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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经验

大棚房整治专题信息

发布时间:2019-02-18  |  浏览:

 自贡:提高政治站位 全面清理“大棚房”

2018-11-20   四川省农业厅

  2018年11月19日下午,自贡市农牧业局组织召开全市农业系统“大棚房”清理整顿工作紧急会。李勇局长、邓明副局长、相关科室站负责人及各区县农牧(林)业局主要领导参会。会上李勇局长传达了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推进落实会会议精神,原文转述杨秀彬厅长在全省会上的讲话,邓明副局长通报了全省及本市“大棚房”专项行动问题清理的情况。会议对自贡市农业系统在“大棚房”问题清理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做了剖析,再次强调 “大棚房”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当前的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保持清醒,提高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大棚房”清理整顿专项工作,中央、省已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和强调,是当前农业部门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理解,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及问题的严重性,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切实落实专项行动。

  二是立即行动,再次核查。主动作为,积极与国土部门沟通衔接,再次开展全面彻底大排查,“逢棚必查,凡逢必进”,全域清理,不留死角,加大对城郊、农业园区、规模占地区域排查力度,彻底摸清具体情况。在前次排查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一补核查总数,切实做到无漏查,二补问题,对照三类问题,不少报、瞒报、虚报、谎报。针对问题加快整治资中县农林局整改,同步制定整改方案。排查情况表与整改方案与国土部门共商,区县政府一把手签字认可后于11月25日前上报。

  三是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加强与国土部门配合,强化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职责,落实到人。勇于担当,不怕麻烦,敢于作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导,亲临排查清理一线,保证工作开展的质量

四川念好“五字决” 推动“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

2018-09-27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政府召开“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采取综合措施,全面推进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着力在“准、全、实、细、严”五字上下功夫。

  一是工作范围要“准”,聚焦三类突出问题。按照方案明确的清理整治重点,准确把握专项行动政策界限,不搞范围缩放,不搞私货夹带。对三类重点问题,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坚决退房还地,恢复生产。二是排查清理要“全”,摸清家底掌握实情。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全省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逢棚必查、逢棚必进,建档立卡、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把排查工作做得更细,抓得更实。三是整改方案要“实”,分类施策对症下药。根据排查发现问题,科学划分问题类型,制定针对性工作方案,依法依规整治整改。要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清单,将清理整治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四是工作方式要“细”,禁止简单化粗暴式。在清理整治过程中,要准确把握“农地姓农”这一底线和标准,正确区分“农业大棚”改建别墅、搞房地产与正常设施农业的区别,禁止“应付型、简单化、一刀切、粗暴式”工作方式,坚决避免损害农业企业和广大农民利益。五是时间节点要“严”,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在清理整治问题上不能有任何犹豫观望,没有讨价退让的余地,严格按照统一时间要求,于12月以前按时保质完成排查清理、查处整治、汇总上报等各阶段任

吉林省以“快、准、细、严、实”

落实“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

  2018-09-28   农民日报

  开栏的话:当前,一场全国范围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正在全面展开,这是一场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硬仗。为了适时发布工作信息,交流工作动态,农民日报今日起特开设“大棚房”专项整治行动专栏,旨在促进清理整治有序推进。敬请关注。

  近日,吉林省政府召开全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就全省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会后,吉林省农委迅速落实会议精神,省农委主任于强要求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会议要求,认真履职尽责,迅速开展行动,全面推进落实,做到“快、准、细、严、实”,不折不扣地抓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

  行动上要快。要求各级农业部门会同国土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本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排出时间表,列出路线图,快速行动,快速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规定动作,绝不能因为个别地方行动迟缓,影响全省专项行动的整体进度。

  界限上要准。这次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重点查处整治三类问题:一是在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别墅、商品住宅、休闲度假设施等非农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性质开发。其中前两类是清理整治的重点,第三类如属农民自建自用且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方面的,不纳入此次清理整治的范围,主要是对面积予以规范。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当地国土部门,切实搞准土地范围、性质、用途等基本情况,避免因情况不清、底数不明造成工作被动。

  排查上要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对本辖区内的所有温室、大棚,开展拉网式清理排查,做到逢棚必进、逢棚必查,不留空档、不留死角。要建立清理排查台账,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全面收集整理棚室园区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的用地及经营管理情况,逐一建档立卡,实行数字化、精细化管理。对排查出的“大棚房”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备书,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报全省专项行动协调推进组办公室汇总备案。

  整治上要严。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会同国土、纪检、监委、公安等部门,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凡是在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者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别墅等非农设施的,一律依法依规全面拆除、依法惩处。凡是在温室、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的,一律坚决拆除,限期整改并恢复生产。凡是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搞住宅类经营性开发的,一律严格落实标准,坚决整改到位。特别是对涉嫌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一律坚决追回。整治工作中,要突出“两个重点”:一是重点整治在城市周边、风景旅游区、农业园区等区域违法违规建设的“大棚房”;二是重点查处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的行为,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查处一起。

  成效上要实。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履行好耕地质量保护职责,对拆除的“大棚房”,要采取综合措施,指导设施主体尽快恢复地力,做到农地农用、农棚农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同时要加强对复垦大棚的生产指导,引导农民发展适销对路的品种,提高大棚的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

广元市农业部门积极配合

2018-10-08  四川省农业厅

10月8日,广元市人民政府主持召开全市“大棚房”暨重点区域违法违规占用国家资源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大棚房”暨重点区域违法违规占用国家资源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开展“大棚房”暨重点区域违法违规占用国家资源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广元市农业局汇报了全市农业系统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下一步,全市农业部门将主动担当、密切配合,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主动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加大清理力度,主动争取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对广元市“大棚房”整治的业务指导,督促县区农业局“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落实责任。二是认真开展工作指导。积极指导县区进行全面排查,以乡镇为单位收集整理农业大棚等生产设施、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的用地及经营管理情况,逐一建档立卡,实行台账式、数字化、精细化管理。三是积极树立工作典型。宣传和表彰在清理整治行动中工作措施得力、整改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查办在清理和摸排阶段发现的重大问题,通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责任人。四是全面开展工作督导。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选派精兵强将组成专项督导小组,对苍溪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全覆盖督查督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安乡:“四化”清查家底清

  2018-10-09安乡县农业局  

  “大棚房”问题,冲击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重破坏农业生产。安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接到中央和省里相关文件通知后,迅速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召集相关人员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各乡镇农技站长、国土所长等具体从事专项行动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对“大棚房”问题等农地非农建设情况开展了拉网式排查,主要采取“四化”措施清查“大棚房”问题,确保农地姓农。

  1.逢棚必进必查无缝化。从10月1日起,各乡镇长亲自带队,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专项行动提供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清查督导队结合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卫星图片,对辖区内耕地及基本农田所涉及设施农用地进行了现场核查,对照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核查清单,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棚的工作原则,做到了逢棚必进、逢棚必照、逢棚必登、逐一核实,确保底数实、情况明、问题清、数据准。

  2.每棚图片数据台账化。全县各乡镇对辖区耕地内的涉农项目及设施农用地情况进行“三查”,切实摸清、查清、核清工作底数。即查手续,排查设施项目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备案手续是否合法合规、有无瑕疵;查现状,排查设施项目建设现状,是否与备案文件要求一致;查问题,排查设施项目是否存在“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建设问题。

  3. 县乡部门协作联动化。成立了安乡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强化了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

  4. 共享微信动态及时化。建立了安乡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微信群,全县各乡镇长和分管农业的负责人以及各乡镇农技站长、国土所长都加入了该群。领导小组利用微信工作群及时调度、汇总清理整治工作进展,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随时上报。

 

郑州市召开“大棚房”整治专项督导会

2018-10-12 郑州市农委

  河南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暗访指导组赴荥阳市、新密市、航空港区进行了明察暗访。为此,郑州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大棚房”整治专项督导会。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主管农业、国土资源工作的县(市、区)长,农委主任、主管副主任、国土资源局局长、主管副局长等7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郑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建功主持,副市长李喜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郑州市农委副主任吴蒙汇报了本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河南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处长王新立反馈了此次明查暗访情况。暗访指导组组长、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局长王锋对郑州市前期“大棚房”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同时要求在后续的“大棚房”整治工作中,要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做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去完成,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摸底排查工作,要建立工作台账。各级党委政府要不等、不靠,边查边改,退房还地,确保被侵占的耕地尽快恢复生产。同时要压实基层属地管理,严格把握政策标准,切实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整改到位。

  孙建功指出,目前郑州市的“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形势很严峻,任务很繁重,时间很紧迫。各地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会议结束后要立即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把会议精神传达到各级党委政府。同时要求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觉悟,集中力量,该拆除整改的要坚决拆除整改到位,不可掉以轻心,要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同时成立联合督导组,认真摸底排查,对所有的农业大棚逐一入园入棚现场核查,确保不留一个死角。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必要时纪委和公安必须介入,严肃查处相关案件,确保整改到位。

  李喜安要求,各地要认真对待此项工作,做到“四个马上”:一是马上向主要领导汇报,抓紧成立以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的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二是马上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按照中央、省、市的工作方案和整改标准严格执行;三是马上展开工作,相关人员要摸清现状、建立台帐,确保每一个棚都走到,每一起违法行动清理到位;四是马上组建工作队伍,各地要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督导组,对清理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不仅要督导整改进度,更要督导是否有遗漏的情况。同时,农委、国土、公安、纪检监察、财政等相关部门要搞好配合;加大对设施农业项目依法规范用地的政策宣传力度,筑牢广大市民对承租、购买“大棚房”的风险防范意识;要按照上级的时间节点完成此次“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广元市朝天区全面开展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排查工作

2018-10-12 四川省农业厅

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农业厅印发《四川省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行动方案》(川国土资发〔2018〕37号)总体要求,结合国家、省、市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朝天区“四举措”全面组织开展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排查工作。

一是传达学习。区政府常务会议传达了国家、省、市关于“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贯彻意见。二是组建机构。成立了以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和国土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朝天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三是编制方案。区政府研究制定了《朝天区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内容、职责分工和工作步骤,为全面开展专项行动提供了操作依据。四是迅速行动,全面开展排查工作。朝天区统一组织力量,紧急行动,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排查工作,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现已排查各类种养殖大棚房1120个,面积908亩。其中塑料大棚773个,面积444.48亩;其他类大棚347个,面积463.57亩。通过核查和违规情况认定,全区没有发生在农业大棚内建设商品住宅、农业大棚看护房超标准或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改变性质用途、以及在农业园区内违法违规修建休闲度假非农设施等三类违法用地行为。

  下一步,将实行网格化清理,切实加大排查力度;把本次专项整治与“扫黑除恶”工作有机结合,针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制定整治整改措施,盯住不放、跟踪落实、坚决整改到位。

 

皂河——全面开展“大棚房”排查清理整治工作

2019-01-22 宿迁网

宿迁网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近日,市湖滨新区皂河镇多措并举,全面开展“大棚房”排查清理整治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该镇成立“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坚持“上下联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全面细致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网格化包保,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该镇17个村(居) 分别成立专项排查工作组,在辖区内开展拉网式、台账式的排查工作,逢棚必查,及时建立问题台账,切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摸清底数,追查问题根源,掌握实情。

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根据排查结果,对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将作为清理整治重点,坚决退房还地;对涉嫌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由相关部门坚决追回;对严重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坚决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绝不姑息迁就打和牌。

严肃执纪问责,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在清理整治工作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问题的公职人员,要坚决移交纪委监委进行追责问责。同时,以“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保护,加强对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规范管理,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严防“资本下乡”以各种形式侵占耕地,切实为乡村振兴工作保驾护航。(王秀莉)

     洛阳市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大棚房” 清理整治工作

办公室   2018-10-22

目前,洛阳市“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第一阶段排查摸底工作已经结束,下一步,将按照市政府实施方案,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开展第二阶段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由“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此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进行明确分工,密切协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进一步压实县(市、区)的主体责任,各部门的配合责任,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二是查漏补缺,杜绝整治死角。该项工作清理排查阶段已经结束,但仍要保持“大棚房”清理整治永远在路上的姿态,查漏补缺、深挖细扣,做细工作,确保排查不遗漏,整治出成效。

三是强化督查、严肃问责。洛阳市联合督导组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农业重点县区排查和整治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发现弄虚作假、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同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大棚房”背后的保护伞,对主导、默许、纵容“大棚房”建设行为的人员严肃查处。

四是举一反三,完善监管。督促各县(市、区)结合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根据本地设施农业发展现状,深入分析原因,及时完善相关制度;持续加强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违规占用湿地、林地等情况的清查和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赤峰全面清理整治“大棚房”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

2019-01-22 09:13 赤峰日报

2018年9月以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整治农业大棚改建私家庄园、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问题作出重要批示的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我市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旗帜鲜明、态度坚决、重拳出击,对“大棚房”问题开展全面清理整治行动。

2018年9月13日和11月12日,市政府两次组织召开全市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市专项行动工作作出全面细致的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市农牧业局、市国土局起草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对专项行动的整治范围、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等作出安排;11月10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大棚房”清理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专项行动。经市政府同意,建立了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市农牧业局和市国土局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牧业局。

根据市政府的指示,市农牧业局、市国土局成立了两个联合督查组,从整治工作一开始就不间断、循环式对全市各旗县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在2018年10月和11月,先后6次向市政府作了督查工作专题汇报,将各地“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推进情况向市政府作了详细报告。2018年12月25日和28日,市农牧业局、市国土局分别向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汇报了“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2019年1月11日,再次向市委常委会作了工作汇报。

2019年1月2日,我市召开了全市“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会议,对进一步深化开展清理整治行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会议指出,全市准确把握会议要求,确保摸清底数;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务求取得实效;强化工作保障,不断完善政策,构建长效机制。根据市政府的总体安排,市农牧业局、市国土局抽调12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带队,组建12个督查工作组派驻各旗县区,对全市进一步深化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督查指导,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及时把整治工作重心转移到重新排查、摸清底数上来。

在专项工作推进过程中,相关部门深入细致做好政策法律宣传解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在排查、核验、纠正、拆除等每一个环节,相关部门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向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清理整治行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舆论曝光和群众反映、举报的“大棚房”问题及时予以查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到目前没有出现和发生集体诉讼和群体性事件

包头市:以五项措施促“大棚房”问题深入整治

包头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 2018-09-13

9月2日至7日,自治区纪委监委工作组对我市“大棚房”问题进行了明察暗访。明察暗访结束后,包头市纪委监委及时向市委常委会汇报了有关情况,并提出五条具体落实措施促我市“大棚房”问题深入整治。

提高政治站位

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委巡察机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突出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善于从政治角度考量,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严重违规违纪违法案件,不仅要从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的角度去查处,而且要从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等角度去分析研究,严肃追责问责。

制发工作方案

研究制定《关于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项行动监督执纪问责部署会,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职能,规范监督方法,统一执纪尺度,平衡处理标准。要重点发现和查处严重违反土地法和耕地保护政策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在专治整治行动中慢作为、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虚报瞒报,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纪律保障。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主动协调市农牧业局、国土资源局等有关单位,传达自治区纪委监委的工作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在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我市农地非农化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并分析提出改进完善设施农业项目用地及用地监督管理的政策建议,推动建立健全设施农业用地监管长效机制。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纪委监委、政法机关、农牧国土三方相互移送和协同办案机制,切实提高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效率。

发挥巡察监督作用

把违规建设“大棚房”问题纳入巡察内容,视专项行动需要,必要时组织开展专项巡察或机动式巡察,充分发挥巡察机构的监督作用。同时,清理起底以往巡察工作中发现的该类问题和问题线索,按要求报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对自治区纪委工作组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比如“把农业大棚改为工业用途”等明显违反土地政策的行为,立即开展调查核实,既查发包人、改建人的直接责任,又查嘎查村、苏木乡镇街道、旗县区的管理责任,还查农业、国土等部门的执法责任,迅速营造声势,传导压力。同时,建立完善严管严查、快查快结的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包头市纪委监委)

乐都再出重拳整治“大棚房”

2018-12-26 11:07政策/举报

近日,随着铲车的轰鸣声,位于乐都区碾伯镇七里店村的“大棚房”被“连根拔起”。据了解,“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启动以来,乐都区碾伯镇持续重拳出击,上下联动,采取措施,全面推进“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自查登记12项问题,涉及面积达36亩。现已整治10项,目前正在进行垃圾清理、土地恢复。剩余2项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乐都区碾伯镇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宣传组、排查组、整治组、督察组职责分工。制定《碾伯镇“大棚房”问题整治方案》,明确“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要求、清理范围及整治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抓重点,明确清理范围,准确把握专项行动政策界限,重点清理整治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或其他普通住宅,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等三类突出问题。对重点问题,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坚决退房还地,恢复生产。截至目前,共自查登记12项问题,涉及面积达36亩。

为彻底清理整治,碾伯镇对全镇所有大棚进行拉网式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实行“一村一册,一棚一档”式管理,切实做到逢园必查、逢棚必进,确保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坚持分类施策对症下药,对排查发现的“大棚房”问题,科学划分问题类型,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依法依规整治整改。截至目前,组织出动人员100余人次,机械20余台,现已整治10项,目前正在进行垃圾清理、土地恢复。剩余2项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进一步严格落实巡查报告制度,完善问题处置链条,规范设施农业审批,乐都区加强属地乡镇、村委会对设施农用地建设使用的日常管理,真正做到农地农用、还地于农,坚决遏制了违法占地,维护了土地管理秩序。充分发挥群众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利用宣传册、横幅、黑板报、微信、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强政策宣讲,引导群众认清“大棚房”的危害性,自觉抵制建设、租售“大棚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为清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建立举报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及时快捷地反映问题,确保“大棚房”问题无处藏身。

海东出重拳 全面清理“大棚房”

海东市首个特色小镇建设进展顺利

2018-12-12

海东出重拳 全面清理“大棚房”

记者近日获悉,截至目前,海东市完成摸底排查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及农业园区内大棚总数44792栋,排查净面积2.44万亩,共排查塑料大棚8565栋、日光温室36201栋、连栋温室22栋、其他类设施温棚4栋,排查完成率100%。排查违规案件37个,违法违规案件占耕地面积87.93亩,占基本农田面积16.43亩,承接办理省级转办举报案件12起,海东“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初见成效。

据了解,全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来,海东市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属地责任,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取得了阶段性整治成效。市委、市政府从“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决制止农地非农化乱象,确保“农地姓农这条底线不能突破”。

同时,市、县(区)分级成立了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严密推进整治行动。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压实县(区)政府属地责任,将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中心工作和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部门、乡镇的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调配充实工作力量,强化执法监察手段,全力推进清理整治工作。

在排查工作中,海东市严格落实“拉网式、台账式”要求,做到逢棚必进、逢棚必查,对辖区内的日光节能温室、连栋温棚等设施大棚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对排查的农业大棚、附属建房等逐一建立清查台账,从结构、面积、用途、建设时间、项目名称、补助资金、用地属性等方面进行全面清查,采取逐园逐棚现场拍照取证的方式,摸清设施农业用地和管理情况。并按照“一棚一册、一村一档”的原则完善档案资料、建立台账备查,发现问题的专门设立档案。

目前,已整治整改13起,整改面积为5497亩,正在整改24起,涉案面积32.96亩。接收省转办举报案件12起,已完成整改3起,责令限期整改及正在督办2起,排除“大棚房”整改范围7起。

海东市首个特色小镇建设进展顺利

鳯山新城特色小镇项目作为海东市首个特色小镇,于2017年11月在乐都区开工建设,总投资约110亿元,总规划用地约3.5平方公里,核心区总建设规模达210万平方米,是以文化、教育、旅游、体育四大产业为主导,融合文化传承、教育示范、体育休闲、特色旅游为一体的新型特色小镇。截至目前,鳯山新城·康养社区(沁东驿一期)工程正在全面施工,开工面积16.5万平方米,共20栋楼,已完成投资2亿元;鳯山新城(特色小镇)·鳯山书院和星级酒店项目,于2018年6月正在做详规方案,项目规划建筑面积16.9万平方米,已完成土地投资8700万元;鳯山新城(特色小镇)·体育漂流项目,正在重新选址和调整规划方案。该项目的实施对于促进乐都区城市发展面貌,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丰富城区文化内涵,扩大城市影响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整治“大棚房”鞍山出重拳

2019-01-14 鞍山日报

1月8日,我市正在深入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我市“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共完成23个整改问题,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大棚、房屋98个,完成复耕面积55.6亩;共认定登记超标未改变农业用途看护房7282个,面积255亩。按照相关文件认定属于合法的3798个,属于违法挂账待整改的3484栋。

2018年9月初,我市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整治工作不认真,造成极坏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之初,市政府专门成立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主管市长担任组长,市农委、市自然资源局等12个单位组成成员单位,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市政府成立2个督导检查组,负责督导检查,推进排查和整改任务落实。各县(市)区、乡镇农业、自然资源部门开展拉网式、台账式、背书式清理排查,逢棚必进、逢棚必查,全覆盖、无死角。同时,全市以乡镇为单位,建立设施农业台账,对排查出的“大棚房”问题,建立问题台账,严格审核,逐级上报。在排查“回头看”过程中,我市重点对城市周边区域和农业园区内存在的一、二类“大棚房”问题仔细查,棚内、棚外彻底查,不留空白。

其间,全市共排查设施农业大棚6.5万栋,面积10万亩,排查出“大棚房”问题项目23个,涉及农业大棚、房屋等设施98个,违法违规面积62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10亩。对超标看护房进行排查登记,共排查出15平方米以上超标看护房7282栋,面积255亩。其间,市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认定和规范整改,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86份,并对违法建筑物拆除和耕地恢复工作进行督导,确保了整治行动的有序推进。

解决“大棚房”问题,鞍山真抓实干,动真碰硬。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全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千山区等“大棚房”问题多,任务重的地区,当地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现场指挥,挂图作战,挂账销号,全力攻坚。督导检查组对每一个“大棚房”整改过程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整改进度和整改质量,并对进度慢、整改不彻底的地区下发《督导检查反馈意见》,约谈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市纪监委强化“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监督执纪问责,对整改结果进行现场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严肃工作纪律,有力推进了全面彻底整改,为接下来“大棚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坚决遏制 金华严查60个违法违规“大棚房”问题

2019-01-09 金华日报

本用于发展农业、在耕地上建设的大棚,却被非法转卖、以租代售,再通过违建的方式增加居住功能,变成“大棚房”。

为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今年8月,国家两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大棚房”整治行动。金华集中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环境。

彻查129953个农业大棚

所谓“大棚房”问题,是指一些地方的工商企业和个人借建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别墅、休闲度假设施、商品住宅等非农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这不仅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更直接触碰到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底线。

此次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的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Ⅰ类);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商品住宅(Ⅱ类);看护房严重超标,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的农业大棚(Ⅲ类)。

一年来,金华对129953个农业大棚多次进行深入彻查,共发现“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60个,面积124.035亩,其中占用耕地面积104.581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2.85亩。违法违规问题中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问题6个,面积12.54亩;其它违法违规问题54个,面积111.495亩。排查未发现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Ⅰ类)、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违法违规问题(Ⅱ类)。

截至目前,共排查发现60个“大棚房”问题,其中挂账处理5个,已整改到位48个(恢复耕地面积70.426亩,其中基本农田46.54亩),立案查处3个(面积5.82亩,耕地面积4.28亩)。全市整改到位率87.28%。涉及资金补助问题28个,应该收回补助3个,收回金额38.64万元。另外,排查发现设施农用地违法违规问题98个,已整改到位77个(面积107.73亩,耕地面积75.65亩)。

依法依规明确分类整治

记者从市农业局“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相比一些地区非法转卖、以租代售,再通过违建的方式来增加居住功能违建“大棚房”的行为相比,金华在前期彻查中并未发现此等程度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在发现问题中,看护房超标、改变性质用途等第Ⅲ类和其他类问题较为普遍。

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方顺民告诉记者,他们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对照问题,结合“三改一拆”工作,统一分类处置问题。其中,Ⅰ、Ⅱ类问题作为排查重点,一律拆除组织复耕,坚决整治到位;对农业大棚看护房等生产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超标的(Ⅲ类), 认真排查梳理,界定实际用途,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依法依规及时查处整改;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出现的新业态项目(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破坏耕作层(做好合理保护)、项目用地所属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受益、农村村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设施用地面积不超标准的前提下,暂实行挂账处理,待报上级相关部门明确整治标准后再行处置。

比如整治中发现,武义县茭道镇蒋马洞村一农户将农业设施用房改变用途,现已腾空搬迁;履坦镇叶长埠村一农户将农业大棚内地面硬化,作为仓库、来料加工,现已自行拆除复耕。金东区在排查过程中共发现7个大棚项目(1个业主自建),共22.1亩存在改变农业种植性质用途,用于开办经营性餐饮娱乐场所或办公,问题也比较具有代表性。其中,多湖街道某公司将3个项目中的连栋大棚改变用途用于餐饮、娱乐、仓储,面积15.95亩(其中1个项目2016年因改变用途已被追回补贴资金25.86万元)。该街道一家庭农场连栋大棚建设项目违规面积3.15亩,用于休闲娱乐,整治方式为拆除复耕及挂账处理;一家庭农场建设项目连栋大棚违规面积9.13亩,用于餐饮,整治方式为拆除复耕及挂账处理;一玻璃温室违规面积3.67亩,用于仓储,整治方式为拆除复耕。

按时高标准完成任务

“‘大棚房’不仅占用了耕地和农田,也破坏了土壤生态和农业生产,改变了土地性质。”市国土资源局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吴军说,“大棚房”占用的土地70%是耕地,其中也有永久基本农田,这对我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造成重大冲击,必须严厉打击。

为给各地“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提供政策依据,从国家到省级层面都分别给出了政策补充,依法依规明确整治。但吴军也表示,金华“大棚房”问题目前仍有部分尚未整改到位,且整改进度不平衡问题较为明显,整改仍未收官,接下来将对尚未整改到位的县(市、区)进行通报。另一方面,记者也从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补助资金回收复杂还有待分类处置。违规项目存在骗取补助资金和整治后仍不从事农业生产的,予以坚决收回;违规项目整治后已恢复农业生产的,我市现暂缓收回补助资金,待部、省有明确意见再定夺。农业部门工作人员同时指出,此次“大棚房”清理整治行动也从侧面体现出,随着农旅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加深,原有设施农用地配套指标尺度过小,农旅要进一步融合发展,需要更大空间和配套用地政策指标支持。

1月7日,我省再次召开“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按时彻底高标准完成清理整治任务。下步,我市“大棚房”协调推进小组也将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效果,做到应拆必拆,需改必改,整改到位一个,销号一个。同时,继续不定期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抽查,跟踪问效,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加强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选择影响大的典型“大棚房”案件,以案释法,强化警示震慑。对违法违规问题的责任主体,从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金华日报》,原标题《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我市严查60个违法违规“大棚房”问题》,作者,章馨予,漫画,傅军杰

济南集中拆除127处“大棚房”

2018-09-13  现场/执法/分局

别致的假山、美丽的花园、宽敞的房屋……近日,历城区对127处“大棚房”进行了集中拆除,面积约2万平方米,同时拆除了3处大门、物业仓库、物业管理办公室,面积约5.5万平方米。随后,他们对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即拆即运,共出动了20多辆渣土车清运建筑垃圾。

拆除一处假山

127处“大棚房”,有的被违规建成了独门小院

 

记者了解到,大龙管理区玉龙村柳园“大棚房”片区违建,是由山东美尔诺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从2012年开始建设,2012年至2013年,该公司陆续建成了127处房屋,占地面积364亩,建筑面积1万1千余平方。

记者看到,这些地块虽然按规划为大棚种植用地,但很多却被违规改造成了独门小院,有的院子里安放着漂亮的假山,种满花花草草,显得很是“别致”。“一眼看上去,就发现不是搞大棚的,这种建筑属于此次被整治的‘大棚房’。”一位负责人如此告诉记者。

成立专门小组,对“大棚房”展开集中整治

6月29日,历城区政府下达了立即彻底清理整治“大棚房”的紧急通知,彩石街道办事处立即成立了“大棚房”整治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朱耘农担任组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副主任、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大龙管理区、国土所、执法中队、综治办、纪工委负责人任工作组成员,对此处“大棚房”展开了集中整治。

为了稳妥处置违建“大棚房”整治拆除工作中的各项不稳定因素,分管领导党工委副书记李强,带领国土所、城管科前往现场勘查,根据勘查结果及施工资料,由国土部门牵头,制定整改、拆除方案。省、市、区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多次到现场检查督导整改工作,制定了由国土部门牵头,街道实施拆除的整改方案。

两次集中行动,127处“大棚房”彻底拆除

前段时间,在历城区执法局直属中队、历城区国土分局配合下,彩石街道出动300余人,动用机械设备4台,初步拆除了127处“大棚房”的棚外房屋,面积约2万平方米,在规定时限内拆除完毕。拆除时部分业主积极自拆,拆除期间未发生一起信访事件。

近日,彩石街道办事处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对玉龙村柳园“大棚房”进行彻底拆除,办事处组织人员和机械进行集中行动。于下午6点至凌晨12点全力进行拆除,组织人员200余人,出动大型机械17台,分4个工作组进行拆除。共拆除大棚127处,大门、物业仓库、物业管理办公室3处,面积约5.5万平方米。拆除的建筑垃圾即拆即运,凌晨12点开始,出动20辆渣土车清运建筑垃圾,彻底完成清运工作。

下一步,彩石街道将认真落实违法建筑基本清零的目标要求,全面摸排辖区内违法建筑,依法有序推进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加强源头管控,杜绝违法建筑,为打造乡村振兴民俗旅游业的发展营造和谐有序的环境。

实地督查“大棚房”整治

吉安市长为何盯住这件事不放?

2019-01-24  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

1月20日,在繁忙的工作中,吉安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少玄率队先后来到井冈山市和泰和县,督查“大棚房”清理整治情况。对于这项工作,市长花时间专门实地督查,可见其重要性非同一般。通过此举,吉安整治“大棚房”透露出了    督查“大棚房” 严守耕地红线和底线

井冈山市九丰农业示范园存在占用基本农田建停车场及大棚内过度硬化地面的问题;井冈山益生缘灵芝生态园存在大棚内建房及从事产品展销等问题。1月20日,吉安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少玄在督查“大棚房”清理整治情况时,发现了包括上述问题在内的多个乱象。

问题的存在并不是一天形成的,这是一个日积月累的结果。市长专门花时间到井冈山和泰和县督查“大棚房”问题,不难看到,对于这项工作,吉安是要下功夫做好,这场守红线、守底线的硬仗并不好打,却必须要打赢。

何为“大棚房”?通俗地说,就是打着搞设施农业的名义盖房子,在本应种植蔬菜瓜果的大棚内建“私家庄园”“大棚别墅”等,直接冲击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底线。其实,这项工作为的就是保护耕地农田,对于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来说,无论花多大力气来保护都不为过。

对于这项工作,吉安一直非常重视。在去年12月19日召开的吉安市四届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上,参会人员听取了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国计民生的大事,要深刻认识清理“大棚房”问题的紧迫性,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

不难发现,1月20日王少玄深入吉安两地督查,实际上是对落实去年12月19日会议精神的一次检查,目的就是要通过实地督查,要求各地把布置好的工作落到实处。正所谓喊口号千次,不如落实一次,尤其是对于这样一项具有紧迫性特点的工作来说,落实到位与否至关重要。 这种紧迫性不仅体现在时间方面,也体现在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中。去年9月9日,江西召开全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

中央和江西省都极为重视这项工作,对于吉安而言,上级部门部署的工作必须完成。如何更快更好地完成,对于王少玄来说是一种考验,需要付出努力和汗水。

不留情面不给商量余地 市长对这项工作“划了重点”

根据江西省政府工作部署,此次“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要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吉安如何做好“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指明方向和出台措施都需要高位推动,对此,王少玄有怎样的招数?通过他几次讲话或许能找到答案。

1月20日的督查中,王少玄对发现的问题不留情面,如井冈山市九丰农业示范园存在占用基本农田建停车场及大棚内过度硬化地面的问题,王少玄当即要求,必须严守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对停车场占用基本农田问题及大棚内过度硬化地面立即整改到位,恢复农地耕种条件。

只有不留情面不给商量的余地,整治才能取得成效,王少玄深知这个道理,要求开展暗访督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在井冈山市和泰和县督查期间,王少玄对做好这项工作给出了方案。

信息日报市(厅)长一周记者注意到,在诸多具体工作安排中,都离不开“责任和督查”,这也是王少玄十分看重的。王少玄要求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压实县、乡、村三级属地责任,继续开展拉网式核查,重点对郊区、景区、园区,以及“零报告”区进行排查,做到逢棚必进、每棚必查,确保万无一失。各地核查情况要由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对于上述工作的安排,在去年12月19日吉安市四届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上也有所体现。这次会议要求要夯实责任体系。按照市级把关、县级落实、部门协调的责任分工,县(市、区)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要依法严肃整改,对违法违纪线索要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一段时间,井冈山报在头版刊登了吉安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举报电话,结合王少玄实地督查“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及其讲话内容来看,吉安透露出一个重要信号,即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这项工作,在高位推动下决心完成好这项任务。

清理整治“大棚房” 事关吉安乡村振兴大局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工商企业和个人借建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等非农设施,严重冲击了耕地红线。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势在必行。

对于吉安而言,这项工作并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完成的,一些问题存在普遍性和反复性。如去年12月,井冈山市开展农业“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依法对位于石市口分场的胡氏葡萄园违法违规建设进行拆除行动。事实上,前期相关部门对此处违法建设经营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其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后经有关部门核查,该处违法建筑依然存在,该经营户未按时限要求进行拆除整改。

迎难而上,更能体现价值所在,针对这项工作,吉安也取得了良好成效。自去年9月全国、江西全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电视电话会召开以来,吉安市各地积极行动,有序推进清理整治工作。特别是吉安市四届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上专题研究了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门就“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致信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工作进度进一步加快,推进清理整治力度明显增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事实上,“大棚房”整治事关耕地保护红线,事关粮食安全底线,事关农民权益乃至乡村振兴大局,唯有态度坚决、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才能有效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为促进吉安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重庆将进行整治清理“大棚房”

2018-12-29 第一农经

  在我国各大省市地区中,我们经常看到大棚房,而实则这些大棚房都是属于违法的建筑群。这些大棚房都是以农业为名义进行的非农业建设,占用了农业的耕地面积以及基本农田,严重的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以及潍坊了我国土地管理法规以及法律等。

  自“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重庆市高度重视,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国土和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后增补市委专职副书记为全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农业、国土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设施农业项目用地违规使用清理整治,阶段性成果显著。截至目前,重庆市查出违法违规项目671个、违法违规占用耕地2022亩,并已全部启动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272个,占40.5%;正在整改399个,占59.5%。

  全面排查,建立台账

  从9月中旬至今,重庆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38个区县(含万盛经开区)采取分区域、分乡镇(街道)、分行业项目排查等方式,逐个现场勘查,摸清土地流转、项目占地、审批备案、用途监管等情况,并登记造册,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做到了清理范围到片、到点全覆盖,责任到地、到人全落实,为整治整改提供依据。

  璧山区引入中介机构比对图斑精确摸排。各街镇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清理中,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比对国土规划图斑,精准摸排设施农用地、种植大棚、耕地非农化项目,建立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档案和违法违规问题台账,做到凡棚必进、凡项目必查、漏清追责。

  江津区排查清理注重“回头看”。针对排查清理阶段责任主体重视不够、工作开展分工不明、推进措施不实不细等问题,区清理整治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召开全区“大棚房”问题排查清理“回头看”推进会,对排查清理范围、政策界限、疑难问题作了再培训、再讲解,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落实。

  聚焦重点,集中整治

针对问题严重、整治工作量大、情况复杂的区县,重庆市成立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组开展深入督导。12月3日,市清理整治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约谈了整治整改进度缓慢的綦江、忠县、酉阳、黔江等区县的主要领导,铜梁区、巴南区已启动问责机制。目前,重点项目整改均已启动,铜梁区“阳光餐厅”已基本整改到位,见土见绿;巴南区对重庆兼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地督导整改,已恢复农业生产。

  北碚区摸准实情分类整改,在“补课式清理、背书式排查”中,对照设施农用地备案台账、设施农用地变更调查系统台账和未备案设施农业项目清理台账,仔细核实辨别,摸准实情。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项目,迅即联系市勘测规划院北碚数据组进行现场测绘,为认定违法违规问题提供有关数据支撑。针对整改中涉及的大棚用途、道路用地、停车场(广场)占地、违占基本农田、附属设施超标等5类问题,提出具体明确的整改标准和要求,确保整改工作不打折扣落到实处。

  九龙坡区召开专项清理整治集体约谈会,要求违法违规用地企业限期整改;确立“三百”清理整治目标,以区查镇、镇查村、村查具体项目的工作方式,逐级排查背书;以“一案一策”方式,对违占耕地问题,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坚决完成排查清理率、整治整改率、整改到位率“三个100%”的既定目标。标本兼治,完善监管

  重庆市多次组织“回头看”,深入开展再排查,确保排查清理全面彻底。各区县依法依规依责,细化监督措施,明确监管对象,将监管责任层层压实;全面落实设施农业备案制度、台账管理制度、问题处置制度、惩处制度等;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机制,落实市级季抽查、区县级季巡查、镇级月检查、村级日巡查制度,确保覆盖涉农区县、乡镇(街道)的所有设施农业。

  忠县督查工作重点在“五看”。看工作机制是否建立;看实施方案是否对照排查清理范围进行相应安排;看排查清理情况是否建档;看问题项目是否建立台账(地址、业主、联系方式、违占面积、用途、问题性质等信息);看违法违规问题是否推进整改。

  据悉,重庆市下一步将结合“回头看”深化工作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对设施大棚、温室等普遍建档立卡;加强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利用耕地的规范管理,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抓紧研究制定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产业振兴和设施农业等用地政策和管理办法,切实用好设施农业用地既有政策,实现早转型、早提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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