布局了三个支行网点,覆盖惠阳区、仲恺高新区和惠城区江北新城主要的商业中心和生活集中区。目前,平安银行惠州惠东支行正在紧张筹建当中,该支行也将是平安银行进入惠州后开设的第四个支行网点。接下来,我行将通过支行网点和自助银行网点的合理布局,有效覆盖惠州各区县,为平安银行更好地服务当地实体经济奠定完善的物理网点基础,让更多的客户更便捷地享受到平安银行的优质金融服务。

  总之,平安银行惠州分行将依托平安集团综合金融大平台,坚持改革创新,以更高标准、更大努力,更好的服务,全力打造“不一样”的平安银行,为惠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助力、添彩。

  本版文字 本报记者韩树峰

我州“软措施”为金融业发展注入“强心剂”

2013-04-27 黔西南日报作者:

·栏目:null

 

  制度是水,金融是鱼,水能养鱼,鱼能活水。抓经济必须抓金融,只有抓好金融才能抓好经济;抓金融必须抓制度建设,只有抓好“软措施”才能抓好金融。近年来,我州积极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加强“软措施”建设,为金融业加速发展营造“温床”,各金融机构支持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实现了金融与经济良性互动。

  进入“十二五”以来,我州以“扩融资、促发展、调结构、保民生、防风险”为主线,加快金融机构建设,推进民营金融发展,扩大社会融资规模,保障产业融资需求,增强农村金融供给能力,加大微企融资支持力度,扩大金融保障覆盖面,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多措并举为全州金融业发展注入“强心剂”。

  据州金融办数据显示,今年,全州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预计达66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536亿元,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达650亿元,保险业保费收入达8亿元。预计到“十二五”末,全州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达120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1000亿元以上,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达1200亿元以上,保险费收入达11亿元。

  围绕“两加一推”主基调和“城镇化带动、工业强州”主战略,我州着力巩固和扩大融资规模,保障全州发展融资需求;着力加强地方金融体系建设,发展壮大金融产业;着力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提速转型;着力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增强金融可持续发展能力;着力改善地方金融生态,营造金融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发挥更大的支撑作用。

  加快金融机构建设

  鼓励和支持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基金等金融机构到我州设立分支机构,吸引和鼓励省内外有实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在我州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力争到“十二五”末,确保村镇银行覆盖全州各县(市、区)。

  抓好农村信用联社改制工作,加大对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扶持力度,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股本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提高服务“三农”水平。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网点下沉,服务延伸至社区、园区,在有条件的县特别是乡镇增设分支机构。在巩固乡镇全覆盖的基础上,支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便民服务点向固定网点转化。

  推进民营金融发展

  加快在县(市)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经济实体和各类社会资金参与组建融资性担保公司进入农村市场,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向县(区)延伸。

  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壮大资金实力,对兴义市未达5000万元的小额贷款公司要在2015年前增资到5000万元以上,对各县未达3000万元的小额贷款公司要在2015年前达3000万元以上;对兴义市城区新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要达到1亿元以上;对各县城区新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要达3000万元以上。

  对现有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金融仓储公司进行整合,全面与金融机构合作,力争到2020年全州融资性担保公司、金融仓储公司总注册资本达20亿元以上,为中小微企业在金融机构融资提供100亿元以上的担保和监管额。

  扩大社会融资规模

  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资本实力,鼓励邮政储蓄银行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同业存款等方式将资金更多用于当地,积极探索利用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贷款。

  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兼并收购、整体上市等方式,实现产业整合和企业资产债务优化重组。支持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或可转债等形式,提高再融资能力和资本运营效率,扶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鼓励和支持州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主体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多渠道利用国内各类场内、场外市场做大做强我州优势产业,加强与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沟通对接,建立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债务融资的良性发行渠道。

  推动设立创业投资、风险投资、产业投资等各类股权类投资企业,支持产业整合基金发展,优先参与州内产业整合重组,加快推进金融机构的合作,建立相关产业整合基金。以优惠政策吸引农业、矿业、地产业等私募基金到我州落户,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建设和优势产业整合。

  加大基础设施、支柱产业、优势资源开发等领域项目的信托产品开发力度,加大对融资租赁、委托贷款等新型融资方式的应用,提高我州资产证券化水平。

  统筹全州资源,按照市场化、公司化、规范化的要求建设投融资主体,合理定位投融资主体职能及投融资领域,完善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深化各项改革,加快形成“借、用、管、还”一体化的投融资体系,促进投融资主体做大做强。

  保障产业融资需求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银团贷款、工程保理、融资租赁等方式,重点支持高速公路、煤炭运输等专用公路、民航、水运等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分析、跟踪和对接,及时满足项目建设的合理信贷资金需求。

  加大对农业开发和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服务功能,积极开展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贷管理方式,加大对大型水利水源、河湖治理、生态环境治理、石漠化治理等工程项目建设的创新支持力度。

  按照“5个100工程”的安排部署,围绕城镇建设“4个2”工程,重点支持推进全州25个示范小城镇、20个城市综合体建设,做好城镇化建设项目分类,合理界定政府和市场作用的领域范围,通过适当补贴和制定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城镇基础设施、流通体系、居民就业等领域的支持力度。

  加大微企融资力度

  推进组织架构和流程再造,搭建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创新融资模式,完善授权授信制度,建立专门的不良贷款处置制度和核销机制,建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资金,提高小微企业风险容忍度,力争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州平均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鼓励开展适合我州小微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创新,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无形资产质押、供应链融资等产品创新,探索开展股权、应收账款、动产等抵(质)押贷款业务,重点满足资源深加工、高新技术、装备制造和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的融资需求。

  加快推行“3个15万”扶持政策,切实落实微型企业扶持措施,为微型企业提供便捷金融服务,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扩大金融服务面

  完善扶贫贴息贷款运作模式,确保每个县至少有一家金融机构开办扶贫贴息贷款,努力扩大扶贫贴息贷款的覆盖面和规模,优先支持实施整村推进计划、劳动力转移培训、带动贫困农户增收的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发展。

  鼓励保险业扩大服务领域,大力发展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责任保险,矿山、煤炭从业人员人身意外保险、外出务工农民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农村小额信贷保险业务,积极推动商业保险快速发展。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强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

  推动个人住房、汽车、休闲旅游、耐用消费品等贷款业务健康发展,鼓励银商合作,推广银行卡的结算和支付,进一步改善银行卡用卡环境,促进扩大银行卡消费市场。大力推进涉农银行卡产品创新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行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鼓励发展农村分期付款等消费信贷品种,培育和发展农村消费信贷。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健全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贷征信系统,将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纳入征信体系,在条件成熟的县(市)推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兴仁模式”和创建农村金融信用县。

  大力发展典当、资信和资产评估、投资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和规范,推进金融中介行业协会建设。

  鼓励州内学校与各金融机构合作办学,支持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我州设立金融研究、教育和培训机构,开展金融创新和重大课题研究,培养中高级金融专业人才和金融复合型人才。

  到2020年末,全州将建成功能齐备、分工合理、支付结算快捷、投融资功能强大的现代银行服务体系,形成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活跃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形成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功能得到有效发挥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形成主业鲜明、功能互补、融资便利、运作良好、治理规范的金融服务体系和风险防范体系,基本建成与我州经济社会发展融资需求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制体制。

高密市多措并举助推金融业又好又快发展

2013-12-10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栏目:null

  今年以来,高密市坚持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生命线,在政银企对接平台搭建、企业资本市场拓展、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等方面作出了诸多努力,在第九届中国金融(专家)年会上,高密市被评为“中国金融生态示范城市”。

  一是银行业平稳健康发展,不良贷款率持续走低。兴业银行成立,该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数量达到11家。截至8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本外币余额292.4亿元,较年初新增49.47亿元;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本外币余额246.81亿元,较年初新增32.73亿元。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为0.50%,连续两年保持0.50%以下的水平。

  二是新型金融组织经营良好,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取得新成效。新增汇元、金孚隆2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5家小贷公司上半年累计为该市小微企业和“三农”发放贷款10.53亿元;3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在保责任金额为3.59亿元;试点的10家投资公司累计为实体经济提供资金支持3.63亿元。全省首家新型金融组织协会成立,协会通过签订自律承诺书、举办民间融资规范发展培训班等方式,提高了新型金融组织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

  三是政府牵线搭桥,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呈现新亮点。召开了全市政银企对接会和政协委员企业对接会。政府出资1000万元,助推建行推出“助保贷”新产品,目前支持中小企业13家,投放额度为8100万元。

  四是多层次资本市场助力经济发展,直接融资渠道更加多元化。在加强与国内知名券商、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交流合作的基础上,先后在淄博和该市举办了两次较大规模和较高层次的培训班,市内30多家上市后备资源企业1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目前已有近10家企业正积极与有关中介机构沟通,年内有望实现“新三板”市场上的突破。

安徽省安庆市多项举措支持金融业加快发展

2013-12-09  中华会计网校

·作者:

·栏目:null

  一是出台激励政策。出台《进一步推动服务业(金融业部分)加快发展若干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鼓励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创新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积极推进资本市场融资,吸引更多金融机构进驻安庆。同时,制定《安庆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进一步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设立奖励资金。市财政2013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支持金融业发展,对新设金融机构、资本市场融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业金融机构、证券类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担保公司以及金融监管部门等分别予以奖励并通报表彰和授予荣誉称号。奖励单位的同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建议获奖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对单位职工进行适当奖励。

  三是完善考核评比。建立金融机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明确考核评比的组织机构,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保险机构、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小额贷款公司分别细化考核指标和内容,按照考核得分确定奖励办法等。

有效监管 促进金融业协调发展

2013-12-04  曲靖日报

·作者:

·栏目:null

  曲靖银监局作为曲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成立十年来,依法履行银行监管职责,坚持科学有效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了全市经济金融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重引领,增投入,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支持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狠抓信贷结构调整,加大对曲靖市“十二五”规划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有效确保全市支柱产业、重点行业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的资金需求。大力推行绿色信贷,围绕产业建设、优化和转型升级,从严控制“两高一剩”,加强对全市节能环保、科技创新、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加强对民生领域的信贷投入,加大支持公租房、廉租房、棚改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优先支持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购房。

  改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继续实行差别监管,引导金融资源向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倾斜。落实机构准入、存贷比考核、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措施,推动银行机构增强工作的积极性。积极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市场、有需求、可持续发展的小微企业。

  抓改革,促转型,全面提升银行业核心竞争力

  推进银行业深化改革。对政策性银行,督促农发行强化政策性功能,审慎发展自营性业务;对国有和股份制银行,指导其着力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对城市商业银行,引导其完善公司治理,转变发展方式,找准市场定位,实现差异化、特色化经营;督促农村信用社完善法人治理架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对村镇银行,督促其支农服务定位,规范经营行为,增强发展后劲;对邮储银行,继续稳步推进二类支行改革,加强网点规范化建设,稳步拓展业务领域。

  完善银行业体系建设。鼓励农村信用社和重庆农商行曲靖分行向县域、乡村延伸服务网点,允许曲商行在辖内和周边经济紧密区申设分支机构。积极拓展银行机构种类。加强监管引导,改善服务环境,吸引更多优质银行机构落户曲靖,不断健全银行机构体系。扶持地方法人机构做大做强,在保持县域法人地位不变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农信社转制为农商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现有机构的重组改制。

  推动加快经营模式转型。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求,优化存贷款品种、结构和质量,加强利差管理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同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约束作用,督促银行机构切实承担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职责。

  鼓励审慎开展金融创新。指导银行机构开展符合曲靖市产业运行规律和资金需求特点的金融创新,开展有益于提升公众服务满意度和便利性的金融创新,开展有益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和加强风险管理能力的金融创新。扩大农村抵押担保范围,拓宽农村地区银保合作领域,支持银行业研究推广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方式,解决农村融资担保难的问题。

  强监管,防风险,确保辖内金融稳定

  化解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按照“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缓释风险”的总体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平台贷款风险化解工作。调整平台贷款内部结构,逐步压缩低层级和高风险客户。推进抵押担保、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整改,认真评估现金流覆盖状况,进一步做实还款资金来源,逐户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切实缓释存量贷款风险。督促银行机构继续完善“名单制”管理,要求制定偿还计划,落实还款来源,防止重大违约事件。

  加强房地产贷款风险管控。对房地产贷款风险,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差别化房贷要求,加强名单制管理和压力测试;实施房地产信贷和其他形式融资风险的全口径监测。积极化解不良贷款风险,加大清收和核销力度,压缩存量,控制增量,提升抵御风险能力。

  强化案件风险防控。增强银行自身案防能力,加强合规文化建设,提高内控执行力,实现案防关口前移,对案件易发多发的业务、岗位、环节和机构,定期组织重点领域风险排查,严肃责任追究。

福州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意见

2013-11-27 新浪

 (2013年11月)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推进闽台金融合作先行先试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实施意见》和“十二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优化海西省会中心城市金融业发展环境,培育壮大福州金融业,更好地发挥金融业对海西省会中心城市建设的支撑、服务作用,着力构建海西现代金融中心,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对在福州市区内,2013年起新设立或者新迁入的金融机构及其配套服务机构营运满一年,按以下原则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对在本市新注册成立的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基金、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总部(下文简称“法人金融机构”),注册资本在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奖励1000万元;7亿元(含7亿元)至10亿元的,奖励800万元;5亿元(含5亿元)至7亿元的,奖励500万元;2亿元(含2亿元)至5亿元的,奖励3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至2亿元的,奖励2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1亿元的,奖励100万元。

  (二)对设立境内外(含港澳台)银行、证券、期货、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地区总部,营运资金在2亿元(含2亿元)以上的,奖励2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至2亿元的,奖励15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1亿元的,奖励50万元。上述法人金融配套服务机构参照金融机构地区总部享受一次性奖励。

  (三)对设立境内外(含港澳台)保险机构地区总部,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保险中介机构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第三条 在福州市区内的金融机构实现机构升级或升格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由驻榕代表处升格为地区性总部机构的,安排办公购房补助资金200万元;由地区性总部机构升格为金融机构总部的,安排办公购房补助资金800万元;对注册资本或营运资金达到本意见第二条(一)、(二)项规模的,按照该项规定给予奖励。一次性奖励金不重复计算,取其高者给予奖励。

  第四条 对其他金融机构的一次性奖励,由有关政府部门根据相关金融机构的注册资本金或营运资金、从业人数、纳税情况等方面因素给予综合评定,给予适当奖励。

  对市政府重点引进的金融机构,可单项申请,一项一议,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第五条 对在榕金融机构,购地、购房及租房给予以下优惠:

  (一)对在榕法人金融机构、设立两年以上的地区性总部机构(银行业总行总资产1万亿及其以上,证券、保险业总公司综合排名全国前20、福建省业务排名前10)以及市政府重点招商引资的金融机构购地自建办公用房,在我市四城区规划范围申请建设用地,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以挂牌出让方式提供土地,土地出让底价按同地段同用途基准地价的楼面地价确定的宗地价格作为出让底价;以基准地价的楼面地价确定的宗地价格低于土地取得费、前期开发费及出让规费之和的,按成本价为底价挂牌出让。

  (二)对在榕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地区性总部机构,购买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其补贴的总额度不超过上年度该企业缴纳税收市级地方留成的80%,最长分2年兑现。

  (三)对在榕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地区性总部机构,租用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市场评估价房屋租金的30%补贴,补助时间为2年,其补助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该企业缴纳税收市级地方留成的80%。若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价格低于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则以其实际租价为基准计算租房补贴。享受补贴期间的办公用房不得对外转租。

  (四)新入驻金融机构购租其他已兑现房屋补贴企业办公用房的,不再享受本购租房政策,上述办公用房补助原则上最高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享受落户一次性奖励和购地、购房及租房补贴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我市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承诺10年内不迁离福州、不注销机构。

  第六条 对福州市法人金融机构到异地及境外设立地区总部(省级分行或分公司),每增设1家给予50万元奖励。

  第七条 鼓励金融机构引进高级管理人员和保险精算师、保荐代表人等专业技术人才来榕发展,其优惠政策为:

  (一)符合《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可享受我市关于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在创业科研经费、人才住房、安家补贴、生活津贴以及子女入学、职称评聘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二)对2013年新引进的金融机构总部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可按其当年在本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住房和生活补助,补助期3年;对2013年新引进的外资金融机构地区总部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可按其当年在本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给予住房和生活补助,补助期3年;对在榕的金融机构总部高级管理人员,以2012年为基期,按其在本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增量部分的50%,给予住房和生活补助,补助期3年;对其3年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等,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对省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的金融机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所得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赴国(境)外培训可纳入本市人才培养计划,并提供便利;因商务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予以优先办理。

  (四)对在榕的金融机构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院士工作站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建站资助;对进站开展科研工作的博士后,每人每年资助5万元科研经费。

  第八条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拓展、创新业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一)自2013年起,金融机构贷款投向在福州辖区内的年度贷款余额每增加30亿元,给予5万元奖励;对小微企业年度贷款余额每增加5亿元,给予5万元奖励;上述两项奖励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保险机构以债权、股权等方式投资福州支柱产业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三年及其以上的,自2013年起,单项融资额在5亿元以上且融资成本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按融资额的0.1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各保险公司为福州市区小微企业承保贷款履约保证保险的按年度保费收入增长部分的1%给予奖励。该项奖励每家公司每年不超过50万元。

  (四)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按照严格监管、规范运作的要求,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坚持小额、分散的经营取向,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对经营规范、治理优良的小额贷款公司成功改制为村镇银行的,参照前述规定给予奖励。

  第九条 市政府设立金融创新奖,对进行下列金融产品、服务创新以及金融监管成果显著,对争取到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金融政策或创新试点的金融机构和有关人员,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市政府给予奖励和表彰,并授予奖牌。

  (一)金融管理部门通过管理创新,在引导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扩大金融交易规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稳定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二)通过金融技术创新、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服务创新,在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提高金融交易效率等方面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提出我市金融业发展的重大措施建议并被国家(包括国家金融管理机构)和省、市政府采纳;

  (四)为我市金融市场的支付结算、市场交易、钞票处理等重大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营运和管理做出突出贡献;

  (五)利用我市货币、外汇、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市场平台从事交易且交易量位于前列,为我市金融市场的发展壮大做出突出贡献;

  (六)其它经有关金融管理部门认定、市政府确认的,对我市经济和金融发展确实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十条 《意见》所称争取到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金融政策或创新试点,具体是指:

  (一)争取到在我市新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证券交易所、商品交易所、股权交易所等有重要意义的金融交易市场;

  (二)争取到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金融机构总部新设立或新迁入我市;

  (三)争取到国家重点金融创新政策和海峡两岸金融领域先行先试政策在我市试点;

  (四)其他经市政府认定有深远意义的事项。

  第十一条 市政府建立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通道机制,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加便捷全面的服务。

  第十二条 市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上述意见的落实兑现。上述意见与福州市有关政策,同类性质奖励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各(市)县政府可参照本意见对辖区内新设立的法人机构、地区性总部机构和代表处等金融机构,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 本意见各条所指资金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第十四条 市投资促进局(金融办)、市财政局根据本意见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榕政综〔2010〕128号文同时废止。

版权所有 丹东市图书馆    辽ICP备1020223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