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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经验

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专题信息

发布时间:2019-03-21  |  浏览:

 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2018-08-06  朝阳县新闻网

根据省、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月开始,我县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正式实施。日前,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改革的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保障措施、工作要求、组织领导等内容。

  改革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旨在进一步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乡镇当家理财、发展经济、培植财源、招商引资、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乡镇自我发展动力,健全乡镇自行规范、管理的能力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保障县域经济和县乡财政持续稳定发展和良性运行。

  此次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合理划分县乡财政收入范围。按照分级管理、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坚持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在乡镇范围内组织征收的税收和非税收入,全部作为乡镇级收入对各乡镇通过招商引资入驻园景区的企业所缴纳的税收作为乡镇收入。二是合理划分县乡财政支出范围。按照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要求,明确县本级和乡镇的支出范围和责任,合理确定乡镇财政支出基数,乡镇公教人员工资、乡村基本运转经费及乡镇基本民生支出由县级统筹管理,保障乡镇公教人员工资支出,保障最低乡镇基本运转经费,保障乡镇基本民生支出。三是建立健全乡镇发展经济激励约束机制。为鼓励乡镇培植财源、发展经济、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乡镇收入实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乡镇领导提拔使用的主要依据。县级财政每年设立500万元的乡镇财政发展奖补资金,同时整合各种奖补资金,进行单项奖励。四是盘活现有闲置资产资源。鼓励和支持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利用闲置厂房、中小学校舍、闲置建设用地等资产资源发展项目,做强做大乡村经济,对新上项目形成的税收全部留给乡镇。五是加强收入和预算管理。加强对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健全乡镇税收征管机制,积极构建财税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信息共享的综合治税治费体系,强化税源监管,落实属地征管责任,规范税收征管秩序,防止抢拉税源现象发生。切实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行为,规范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控制预算追加规模,切实做到依法理财,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为确保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预期效果,我县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财力向乡镇倾斜的原则;二是坚持财权事权匹配、适度上移支出责任的原则;三是坚持保重点、保平稳过渡的原则;四是坚持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同时加强乡镇财政收支管理,确保财政体制规范运行;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强化乡镇财政发展目标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考评。(记者 宝淑敏 实习 记者 孟淼) 编辑 袁璐

顺城区深化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德馨顺城  2018-05-08

顺城区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时

顺城区委、区政府积极应对国家税收征管体制、财政管理模式、财政支出规模以及乡镇街道财源结构的新变化,针对当前乡镇街道保人员工资、保机关运转“吃饭型财政”的实际状况,从提高乡镇街道协税护税积极性入手,全面推进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实施“税收征管属地化,支出核定基数化,收支差额上解或补助制度化,财政跟踪考核常态化”等举措,实行乡镇街道财税“分灶吃饭”,着力破解乡镇街道财力匮乏、收支矛盾加剧等突出问题,不仅调动了乡镇街道抓收入的积极性,增强了税务部门基层征收单位的工作热情,而且激发了乡镇街道活力,为全区转型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撑。

科学规范税收征管体制

国、地税务局建立了相应的乡镇街道税务征管所,配备充实了人员。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纳税户普查,根据普查情况和每月税收完成情况,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区财政把全区税收征管指标全部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重新划分乡镇街道税收征管范围,并根据上年税收完成情况,科学核定乡镇街道财政收入基数,明确财政收入年度考核指标,纳入全区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中。同时,实施超收分成,短收不补、结余留用的工作机制。对努力培植财源,不断壮大财力的乡镇街道,政府给予适当奖励,以鞭策后进、激励先进,引导和促动各乡镇街道协税护税主动性积极性的提升。

有效规范财政管理

区财政局按照区政府制定的有关乡镇街道财税管理体制改革通知精神,充分履行财税体制改革牵头抓总、落实协调职能,多次组织乡镇街道和税务部门召开调度会,全面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在保人员工资、保机关正常运转、保政策性刚性支出的前提下,根据财力安排发展资金的要求,核定各乡镇街道年度支出基数,全面实施“收大于支实施体制上解,收小于支由区财政预借经费”的年终财政结算制度,有效强化了对乡镇街道财政收支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组织收入和入库力度,确保收入有据、支出有序、收支有度。

实施常态化动态化考核

区财政坚持对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实施常态化动态化管理,每月对乡镇街道财政收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月由税务局对各乡镇街道税收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后,财政局进行汇总统计排名,以月报表的形式定期通报,及时协调存在的问,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快收入进度。同时,财政局每月统计各乡镇街道财政支出情况,并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确定的制度,按月计算乡镇街道收支及财力状况,推动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

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初显

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运行以来,全面推进了财税协调机制建设,财税部门共同研判财政增长乏力因素,提高了乡街协税护税积极性,确保了可用财力满足公共支出的需求。2018年一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5.5%,实现市对区考核指标核心指标首季开门红。

在今后的工作中,顺城区将进一步明确纳税户清单,建立税收征管台帐,配合和协助税务部门征管税收。要充分利用和发挥互联网技术和通讯工具,定期及时发布税收信息,促进数据沟通及时、全面、完整、畅通。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人员工作水平和能力。

凌源市多举措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2018-09-30  凌源市  

为贯彻落实好朝阳市委、市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文件精神,凌源市采取多项举措,确保此次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出台改革文件和政策措施。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财政、税务、人行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等16个相关文件及配套措施,明确完成时间节点;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对乡镇领导及财政所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发放宣传手册,印发“至广大工商户的一封信”进行宣传,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制定联络员制度,加强工作信息沟通,及时掌握乡镇在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进展情况;四是建立督查调度制度,不定期进行督导,指导乡镇完成各项工作;五是规范财政管理制度,全市统一制定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制度、乡镇国库管理制度、乡镇财政内控制度,并统一安装上墙。

目前,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各乡镇组织收入积极性高,乡镇国库运行顺畅,税收按新的征管体制入库,成效显著。

省人大常委会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专题调研综述

2018-04-29   北京时间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

乡村振兴是辽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全面振兴的支撑和基础。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我省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打造辽宁振兴发展新动能。

然而,乡镇一级政府,没有财权就不会有压力,更不会有动力,这也是省委、省政府决定要调整完善乡财县管政策的初衷。

县乡政府和村级组织如何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见的总体部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现状如何?如何改革才能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积极性?

把自身定位在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推进和保障振兴发展第一线的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把目光紧紧盯在这些问题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陈求发高度重视我省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在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就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此项工作的调研进行部署,并在省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上听取了调研方案的汇报,同时对调研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从3月底到4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专题调研。

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履职,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七个调研组,分赴14市,深入到41个县(市)、418个乡镇,听汇报、座谈、实地调研;聚焦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重点任务,调研组察实情、访民意;直面问题,找准改革发展的难点、堵点、痛点,调研组以激发乡镇发展经济的内生动力和活力为目标,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切实发挥了人大在加快推进振兴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这次调研,是省人大历史上规模最大、覆盖最广的一次调研,是针对问题的调查研究,也是对工作落实的实地检查;是对基层实际的深入研究,也是对中央决策和省委要求的传达解读。调研成果丰硕,将进一步在省委决策和人大依法履职中充分运用,开花结果。

围绕中心,以履职实效助力改革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辽宁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既是工业、城市的振兴,更是农业、乡村的全面振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工作思路,科学制定方案,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以履职实效助力改革。

怀揣着对我省乡村振兴的责任和义务,调研组采取实地走访县(市)、乡镇、财政所、行政村、工业园区、属地企业、农村合作社,召开座谈会,多种方式相结合展开调研。为了在有限时间内了解更多信息,调研组与被走访乡镇负责人同行,在车上办公,面对面征求意见和建议;未能走访的乡镇通过座谈和提交汇报材料等方式反映了真实的声音。

全覆盖、求实效、真数据、严要求……为了提升履职效果,调研组根据各自实际,创新举措。有的调研组深入县(市)所辖乡镇,逐个乡镇进行座谈,每次座谈都邀请乡镇的党委书记、乡镇长、财政所所长、部分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进行面对面交流,很多县级领导、县直部门的同志和工作人员不参加座谈,从而鼓励座谈同志说真话、讲实情,以便拿到真实的第一手材料;有的调研组在出发前对调研地域所辖全部乡镇进行全覆盖书面了解摸底;有的调研组在原有工作内容上增加了对村屯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有的调研组针对发现的问题,在与当地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时,当面交流改革成果好的地方的经验,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有力地促进了当地政府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工作。

在调研中,调研组详细了解乡镇基本情况、财政收支状况、财政管理改革进程,乡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体安排等,倾听了一线最真实的期待,凝聚了改革的共识。

调研组发现,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我省各地均先后出台了具体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并结合实际,进行了具体安排;县乡干部总体上赞同这次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认为:“分灶吃饭”可以最大限度调动基层干部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激发乡镇作为财源建设主体的内生动力,有效解决长期以来“乡财县管”体制下多数人“吃大锅饭”的问题,可以为助力脱贫攻坚、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问题导向,广泛听取基层声音

原来的财政管理体制是“乡财县管乡用”,县级财政“包打天下”,对解决当时部分地区工资保障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助长了乡镇“等靠要”思想,乡村经济发展主动性不高。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后,原来的吃县财政“大锅饭”体制不复存在,乡镇作为独立财政主体开始“分灶吃饭”。在划分收入、界定支出、核定基数基础上,收入增量最大限度向乡镇倾斜,从2018年起,3年内乡镇新增的财力全部留给乡镇,3年后再视情况制定继续激励的政策。同时,县级财政要建立健全科学、量化的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范县、乡财政之间的分配关系,坚持区域均衡发展原则,重点向困难乡镇倾斜。

县乡“分灶吃饭”后,乡镇如何增加财源?偏远乡镇如何留得住人才?资源匮乏和生态修复、水源保护地区的乡镇如何保障刚性支出?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听取基层声音,了解基层对改革的认识。

“大河有水小河满,小河没水大河干”,县乡财政就是大河与小河的关系。随着收入下移、支出上移的持续推进,县本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如何解决?对乡镇政府激励政策能否持续?调研中,调研组与各县(市)的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开诚布公探讨。

由于自然条件和发展状况不同,乡镇在改革中实际获得的红利自然也有差异。“富裕乡镇怎么办?”“欠发达乡镇怎么看?”调研组直面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将问题直接抛给参加座谈的乡镇。乡镇负责人也不绕圈子,直接用数据说话。

“省委明确提出,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好财政政策,该保的要保住,该放的要放到位,切实改变过去由县级财政包打天下的局面,真正把乡村发展的积极性激发出来、调动起来,放大政策效应、释放改革红利。”

在交流探讨中,调研组打消了乡镇的疑虑,征求乡镇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的建议和意见,询问待解决和需要帮助的难题。

精准发力,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各调研组精准发力,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我省县域经济和县乡财力持续稳定增长,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县域经济发展。

如何合理界定事权和支出责任?有的调研组建议,对民生事项按财力划分乡镇事权,超出乡镇本级财力承担的范围由县级财力进行保障。

针对充分调动县乡特别是乡村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有的调研组建议,要加大对财政体制改革文件的宣传力度,让乡镇、村干部都理解掌握文件精神,并且给乡镇干部吃“定心丸”,兑现激励政策,激发内生动力。有的调研组建议,做大县域经济,特别是乡村企业,扩大主体收入财源;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研究激励县乡保存量、扩增量的积极性。有的调研组建议,要正向激励、负向激励并用,彻底改变“等靠要”思想,进一步细化“飞地”招商引资激励政策,适当提高村干部待遇,出台激励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明确负向激励措施,使乡镇干部不仅有发展经济的动力,还要有不断努力发展的压力。

如何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造血”功能?有的调研组建议,充分利用土地确权成果,加快集体资产管理和使用的规范化、法治化。有的调研组建议,坚持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充分发挥村集体和龙头企业的双带动作用,不断做长产业链、做大产业规模、做优特色产业。

如何完善配套政策?有的调研组建议,完善土地保障政策,将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由村依法处置;优化环保、金融政策环境,采取“一事一议”“绿色通道”等方式,突出因业施策、因地制宜。有的调研组建议,建立健全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对主体功能区实行差别化绩效考核。

人才是改革的关键性因素。有的调研组建议,省市要尽快出台乡镇基层干部激励管理机制。有的调研组建议,针对一些乡镇领导观念滞后的状况,通过集中培训,提高认识,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坚定改革信心,拓宽发展思路;研究下得去、留得住的大学生和实用人才激励政策,解决乡镇发展人才难题。

陕西旬阳县高新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2018年7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旬阳高新区财政局成立以来,在县编办、人行、财政等部门大力支持下,财政各项改革稳步推进。

明确一级财政,划分收支范围。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支持旬阳高新区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精神,旬阳高新区财政作为一级财政管理,县对高新区财政实行“收入全额解缴县级金库,人员补助按系数,公用经费补助按定额,城建税定额返还,地方收入增量返还按比例,土地出让金净额全额返还”的财政管理体制,高新区财政预算纳入全县财政总预算盘子,并在预算方案中单独列示,高新区年度细化预算报经县财政备案后,与县级部门预算一并公开。

明确运行模式,积极组织实施。2018年起,县对高新区财政结算办法比照县对镇财政管理模式,高新区财政开设了1个总预算户和2个零余额帐户,高新区财政支付办法比照县财政管理模式,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县财政局的全力支持下,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已于5月正式运行,5月8日第一笔授权支付业务顺利办结。

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管理。为规范高新区财政财务管理,高新区管委会印发了《旬阳高新区财务管理制度》《旬阳高新区招商引资接待费管理办法》《旬阳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及薪酬实施方案》等系列管理制度,成立了财审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程序、按制度落实,确保高新区财政财务管理规范有序。

“分灶吃饭”激发乡镇经济活力

——葫芦岛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综述

2018-04-20   辽宁日报资讯

从去年底到现在,绥中县沙河镇党委书记李军就没闲着,了解本镇企业纳税情况,调查闲置土地,研究招商引资上项目。这与之前的工作状态不一样。说起这些,李军告诉记者:“不琢磨不行啊,现在实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分灶吃饭’ 了。县里保证乡镇的基本运转费用,但是乡镇需上缴核定的收入,而且增收的部分归乡镇,既有压力,又有动力呀。” 功夫不负有心人。短短几个月,沙河镇就利用废弃加油站和废旧厂房,引进了加气站和玉米深加工项目,“今年年底能新增收入60多万元,全部投入到乡村振兴上,‘分灶吃饭’太好了!”李军说。 
    葫芦岛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规划,攻坚克难,高质量完成了全市县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截至3月31日,95个乡镇(涉农街道)金库全部建立完成,实现全覆盖全运行,部分乡镇金库已经收到税款。乡镇作为独立的一级财政,所有财政性资金收入、支付、存储及资金清算全部在以乡级金库为核心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进行。 
    “大锅饭”变“分灶吃饭” 
    原来葫芦岛实行的是“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管理体制,乡镇不设独立金库,没有税收任务,乡级收入划县级财政统收统支,乡镇工资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全部由县财政保障。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种体制确保了乡镇人员工资能按时足额发放,乡镇维持正常运转。但是,没有了收入任务的“大锅饭”,也使乡镇慢慢丧失了扩大财源的动力,“等靠要”思想越来越严重。 
    “原来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没啥压力,对招商引资、组织财源建设没啥积极性,操心的只是防火、防汛、防疫、维稳等常规工作,乡里的企业税收多少几乎没问过。”建昌县巴什罕乡乡长张晓旺说。 
    与此同时,许多该由乡镇实施的公共事务及惠民项目,也难以实施。“也有干事的愿望,但是财权和事权不对等,你想干事,没有钱。”建昌县石佛乡党委书记王中华说,“有的工作有专项资金,那就上级给多少钱办多少事,乡村自主发展明显受到制约。”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是关乎全局、关乎根本、关乎长远的重大战略部署。推进县乡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打破大锅饭,重新构建理顺市县乡三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关系,是发展县域经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手段,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要条件。”葫芦岛市主要领导认为。 
    去年12月初,省委主要领导在建昌调研,提出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后,葫芦岛快速行动,市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财改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于12月13日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县乡财政体制 加强财源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建立金库、增量返还、政策支持、建立绩效”四个方面为基础改革县乡财政体制,同步建立改革倒计时推进时间表,使广大县区、乡镇基层干部消除了畏难情绪和观望思想。 
    葫芦岛市同时对95个乡镇(涉农街道)的财税、收支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统计,收集群众意见。在短短3个月内,市县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在全市所有乡镇(涉农街道)财政所完成了金库的硬件安装、软件搭建、人员配备工作,多次组织专业培训,全市乡镇(涉农街道)财政所工作人员比改革前增加了35%,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六成。3月底,全市实现全部95个乡镇(涉农街道)金库全覆盖全运行。 
    既给定心丸 更要强激励 
    扶上马,还要送一程。葫芦岛确定了“三核定、三保障、一返还和一奖励”的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科学核定各乡镇的收入基数、基本支出基数、民生类支出基数,保障乡镇工资、民生、运转等基本支出;从2018年至2020年,乡镇超收财力部分全额返还;对乡村振兴、财源建设、招商引资工作突出的乡镇以奖代补予以奖励。 
    2018年至2020年的3年间,葫芦岛市政府决定先后设立以奖代补资金3000万元、1000万元和1000万元,分别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乡镇财源建设和村级集体经济壮大。葫芦岛市还设立1000万元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补偿金,增信支农贷款;对具有牵动作用的项目,返还土地出让金市级分成部分;对各县当年上解市财力增量部分按20%予以返还。各县级政府制定的相关奖励政策更多,资金总额达8000多万元。仅兴城市就拟安排3000万元奖励引进项目的优秀乡镇,并投入500万元奖励乡镇招商引资的突出个人。同时,兴城市还承担对乡镇招商引资引进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全部投入,促进项目尽快落地。 
    既给定心丸,更要强激励。建昌在实施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中,虽然保障了乡镇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生活补助等民生支出的按时足额发放,但是对“2万人以上大乡每年30万元、2万人以下小乡每年25万元”的这部分其他业务补助,规定在3年内按比例逐年递减,3年后不再核定保障,缺口由乡镇新增收入解决。如果今年的税收实际增收数额少于核算出来的收入基数,那么将等额扣减县对乡镇的财政补助。 
    “‘分灶吃饭’不是大撒手,既要扶上马、送一程,解决乡镇后顾之忧,确保改革稳妥推进,又要传导压力,激发乡镇干部当家理财的内生动力和潜力!”葫芦岛市政府分管领导表示。 
    新动力带来新发展 
    建昌县素珠营子乡党委书记张汉涛说:“我乡今年需上缴税款139万元,业务补助还少了30%,环境整治、垃圾分类这些活还想好好干,都需要钱,有压力,但是增收返还、多劳多得的政策,让我们更有干活的动力!” 
    “利用好资源优势,帮助企业拉长产业链,产品提升附加值,卖个好价钱!”拓展财源,素珠营子乡盯住了集膨润土开采、加工及研发于一体的建元膨润土有限责任公司。一名副乡长带领两名干部,成立了招商小队,到北京雄安新区招商引资。目前,企业已经在建昌工业园区建设占地33公顷的非金属产业园和研发中心,生产无机凝胶、医药级蒙脱石、广谱脱霉剂等膨润土高端产品。 
    这只是全市乡镇绞尽脑汁增加税源的一个缩影。研究现有企业如何提质增效,延伸链条;挖掘人脉,引进新项目;盘活废旧厂房,开展“飞地招商”……95个乡镇(涉农街道)在招商引资中,你追我赶,各显神通。 
    首钢东华机械有限公司有一个加工车间位于兴城郭家镇境内,生产高铁交通的桥梁支柱,郭家镇依托这个加工车间,引资建设了一个铸造厂,为企业提供上游配件,今年底可投产。 
    “我有项目,没有地;他有地,没项目,结果逼出了我们和尚房子乡和喇嘛洞镇‘飞地招商’的举措。”建昌县和尚房子乡引进石灰石回转窑项目后,选择在交通方便的喇嘛洞镇建厂。今年投入2000万元,建设一期工程,两个月建成投产,预计年底可获税收近300万元。 
    绥中县前所镇利用地处全县西部中心、交通方便的优势,主打物流商贸招商牌,招商小分队几番努力,引来一家商贸公司,今年企业可实现税收近千万元。 
建昌县谷杖子乡从雄安新区引来木板加工项目,一期投资达千万元,现已试生产,年底可实现税收500万元。兴城市望海乡利用村小学闲置校舍,从唐山引进利用花生皮和秸秆生产生物颗粒项目,工人生产两班倒,产品供不应求。 
    服装厂、环保设备厂、海产品加工厂、大豆加工厂、乡村生态旅游山庄、煤炭贸易公司、光伏发电……由过去全凭市县主要领导出面招商引资,到如今95个乡镇(涉农街道)党政干部上阵担当招商主力,越来越多的项目正争相在葫芦岛乡村大地落户。 
    坚持高标准发展理念 不断完善改革措施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进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葫芦岛市和各县(市)区多方倾听乡镇基层干部和群众呼声,密切关注新出现的问题倾向,不断完善改革措施,纠正偏差苗头。 
    “事权和财权仍有不匹配的地方,防疫、防火、维稳等工作任务繁重,希望建立有效机制,减轻基层干部压力。”  “乡村党员老龄化问题严重,难有超前的思想意识,建议拓宽选人用人渠道。”  “农村空壳化现象严重,劳动力流失,只有留守的老人和孩子,这一问题急需解决。” “农村缺少有能力的致富带头人,应该出台鼓励政策,引导能人回乡、科技人员下乡,同时加强对乡村干部的培训。” “乡村振兴不仅是钱的问题,建议从宏观谋篇布局,把人流、物流、资金流引向乡村。” 
    总结分析当前葫芦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情况,贯彻省领导调研留下的指示精神,葫芦岛市对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必须坚持高标准发展理念;主动探索、配套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建立与乡镇事权、发展相适应的各类机构及其配套体制机制;为乡镇引进充实干部人才“活水”,建立葫芦岛市直派乡镇领导干部新机制;梳理全县一盘棋思想,着眼长远,科学规划,准确定位,产业和项目布局要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做好改革的系统配套工作;建立奖励导向、用人导向、监督导向相结合的综合奖惩机制,坚决杜绝县乡之间的弄虚作假等行为。

积极稳妥 因地制宜

扎实深入推进基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2018-08-10 云南财会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全方位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历史性要求,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作为县(区)级财政部门的负责人,就如何落实上级财政改革政策进行一些交流和探讨。

准确定位,摆正位置

  财政改革属于上层建筑,历来实行顶层设计,自上而下逐级安排布置,自下而上逐级总结经验。就目前我省的财政组织架构而言,大部分乡(镇)级财政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独立财政,县(区)级财政是最基础、最基层的财政单位,属于执行层面,具体负责相关业务的操作,就财政改革而言,没有太多自由发挥的余地和空间,也没有太多自主创新的必要。在财政改革这个问题上,县(区)级财政部门的职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改革精神,将上级改革政策在本地执行到位;二是深刻总结改革中的得失成败、经验教训,及时、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向上级反馈各方面的情况,为上级制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因此,在财政改革中,县(区)级财政部门要精准定位、摆正位置,立足“执行”和“反馈”两方面职能职责,避免出现缺位或越位。

应遵循的几个原则

  回顾总结近年来寻甸县财政改革历程,个人觉得县(区)级财政部门在改革中应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

(一)积极稳妥的原则

  这是一个辩证统一的话题。积极说的是一种态度。既要积极、主动深入钻研上级改革精神,摸清改革的背景、内涵和外延,吃透政策的精神实质,全面、系统、深刻领会上级改革政策的精髓要义;同时要积极落实政策,绝不能阳奉阴违、虚与委蛇、敷衍了事,走过场、走形式。稳妥说的是一个前提,要深入调研、全面摸底,把地方上与改革事项有关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背景和各方关系掌握清楚、了然于心,绝不能好大喜功、盲目冒进,一句话就是“绝不打没有把握的仗”。

(二)循序渐进的原则

  在改革这个问题上,个人对上级下任务、限时间、立“军令状”等做法是持否定意见的。人有百样、事无雷同,全省、全市中各县(区)起点不一样、基础不一样、社会经济文化环境不一样,上级在制定政策时要有一定“弹性”,不能搞“一刀切”,这不是科学、严谨和负责任的做法。特别在改革完成的时限问题上,要给地方一定的空间和灵活度,条件成熟的县(区)可以优先启动,提前完成,条件较差的县(区)应允许稍有滞后。改革中,县(区)必须本着对工作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循序渐进、步步为营、稳扎稳打,把每一步走稳走扎实,把改革的基础充分夯实,坚决杜绝“急于求成”的心态和不健康的政绩观念。对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困难、阻力,要积极主动向上级勤请示、勤汇报,把事实讲清楚、把道理说明白,立足一颗“公心”,本着对工作负责、对财政事业负责的心态,积极争取上级理解和支持,而不是不顾实际地盲目服从。

(三)因地制宜的原则

  上级在出台改革性政策时,尤其是中央和省级层面,往往是宏观性的、原则性的、指导性的,很少会有具体操作性的规定。县(区)级财政作为具体执行层面,必须因地制宜地制定出适宜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操作规程。一方面要吃透上级改革的精神实质,明确哪些是原则性的、硬性的要求,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哪些是弹性的、可补充完善和自由发挥的事项,划出上限和下限。另一方面,制定的地方性实施方案必须是详细的、可操作的,要让经办业务的人员能够“照本宣科”,对照方案就能办事。

(四)沟通协调的原则

  改革意味着利益的重组,有反对、有阻力是正常的,宣传、教育、说服、引导、沟通、协调显得尤为重要。县(区)级财政部门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工作的方式方法,坚决防止简单、粗暴,该硬的一定要硬,该软的一定要软,要把握好“火候”。首先一定要争取到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财政改革不是财政部门的家事,绝不能唱独角戏。要通过各种场合、充分利用一切机会,大力向县委、县政府尤其是主要领导宣传、灌输改革理念和思想,争取重视和支持。尤其是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事务方面的综合性改革,一定要从县(区)级层面进行推动,形成部门间的工作合力,绝不能逞英雄、装好汉,什么问题都由财政部门自己扛。其次是一定要争取到部门,尤其是利益受损部门的支持。要积极营造氛围、大力宣传政策,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全方位寻求部门理解、配合。最后是要转变自身的角色定位和工作心态。要由改革的引导者、指挥棒向仲裁者、参与者转变,有效转变思想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财老大”“总指挥”等官僚主义思想,杜绝工作方式简单、粗暴,要本着帮助部门解决实际问题的心态,立足于服务者的角色定位,多提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切实帮助部门和乡镇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否定对方做法的同时,还必须明确告诉对方,你可以如何去做。对缓和改革牵头方与利益受损方的矛盾,这一点显得至关重要,应引起高度重视。

改革案例

  寻甸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从启动到成熟经历了7年三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

  2009年,寻甸县组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启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受制于财力保障水平低,人员编制紧张,网络及办公条件简陋及县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等诸多原因,寻甸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仅停留在统发财政工资一个项目上。

(二)全面推广阶段

  2015年初,在总结国库支付中心多年运行经验的基础上,寻甸县全面推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财政部门多次组织业务人员到改革成效显著的兄弟县(区)学习,借鉴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起草并11次修订《改革实施方案》,使方案趋于成熟,制定改革配套管理制度13项,为改革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二是及时动员部署。县级层面召开工作动员会议,县长亲自动员,对改革进行要求和布置。财政部门4次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召集工作协调会议20多场次。三是分步稳妥实施。将全县预算单位分为两批,先易后难,将基础好、争议少、资金量低的单位分在第一组进行试点改革,待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及时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启动第二批改革。四是启动问责机制。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难点在于对预算单位的资金进行清理、甄别和收缴专户统一集中管理,部门抵触情绪较高、改革阻力较大。寻甸县启动督查问责机制,由纪检监察、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专项工作组,严格督促预算单位按时、足额将过去分散于各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缴入代管资金专户,对“钉子户”由县级领导约谈,督促按时缴交到位。五是形成工作合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涉及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各金融机构、财政、审计等多家部门,财政部门牵头,抓牢、抓实组织协调,居中调度、大力宣传、耐心解释、细致说服,对部分单位,主动上门服务。改革期间召开工作协调会议20多场次,财政部门负责人主动登门到预算单位汇报、说服、解释,以耐心、恒心、细心赢得预算单位的理解、支持和尊重,改革得以顺利推进。

(三)后续改革阶段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成功,为后续改革措施推进奠定坚实的基础,使得财政部门对全县资金的动态监控和管理成为可能。2016年以来,寻甸县分两个批次在县直单位和乡镇推广公务卡结算业务,启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和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对部门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启动预算目标绩效管理。财政部门定期对代管资金账户余额情况进行分析和通报,对余额过大的单位提醒催用;及时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有效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有效避免资金沉淀。对专户资金和代管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理财,从一定程度上弥补县级可用财力。

(四)今后改革方向

  由于行政区划调整,2018年昆明倘甸“两区”四乡镇回归寻甸管理,寻甸县将及时启动对四乡镇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实现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寻甸县正式启动全县财政资金电子化支付管理改革。

些许工作建议

上级财政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建议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一是多征求基层意见。尤其是要多征求县(区)级业务操作层面的意见、建议,使得政策更接地气,更有利于具体操作和实践,进而提高政策执行的效率。二是多征求部门意见。广泛征求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建议,详细梳理同一问题其他文件规定,有效避免上级文件精神冲突、规定“打架”,导致基层操作层面无所适从。

本溪市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8-09-19 15: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为进一步发展县域经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本溪市财政局积极推进县乡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提早谋划、主动作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重新构建理顺市县乡三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关系,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抢先抓早,高位起步改革工作。

本溪市于201711月启动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作为全市2018年重点改革任务,本溪市财政局主动靠前,集中摸底,多次牵头组织两县及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座谈,并将全市乡镇财政管理具体情况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同时,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市县两级财政相关人员赴阜新市彰武县等地开展了实地调研,为加快推进县乡管理体制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改革步骤。

本溪市财政局将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摆在全年绩效考核工作的首位,由一把手亲自主抓,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推进表和路线图,谋划改革推进步骤,设立两级工作台账,逐级落实任务分工,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主动抓的工作格局,做到了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在牢牢把握改革节奏的基础上,有条不紊地推进改革步骤。

  三、制度先行,合力推进改革实施。

为切实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市县两级财政部门上下联动,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力求形成推动改革的合力。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听取基层意见的基础上,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措施和保障机制。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地区实际,本溪县、桓仁县分别印发了《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本县委发〔20183号)、《深化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桓委办发〔20186号),并进入了实际操作阶段。目前,两县新体制运行良好。

  四、成果初显,坚决确保改革实效。

本溪市财政局紧跟顶层设计,全面落实省11号文件的要求,督导两县进一步完善调整改革方案。截至目前,两县基本上做到了合理划分收入范围,收入和财力向乡镇倾斜,适度上移了乡镇支出责任,建立了激励约束机制,因地制宜制定了飞地经济税收政策,完善了转移支付制度,且乡镇国库齐备。从总体上看,全市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早、推进快、成果好,省委督查室给予了充分肯定。

  本溪市财政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再加劲、再用力,不折不扣地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要求,持续跟踪两县改革推进情况,全力推动全市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兴仁县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2017-2026 锦绣兴仁网  

为进一步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乡镇生财、聚财、理财积极性,我县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灶吃饭的指导思想,实行划分收入、核定支出、增收分成、自求平衡的管理模式,强力推进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划分税种,界定范围,属地管理。县经开区、园区、农业产业园区内招商引资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税收,中央、省、州、县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实现的税收,全县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业税收、县内房地产开发各项税收、房屋土地交易产生的税收划归县本级收入;其余税收按照属地管理统计为乡镇收入。乡镇与乡镇之间不准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是核定基数,定收定支,定比递增。核定收入基数:?以上一年度乡镇实际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基数,兼顾本年度产业政策和市场预期为导向,按照稳中有进的原则,按一定比例增幅核定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数,作为乡镇当年收入目标,实行一年一定。核定支出基数:以每年终决算的人员据实计算人员工资性支出(包括遗属补助人员),公务经费按人均1.2万元计入基数。    

三是超收全返,欠收自补,自求平衡。在保障乡镇基本运转的基础上,超额完成当年收入目标的乡镇,超收部分按县乡4:6比例分享;乡镇范围内的土地收入,按相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规费和征地成本后按县乡2:8比例结算。完不成当年收入目标的,按所差任务的10%扣减下年公用经费。    

四是乡事乡办,自我积累,促其发展。乡镇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安排好财政收支预算,属乡镇范围的各项事业发展由乡镇负责,按照转移支付制度,重大事项的经费县财政结合实际进行安排。

海城市开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新局面

2018-10-19  经济参考网

辽宁省海城市坚持分配科学、统筹兼顾、分灶吃饭、共赢发展的原则,建立了新型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了开发园区和镇区(街道)发展经济、壮大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过7个月的实践,新一轮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有效激发了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为全面振兴乡村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今年1-7月份,全市税收实现 290,722万元,同比增加 95,675万元,增长49.1%,其中:园区、镇区税收实现260,829万元,同比增加99,169万元,同比增长61.3%

一是强基固本,做强镇级财政。海城市委、市政府严格履行县管乡的主体责任,市委书记、市长闻然等主要领导多次召开镇区座谈会听取意见,并明确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海城市于今年1月份制定出台了《海城市镇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执行期暂定三年。今年4月份,按照省政府出台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围绕五项主要任务,海城市及时对年初出台的方案做了相应调整和完善。一方面收入增量最大限度向乡镇倾斜,将3年内乡镇新增财力全部留给乡镇。另一方面调整了上解和补助政策。再一方面调整奖励政策

二是财事统一,调整基金管理。按照财权事权相统一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海城市由镇区负责征拆、安置和所需资金筹集等相关事项,市本级将土地出让金扣除应提取的农发基金、教育基金和上解省财政部分,即工业项目按4%、商业商住项目按8%、政府类和公益类项目按4%上解外,其余全部留给镇区。

三是政策牵动,释放发展潜力。海城市为切实调动镇区发展实体经济,促进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配套出台了飞地政策,对招商引资落到飞入地的项目投产后实现税收形成的财力,实行与招商镇区分享政策;总部经济政策,对通过招商把企业总部迁入海城市域内的镇区,实现税收形成财力部分全部补助相关镇区;招商奖励政策,对新上投资超亿元的工业和商业项目的镇区,以土地摘牌为前提,实行分档奖励;设立奖励基金,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对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的园区、镇区,给予一次性不同额度奖励。

四是下放权限,自主管理金库。海城市各镇区在1986年就设立了自己独立的金库。2006年,为确保各镇区税收及时入库和便于统计全市的收入及各镇区上划省、市级资金情况,市财政通过人民银行采用一机多库,分库核算的办法代管镇区金库。今年5月份,海城市将镇(区)金库全部移交给各镇(区)财政自行管理,使镇区在资金管理上更加方便快捷。

预计到今年末,海城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将实现29.5亿元,同比增加5.2亿元,增长21%。按目前增长速度,可提前一年完成县域经济三年滚动发展计划确定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3%的工作目标。海城市委书记、市长闻然表示,继续充分发挥财政体制杠杆的作用,做大做强镇区财政,做大做强县级财政,为全面振兴乡村发展战略夯实经济基础,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做出海城的新贡献!

我县改革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2018-03-30  建平广播电视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我县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改革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提高县乡财政保障能力,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改革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

要保证县乡两级既得利益,充分调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和乡镇发展经济的积极性;要正确处理好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积极性和保持乡镇稳定、加强乡镇预算管理、增加县级政府调控能力之间的关系。

(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在原有的“乡财、县管、乡用”的基础上予以改革完善,提高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坚持创新驱动原则。

以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和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为主要目标,以综合治税为手段,以政策激励为动力,达到发展经济、壮大财源、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促进乡镇振兴的目的。

(三)坚持财权事权相匹配的原则。

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适度上移支出责任。在保障乡镇基本运转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乡镇财政资金使用自主权,促进乡镇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坚持积极稳妥原则。

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以分税制为基础,合理划分乡镇收支范围,在保障乡镇既有的财力水平不下降的基础上,财力适度向乡镇倾斜。通过建立规范的县乡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保障乡镇公教人员工资等民生支出,确保乡镇社会稳定。

改革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一)合理确定乡镇财政收支范围和收支基数

1.合理确定乡镇财政收入范围和收入基数。

在省市对县的财政体制框架内,重新确定乡镇的收入范围,把乡镇收入分为乡镇固定收入和县乡共享收入,并适当加大乡镇分成比例。根据各乡镇经济发展状况、税源基础、以前年度收入完成情况及县政府年度收入目标等因素综合确定各乡镇收入基数,新建项目形成的税收及特殊事项单独考核。

2.合理确定乡镇财政支出范围和支出基数。

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合理划分县乡政府事权和支出范围。属于县政府事权的支出责任由县本级全额安排支出;对于县乡共同事权的支出责任,根据县乡政府的职责范围,按比例分担;对于确属乡镇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由乡镇财政自主保障。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乡镇支出基数。乡镇公教人员、全额事业人员工资等民生支出由县级统筹管理。

3.建立考核机制。

年终根据各乡镇完成收入的实际情况,分别兑现奖励政策。充分考虑综合治税工作因素,各乡镇对综合治税抓实、抓出成效的予以适当奖励。

(二)建立乡级金库

按照“结合实际、区别对待、分类实施”的原则,在保证国库集中收付系统稳定运行的前提下,逐步建立乡级金库。乡级金库建立后,乡镇收入直接缴入乡级金库。

(三)完善县乡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参照市对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县对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综合考虑乡镇收支基数、体制上解、专项上解等事项,合理确定县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基数。

(四)加强收入和预算管理

加强对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健全乡镇税收征管机制,落实属地征管责任,规范税收征管秩序,防止抢拉税源现象发生。切实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行为,规范乡镇部门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禁乡镇违规举债。

兴仁县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2017-08-09  泗政学习

为进一步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乡镇“生财、聚财、理财”积极性,贵州省黔西南自治州兴仁县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灶吃饭”的指导思想,实行“划分收入、核定支出、增收分成、自求平衡”的管理模式,强力推进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划分税种,界定范围,属地管理。县经开区、园区、农业产业园区内招商引资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税收,中央、省、州、县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实现的税收,全县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业税收、县内房地产开发各项税收、房屋土地交易产生的税收划归县本级收入;其余税收按照属地管理统计为乡镇收入。乡镇与乡镇之间不准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是核定基数,定收定支,定比递增。核定收入基数:以上一年度乡镇实际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基数,兼顾本年度产业政策和市场预期为导向,按照稳中有进的原则,按一定比例增幅核定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数,作为乡镇当年收入目标,实行一年一定。核定支出基数:以每年终决算的人员据实计算人员工资性支出(包括遗属补助人员),公务经费按人均1.2万元计入基数。

三是超收全返,欠收自补,自求平衡。在保障乡镇基本运转的基础上,超额完成当年收入目标的乡镇,超收部分按县乡46比例分享;乡镇范围内的土地收入,按相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规费和征地成本后按县乡28比例结算。完不成当年收入目标的,按所差任务的10%扣减下年公用经费。

四是乡事乡办,自我积累,促其发展。乡镇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安排好财政收支预算,属乡镇范围的各项事业发展由乡镇负责,按照转移支付制度,重大事项的经费县财政结合实际进行安排。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

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9/2/15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市以下财政分配关系,引导各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就深化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理顺市与县区财政收入划分体制,优化市以下财力分配格局;推进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健全市对县区转移支付制度,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县区财政关系。按照国家财税改革政策取向,积极构建市与县区财力同步稳定增长机制,有效调动县区科学发展、壮大财源、组织收入积极性,为全力打造山东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黄河入海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富有活力的现代化湿地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属地征管,利益共享。市级固定税源户下放县区,属地征管,就地缴库,确保市与县区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共担因经济形势、税制改革、政策变化等带来的减收风险,进一步强化各级发展责任,凝聚发展合力。

2.存量不动,增量调整。保持市与县区存量财力大体不变,调节财力增量分配格局,适度向基层倾斜,优化财力分配结构,坚持对县区多予少取放活,充分调动县区增收积极性。

3.规范权责,分级负担。规范市以下财政事权划分制度,简化市与县区支出责任分担方式,兼顾各级财政承受能力。

 二、主要内容及相关政策

(一)完善市与县区财政收入(财力)划分体制。

1.下划市级部分收入。自2019年起,将市级在县区分布的部分固定税源户缴纳的市级各项收入下划县区,作为县区财政收入,属地征管,就地缴库。对市级下划的收入,以2018年决算数核定基数,每年由县区定额上解市财政。改革后,市级保留的税收主要是跨区域经营特殊企业的税收。同时,结合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对下放的非税收入根据支出责任调整情况核定划转基数。如国家调整或取消收费项目,相应调整上解基数。

2.建立统一规范的市区税收分成机制。市与东营区税收收入继续按照5:5的比例分成,其中市级分成部分,执行中作为区级收入,不再采取分级入库方式。自2019年起,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以下税收,由市与开发区5:5比例分成,调整为3:7比例分成。以上市级分成部分年终通过体制结算上解市财政。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体制上解额全额返还政策继续执行到2019年。体制运行期间各类招商引资及税收优惠政策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自行负担,重大项目一事一议。

3.实行市与县区税收增量分享机制。自2019年起,对河口区、垦利区和广饶县税收收入比2017年增长部分,由市与县区按照2:8的比例分成。市级分成部分,年终由县区通过体制结算上解。增量财力适度向县区倾斜,按照10%比例调增河口区、垦利区和广饶县2017年税收收入基数。同时,原体制上解取消比例递增,以2017年为基数定额上解。支持利津跨越发展期间(2017-2021年),市级暂不分享利津县税收收入。

4.规范市内车船税收入管理。自2019年起,将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的车船税上划为市级收入,其他县区车船税由县区通过体制结算上解市级。市财政按照各县区人口、机动车保有量等客观因素进行测算分配,年终通过体制结算返还各县区。

(二)建立跨区域税源利益分享机制。

1.建立胜利油田税收市与县区分享机制。自2019年起,将胜利油田城镇土地使用税下放县区管理,作为县级收入,根据2018年收入完成数核定各县区基数,每年由县区定额上解市财政。如国家、省调整税额标准,相应调整各县区上解基数。下放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比2018年增长部分,市与各县区按照相应的比例分成。

2.建立飞地项目利益分享机制。对市内各级政府引导的企业跨区域投资建设的重大产业项目,建立项目转出地与转入地主体税收共享制度。对新上产业项目投产后5年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市县分成部分,原则上由转出地与转入地按照3:7比例分享;对既有企业搬迁项目投产后5年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市县分成部分,原则上由转出地与转入地按照7:3比例分享。市内飞地双方可根据基础设施投资、优惠政策兑现等因素,协商确定年限和具体分享比例,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财政通过体制结算办理。

(三)合理界定事权和支出责任。

1.规范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分担方式。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将八大类17项基本公共服务,列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实行市级分档分担办法。市以下共担部分分2档,市对利津县补助比例为50%,市对其他县区补助比例为20%

2.调整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产业发展、双招双引等方面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市财政负担比例原则上与财力分成相匹配,其中,市与东营区5:5,市与其他县区2:8

3.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方面事权与财权。根据费随事转原则,对下放区级城市管理、维护事权,按2018年实际支出确定划转基数。根据承担的城市建设支出责任,建立土地出让收入、基础设施配套费市区分享机制。土地出让政府收益以东青高速公路为界,以西部分市与东营区按照4:6比例分成,以东部分(工业用地除外)市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4:6比例分成;经市政府批准,纳入西城旧城区改造项目对应的土地,土地出让收入首先弥补该项目投入成本,剩余部分由市与东营区按1585比例分享;重大项目一事一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东青高速公路为界,以西部分继续归东营区,以东部分市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4:6比例分成。

4.调整教育方面事权与财权。市级现行管理的高等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继续保留。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学校下放属地县区管理。对下放事权,按2018年实际支出确定划转基数。

 三、配套措施

(一)核定收支划转基数。按照新体制规定,财政部门研究确定财政收支划转基数。

(二)做好相关基础工作。财政部门按照新体制规定,调整财政收入统计口径;税务部门按照新体制规定的预算收入范围,相应调整理顺征管体制和范围,修改税款征收、划分、报解和入库的核算软件,确保税款按规定的预算级次入库;人民银行做好库款的解缴和核算工作,确保各级财政资金有序运转。

(三)新的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自201911日起施行,除有特殊规定外,实施期限暂定3年,具体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体制改革聚力增效结硕果

2018-12-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今年以来,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升理财绩效为目标,创新工作举措,突出改革实效,各项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新一轮区镇财政体制调整到位。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以明确划分的事权为前提,完成新一轮区镇财政体制调整,财政体制导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镇级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有效调动了区镇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持续深化。全面调整财政托收业务支付模式,预算单位财务主体意识不断增强。调整镇级公务员工资和民政经费发放模式,稳妥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财政资金运行效率不断提高。大力推动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为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打下基础。

财政扶持产业发展模式不断创新。整合设立南通市通州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形成扶持企业强大合力。建立科技型企业项目和技改库,探索设立技改贷,扶持培育特色产业,首批165家高新技术企业和59项技改项目入库。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共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苏科贷7项政府性债权基金为企业提供贷款和担保12.8亿元,扶持企业250户次。

预算绩效管理提档扩面。全年规范化编制绩效目标363个,基本实现全覆盖;完成重点评价项目7个,评价资金5.86亿元,发现问题36个,提出建议38条。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试点、基层财政绩效评价联动工作进展顺利。绩效反馈公开得到初步落实。

国有企业加快转型。清理整合盘活区级国有资产并分批注入集团公司,公司资产规模进一步做大。调整集团之间业务板块和经营项目,公司业务布局进一步优化。积极协调推动企业参与市场化竞争,做大做优各产业板块,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建立以三会一层为基础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重大事项管理,提高监管考核水平,逐步实现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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