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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经验

营商环境专题信息

发布时间:2017-11-02  |  浏览:

广东南沙自贸区提升税收管理服务水平

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做法

市合作交流办 2016-04-25

    广东自贸区南沙试验片区挂牌一年来,广州市地税部门坚持改革创新,主动先试先行,制定工作方案,出台创新服务自贸区建设20条措施,率先推出了“自主有税申报”“先办理后监管”“复杂涉税事项事先裁定”等多项创新举措,积极打造特色纳税服务品牌,构建自贸区税收管理新模式,形成具有自贸试验区特色的南沙经验,让广大纳税人享有更多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优质税收服务。 广东南沙自贸区提升税收管理服务水平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做法

  一、率先推行“自主有税申报”,纳税申报方式实现重大突破

    广州南沙地税部门参照国际通行规则,大胆创新,还责还权于纳税人,自2015年12月起在全国率先推出“自主有税申报”,即取消“零申报”,由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的时候自行申报纳税。同时,建立纠错机制,协助和引导纳税人自主判定纳税义务和应申报的税费种类,正确履行申报纳税义务,真正为纳税人“减负”。至今,全区有9928户纳税人无需进行“零申报”,大幅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目前“自主有税申报”的做法在全国属于先例,因此也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二、率先推行“先办理、后监管”,涉税事项绝大部分即时办结

  为提高涉税业务办理效率,广州市地税部门按照“放管结合、风险可控”原则,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推行“先办理、后监管”征管服务新方式。在“先办理”方面,持续精简审批事项,全面提速办事效率,涉税事项绝大部分即时办结,目前即办率达93.6%;剩余56项按《征管法》规定必须审批的业务实行限时办结,限时办结业务平均耗时缩短了80%,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在“后监管”方面,广州市地税部门积极探索科学管理模式,按照风险管理理念,成立数据应用管理中心,建立后续监管体系,以信息系统为载体,强化涉税数据“智能化”采集、分析和应用力度,积极推进“大数据管税”进程,实现行政管理的高效化。

  三、率先推行复杂涉税事项事先裁定,为重点投资企业提供事先税收服务

  税收事先裁定,即税务机关针对纳税人所提交的特定复杂涉税事项的适用税法问题进行事先研究,依法提供税收事先裁定服务。广州市地税部门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做法,推行复杂涉税事项税收事先裁定,一方面辅导纳税人了解税收知识,明晰纳税责任;另一方面帮助纳税人解决涉税问题,避免纳税人在投资过程中误闯税法雷区、误惹税收风险。至今已为区内5家大型企业依法提供了该项服务,并接待相关咨询15次,得到了境内外投资人的高度赞誉,为自贸试验区建设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目前,南沙区地税局正着手与区国税部门联合推出税收事先裁定办法,服务自贸区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投资建设。同时,地税部门还针对南沙自贸区的创新发展定位,有针对性地强化税收政策专题辅导和跟踪服务。一年以来,分类梳理了金融保险、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等行业和粤港澳合作、创业投资等6个专题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并汇编成册免费提供给纳税人参阅;同时为不同行业的纳税人提供12类共155项主动推送和个性化订阅服务等。

四、率先推行“三代”手续费全流程电子化支付,实现纳税人应得收入及时“落袋”

针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简称“三代”)手续费支付工作中存在流程繁琐、审核任务重、纳税人主动申请率低等问题,广州市地税部门率先推行“三代”手续费支付业务改革,将原先7个审批环节简化为1个提交环节,并依托电子办税服务厅进行电子化主动推送。纳税人只需核对确认,不需自行提出申请,也不用提交任何纸质资料,“三代”手续费的生成、审核、确认和支付环节全部在电子办税服务厅完成,有效解决了征纳双方权责不对等、纳税人申领“三代”手续费意愿不强等问题。目前,选取测试的33户企业,已经成功领取手续费357万元,深受纳税人欢迎。据了解,今年4月1日起,“三代”手续费全流程电子化支付已在南沙区内全面推行,同时已被列为全市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将在全市全面推行。

  五、率先在税务部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给权力套上制度“缰绳”

  为适应自贸区负面清单管理方式,推动地方税收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税务权力责任的监督和制约,广州市地税部门突出加强对内部工作职责的清单管理,梳理出7大类共98项税务事项所对应的权力、责任和对应的违规惩处标准。在厘清法律赋予的权力的同时,着重强调行政责任的落实,切实给权力套上制度“缰绳”,做到“有权必有责,违责必有惩”。目前地税部门还将负面清单的落实情况列入绩效考核,通过指标设置细化流程操作,确保落实到位。

  六、推进“互联网+税务”行动,办税服务“不打烊、不出户”

  广州市地税部门积极适应“互联网+”新形势,加快推进“互联网+税务”行动,积极构建多元化、同质化办税服务新格局,努力打造智慧型电子税务局,努力提升纳税人高效便捷的办税体验。建立“互联网+”办税体验区,同时依托电子办税服务厅,大力开辟纳税人“足不出户”便可轻松办税的新渠道。目前,除注销登记、发票退回等少数不宜在网上办理的事项外,95.5%的税费事项已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同时,地税部门在南沙全区10个政务中心和5个地税办税服务厅均设立了自助办税服务厅,实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和社保费清单打印、小额发票开具等9类常见税费事项“7×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自助办理。此外,还积极开辟“掌上”移动办税新途径,南沙区地税局自主研发了税费业务办理APP,创新搭建官方微信、微博、办税二维码“三位一体”的“微服务”平台,开通税讯速递、办事指南、网上办事等功能,纳税人可通过在线服务“微渠道”随时随地完成预约办税、发票查询、车船税缴款等多项业务。

 七、推进国地税“全业务通办”,力争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2016年,南沙区被确定为广东省首批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后,南沙区国地税双方结合自贸区产业特点、资源优势和战略定位,继续在国地税合作的探索道路上大步迈进。包括打造国地税业务“一网通”,双方共建线上与线下、实体厅与电子厅、互联网与“微平台”高度同质化的电子办税新方式,打造“O2O”“零接触”办税服务新生态。此外,广州市地税部门还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办税服务举措。自主研发“南沙地税业务规程平台”,实现业务要求公开化、业务流程统一化、业务运行便利化和业务维护标准化;不断扩大“免填单”服务范围,由原来4项业务拓展至75项;超过70%业务实现“同城通办”;通过微电影、动漫片、税收公益宣传地铁专列等形式,强化办税指引和政策辅导,努力提升自贸试验区纳税人的获得感。

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增城之窗-增城日报  2016-11-23

  今年以来,我区积极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职能转变,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服务企业机制,为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行了不断改革与创新,企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其中,我区积极实施商事制度改革,通过压减前置审批事项、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加强窗口服务等措施,大大激发了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全区的营商环境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通过实施企业登记由“三证合一”向“五证合一”改革,在原来实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保和统计登记证,避免创业者多部门“跑趟趟”,缩短了办事时间,节省了企业创业投资成本,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门槛。另外,从今年11月1日起,实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比全国限定实行时间提前一个月,加快了我区商制改革的步伐。今年前三季度,我区新发展市场主体11762户,同比去年增长29.53%,新增注册资本139.5亿元,同比去年增长41.14%。

  为切实加强商改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实现“宽进”后的“严管”, 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不断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同时,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加大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对无照经营、违法出租、商标侵权、制假售假、虚假广告、计量违法、合同欺诈、传销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法治、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坚持“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多方协力,推动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多元共治的市场监管格局。

    加强多方服务 激发营商新活力

    提升服务水平、拓展服务方式及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都是激发我区营商新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在推出银行网点无偿代办工商注册登记服务中,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积极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合作,上述银行的13个营业网点均可为申请人无偿代办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及设立登记业务,进一步提高了有关部门单位的办事效率。

    此外,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进一步压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前仅保留11项,为企业先期发展争取了大量时间。同时,进一步放宽“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条件及商事主体经营场地要求,释放更多场地资源进入市场,推动解决创业者在办照时遇到的经营场地困难问题,并且实行“一口受理”,“互联网+政务服务”、内资企业注册登记“全城通办”等措施,着力为企业松绑减负,积极提供创新创业良好环境。

  为加强优质服务,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还积极培育重点产业项目及其平台发展,从注册登记、特种设备登记、标准化项目资助等方面安排专人提供全过程、多方位服务,积极推动华电、北汽新能源汽车、中汽研等重点项目落户,以优质项目和资源带动行业发展、推动产业升级,不断提升我区营商吸引力。

    推进品牌战略 提升企业质量

  我区大力推动企业由“产品”向“品牌”转变,由“制造”向“创造”转变,引导企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提高产品、服务、工程和经营质量,加大品牌创建力度,实施“市著名-省著名-国家驰名商标”梯次培育制度, 全面推进“名牌培育十百千工程”,完善牛仔服装和特色农产品商标和品牌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全国荔乡生态文化旅游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着力锻造“增城品牌”。目前,全区共有注册商标17929件;今年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件,省、市著名商标各1件,全区共有驰名商标15件,省、市著名商标74件;新增广东省名牌产品4件,牛仔产品实现省名牌产品零的突破(创兴服装),全区共有14个工业类产品获广东省名牌,名牌数量再创新高。同时,深入推进全国荔乡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发布实施3项旅游类省地方标准,着力打造旅游行业品牌。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企业质量,我区相关职能部门扎实推进质量强区工作。今年我区共评选出区长质量奖5家获奖企业和2家提名企业,有效带动品牌与质量水平“双提高”;引导“天天洗衣”建设全国首个洗衣洗涤行业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积极协助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通过4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机构”评定。在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等重点领域选取采标对象,今年2家企业的3个产品获得采标证书,通过动产抵押登记协助企业融资14亿元,有效盘活了企业资产。

    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在为企业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的同时,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也是重点工作之一。今年以来,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普法宣传,充分发挥“12315”与“12365”投诉举报双平台的作用,通过到基层工作站点开展调研指导、对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培训等方式,提升消费纠纷调处能力和水平。此外,不断发展和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探索消费争议先行和解模式和赔偿先付制度,健全和完善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多元共治社会化消费维权新机制。同时,加大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的抽检力度,加强商品质量监管,协调推进全区打假工作,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消费环境。 

从五大方面建设优质营商环境

《中山市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试点工作方案》出台

中山日报 2016-03-30

    中山日报3月30日讯 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局了解到,由市发改局牵头起草的《中山市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试点工作方案》(中府办〔2016〕13号)(以下简称《方案》)获得市政府同意,并于近日下发。《方案》提出从建设公平正义法治环境、透明高效政务环境、竞争有序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互利共赢开放环境等五大方面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我市被纳入全省6个试点城市之一

  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2年10月,广东省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等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办发〔2012〕37号),要求“全省各地力争通过5年努力,基本建立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制度框架,形成透明高效、竞争有序、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互利互赢的营商环境”。同时,初步将具有地方立法权的深圳、珠海、汕头等三个城市列为全省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试点城市并进行重点建设。

  经过我市的积极争取,2015 年9月,省政府批准推进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中山等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试点。自此,我市被正式纳入全省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六个试点城市之一。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被列为建设试点的城市应按照省系列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试点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我市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参考佛山、珠海等试点城市先进经验,并结合中山实际情况,对营造我市良好的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和对外开放环境提出了各项针对性措施,同时,明确了全市43个有关单位及各镇区的主要工作任务,强化了相关保障措施。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我市召开由市各有关部门和镇区为成员单位的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我市具体安排,统筹推进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

 ■从五大方面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方案》包括建设公平正义法治环境、透明高效政务环境、竞争有序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互利共赢开放环境等五大方面。

  其中特别在建设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方面,《方案》明确了 “完善营商环境法制体系,促进市场主体守法营商,让市场主体依靠规则和法律保护健康运行。到2017年,逐步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商事登记管理制度,力争我市的市场经济规则得到普遍认同和尊重。”《方案》涵盖了建设法治政府、完善营商制度、提高解决商事合同纠纷司法效率、健全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完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和弘扬营商法治精神等八大方面的内容。

  如完善营商制度方面,《方案》提出,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将保障营商主体的运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轨道。建立健全企业开办、施工许可、财产登记、信贷获取、投资者保护、税收征管、跨国贸易、合同执行、企业破产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及时清理不利于维护营商规则的制度性文件,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在提高解决商事合同纠纷司法效率方面,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环节和实体处理环节,显著提高商事合同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完善全市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和债务人公示制度,执行工作机制改革,破解“执行难”问题等。

  5大方面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1建设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建设法治政府、完善营商制度、提高解决商事合同纠纷司法效率、健全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完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和弘扬营商法治精神等八大方面的内容。

  2建设透明高效政务环境

    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推行电子政务、提升政务窗口服务效率、实现行政投诉具责受理、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促进企业投资便利化、改革企业注册登记制度、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和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3建设竞争有序市场环境

  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公共资源高效公平配置、规范涉企税费管理、培育专业化服务、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和完善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方便企业获得资金、提高营商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4建设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提高社会安全感、营造稳定的用工环境、建设社会生活共同体、培育发展经济类社会组织、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强外国人服务与管理、营造国际化营商文化氛围。

  5建设互利共赢开放环境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强化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合作、深化与新兴经济体合作、开创与港澳台合作新局面、完善境外投资促进体系、提升口岸港口国际化水平。

沈阳市法院推出营商环境司法保障十举措

沈阳日报  2017-01-05

  为全面落实中共沈阳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精神,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和要求,市法院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制定了《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措施》,于1月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维护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等十项举措。该十项举措贯穿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主要环节,涉及产权司法保护及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商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行政、执行工作等方面的最新司法政策。

  维护安全稳定营商环境。严格贯彻对各类市场主体,包括涉外、涉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产权司法保护,确保各类市场主体的财产安全。依法严惩各类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侵犯财产权犯罪以及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税收征管中的行贿受贿、渎职犯罪,维护健康有序的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民营企业依法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的界限,确保各类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推动建立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积极推进法院与政府诉调对接中心、行业协会、商事仲裁机构及其他专业机构密切配合,全方位、多层次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动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发挥法律职业共同体合力,与律师协会密切配合,引导律师向当事人充分释明诉讼风险,促使更多的商事纠纷通过非诉渠道解决。

  构建公正高效的商事审判机制。组建专业化商事审判团队,构建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邀请专家陪审员参审国际投资、国际贸易等专业领域案件,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拓展国际交流合作渠道,提高商事审判专业化水平。以商事纠纷化解便利化为导向,对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的商事案件依法及时立案,注重判前调解,建立涉商、涉外案件立、审、执快速通道,提高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推进要素式审判。完善庭前会议制度,赋予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和程序选择权,充分进行法律释明,提升裁判的公信力。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确需采取保全措施的资产,尽量采取司法限制登记、禁止权利变更等“活封”措施,同时为被保全企业、停缓建工程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方面的促进作用,建立完善法院与政府之间破产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原则,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对丧失自我修复发展能力、不宜保留的企业,依法及时启动破产清算程序,使产能有序退出市场,释放生产要素;对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等方式,促进其债务重整、产业升级,焕发活力,帮助其重返市场。探索执行不能案件转入破产程序。充分运用债权人会议、破产撤销权等法律制度,努力提高对债权人的保护力度和破产债权清偿率。协助政府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维护社会稳定。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审判质效。依法审理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案件,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裁不正当竞争。科学确定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提高侵权赔偿额度,加大侵权成本,充分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支持企业依法管理并重,严格依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防止认定劳动关系泛化。稳妥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效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建立健全劳动仲裁与法院诉讼沟通衔接机制,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劳资会商机制,助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深入贯彻行政诉讼法,落实行政诉讼案件集中交叉管辖制度,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管理秩序;纠正行政机关不履行、拖延履行、不正当履行职责等具体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适时提出司法建议,定期发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审查报告”,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推诚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各职能部门联动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着力强化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向信用信息平台实时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加强与银行、保险、交通、税务、公安、检察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依法限制被执行人出境、消费、招投标、政府采购,运用罚款、拘留及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力举措,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充分利用法院“金雕查控网”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提高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率,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权利。

  探索自贸试验区司法保障机制。在自贸试验区设置派出法庭,公正高效地审理涉及自贸区金融服务、商贸服务、社会服务等投资类案件,国际大宗商品交易、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结算、离岸业务、对外文化贸易等贸易类案件以及金融、物流类案件,促进营商便利,维护交易安全,不断提升中国司法的国际影响力。

    强化司法公开和法治宣传。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庭审、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向当事人公开审判、执行各主要流程节点相关信息,落实阳光司法各项措施,保障商事主体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裁判的规范、指导、评价和引领作用,利用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及微博、微信等载体,定期发布商事纠纷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营造尊商、重商、安商、扶商的良好社会风尚。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周贤忠使基金投资我市企业。

“香洲模式”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珠海特区报 2017-02-15

    为了全面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加强配套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挥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作用,《香洲区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扶持政策,形成了具有明显特色的“香洲模式”。香洲区金融政策主要包括: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扶持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鼓励股权机构发展以及促进金融产业集聚发展等六个方面,力推香洲区科技、金融、产业全面融合发展,进一步激发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创新创业活力。

  企业贷款,“政银担企”分担风险

  2016年,香洲区金融业增加值为115.41亿元,占整个珠海市金融业增加值的七成,占香洲区GDP比重的10.9%,同比增长9.2%,香洲区稳中有进的金融发展,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畅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香洲区政府搭建“政银担企”四位一体的贷款合作机制,由政府、银行和保险(担保)公司按20%-50%的比例分担贷款损失,单个企业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主要扶持对象为香洲区科技型创新企业和成长期中小微企业。政府贷款风险补偿金总规模为2000万元,预计将有40-60家企业受惠,贷款发放规模将达到2-3亿元。

  目前,香洲区政府贷款风险补偿金项目,已与10家银行机构和4家担保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包括珠海中行、建行、交行、农行、农商行、华润、广发、邮储、横琴村镇、兴业等,以及珠海中小担保、瀚华担保、农控担保、华金担保等。

    361家企业纳入风险补偿金合作名录。到目前为止,香洲区共有17家企业提出风险补偿金贷款申请,申请金额达到6610万元;有8家企业通过贷款审批,金额合计2210万元,包括润星泰、新天地科技、创康医疗、中信通、金展电子、东之旭、新依科、新合利等。

  据悉,香洲区政府新推出科技型企业首笔信用贷款的风险补贴政策,对商业银行向无抵押、无担保和没有取得过贷款的香洲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形成的坏账损失,给予50%的风险补贴。单个企业贷款额度最高达200万元。

  政府补助,降低科技企业融资成本

  为降低科技企业融资成本,《香洲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费用补助办法》降低了扶持企业认定门槛,政府补助涵括四种贷款中间费用,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主营业务或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均可成为补助对象。

  固定资产抵押贷款产生的固定资产评估费用、贷款保证保险产生的保险费用、担保贷款产生的担保费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生的知识产权评估费用,每年单项费用补助最高可达10万元,单个企业所获资金补助最高可达25万元。可以常年受理补助申请,按季度申请审批及补助发放。目前,香洲区共受理7家企业共计8笔补助申请,补助金额共计34万元。

  企业上市奖励办法有新亮点

  2016年香洲区扶持上市企业资金共计1750万元,上市、挂牌企业达24家,较年初新增6家,预计今年将有7家企业上市(挂牌),拟上市、挂牌后备库企业有65家。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金额增加,全年融资超过20亿元。

  按照《香洲区企业上市奖励实施办法》,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上市奖励300万元,境外上市奖励200万元,“新三板”挂牌奖励160万元,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奖励20万元。区外上市企业迁回香洲区奖励300万元。上市(挂牌)企业再融资按照融资金额2‰予以奖励,最高180万元。根据《香洲区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上市奖励办法将增加上市企业并购重组奖励及新三板创新层有奖。上市奖励还有新亮点:

  一是企业并购重组最高奖励180万元。上市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成为控股股东且落户在香洲区企业的,按并购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达到180万元。二是企业被并购重组可获得奖励。企业被并购(重组)后产值、税收仍留在香洲区,按被并购企业对香洲区财力贡献增量的50%给予奖励。三是“新三板”创新层企业再奖20万元。对于“新三板”创新层企业,在原有160万元奖励基础上,再奖20万元。

  首设股权投资机构落户与投资奖励

  为吸引更多优质股权投资机构落户香洲并实际投资运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风投机构的聚集激励效应,香洲区金融服务中心对落户香洲与投资香洲区企业的股权投资机构均设有专项扶持奖励,奖励对象精准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奖励措施包括:对实缴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的股权投资基金,按项目退出后形成的所得税区留存部分的50%给予奖励。对实缴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的股权投资基金,引进所投资企业落户香洲,按区域经济贡献的50%给予奖励。股权投资基金对香洲区企业投资规模累计达到2000万元以上,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按投资项目成果可再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完善政府引导基金投资体系

  香洲区在政府引导基金建设方面敢于创新,积极转变财政扶持方式,利用一定量的政府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资于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香洲区引导基金已与珠海金控集团、珠海清华科技园合作建立了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区政府引导基金还以股权直投扶持企业的方式,投资了新天海方生物科技项目5000万元,威丝曼服饰500万元,小可乐科技公司300万元。

  目前,香洲区政府参与投资组建的香洲华金创投基金,总规模为5亿元,首期1.52亿元,到位资金7700万元,主要投资于生物医药及大健康、智能机器、大数据、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

  香洲区政府还与珠海清华科技园合作设立了香洲科溋天使投资基金,该基金总规模预计为1.5亿元,首期6000万元。按照“孵化器+基金”的发展模式,该基金将主要投资于孵化器内的初创期科技项目,作为政府引导天使基金的建立,以弥补市场失灵缺陷,发挥了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

  促进金融产业集聚发展

  截至2016年末,香洲区银、证、保三类传统金融机构共120家,包括3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36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51家保险机构。近年来,香洲区新设立华兴银行珠海分行、渤海银行珠海分行、南粤银行珠海分行等3家银行分支机构,今年将有1-2家新设银行分行落户。为促进金融产业聚集,鼓励金融机构落户扎根香洲区,香洲区近期已出台促进金融产业集聚发展的专项扶持措施。

  一是对落户香洲区有金融经营许可牌照的金融类总部企业,按区财力贡献增量的10%进行奖励;对落户香洲区有金融经营许可牌照的一、二级金融分支机构,可获最高奖励300万元,高管团队还可获得最高50万元奖励。

  二是鼓励金融聚集平台发展。对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的金融聚集平台及入驻企业,按其对香洲区的财力贡献,给予运营机构运营奖励,给予入驻企业租金补贴。运营机构可获最高奖励50万元;入驻企业可获租金补贴20元/平方米/月,补贴期限三年。

  三是将香洲金融街升级为市众创金融街。香洲金融街是香洲区2015年1月份试点打造的金融聚集平台。截至2016年末,香洲金融街入驻企业26家,从业人员近350人,总资产34.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2534万元。银行存款余额30.64亿元,证券机构交易总量136.97亿元,新增资产96.42亿元。香洲金融街已于2016年12月22日由市金融工作局授牌升级建设成市众创金融街,在原有金融聚集的基础上,增加创新创业元素,打造金融资源与创新创业资源生态圈。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发展服务群众

 本溪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2017/2/4  

2017年,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体制创新、制度创设,资源整合、结构优化,流程再造、提速增效,绩效考评、高效服务”为抓手,以“调整职能、创新方式、优化服务、网上办理”为导向,以“横向整合(各窗口部门)、纵向贯通(市县区)、互联互通共享”为体系保障,全面提升融入发展、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进一步夯实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全面解决进驻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单位和人员的办公场所问题。会同市编委办对全市各部门逐一核定审批事项,厘清权力底数,夯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社会评议制“四项制度”,加强对推诿扯皮、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等情况的监管,切实做到审批人员、审批事项进驻到位,窗口首席代表授权到位,做到“应进必进,应批必批”,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

    二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落实“专人受理、集中勘验、优化流程、同步审批、限时办结”工作要求,围绕全市重点项目开展并联审批、预约服务、容缺后补、信息化等十大服务;落实简政放权,厘清行政审批“放到位”工作清单,抓好国家和省、市“简政放权”下放行政权力审批事项在中心的承接落实,监督市、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制定审批办法和办事指南,并纳入市、县(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实现审批服务工作的无缝对接;全面落实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审批模式。

    三是加快网上审批平台建设,促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各县(区)全面完成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建设任务,全面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会同市发改、建委、国土、环保等部门,充分利用我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组织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进一步拓展县(区)平台建设服务功能,推进各县(区)通过在线平台实现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受理、办理、监管“一条龙”服务,做到“平台之外无审批”。

    四是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市分中心和各县(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审批项目、依据、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的全面公开,实现全市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的全面覆盖,切实发挥好市县两级中心在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企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中的应有作用;总结推广平山区行政审批局改革经验;健全和完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代理服务、台帐登记、考核管理等基本制度,延伸服务管理,整合现有资源,实现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的有机结合。

 山东胶州:构建“亲清”营商环境

2017-02-10  中国食品报

    本报讯  (记者马永刚 通讯员裴志涛)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山东省胶州市食药监局召开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设“四型”机关,构建“亲清”营商环境工作会议,总结回顾前期“三进三促”活动经验,针对会议提出的新思路、新要求,厘清帮促企业发展的措施,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工作人员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食品产业的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把“三进三促”推向深入。继续运用好胶州市食药监局领导班子联系(联系镇办、联系企业、联系科所)机制,真正带着“事要解决”的目标深入基层,带着真诚服务的心态深入实际,带着感恩百姓、敬畏人民的情怀深入群众,把镇办科所需要解决的问题、企业项目需要解决的问题、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摸清、看透、吃准,措施切实跟进,切实做到“挂牌”督办,完成“销号”,真正把活动落到实处。

  抓准服务企业的着力点。制定《胶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信用制度为支撑,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为基础,以部门应用、跨行业应用和联合惩戒为突破口,采取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先易后难的策略,有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搭建完成食品企业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性和配套政策文件;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引领企业增强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意识,合力建设“信用胶州”。

  努力构建“亲清”营商环境。“亲”“清”共融,形成新型政商关系;围绕“加强重点功能区建设,拓展经济发展新动能”这条主线,以国家级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东部中央商务区、西部商贸区等功能板块为重点,着力促进服务均等化供给,切实增强服务食品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集中审批服务体制,完善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引导企业提升高端制造和研发水平,促进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改变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低层次竞争的状况;通过产品注册、生产经营审批、技术服务、政策引导、对口帮扶等手段,促进食品产业规模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加快成长、优势产品脱颖而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同时为经济和民生事业发展注入活力。

  大连从十方面推动 营商环境新突破

2017年02月15日  东北新闻网

作为一个开放型国际城市和辽宁振兴发展领头羊,大连市为全市的营商环境建设设立了更高目标:对标国际标准,加快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合作、重信守诺、亲商清商、尊商护商的国际化营商环境。2月9日,继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大连市召开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提出,大连市今年要在十项工作上重点发力,务求取得实质性突破。

——实施“多规合一”改革。用信息化手段统筹整合各个规划,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和空间治理体系,搭建全市统一的空间信息管理协同平台,以此为基础形成项目生成机制,优化审批流程。通过规划统筹,促进发展目标、空间坐标、用地指标相衔接,实现项目主导向规划主导转变。

——以更大气魄推进简政放权。及时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发挥清单的综合效用,确保放权事项落地显效。加大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工程建设、医疗、教育等领域放权力度,提高放权“含金量”。依法全面向各开放先导区赋予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并适时复制到其他区(市、县)。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区(市、县)和先导区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向企业和社会充分放权,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交由市场。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企业投资项目,除特殊情况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同类城市已取消的审批项目,大连市一律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一律取消。已改为备案的事项,一律不得变相审批。在先导区先行先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修订《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对投资项目实行网上办理、并联审批,提高企业办事便利度。

——坚决取缔各类不合理收费。大力推进收费清单管理,切实减少涉企收费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取消各类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大连市政府要进一步清理和降低涉企收费,尽快推出一批制度性、管长远、见实效的清费举措。加大审计、督查力度,坚决取消事业单位不合理收费,坚决杜绝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连市将着力推进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制定市场监管规则、流程和标准,健全“打、控、防、管”市场综合监管体系,推进协调监管、大数据监管和智能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强对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查处,努力营造各类企业平等竞争发展的良好市场氛围。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建立清单公开制度,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着力加大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重大建设项目、国有企业、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中介组织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加大对市场主体服务力度。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放宽民营经济的市场准入条件,凡是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准入门槛一律破除;凡是限制民营企业、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各种壁垒一律拆除;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加快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专业服务机构发挥作用,提升市场服务能力,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用工、审批、融资、物流及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要素投入成本。

——大力推进投资、贸易制度先行先试。接轨国际规则、国际惯例,引入国际通用的行业规范和管理标准,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加快实施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重点在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国际化、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形成一批具有大连特色的引领性制度成果。建立“1+N”联动机制,加快复制40条创新政策。积极对接国际贸易规则,完善负面清单管理,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进“三互”通关,实施海关特殊监管区货物分类监管,推行“联合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新模式。

——着力打造“诚信大连”。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承诺考核制度,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严格履行各项政策承诺和兑现已签订的各类合同。建设信用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推行重点领域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提升信用环境水平。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减少利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活动。

——全力推进“法治大连”建设。深化“法治大连”建设,尽快建立符合国际化营商环境发展要求的法规体系。加快自贸试验区先行对接国际通行规则的立法探索,科学制定市场监管和行政管理的基础性、关键性制度和规则,适时修改或废止不符合商事制度改革要求的规章文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科学地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避免执法随意性,严格执行处罚案件问责制。

持续创新用力 优化营商环境

大连日报  2017-2-21

    在全球经济联系更加紧密、区域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营商环境作为资源配置助推器的作用愈益凸显,哪里的营商环境好,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就往哪里跑,就会给哪里的经济发展注入动力、带来活力。近日召开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电视电话会议指出,加强营商环境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行动;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扎实推进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抓手。因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就大连而言,既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新优势的现实需要,也是更高层次对接区域合作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破解发展难题、实现稳中求进和全面振兴的迫切需要。

    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方便、快捷是衡量公共服务运行效率的重要标准,也是国际社会对营商环境的基本要求。要以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为中心,整合各类资源,推进制度创新,丰富服务内容,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做到以最低廉的行政成本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加大放权力度,完善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减少审批,简化流程,提高效率,最大程度便利企业方便群众。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政府监管、市场调节、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减少多头执法和重复检查。打造高效率服务型政府电子政务,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各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打通信息孤岛,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提高工作人员政策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既要有制度、有监督也要有问责,树立主动、协调、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大兴务实之风、大行实干之举,做到政策谙熟于心、服务尽职尽责。推进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完善公开机制,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及时、全面、真实地向国内外发布政务信息,提高公共管理和服务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对外树立现代、开放、负责和同国际接轨的形象。

    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消除各种隐性壁垒,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改善市场竞争环境,配合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等结构调整工作,建立退出机制,加快淘汰劣质企业,促进优胜劣汰,为优秀企业发展腾出市场空间。完善企业监管和服务,完善以企业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推进“诚信大连”建设,把夯实诚信体系作为市场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法规制各种失信行为,让“诚信”成为大连营商环境的重要“品牌”。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让企业运行更高效、市场交易更安全。强化政策执行,落实好已有政策,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覆盖面,更好释放政策红利。紧跟国家层面外资三法关于“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管理内容修改进展,认真做好国家鼓励类项目核准权下放承接工作,加强引进外资工作,吸引全球实体经济高端要素集聚大连,更好发挥外资企业对促进大连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优化法治环境,做到规则公平、机会公平、权力公平。要借鉴先进地区在权责界定、程序设立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充分运用大连具有地方立法权这一优势,针对营商环境中存在的“堵点”、“痛点”、“难点”,科学制定市场综合监管和政府行政管理基础性、关键性制度规则,适时废止或修改不适合商事改革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快推进商事法律与国际通行商业规则对接,在股权投资、新兴产业试点、外商投资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制定相应法规制度,形成与国际经贸规则相对接、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随意性,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完善公正的司法运行体系,保障各类投资主体公平竞争,严格规范对企业执法行为,严禁干涉企业合法经营,推进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坚决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推进司法审判机制改革创新,探索设立金融、物流、保险、证券、期货、知识产权等不同类型的审判团队,打造专业化仲裁机构,引进国际仲裁、商事调解机制,形成具有适用性、可参与性、裁决可执行的争端解决机制。

    营造良好的贸易环境

    市场交易便利化水平以及由此带来的交易成本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关键性指标。大连要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创新贸易体制机制,提升市场交易便利化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此,应进一步深化我市海关监管制度改革,提高口岸通行能力和效率,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制度,为国内外贸易提供高效服务。创新贸易监管制度,着力解决执法部门职责交叉、处置效率不高的弊端,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按照“境内关外”原则,开展“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自由流动”的贸易便利化改革,避免出现口岸、海关、商检、外贸、外汇、工商、税务、银行等管理部门执法多元化、分散化、不协调的状况,推动东北地区海关协作。促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大通关建设,加快智能口岸建设,大力推进电子化监管,实现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交换,为企业提供完整、便捷的“一站式”报检报关和其他配套服务。大幅度降低内资和外资企业在经营、贸易、纳税、关闭及执行合约等方面所需付出的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全面推开“营改增”,清税降费为企业减负。针对当前国际上新型贸易壁垒改头换面频繁出现,引导政府相关部门和贸易企业加紧研究国际贸易新规则、新变化、新情况,制定和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尤其要密切关注和跟踪研究与大连有紧密贸易往来的主要贸易国对主要贸易项目采取的新型贸易壁垒,建立包括通报、预警、咨询、评议等在内的综合监测服务系统,不断提升应对能力。

  汕头:优化营商环境 保障民生民安

汕头日报2016-02-28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先行加快汕潮揭同城化

汕潮揭同城化有利于实现汕潮揭三市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汕头作为粤东区域中心城市,对区域的发展责无旁贷负有带动和推动的作用。

在国家“一路一带”战略和广东省委、省政府促进粤东西北振兴发展决策的大背景下,汕头市于2013年启动《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修改工作。“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中,重视区域统筹与区域协调发展,把实现汕潮揭大都市区一体化发展作为规划目标之一,着力推进汕潮揭空间发展、交通建设、产业发展一体化,增强中心城市的服务和辐射区域的能级。” 黄锦林告诉记者,在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伊始,汕头市就主动对接潮州、揭阳两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城市空间布局的协调,尤其在三市行政区划交接的区域,为汕潮揭同城化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在城市主干路网上加强与潮、揭两市进行对接,规划城际轨道交通,打造以汕头为中心的汕潮揭半小时快速交通圈。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黄锦林表示,在产业发展上,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在编制前期就对各市的优势产业、资源禀赋进行深入分析,把推动三市城市功能互补、错位发展作为规划目标。重点规划建设与区域中心城市职能相适应的金融商贸、科技创新、文化教育、卫生医疗、旅游服务等设施。此外,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还打造具有区域服务能力的“一湾两岸”城市中心,增强服务能力和辐射力,在推动汕潮揭同城化发展中实现汕头自身的跨越。

另外,小公园历史建筑风貌保护区是汕头城市的发祥地,是汕头这座‘百载商埠’的历史印记和海内外潮人的精神家园,汕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小公园片区的保护与更新工作。” 黄锦林表示,2013年,汕头市委托北京大学开展的《汕头历史保护区详细城市设计》和《永平路启动区建筑和景观设计》,结合小公园片区环形放射状的路网格局,中西合璧的骑楼建筑群以及多元复合的潮汕地缘文化特征,提出小公园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目标定位。还指导编制和审查了《汕头小公园一期·永平路街区100米修建性详细规划》,提出延续历史、整体保护、保育修缮设计理念,在建筑功能布局、道路交通、绿化景观、公共配套设施及夜间景观照明设计等进行统筹安排,提升片区旅游、文化、休闲功能。“我们希望通过永平路示范段的规划建设,探索小公园片区活化与更新的成功路径,真正使这一瑰宝在未来的保护中焕发光芒。”

汕头市工商局: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近年来,汕头市工商部门通过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监管方式创新、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等举措,不断优化市场环境。

据介绍,近年来,国家、广东省有关商事制度改革一系列改革措施在汕头市顺利落地实施,作为广东省的试点之一,汕头市去年底率先在华侨试验区试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有关改革措施有效地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有力地推动了各类企业的较快发展。汕头市新等级企业、新登记注册资本呈现大幅度持续增长,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位列粤东西北各市第一。大力支持企业上市,全市新组建股份有限公司、“个转企”数量均为历年最多。积极引导企业走品牌发展道路,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注册集体商标数量均列全省地级市第二位、“澄海玩具”集体商标还获得国际注册,汕货品牌成为汕头市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亮点。上年度,汕头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数量居全省第四。

汕头市工商局局长郭洛阳表示,接下来汕头市工商局将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企业名称登记、经营范围等级、全程电子化登记等方面继续推进改革,进一步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

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过去一年,在华侨试验区这一国家级改革创新平台的引领下,“新侨回国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纷纷落户汕头,迅速形成洼地聚集效应,掀起了“双创”新热潮。郭洛阳表示,作为创业者进入市场的第一道“门槛”,汕头市工商局正紧跟汕头市经济发展步伐,努力为全市创业者提供更多的支持和服务。

郭洛阳介绍,以前,大众创业在工商登记环节会遇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先证后照”等方面的一些政策限制,随着汕头市商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入,创业者在工商登记时将得到越来越多的政策支持。“比如,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创业者可以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和出资期限,也无需事先提交验资报告。全面放开经营范围登记,创业者在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的,可以按照自主意愿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门类或者大类登记经营范围,也可以登记为具体经营项目。”

此外,去年9月,汕头市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企业不再来回跑部门,只需到工商一个窗口就可以办理加载全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这项改革通过部门间协作,砍掉了重复的审批流程,为创业者节省了办事成本、赢下了宝贵的时间。

另外,目前汕头市建成5个电商园区、2个电商创业基地,拥有淘宝村44个。面对高涨的大众创业热情,郭洛阳介绍,汕头市工商局将继续采取放宽登记条件、上门集中办照等措施,大力支持汕头市的新兴业态发展。

对电子商务、网络服务等行业的经营者,允许使用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电子商务园区等集中办公区域作为住所予以“一址多照”登记,对在电商平台上从事网络交易活动的经营者,可依法豁免工商登记,还借鉴自贸区改革经验,允许企业名称使用“跨境电子商务”等名称字样予以工商登记。同时,进一步优化工商服务效能,将抓紧和邮政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推动网上登记“双向快递”服务落实到位,真正实现创业者足不出户便可完成工商登记。加强对市场主体登记发展情况的研究分析,推动更多的改革政策和服务措施出台,为汕头市创业创新创造更多的有利条件。

汕头市港口管理局:全力加快“头号工程”建设

2015年7月,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莅汕调研时指出,要把港口建设作为汕头的“头号工程”加以推进。汕头市委、市政府迅速行动,集中全市力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进港口建设。目前汕头市委、市政府已经成立了高规格的“汕头市港口建设指挥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工作班子,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快推进港口各项重点工程建设。汕头市港口管理局局长郑新表示,今年汕头市港口管理局将积极配合广东省发改委、省交通厅做好《粤东港口群规划》编制工作,争取省扶持港口特别是汕头港的政策尽快落实。全力推进在建项目进度,特别是加快推进两个1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2万吨级石化码头和广澳港区航道二期工程的建设。要尽快完成《广澳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工作,启动“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寻求与实力雄厚的大型综合性集团,或具备港航资源背景的大型企业合作推进港口发展。

据介绍,汕头港集装箱吞吐量已经跻身世界港口集装箱百强行列。汕头港货物吞吐量从“十一五”期末的3509万吨到“十二五”期末的5180.9万吨,同比增长48%,年均增长8.1%;集装箱吞吐量从93.5万标箱到117.9万标箱,同比增长26%,年均增长4.7%。其中,货物吞吐量创历史新高,集装箱开始进入规模化发展初期,跻身世界港口集装箱百强行列,也是珠三角、长三角、渤海湾等沿海经济中心之外为数不多的超百万标箱港口。

但近年来受经济大环境影响,粤东腹地货物运输需求萎缩。为扭转不利局面,在汕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推动下,去年出台了《关于扶持汕头港集装箱运输发展的若干意见》,从2015年7月1日起连续3年,汕头市政府每年安排2000万元,奖励新增航线、中转箱以及到广澳港区的拖车。这是汕头市首次针对全港的财政扶持政策。据悉,第三季度的奖励资金已经得到兑现,第四季度的奖励资金正在办理之中。

“政策出台后,集装箱吞吐量在去年第三季度同比下降9.6%,第四季度同比增长1.6%,扶持政策对促进集装箱吞吐量增长起到一定作用。” 郑新表示,目前汕头港集装箱运输市场出现了积极的变化,集装箱中转实现零的突破。广澳港区对集装箱拖车的吸引力有所增强,多家拖车公司表示将在广澳港区设场经营。船公司积极响应新开航线,新加坡太平船务有限公司于去年12月20日在广澳港区开通直达北非的集装箱班轮航线。

关注企业需求,改善营商环境

调查研究 2017-01-20

营商环境是城市经济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 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市优势产业的培育与产业结构的优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与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相比、与先进地区相比,我市营商环境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为进一步了解我市外来企业对发展环境的看法和意见,吸纳他们的建议,给党委、政府优化发展环境提供参考,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对商务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心任务和2016年商务工作要点,我们采取调查问卷、集中座谈及重点走访的形式,对我市部分外来企业进行了调查。

一、本次调研活动的基本情况

这次调研活动围绕如何推进实体经济科学快速的发展,从投资环境和政务服务两大方面,编印了《调查问卷》,通过市外企协会、市国际投融资商会等社会组织,向外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发放问卷200余份,并对收回问卷反馈的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初步反映出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二、受访企业对我市发展环境的基本看法

从汇总的情况看,受访企业普遍认为我市发展环境总体状况较好。近年来在政务服务、人文生态环境、技术创新环境、物流仓储建设等方面有较大改善。当初这些企业正是看好济南的发展环境和资源优势才来此发展的。其中大部分企业均表示愿意在济南长期发展。

同时,这些外来企业对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也提出一些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高端人力资源供应不足

从目前我市人力资源市场来看,人才市场供需矛盾突出,人才数量多,符合企业要求的少,一方面大量的人才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另一方面企业又找不到适合的人才,造成部分岗位的人才紧缺。超半数的受访企业表示我市人力资源市场中高级管理人才短缺,高级技工更显不足,与之相比一般技术工人、外语人才基本能满足用工需求。

(二)配套建设跟不上发展需要

 在公共交通建设、环境建设、国际学校、文体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总体得分不高,特别是在外籍员工子女入学、外国员工公寓、部分产业园区公交线路规划问题上,很多受访企业给出了“不满意”的评价。受访者表示“城市化不是盖楼、扩张发展区域那么简单,如果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跟不上,不仅会拖城市发展的后腿,而且人们的幸福感也会受到严重影响。”位于高新区孙村片区和机场附近的几家企业反映,公司驻地不通公交车,严重影响公司员工尤其是附近员工的出勤,多次与公交公司交涉增设站点延长线路问题,但都以公交计划不好更改等原因被搁置。

(三)相关外资政策法规条款滞后

受访企业中的很多外资企业反映《公司法》变更后,内资企业的许多前置许可事项都变更为后置许可,而外资企业却依然要按照之前的规定继续办理前置审批。部分燃气、地产行业的受访外企反映:同行业的内资项目审批都在市级乃至市级以下主管部门批准,而外资项目要报批省级乃至部级部门批准,在报批周期上损失了大量宝贵时间,希望政府能根据实际情况,快速修改制定外资适用法规,让他们与内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还有企业反映目前的取暖补助发放,公务人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都有参考标准,而广大在职企业员工却找不到一个依据标准,希望政府能针对在职企业员工出台相关指导意见,保障职工权益。

(四)扶持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一方面,存在“重业务轻宣传”的错误认识,没有将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导致宣传态度不够主动、宣传渠道不够畅通,宣传工作抓得不够紧。另一方面,存在“重上级轻群众”的思想,片面地认为单位所作的工作只要上级领导看见了认可了,宣传工作就到位了,具体到工作中就表现为挖苦心思写简报、做汇报,忽视了宣传效应。现有的创业启动资金、扶持资金、各项税费减免政策、优惠帮扶性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多数受访企业反映对这些政策知之甚少。

(五)政府有关部门的服务意识有待增强

政府部门职责不清、职能交叉的现象还一定程度的存在,导致企业办理业务或者投诉反映情况时,部门之间推诿扯皮。部分受访企业反映:政府招商时重承诺、轻服务,有困难时相关部门跟进服务的意识弱,很多时候要在拨打12345电话后才能收到回音,个别单位行政审批办理照搬法定期限,办理时限过长,把本可当天审批的事项延至到法定日期的最后一天才作出审批。

(六)产业配套环境有待改善

部分受访企业认为我市的产业创新意识不够强,产业配套能力相对比较薄弱,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不完整,原材料供应市场在品种、价格上没有优势。部分优势产业能有如今的发展规模与成就,主要得益于以前的人力资源、成本、区位等传统优势,但时过境迁,曾经的某些优势正在逐渐丧失,提升产业配套环境建设,应成为营商环境改善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受访企业提出的几点诉求

调查中,受访者还对我市的经济发展和改进政府服务环境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各项政策扶持的力度,尤其是宣传推广工作,让更多的企业了解、利用好这些政策,真正使得政策落地,实现政府制定相关政策的目的。

二是协调金融单位,放宽企业贷款政策,或是大力发展非银行融资渠道,同时依法治理政企、企业间的资金拖欠,规范社会融资借贷,降低资金风险,真正解决融资难题。

三是治理交通堵塞,加强道路维修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同时增加城市公共车位数量。

四、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几点建议

营商环境是制约经济活力进而影响经济实力的重要因素,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建设,针对本次调研反映出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及建议:

(一)提高对企业反映问题重视程度

要加强对现有企业的服务,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畅通企业和群众投诉渠道,逐步健全网上受理机制。制定行政处置工作规范,明确投诉、建议处置程序和时限。

(二)因地制宜的制定产业政策导向

受访企业普遍认为我市在新能源、生物医药、机械电子、文化旅游、现代服务业等行业有一定基础优势,希望济南能充分发挥省会城市的优势,有的放矢的制定相关产业政策,着重发展以上产业,大力发展产业配套服务,重点培育几家在业内实力较强的企业,形成新的产业链条,做强做大实体经济。

(三)优化政务环境,规范部门职责

提高政府行政审批、市政公共部门的办事效能,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加快网上审批步伐。划清部门职责,规范市场行为,避免相互扯皮或争权夺利。加强对执法审批部门的监督,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处罚力度。

(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培养集聚高端人才

一方面应加大政府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投入,通过各种政策扶持,引导社会各界对高职教育的投入,促进优化职业教育资源,构建更加实用、更加国际化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另一方面,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将人才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位置,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同时加快国际学校、外国专家公寓的建设,着力打造人才集聚发展的高地。

(五)提高营商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要优化交通运输、信息网络体系、文化教育等基础设施,创造稳定高效的营商硬环境。

(六)落实招商承诺,促进以商招商

政府曾经对有关企业的承诺要尽快落实到位,维持政府的公信力。一个城市对外商的吸引力,绝不会是几场轰轰烈烈的“招商引资”大会就能形成的,招进来时盲目许愿,落地后不管不顾,企业权衡得失,最终必然是走为上策。政府部门专业招商固然重要,但在济外来企业现身说法对外地的开发商更具有说服力。受访的企业家有半数以上是通过朋友、亲人或商会等介绍来济南投资的。说明只要政府努力改善发展环境,坚持依法办事,对企业经营不掣肘、不添乱,良性监管到位,始终坚持互惠双赢,为已经扎根济南的外来企业服务到位,赢得他们的认可,自然可以通过口口相传,吸引更多的企业来济创业。这是招商引资的有效途径,应该予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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