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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他山之石 2020年1月31日第1期

发布时间:2020-06-10  |  浏览:


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促发展 强经济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进入新时代,“河长制”成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实践是新形势下切实可行、有力有效的河湖管理模式。为此,本期将部分城市推进“河长制”工作所采取的一些有效措施加以综合,其经验做法及对策建议值得参考借鉴。

经验做法

苏州以河长制为抓手

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各级河长湖长守土尽责

一是苏州市设立双总河长,市、县(区)、镇(街道)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第一总河长和总河长,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河长湖长体系,竖立河长湖长公示牌,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全市共设立各级河长湖长 5106 名,每条河流、每个湖泊都有了“家长”。二是苏州市总河长亲自抓、带头干,既挂帅又出征,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层层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把中央环保督查发现的问题和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分级分段(分片)明确河长湖长责任,逐级推动落实,真正实现河湖“有人管”。三是为促进基层河长湖长履职尽责,苏州把生态环境质量作为区县、街镇党委政府的责任红线,将河长制湖长制纳入市委市政府组织推动的重点专项工作或急难险重任务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与“官帽子”“钱袋子”挂钩,倒逼各级河长湖长切实担负起河湖守护责任,推动所在区域河湖管理保护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创新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机制,实现“合力管”

一是建立了河长湖长牵头、河道主官为“纽带”的“交办、督办、会办、查办”工作机制。苏州市设置了市级河道主官,由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协助配合市级河长开展工作,与河长一起巡河、一起发现问题、一起研究对策、一起督导检查,同时承担部门之间、区县之间的日常沟通协调工作,有效解决了市河长办和市级河长之间的联系“断层”问题,有效解决了市河长办工作中的层级问题。是建立“联合河长制”,推进跨省市河湖联防联治。苏州市吴江区和浙江嘉兴市秀洲区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起“联合河长制”,推动跨省界河湖的联防联治工作。吴江区河长办和秀洲区河长办联合发文,互聘58名联合河长,设置联合河长公示牌,建立水环境联防联治机制、水质联合监测机制、联合执法会商机制、河湖联合保洁机制、河湖联合治理机制,一批存在多年的跨界河湖治理难题得到迅速解决。三是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形成社会共管共享格局。苏州市高度重视社会公众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把志愿者组织、社会团体、民间河长等打造成一支重要的管水护水力量,2018年共聘请社会监督员、民间河长1.6万名,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加入“河湖治理群”,群策群力保护河湖。

三、细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求,实现“管得住”

一是昆山市依据苏州市河长履职标准化流程,推出基层河长履职“六步法”,包括:一看水,查看水体颜色以及水生动植物生长是否正常,水体是否有异味;二查牌,查看河长公示牌有无缺失、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等;三巡河,对河道、河岸、河面开展三位一体巡查;四访民,基层河长主动亮明身份,向群众了解实际情况;五落实,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六回头,对整改是否到位、问题是否反弹、后续管理是否跟上等进行“回头看”。二是针对河湖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苏州市围绕河湖近期(2017—2020 年)治理目标,组织编制了“一河(湖)一策”,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一事一办”工作清单,明确责任主体,细化任务措施,制定路线图与时间表,并实行“一事一办”和“一单一销”的闭环工作流程,实现“管得住”。三是苏州市编制了《望虞河“一河一策”行动计划》,市级层面列出 17 条问题清单、9 条任务清单、39 条责任清单,问题、任务、责任相互对应,做到每一个问题都有解决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每项任务又分解细化成多个工作单项,按单项明确责任单位、协助单位、完成时限等,经望虞河市级河长以“一事一办”工作清单形式签发,下一级河长和责任单位签字接单,单项任务全部落实到下级河长和有关责任单位。

四、打造生态美丽河湖,实现“管得好”

一是要把“盆”管好,清理河湖“四乱”。苏州市第一总河长牵头,在全市组织开展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已恢复违法圈圩水域面积800亩。二是把水管好,重点开展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保持河水清澈透亮。苏州市依托河长制湖长制,把中央关于河湖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等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水岸同治、区域共治,全市一盘棋、全域一把尺,实现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三是通过河湖治理倒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苏州市积极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向绿色制造业、高端服务业转型。  

上海运用科技手段推动河长制

一、河长制体系进一步完善

完善组织体系,建立市、区、街 镇、村居四级河长,实行双总河长制,党政齐抓共管河湖治理和保护。全面建立湖长制,全4个湖泊、6个供水水库落实湖长,湖长名单向社会公布,黄浦、虹口、杨浦、金山等区对公园湖泊探索设立湖长。进一步做实河长办,分管副市长担任市河长办主任,组建总体推进、监测督查、政策协 调、技术专家4个组,出台区、街镇河长办能力建设指导意见,启动首批河长制标准化街镇建设。静安、徐汇、杨浦等区河长办实体化运作,崇明创新建立检察官派驻制度,79个街镇积极创建河长制标准化街镇。

二、河长制制度进一步健全

制定消黑除劣考核管理办法和约谈办法,完善河长制考核问责制度。印发河道水质状况通报规则,对水质持续黑臭的河道及河长进行通报和媒体曝光。建立“周报月评”制度,委办局每周向市河长办报送牵头任务落实情况,市河长办每月通报各区实施消除劣V类水体及黑臭河道进展、河道水利工程、雨污混接、沿岸 违建拆除、工业企业治理等工作进展。 组织开展河长制大督查,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不断加强督查力度。

三、河长制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制定“清水行动”方案,明确“控源截污、河道整治、执法监督、长效管理”4方面15项措施。 编制完成劣V类河湖“一河一策”和黄浦江、苏州河等 9 条市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湖“一河一策”。健全河湖水质监测体系,设立4016个水质监测断面,覆盖市管、区 管、镇管河道(湖泊)。上海河湖随行系统和上海河长APP投入使用。

四、稳步推进河长制六大任务

1、水环境治理和水污染防治方面:围绕“2018 年全面消除河道黑臭、 劣V类水体比例控制在25%以内”的目标,以“苏四期”工程为引领,全面启动消黑除劣工作。一是综合整治措施推进有力。市、区两级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完成河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以及其他雨污混接点改造,退养不规范畜禽养殖场。二是加快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竹园二厂完成提标改造,虹桥污水处理厂实现通水,练塘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基本完成,积极推进竹园一厂提标改造、石洞口污泥完善处理等工程。出台污水规划,科学指导全市污水规划处置工作。三是积极推进水环境水安全“两水平衡”。启动实施天山、龙华等6座污水处理设施改建用于初期雨水调蓄工程、竹园污水厂四期工程,完成19座中心城区泵站截污设施改造。完成市政排水泵站“一站一策”,完善水闸泵站专项调度方案,研究推广在管网关键点位加装截污装置以及泵站加装漂浮垃圾清捞装置,开发泵站暴雨放江量在线统计数据共享平台。

2、河湖面积管控方面:全面完成河道蓝线专项规划编制和批复,为全市河道整治和河湖水面提升提供规划依据。完善河湖本底数据库,利用高分航片和卫星遥感等动态监测河湖面积变化,每年发布河道湖泊报告,为考核和监管提供支撑。引入第三方技术单位复测、建立批后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机制等,动态掌握填堵河道许可项目落实情况,强化填河审批及批后监管。跟踪新增河湖面积项目落实情况,对进展滞后的区加强督促。定期通报违法填河案件,加大违法填河责任追究力度。将“2020年河湖水面率提升至10.1%”的目标按年度分解,纳入目标责任书。

3、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方面: 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长江、黄浦江、淀山湖、北湖、滴水湖、元 荡、葑漾荡和明珠湖等,发现“四乱”问题并完成整治。结合“无违街镇(村居)”创建,拆除沿河违法建筑。完成全市市管河湖划界,积极推进区管、镇管 河湖划界。提前完成长江经济带固体废弃物点位存量排查和整改。

4、水资源保护方面:划定水源地保护区,完成黄浦江上游水源地以及陈行水源地保护区边界精准落地。 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及水源保护专项行动的排污口关闭、浮吊船整治等问题整改,推进饮用水二级保护区内现有企业关闭清拆工作。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供水厂水质及水龙头水质。

5、水生态修复方面:按照断头河 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对550条段断头河实施整治,实现水系沟通。科技治水更精准逐步修复水生态系统。小涞港试点除了设置“跌水瀑布”之外,河道内还种植了超过10万平方米的沉水植物,并投放了食藻虫,让它们在水下森林中“安居乐业”。如此一来,不需要过多人工干预,水中的富营养物质就能通过食物链及时转移出去,河道恢复自净功能。

6、执法监管方面: 聚焦沿河企业排污、河道非法填堵、非法捕捞等违法 行为,健全“行刑衔接”机制,水务、环保、渔政等执法部门加强协作,对涉水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淮安河长制工作亮点纷呈

一、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扎实推进

以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精心谋划“四线管理”“八大工程”“十大示范工程”,构建起河湖健康的水生态体系。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积极开展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等建设,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从81.5%提升到87.9%。确立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纳污总量“三条红线”控制,严格考核各地各部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完成情况,全面提升水资源保护水平,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推进“河长制+生态脱贫”的探索实践,将河长制工作与扶贫脱贫相结合,通过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担任河道保洁员、设立公益性岗位等措施,让众多贫困户在家门口就收获了“生态红利”,既保护了河湖生态环境,又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更好开展。

二、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持续推动

开展黑臭水体百日攻坚战,按照方案设计、工程招投标、进场施工、竣工验收、长效管理路径,全面开展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控源截污、污水排口封堵、河道清淤、河道保洁、生态修复等工作。推进“河长制+信息化”的探索实践,河(湖)长履职、交办问题整改、样本河道建设、信访举报等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进入市纪委监委《淮安市污染防治监督平台》。市纪委根据监管平台实时数据开展日常督察,对履职不到位的河(湖)长及责任单位及时启动问责追责程序。

推进“党员河长+企业河长”的探索实践,以古淮河为试点,聘请一批党员和企业家担任民间河长,履行河段巡查员、宣传员、参谋员、联络员、示范员职责,模范推进所辖河段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并将古淮河经验在全市推广,招募民间河长500余名,开启了社会力量参与河湖治理新局面。

三、河湖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

完善河湖长效管护体制机制,推行流域综合管理模式,推进河湖资源权属管理,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切实保障河湖效能持续提升,努力形成更多富有淮安特色的河(湖)长制经验模式。对全市重点湖泊实行网格化管理,推广完善农村河道“五位一体”长效管护机制,突出抓流域性骨干河湖系统治理与乡村河道管护“五位一体”深度融合,实现由流域性骨干河湖“线上治理”向纵横交错的县乡村“面上治理”全覆盖。推进河湖管护市场化,加快培育河湖治理、监测、维修养护、河道保洁等市场主体,推进河湖管护专业化、集约化、社会化、市场化。

濮阳落实“两制四化”

推动河长制工作深入开展

一、强化领导责任制,各级河长积极巡河履职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对市级河长进行了调整,明确9位市级党政领导担任省、市级河道河长,并通过报纸、电视及网络新媒体向社会公布。各县(区)也分别对河长进行了调整。河长制办公室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提醒各级河长巡河履职。市第一总河长、市委书记、市总河长、市长多次到黄河、金堤河、濮水河巡河调研;市级河长、副市长到金堤河巡河调研,随后召开金堤河县级河长专题会议,印发市级河长办公会议纪要,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在市级河长的带领下,各级河长积极履职尽责,巡河中发现问题及时得到整改解决,完成了从“见河长”到“见行动”、“见成效”转变。

二、迅速落实,全面建立河湖管护网格化监管机制

濮阳市水利部门迅速行动,出台了《濮阳市水利系统河湖管理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出台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级网格长,并将网格化责任清单上墙。全市市县两级均印发了河湖管理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延伸了管理触角,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湖管理保护监管网格机制。各市县级网格长带领网格员不定期到责任网格区域督导检查,对发现河湖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破坏堤防等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形成了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联动、河长联动、干群联动的监管工作格局,河湖网格化监管机制已成为全市水利系统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有力抓手。

三、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非法采砂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部门联防联控、区域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机制,全市非法采砂得到有效遏制。二是日常监管全覆盖。乡、村级河长及河道管理部门开展常态化巡河,坚持晨查夜查,发现的重大问题上报河长办,易处理的问题当场处理。三是出现问题拉清单。全面排查河湖非法采砂问题后形成问题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四是彻底整治见成效。明确“三个必须”,即发现采砂问题2小时内必须上报,县(区)12小时内必须到场责令其停工,5个工作日必须完成整治任务。

四、加强河湖日常管护,推进治理法治化

一是出台了法规为河道保驾护航。2017年,濮阳市人大出台了首部地方性法规《马颊河保护条例》,并对条例执行情况开展了督导检查,使马颊河保护有法可依。2019年8月市人大出台了《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使全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有法可依,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管理长效机制。二是开展系列专项行动。认真开展了河湖“清四乱”、全域河流清洁专项行动。推进“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专项行动,清理淘铁砂船162艘、餐饮船6艘,清除违章建筑10处,养殖场3处,黄河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三是建立了河道问题责任责任清单。按照省河长办要求编制完成黄河、卫河、金堤河濮阳段省级河道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并根据河(湖)长制工作总体布局,相关县(区)签订了马颊河、潴泷河、引黄入冀补淀总干渠、濮水河等10条市级河道2019年度问题、任务、责任清单,进一步加大全市河湖管护力度。

五、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助推濮阳河长制工作提质升级

濮阳建成了全省首批市地市级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是本市智慧水利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平台投入使用以来,极大促进了河长制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及时提醒、帮助各级河长按时开展巡河。河长巡河平台均有提醒与记录巡河“痕迹”。二是大大提高公众参与度。通过公众关注河长制微信公众号,提出建议、进行投诉。三是提高了河长制工作效率。河长在办公室就能看到无人机巡河画面,远程互动指挥,解决问题,大大节省时间,提高了效率。各级河长通过平台交办远程办公处理问题。四是为年底考核问责提供了科学依据。平台数据客观,痕迹真实,年终时可轻松考核,实现奖优惩劣,推动工作。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的投用,为市河长制工作装载了千里眼和顺风耳,提供了开展工作的科学依据,推动濮阳市河长制工作的全面提质升级。

潍坊多措并举推进河长制

一、高度重视,全面整治

2019年潍坊两位市总河长,市委书记惠新安、市长田庆盈共同签发了第3、4号《潍坊市总河长令》,对清违整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全市各级河湖长结合河湖巡查积极开展清违整治现场督导。在全市进行排查、整治,一批“老大难”问题得到整治。如拆除违建,清理生产生活和建筑垃圾,清理阻碍行洪树木,清除非法林地,清除违规种植大棚,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等。

二、多措并举,强力推动

为确保河湖清违清障顺利推进,市河长办将通报、督办、约谈工作相结合。先后印发清违整治通报11期、打击盗采河砂工作情况通报1份。印发督办函2期、约谈了部分县级河长。开展全面巡查督查和多轮问题暗访,利用无人机对河流岸线管理情况进行巡查,委托第三方常态化巡查暗访。每月通报工作情况和县级以上河湖长巡河情况。结合河(湖)长制工作实际,开展年度考核。

三、积极建设、规范生态河湖

开展防洪工程治理。对河道清淤疏浚、新建加高培厚堤防、堤防险工整治,水库除险加固,维修泵站,重建维修塘坝,更换修复农村供水管道。科学组织抗洪抢险。在迎战“利奇马”台风过程中,科学调蓄洪水,实施拦洪、削峰、错峰,严格控制最大泄洪流量,有效减轻了下游压力,实现了“水大灾小”。加快推进灾后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强化水环境治理。扎实开展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渔业养殖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开展黑臭水体成效评估,稳步推进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启动潍河、弥河、白浪河、虞河等4条入海河流综合整治。

四、积极推动“一河(湖)一档”编制工作,探索河湖管护长效

建立了集智慧管理、智慧考核、智慧查询于一体的潍坊市智慧河湖管理信息系统。昌邑市基于信息系统,建立了调度中心,建设了60余处监控摄像头、8处盗采砂视频监控站点、1处水质自动监测点,可在调度中心实现24小时实时监控、及时预警。昌乐县河湖管理系统接入县公安局81个高清摄像头,对全县河湖进行全方位24小时动态监控。寒亭区成立“无人机巡河”小组,覆盖范围广、不留死角。全市不断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市民可通过监督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举报河湖问题,所有问题均能在5天内得到快速有效处理。

五、全市深入挖掘传承河湖优秀文化

组织“保护母亲河、助力河长制”主题护河活动。宣传片《河长住我家,绿水连青山》获水利部举办的“守护美丽河湖—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微视频公益大赛网络人气奖。安丘市建设全市首家河(湖)长制展示馆,市民可在展示馆内全方位了解河(湖)长制工作。各地还举办了一系列宣传河(湖)长制工作的群众演出。

●对策建议

一、优化考核制度设计

建议在考核制度设计上,应着重健全符合水资源防治内在科学规律的水质指标体系、污染物排放控制体系,使河长制工作考核更能体现专业和精准。在考核主体上,建议可在上级环保部门考核下级地方政府的基础上,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水环境改善情况,及时发现河长制工作落实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时反馈并由目标督查部门牵头督促整改。

二、加快推进管网建设

应重视多元投入,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同时,加大地方财政的配套力度,加快推进乡镇雨污管网建设。应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等以投资、捐助、投工投劳等多种形式参与建设,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资机制。同时,应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建设乡镇污水管网系统,确保雨污分流彻底,乡镇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三、深入开展综合治理

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治理,加大保护建设和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在保护区非法采砂、采石、排污等违法行为。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制定支持政策,引导农业产业向生态、绿色、有机化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使用破坏水土的生产资料,引导农户自觉加强农膜、农药等废旧物的归集回收。加强河流沿线屠宰场、养殖场的持续整顿治理,切实防止反弹。规范水面承包保证金制度,对水面承包养殖户污染造成水质下降的,按约定的下降等级扣除一定的保证金,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达标。

四、切实强化要素保障

一方面,应将河长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日常办公开支、聘请人员打捞河道漂浮物等费用得到有效保障。二方面,积极探索河道管理保护市场化模式,加快培育水环境治理、监测、养护、河道保洁等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三方面,要确定专门的工作人员从事河长制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构建一支高水平的河湖治理队伍。

五、营造共治共享氛围

建议在各级党政领导担任各级河长的基础上,应积极探索和推广“民间河长”制度,采取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企主演的方式,构建政社企共建河道管理责任制,由河道两岸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种养大户担任“民间河长”,履行社会力量在治水中的应尽职责。同时,应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河长制工作,使保护河流的观念深入人心,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河道治理的参与者、监督者,形成“关心河道、珍惜河道、保护河道、美化河道”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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