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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他山之石第6期2024年6月14日

发布时间:2024-06-17  |  浏览:

  努力营造服务和效率更高、成本和负担更低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提升企业发展信心和创造力,从而提振城市地方经济,是当前各个城市所面对的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兄弟省市的一些先进的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政策

一、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为各类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发展环境

1、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

  对接国家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在民航、铁路、公路、油气、电信等领域,落实一批高质量的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继续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依法依规加大力度推进符合规定的PPP项目实施。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严格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赋予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

2、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加大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防止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鼓励省内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绿色金融债,用好支小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政策,优先办理小微企业票据再贴现。加快建设“银税互动”、金服云等共享平台,为小微企业授信融资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快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完善“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综合应用风险补偿、保费补贴、代偿补偿等举措,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水平。用好纾困基金和纾困专项债,化解民营企业股权质押平仓风险。将全省政府应急周转金规模逐步提高至100亿元以上,加大对民营企业“过桥”转贷支持力度。

3、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切实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加快清理修改废除妨碍公平竞争、束缚民营企业发展、有违内外资一视同仁的政策措施,深入推进“信用福建”建设,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双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认真梳理、依法依规限期解决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治理“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加大政府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清偿力度。

二、大力推动外商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1、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待遇。

  落实《外商投资法》,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取消在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依法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建立健全外资企业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外资企业反映的问题。推动废止或修订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地方性法规。

2、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

  优先将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范围,积极争取将需要国家支持的重大外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外资项目范围,推动项目尽快落地。跟踪衔接国家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落实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享受进口设备免税、非禁止类外商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3、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和推进通关便利化。

  建立口岸收费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实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效降低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进海运提单、提货单、装箱单等信息电子化流转。减少进出口环节审批监管事项,优化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现场通关环节实行联网对比核查。

4、落实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适时动态调整出口企业分类等级,评定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拓展提升“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推进无纸化申报,推广运用电子印章,提高办理便利度。执行国家统一出口货物函调政策,提升函调质效。梳理退库流程,提高退税审核效率。强化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三、坚持激励与保护并举,最大限度释放创新创业创造动能

1、构建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加速机制。

  完善创新激励与企业产值、研发投入等生产经营情况挂钩机制,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积极对接科创板制度规则,推动更多科技型企业上市。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持,通过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给予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建设创业孵化基地、设立创业基金等方式,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新创业创造。

2、加大力度保护产权。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专利、商标注册审查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进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组织开展专利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加强网购、进出口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加快建设“知创福建”,建设“一带一路”知识产权援助中心。抓紧完成不利于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相关部门配合法院加大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力度。

四、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1、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

  进一步精简企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统一公布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和并联办理,探索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监管方式,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压减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能。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试行新批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经验,建立健全出让用地建设条件一次性集成公布、企业按条件建设、各部门依法监管的工作机制。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压减行政许可。

  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逐一研究制定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的具体办法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组织梳理地方设定的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在我省自贸试验区率先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条件成熟后在全省推广。探索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缩短时限、优化流程,适时发布统一的企业注销操作指南。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权责清单融合的清理、编制、公布工作,进一步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修订公布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试点开展现有行政许可的成本和效果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提出调整完善相关行政许可的建议。

3、加快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进一步增加“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完善“闽政通APP”功能,实现“马上办、掌上办”。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制定标准化审批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同事项同标准、无差别审批。建立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并纳入绩效考核。

五、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1、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落实国家更大规模的减税政策,坚持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使缴费基数降低,确保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继续实行除赔(补)偿外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2、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公用事业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

  落实国家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政策,全面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严禁公安机关指定公章刻制企业,纠正和制止垄断经营、强制换章、不合理收费等现象。引导和督促认证机构降低收费标准,加强教育、医疗、电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收费项目取消后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越权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

3、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乱收费行为。

  依法整治“红顶中介”,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降低收费标准,纠正行政审批取消后由中介机构和部门下属单位变相审批及违法违规收费、加重企业负担等现象。组织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进行检查,纠正不合理收费和强制培训等行为,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

4、规范降低涉企保证金和企业生产要素成本。

  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落实降低涉企保证金缴纳标准,推广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范围和规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严厉打击囤积厂房、哄抬租金等违规行为。鼓励开发区、工业园区腾笼换鸟、二次招商,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健全适合我省高质量发展要求、全覆盖、保障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健全监管体系,夯实监管责任,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做好减权放权事项监管,切实解决“放而不管”“一放了之”以及承接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2、创新市场监管方式。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制度化常态化,全面落实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推动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的联动协同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

3、坚决纠正“一刀切”式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

  及时纠正以环保检查为由“一刀切”式关停企业的做法,并严肃追责。推进公正监管,制定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及标准,健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七、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

1、深入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切实承担起优化本地区营商环境的职责,对标对表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找准政策落实中的“堵点”,探索更多切实管用的改革举措,解决制约营商环境的深层次问题。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内容。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查处回应和抽查体检制度,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对企业反映的营商环境问题,省发改委要牵头梳理问题清单,推动整改到位。

2、提升政策制定和实施水平。

  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提高政策质量,增强政策稳定性。对企业高度关注的行业规定或限制性措施调整,要设置合理过渡期,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科学审慎研判拟出台政策的预期效果和市场反应,统筹把握好政策出台时机和力度。要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重点商会制度,健全“政企直通车”和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要及时在闽政通APP、省网上办事大厅、主流媒体、政府网站上跟进解读政策,精准推送、集中发布,提升企业政策获得感。

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

一、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1、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合肥市的贯彻执行工作。

  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建立面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常态化发布面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清单。

2、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新增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确保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3、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发展普惠金融、科技金融,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

4、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并向全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动外商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1、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待遇。

  严格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市级外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外资企业反映的问题。

2、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

  积极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或依申请按程序加快调整列入相关产业规划,给予用地审批等支持,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3、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退税开通绿色通道,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落实无票免税政策,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加快推进无纸化,提高出口退税效率,力争无纸化管理企业占比在90%以上,加快退税进度,将平均退税时间缩短在10个工作日之内。

三、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1、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

  实现各类投资审批在线并联办理;根据国家和省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文件精神,大幅压缩投资项目落地时间。持续推进我市工业建设项目33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审批手续专项行动,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要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制定出台优化审批和强化监管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示,高效推动改革落实。聚焦企业注销中的难点、痛点、堵点,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要按照上级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注销登记流程,简化企业登记程序。

3、加快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按要求公布全市各级政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落实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要求,进一步整合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做好“皖事通”移动办事品牌的宣传推广。

四、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1、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公用事业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

  公布货车“三检合一”检验检测机构名单,全面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要查处整治公章刻制领域行政垄断案件,严禁各级公安机关指定公章刻制企业,纠正和制止垄断经营、强制换章、不合理收费等现象。

2、规范降低涉企保证金和社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

  清理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省批准的涉企保证金,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和缴纳标准,进一步降低涉企保证金缴纳标准,推广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减少资金占用,减轻企业负担。

五、大力保护产权,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1、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开展“护航”“雷霆”等专项行动;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作用,实现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2、加快落实各项产权保护措施。

  健全涉及产权保护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工作进展,持续进行动态清理。深入开展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按要求处理公布产权纠纷申诉案件。

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一网通享”,依托“信用合肥”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提供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推动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整合市场监管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对市场环境的大数据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2、创新市场监管方式。

  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2019年底前建立市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推动联合奖惩措施落地生。

3、坚决纠正“一刀切”式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

  。实现对不同生态环境守法水平监管对象的差别化管理,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结合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群众投诉反映强烈的企业加大执法监察频次,对守法意识强、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降低监管频次,减少对合法合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七、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将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重要措施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梳理分析本地区本部门营商环境存在的“痛点”,找准政策落实中的“堵点”,切实承担优化本地区本部门营商环境的职责,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落实有关政策的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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