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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他山之石2018年4月28日第4期

发布时间:2018-05-09  |  浏览:

守住绿水青山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大计,是实现伟大复兴国梦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许多地方采取了有力举措开始了符合当地情况的生态修复,改造和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提供了很好的示范本期综合部分城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做法以及获得的启示,以供参考借鉴

经验做法

广州全方位建设生态文明

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一、持续推进综合治理

    一是持续推进空气环境、水环境、交通环境、人居环境等综合治理,打造出了登峰等一批城市街区治理样板。组织对近千个老旧社区进行微改造,推进一区一示范路建设,提升城乡发展的品质。二是向国际社会发出了生态城市、森林城市、花园城市建设的“广州声音”,深入探讨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绿色生态网络发展的策略。三是邀请院士、专家、国家部委有关领导等齐聚广州,召开“广州湿地与生态”座谈会,聚焦湿地建设与生态发展,围绕湿地、森林、绿色广州、宜居城市建设等多个领域展开研讨。

    二、打造湿地公园城市

    广州湿地公园建设紧密结合治水工程,通过大力建设或恢复湿地,扩大湿地保护面积,在治污治水中促进湿地自然生态和陆地生态系统恢复,通过生态技术或生态工程,对退化或消失的湿地进行修复或重建。同时,通过“野生动物进城”示范点建设,提高湿地生物多样性。随着湿地公园建设面积的扩大和设施的不断完善,野生动物的数量和种类不断增加,一些野生动物更是在此安家落户、生儿育女。

    三、扩大垃圾分类范围

    作为全国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广州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范围在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和相关行业基础上进行进一步扩大,包括所有酒店、宾馆、餐饮业、商用写字楼、大型超市、大型农贸市场等,以及优秀等级生活垃圾示范街镇。全市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运行管理体系,实现“三个百分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良好以上达标率100%,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率达100%,全市所有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相关窗口服务行业生活垃圾强制精准分类参与率100%;实现广州大学城、龙洞大学城所有高校垃圾分类全覆盖;全市餐厨垃圾分类率达到18%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力争达到40%;16个大型农贸市场(10吨/日以上)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集专收专运处理。

惠州编织城乡生态绿网

奏响生态文明乐章

     一、构建三大生态安全体系

    惠州把林业建设和城乡绿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先后编制了森林城市总体规划、森林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等30多个规划,科学规划了全市林业生态布局。营造生态景观林带是惠州新一轮绿化大行动“四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中的一项工程惠州以森林碳汇、生态景观林带、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四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为载体,构东江水源地生态安全体系、市域道路两改造两提升生态安全体系、沿海防护林生态安全体系三大生态体系推进生态林业建设,惠州舍得投入。2012年以来,每年投入20亿元用来种树。添景增绿、生态景观林带、城市绿道网络、森林家园、城市森林碳汇、环城森林游憩带、城市湿地体系、城市生态产业带、城市生态文化、森林城市支撑体系等十大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促进了惠州森林城市建设质量全面提升。

二、实现 “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城市森林格局

    翻开惠州森林资源分布现状图,可以看到整个惠州“满城尽是绿油油”。全市高达62.42%的森林覆盖率,仿佛给惠州这座城市披上了一件绿色的外衣。在新一轮绿化惠州大行动中,惠州坚持绿与路、绿与岸、绿与园同步推进,通过打造带状森林景观,积极构建惠州“生态绿网”。惠州坚持城乡一体统筹谋划,在森林进城围城的同时,积极开展乡村绿化美化。通过大力推进“美丽乡村·绿满家园”行动,把城市绿化的理念扩展到乡村,并结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名镇名村建设,深入开展“林业生态文明万村绿行动”“千村家园绿化工程”等,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森林小镇建设是惠州参与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的亮点和重点。惠州重点建设一批人居生态环境绿色清新舒适的休闲宜居型森林小镇,建设一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优良生态景观和市场吸引力的生态旅游型森林小镇。惠州已形成了道路林荫化、乡村林果化、城市森林化的城乡绿化格局,实现了“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城市森林格局和“城在绿中、绿在城里”的生态格局。

    三、享福利 建成村级森林公园150多个

    惠州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成功打造了南昆山、罗浮山等一批森林生态旅游品牌,在为惠州市民提供城市“绿肺”功能的同时,也吸引了越来越多外地游客前来,成为惠州经济新的增长点。城市公园的增加,让人切实感受到身处惠州“离尘不离城,如梦在惠州”。森林公园的建设,有效地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丰富了广大市民精神和物质文化生活。此外,惠州正在加快建设市植物园,主要设计有展览温室和草药园、儿童植物园、藤本园、紫薇园、盲人植物园等10个专类园,可供市民游览、休闲和科普教育。惠州结合“美丽乡村·绿满家园”行动,全面铺开村级森林公园建设。一座公园辐射一个片区,数十座公园辐射一个县(区),百千座公园辐射一个城市。目前,惠州已建成村级森林公园150多个,形成从国家级到村级六级森林公园体系。   

三亚立足城市总体布局

不断开创生态文明新局面

    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三亚已将重要的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上位法明确规定的禁止开发区以及具有重要生态保护价值的Ⅰ级和Ⅱ级林地、重要生态公益林、湿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并实施严格保护。为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同时协调其他规划与生态红线冲突事项,以确保生态保护红线与“多规合一”相衔接,市环保部门做了诸多努力。现在三亚已经建立起了生态保护红线分区分类管控机制,按生态服务功能实施“一区一策”的分区分类管控措施,对Ⅰ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做出“原则上不得从事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的规定,并严格限制审批Ⅱ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三亚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对空间总体布局、生态红线、产业园区及空间管控措施等作出了全方位的安排,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相衔接,从而健全了空间规划体系,形成了经济社会发展“一张蓝图”。

    二、建立环境保护与生态补偿机制 

    三亚市逐步建立起了涵盖水、气、绿地、青山、海岸带等为主体的生态环保法规体系,先后编制了《三亚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总体规划》等6项规划,出台了《三亚市河道生态保护管理规定》、《三亚市海岸带保护规定》等16部地方性法规和管理规定;制定了《三亚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建设标准指引》等9项标准化规范性文件;编制了《三亚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一系列的法规文件让境域生态安全屏障初步形成。三亚还重新修订出台了《三亚市生态效益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初步实现生态补偿区域补贴人口的全覆盖,并规定了严格的奖惩制度。另外,为推动三亚市生态资源的保护和统一管理海洋生态补偿工作,三亚还先后出台了《三亚市潜水活动珊瑚礁生态损失补偿标准》、《三亚市潜水活动珊瑚礁生态损失补偿管理办法》以及《三亚市用海项目海洋生态损害评估方法》等文件。三亚正通过以点带面方式,逐步推进完善整个海洋业态的生态保护管理机制。

三、积极发展绿色能源

    三亚市制定《三亚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设立了节能专项资金,实施了“绿色建筑行动计划”,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挖潜,鼓励和扶持垃圾焚烧发电、冰蓄冷区域供冷等节能产品、技术的推广。三亚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2014年12月投产试运行以来,已实现年发电8000万度以上。不仅可以缓解广大市民的用电需求,而且每天还可处理1050吨的城市生活垃圾。作为国家节能项目,亚龙湾冰蓄冷区域供冷站示范项目现已向亚龙湾片区的6家五星级酒店供冷。冰蓄冷区域供冷具备经济划算、节能环保等特点。 在三亚农村,“不见炊烟缭绕起,沼气一点生活美”的低碳生活正逐步成为三亚农民生活的新写照。三亚市将围绕打造成为低碳经济、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生活、低碳环境、低碳社会“六位一体”的低碳示范城市目标,进一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未来三亚的空气将会更清新。

三、搭建环保多元共治平台

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全国首个以海洋环保为主题的民间公益社会团体,该协会以海洋环境保护为主题,广泛宣传海洋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致力于提高全民海洋保护意识。该协会在全国建立了39支蓝丝带海洋保护队伍,注册志愿者接近十万人。2017年8月,由企业发起、三亚市环保部门主管的三亚市绿涯环境保护协会正式成立。作为海南省首个致力于环保事业的志愿者组织,绿涯环保协会的成立标志着广大环保志愿者终于可以联合在一起,开始进行一场绿色接力,这在维护公众和社会的环境权益、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促进环保公益、环保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三亚市政府也正在加快筹备成立第一届环境保护委员会,目的是通过统一的统筹协调机构,理顺环保工作多头管理的现状,逐步建立健全环委会相关工作制度,实现对涉及各区、各部门的环保工作统一领导,综合决策,高效协调,有力推进。

贵阳奋力建成

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

一、建立“大数据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贵阳市生态委正在积极推进“生态云”平台建设。该平台包括“一个评价体系、三大监测网络、两大平台”。一个评价体系即形成贵阳市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三大监测网络包含建设贵阳大气环境综合监测网络、水环境综合监测网络和声环境综合监测网络;两大平台分别为基础软硬件平台及公共服务平台。平台在传统环保监测的基础上,采用“网格化布点多元数据融合时空数据分析”的模式,在全市范围内,以各乡镇(城市区域可以在各街道)为网格单元,获取实时、全面、高密度的大气颗粒物浓度数据、水污染物数据及噪声数据。目前,生态大数据已在乌当区展开试点,试点完成后,乌当区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网格化环境质量信息将进行全面、连续、有效记录,将第一时间发现并定位污染源,为数据共享及交换以及后续扩展应用的数据提供支撑,还能对区域内产业结构和城市管理提供分析。该试点项目已在“2016年贵阳国际马拉松赛”上使用,成为国际上第一个且是国内唯一一个将生态大数据融入赛事的国际马拉松比赛。

  二、构建“一河百山千园”自然生态体系

形成南明河人文新景观、百山城乡新形态、千园城市新品质,森林覆盖率达到50%,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0%以上,世界旅游名城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千园之城”建设已经全面展开,2017年新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市公园、山体公园、社区公园237个,到2020年,全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2016年的13.5平方米提升到17平方米,实现中心城区市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目标。2016年已建成开放的清镇“乡愁贵州”主题公园、白云区泉湖公园等11个主题公园,提升了城市品质,成为提高贵阳市森林覆盖率和完善公园城市体系的重要支撑。

三、坚守“爽爽贵阳拒绝污染”生态执法底线

严厉打击“黑废水”、“黑烟囱”、“黑废渣”、“黑废油”、“黑项目”、“黑辐射”、“黑数据”、“黑名单”违法犯罪行为,用最严的执法态度为生态建设护航。推进大数据手段在生态执法中的运用,利用“生态云”平台的双层网格数据,将采集到的网格数据与标准站数据进行叠加对比分析和校准,运用后台数据分析系统,进行监测数据的筛查、校准、统计分析和动态图绘制,对区域大气颗粒物浓度、地表水监测断面、高分辨率卫星影像获取疑似图班的时空动态变化趋势分析污染来源,追溯污染物扩散趋势、批占林地状态,对生态环境起到精准化的监管作用,为环境执法和决策提供直接依据,做到精确定位违法地点,精准捕捉违法行为。

四、坚持“问题 责任行动”突破生态瓶颈

开展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普查和土壤污染源重点区域调查,全面了解贵阳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摸清土壤污染源情况;推进环境保护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市域内各区(市、县)之间、职能部门之间、区(市、县)与职能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加快第三方治理的推进,完善第三方参与环境监管、污染治理机制,使其成为环境污染治理的常态化手段;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和生态文明共建共享平台,普及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提升社会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进建立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分析机制,摸索建立一套以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经济发展、生态效益等指标为支撑的、科学的生态文明考核评价体系,让绿色的、可量化的指标成为统领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挥棒。

厦门生态文明

体制改革成效显现

一、顶层设计 构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机制

生态文明建设,须顶层着眼基层着手。厦门先后出台了《厦门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厦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根据规划,到2020年,厦门将形成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厦门委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开展《厦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动方案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课题研究,中科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樊杰任课题组组长,结合试验区建设编制了《厦门市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暨厦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动方案》从顶层设计、重大行动到实施保障,构建了重点突出、相互支撑、整体推进的改革体系。

二、法制保障 为生态建设护航

厦门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立法优势,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立法,迄今已制定出台《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厦门市农业环境保护办法》、《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保护条例》、《厦门市风景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厦门市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等30余部与生态环境建设和资源保护有关的法规规章,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其中的《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是全国第二部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2016年以来,厦门先后出台了《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试行)》、《厦门市环境教育规定》、《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48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文件、规定,在生活垃圾、小流域综合治理、“多规合一”、“海绵城市”建设机制、空气治理、绿色金融、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为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做法和经验。

    三、规划引领 推进生态控制线落地

    厦门整合覆盖全市的“一张蓝图”,在全国率先实践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总体规划等各类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将环境各要素融入社会、经济、国土、城乡等各领域。通过实施“多规合一”,厦门在全市划定981平方公里生态控制区,面积占到厦门陆域面积的57.6%。同时,厦门细化生态控制区内容,形成了山区的绿色生态屏障和近海的蓝色海洋生态屏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扎实基础。

    四、创新思路 鼓励多元投资

    2017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意见》出台一种绿色险种在厦门推行。根据意见,厦门对垃圾焚烧、污水处理、医药、建材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环境风险因素较大的企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鼓励多元投资。吸引央企、民企等各类资本参与生态保护,公共产品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目前厦门在固体废弃物处理、城乡污水治理、休闲农业、海绵城市建设、市政公共管廊建设等领域已取得进展。

芜湖深化生态文明

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

     一、建章立制,抓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改革

    芜湖市出台了《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规定了45个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组织部门牵头起草了《芜湖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拟对3个层面党政领导干部,26类情形进行追责。审计部门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纳入《2017年工作计划》设立“总量减排”、“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14个议事协调机构,市政府层层签订责任书,压紧压实责任。近期更是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挂帅,49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密集出台了《市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办法》等一系列强化责任落实的配套制度,“大环保”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根据试点要求,我市还将逐步做出《环境保护督察办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制度安排。

    二、严守底线,抓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改革

    芜湖市在全省较早编制《芜湖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共划定7类、43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拟划定面积为166.25平方公里,占中心城区面积的11.14%,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作用的区域都划入了红线范围,办法实施后将实现“应保尽保”。各职能部门亦将根据国家要求制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的产业准入、生态补偿等方面配套政策,确保生态红线划定区域内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芜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现了系统性优化、整体性推进、协同性集成,改革红利正初步释放。

    三、优化环境,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升

    全市积极开展“多规合一”工作。合理划定城市控制线,守住生态本底。通过加大大气、水环境治理力度,科学利用环境承载力,空间开发格局不断优化。尤其近年来举全市之力实施老城区“退二进三”,老造船厂、芜纺厂、新兴铸管厂、跃进橡胶厂、洗涤剂厂等一大批企业均完成搬迁工作,中天印染、中石化码头正加快搬迁,城市人居环境的污染隐患逐步消除。主动服务重点工业和基建项目,2016年,全市环评审批项目涉及总投资1026亿元、环保竣工验收项目涉及总投资114亿元,否决“两高”项目12个。格丰环保、鲁控久基、水韵环保、海螺川崎等环保公司蓬勃发展,实践证明,“掐断”污染不会“阻碍”发展,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可以实现双赢。

    四、保障安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芜湖市通过强化环境安全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加大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整治,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环境质量安全。出台了《芜湖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实施意见(试行)》,重污染天气、辐射、饮用水源等多个环境应急预案。2016年,完成G20峰会保障工作,开展了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饮用水源地、中高考禁噪、辐射污染源、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省部级挂牌督办企业、环保违法违规项目清理等8类专项执法工作,并对问题企业开展执法后督察,开展“双随机”抽查坚持系统推进环境治理,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五、城乡统筹,群众环境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

芜湖市滚动实施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主城区截污和配套管网、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环保重点民生实事,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生态公共产品。累计投入9000余万元资金实施农村环境连片和问题村整治,重点解决饮用水安全、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环境突出问题,惠及四县一区10个乡镇,建设了一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全市30%的乡镇政府驻地基本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8个全国重点镇率先建成,152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中心村的生活污水处理率将达到100%。

六、环保督查,加速积累环境难题解决

   全市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自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打实、硬碰硬处理督察组转办案件,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坚决整改。一大批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及时处置和妥善解决,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尤其是二水厂、四水厂等困扰十多年的饮用水源安全隐患得到彻底解决。

获得启示

一、建立完善组织制度体系,科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影响深远,必须以完善的组织制度体系为保障。一是要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组织体系,重点是在各级政府机关设立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构,并建立各级政府机关联动、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形成纵向上各层级权责明晰、监察有力,横向上各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的生态文明建设管理系统,确保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有力。二是要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法规体系,及时制定颁布各类适合本地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制度,制定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地方产业政策、促进清洁生产、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生态经济补偿等的各项措施,规范生态文明建设各种行为,确保生态文明建设有法可依。

二、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可持续性

要积极推进餐厨垃圾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医疗废弃物回收利用和无害化试点,创建国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大力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推动农业生产循环化改造,积极推广农牧结合、发酵床养殖、畜禽粪便养殖蚯蚓等污染治理新模式,实施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重点工程,推进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物的回收利用,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下脚料的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进一步健全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适时建立水源地、草地、湿地、森林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的评估指标体系和生态补偿标准体系,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治理投入保障机制 

三、切实抓住关键环节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把项目审批和“三同时”验收关,健全项目环保审批一票否决权制。加大对企业污染监控和防治力度,加强环境安全体系建设,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一票否决”与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着力打造“山绿、水清、天蓝、气净、路通、景美”的美丽生态环境。建立一整套严密而可操作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各执法部门的相互协调配合,切实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环境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四、不断强化制度保障,完善领导干部绿色政绩考核体系

绩效考评方式决定着政府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向。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新型绿色绩效考评制度,把生态保护和建设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主要任务。要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考核体系,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评价考核制度,提高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权重。减少对招商引资的考核,增加对生态保护完成情况的考核。对保护生态为主的区域,取消地区生产总值指标考核。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决策制度,实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和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五、积极弘扬生态文化,增强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取得社会各界,特别是普通民众的支持。要获得普通民众真心支持,就要让他们具备较好的可持续发展观念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意识。因此,在进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应不断创新生态文明宣传方式,通过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户外媒体等多种手段,大力倡导生态文化。例如,通过组织编写《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市民读本和中小学生读本,达到广泛的宣传效果。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体系,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将生态文明意识根植于普通民众心中,主动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主动参与违法排污监督、森林防火、植树造林、河流湖泊保护等志愿行动,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使全民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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