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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他山之石2014年4月25日第四期

发布时间:2014-05-13  |  浏览:
各地采取有效措施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今年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民营经济正从资源驱动转向改革驱动,必将迎来新一轮的创新发展。加快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不仅是振兴丹东经济,提升丹东国民经济总体实力的时代要求和重要工作,也是当前增加就业机会,振兴第三产业的希望所在。
一、各地着力营造公正诚信的市场环境,大力完善服务体系
  1、着力清除各种市场壁垒,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各地坚持以改革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最大程度激活市场主体,增强区域活力、破解瓶颈制约。河北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推进各项改革,认真落实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强对重点民营企业的帮扶和服务。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努力消除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和隐性壁垒,激发非公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坚定不移地把发展提升民营经济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切实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的合法权利,积极保护和扶持小微企业,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升级。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以更大决心和勇气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把县域作为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在解决“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方面取得突破。
2、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民间资本释放活力。许多地方把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各类企业融合发展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作为今年着重抓好的工作。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与央企、民营、集体、外资等各类企业融合发展,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市政公用事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通过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强化政银合作等措施不断破解融资难题。四川省政府工作报告强调,积极争取民营银行试点,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准金融机构,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3、期待更加公平市场环境,盼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出席今年两会的民营企业家代表委员对全面深化改革充满信心,期待着一个更公平的市场环境、一个更具活力的市场氛围。黑龙江省部分政协委员表示,当前民营企业发展还面临一些阻碍,从重视程度来讲,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仍有差距,应建立健全保护民营经济法律法规,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湖北省政协委员在提案中指出,非公有制企业的融资难、招工难、用工难等问题仍然严峻,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在抓配套和落实上做得不够,非公有制企业还没真正享受平等待遇。应强化财税支持,切实落实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小微企业税费减免等各类财税优惠政策。陕西省代表委员认为,落实公平待遇,就是对民营经济的最大支持。释放民间资本活力,首先要对民间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一视同仁,把民间投资增长目标纳入政府考核体系,把民间投资重大项目纳入政府重点督查项目统筹安排。甘肃省一些政协委员认为,政府要做的就是为企业搞好服务,在征税方面,要深入市场调研,及时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面临的困难,进一步减少中小企业税费负担。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各地党委政府坚持解放思想,立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着力营造公正诚信的市场环境,大力完善服务体系,切实解决融资难、用地难、用工难、办事难、税费重等瓶颈制约,把蕴藏在非公有制经济中的活力和创造力进一步释放出来,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二、各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有效做法
天津四项措施
推进民营经济发展
  改革工商登记制度
  自今年3月1日起,该市在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前,推行许可经营项目筹建登记。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制,推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再限制公司设立(增资)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同时,允许“一照多址”。企业可以在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住所与经营场所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的,可申请经营场所备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允许“一址多照”。允许以物理分割地址或集中办公区登记为两个以上企业的住所。试行商务秘书企业登记,积极引导商务秘书企业为小微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
  改革监管方式
  改年检(验照)制度为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不作为监督检查手段。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市场主体将其登记事项、备案事项、出资人缴纳出资情况、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报送登记机关。市场主体应对其所提交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登记机关对年度报告情况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供社会公众查询。市场主体不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登记机关按《市场主体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其纳入市场主体异常名录。
  工商部门设置市场主体异常名录,采用电子信息方式,对未按《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提交年度报告、通过登记或备案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市场主体进行记载,通过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供社会公众查询,并予以信用规制和规范。
  推动实施商标战略
  推进民营企业商标注册集约化,建设本市十大优势产业商标集群和六大品牌培育基地,扩大商标示范区、示范企业建设,推动民营企业商标实现规模化增长。在各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引入资质好、信誉佳的商标代理机构,在登记注册环节与民营企业对接,实现企业注册与商标注册同步化。加大对民营企业驰名、著名商标扶持力度,大力推动科技型企业、小巨人企业、楼宇经济商标注册。同时,加强民营企业商标保护工作力度,建立打假维权协作机制,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拓展职能服务领域
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融资,指导企业通过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债权转股权等渠道融资,帮助企业解决投资、融资难题。充分发挥市和区县两级个体民营企业协会职能,搭建融资、用工、维权、服务、资政五大平台。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停止收取个体民营企业协会会费。
贵州省工商联五项措施
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一、支持民营企业做大总量。放宽国有企业经营管理限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参照上海市已出台的“国资改革20条”,尽快出台贵州的实施意见,鼓励、支持民营企业打消顾虑、放下包袱、放心放胆,全面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解放国有企业生产力,推动民企入黔,做大民间资本总量;创新招商引资方式,依托本土企业,通过“以商招商”方式催生更多投资;进一步扩大“3个15万元”和“万户小老板”政策受惠范围,加大对已受惠企业的跟踪服务,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更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参与自主创业,形成全民创业、创业光荣的良好氛围。
二、为企业发展提供要素保障。拿出实招,解决用地办证难。对全省民营企业办理土地使用证问题开展专题调研,集中力量解决一批企业土地使用证办理问题,彰显政府为提供民营企业要素保障的决心;改革现有金融体制,全力争取中央支持,支持、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贵商银行”,通过发挥金融杠杆作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尽快出台专门措施,以政府补贴+企业出资的方式,鼓励、支持企业与中职、高职等职业院校合作,通过委托培养、校企合作等方式,解决企业招工难、用工难问题。
三、改善投资环境。建立合理的环境评估机制。委托商(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就各地政府行政管理、企业经营法治环境、企业税费负担、金融服务、人力资源供应、基础设施条件、中介组织和技术服务以及企业经营的社会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各地绩效考核重要指标;推行第三方评估机制,参照国家发改委委托全国工商联开展第三方评估的办法,委托工商联或行业商会,就政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形成监督政策落地、评估政策有效性的良性运行机制。
四、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科学制定财政预算增长指标,涵养税源、藏富于民。防止层层加码,涸泽而渔;在民营企业较为集中的白酒生产、农产品加工、民营小水电等领域全力争取国家税收优惠,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对所有职能部门下属行业商(协)会的收费行为进行彻底清理,取缔所有不合理、不合法的乱收费项目。
五、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整合优化投资投诉机构,设立统一的民营投诉中心,坚决查处各类侵权行为;督查各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情况,树立政府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督促并帮助各市(州)县政府融资平台清偿债务,维护政府信用,增强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信心;维护交易公平和司法公正,对社会反响强烈的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个案要坚决查处,错案要坚决纠正,维护法治贵州公平正义。
泉州五项措施
拓展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
一、宽准入。要衔接国家和省部署,研究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进一步清理并减少市场主体登记的前置许可,抓紧开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建立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相衔接的后续监管制度,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拓领域。要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明确和畅通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行业领域途径和渠道,创新投资方式,为民间投资进入提供多种选择;尽快在金融、基础设施、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符合产业导向、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三、促创新。要大力弘扬“敢为人先、善拼会赢”的泉州精神,培育企业创新文化,加快培养创新型人才,支持企业产业创新、技术创新、品牌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支持企业“两化”深度融合、兼并重组、扩能改造,以企业创新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增效率。要进一步创新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提高资源要素配套效率。金融方面,要支持新型金融机构发展,支持企业直接融资,积极开发一些适合泉州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和债券发行征信体系建设。土地方面,要探索“分阶段出让、短期出让、以租代售、先租后售”等多种弹性土地供应方式,建立工业用地使用年限弹性化制度,适时提高工业用地价格。科技方面,要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探索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
五、优环境。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在促使市场能够有效、良性发挥作用的条件和环境构建方面,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重点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对于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企业能自主决定、行业组织能自律管理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让市场优胜劣汰,由企业自负盈亏;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对于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事项,坚决下放到县(市)、重点乡镇,同时推进部门审批职权向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转移。全面梳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废除对民营经济各种不合理规定,组建泉州企业政策网,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政策咨询指导服务。
洛阳五项措施
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一、洛阳市将进一步完善制度,起草出台《洛阳市促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2014年—2015年)》,进一步从政策上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洛阳市民营企业创新、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从技术改造提升、市场开拓、信用担保、服务体系建设等多个方面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洛阳市将定期收集、整理民营经济投资超千万元新上项目建设情况,重点关注投资超亿元的民营经济重大工业项目,深入项目现场走访、调研,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项目早竣工、早投产、早见效。2014年全年,洛阳市力争实现民营经济新上投资超千万元项目不少于400个、投资超亿元项目不少于110个的目标。
三、洛阳市将通过积极培育、引导,组织洛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性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建设标准和服务质量。同时,洛阳市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洛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性公共服务平台给予奖励。
四、对于发展形势好、辐射带动作用强、解决就业量大的中小微型企业,洛阳市将组织申报国家、省、市专项资金,帮助企业争取资金扶持;继续实施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定期收集7家省“百家成长企业”和100家市“百户小微企业”的运行情况,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五、洛阳市将继续邀请国内知名院校的专家学者为洛阳市民营企业家授课,重点讲解新形势下民营企业发展之路;继续举办洛阳市企业家创新发展高级研修班,计划组织300名民营企业家赴国内知名高校,采取“课堂教学+实地考察”的模式,从企业管理、品牌战略、资本运营和营销创新等方面对企业家进行培训。
榆林五项措施
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
  近两年,榆林民营企业遭遇了许多困难和问题,但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融资难。受民间借贷危机的影响,榆林民企过去主要靠民间融资获取发展资金的局面再难形成,而其他形式的融资渠道如风险投资、企业投资基金和股票债券等还没有建立起来,加之手续繁杂、门槛较高的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有所歧视,给民企的贷款十分有限,导致榆林民营企业发展资金普遍短缺,出现“贫血”症状。
  二是产品销售难。榆林民企大多是家族式、作坊式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弱,产品科技含量低,竞争力不强,加之由于绝大多数民企在吃资源饭,产业结构单一,不少产品产能过剩,导致在煤炭等能化产品价格下跌后,多数民企出现销售困难、产品积压现象。
  三是用地审批难。在有限的用地年度计划使用上,榆林市县两级普遍存在着既要满足重点项目用地,又要兼顾建设用地推进城镇化进程,用于民营企业用地指标占实际需求不到30%,许多民营企业签约项目因为没有土地配额指标而难以开工建设,加之榆林北部县区大多为林地拟林地,审批手续办理周期长;南部县大多丘陵沟壑交错,土地支离破碎,无法满足项目需求,使得用地难成了严重制约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瓶颈”。
  四是引进人才难。受传统择业观念影响,多数大学毕业生就业只盯住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岗位、国有企业,即使进民企也紧盯沿海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不愿到榆林境内民营企业就职,导致全市民营企业高学历、高技能、懂专业、会经营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营销人才严重短缺。
  五是政策落实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工作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然而,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出台的许多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和实施意见,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折扣”较大,问题不少。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工作效率低;个别职能部门服务意识不强,重监督,轻服务,企业办事难的情况没有根本改变,严重影响了榆林民营经济的发展。
政府多措并举帮民企脱困
  “越是这个时候,民营企业就越需要政府的关心支持!各有关部门、各级政府要全力以赴破解民企发展难题。”面对民企发展举步维艰的局面,榆林市委书记胡志强多次强调。
  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题,榆林市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从2013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并争取到省上1亿元的配套资金。市政府要求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大发放贷款额度中对民营企业和实体经济的比例;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依法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性融资担保。与此同时,积极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2013年10月,榆林市政府在西安成功举办银企对接恳谈会,榆林26户民营企业与省级51家金融机构达成多项合作意向;接着,又征集200多家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向全市银行、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推介。此外,还积极筹划组建榆林银行,在神木、府谷开展金融改革试点,鼓励民间资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组织。
针对产品销售难题,榆林市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注重科技创新,加快转型升级,主动适应市场环境,着力解决小型、分散、产业链短,产品附加值低的问题,使民营企业的产品质量、技术含量、品牌数量、商标注册量、各类专项认证量以及市场竞争力均得到显著提高,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名、优、新、特”产品称号的品牌产品20个,著名或驰名商标18个,获得IS09000系列国际质量体系认证、1400环境评价体系与安全评价体系认证的企业有200多家。
针对企业用地难题,榆林市政府积极争取增加用地指标,对投资教育、文化、卫生、养老等微利型社会事业项目,争取用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产业园区内民营企业土地出让金拟实行分期交纳。
针对企业引进人才难题,榆林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将用5年时间,重点围绕现代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有色冶金、特色农业、服务业、社会事业等领域,引进50名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2000名高层次紧缺人才、培养提升2万名高层次高技能实用型人才。并制定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激励各类高素质人才来榆。对高层次人才入境、落户、医疗、保险、住房、配偶就业、子女上学等,有关部门、单位将确立专人提供便捷服务。
针对政策落实难题,榆林市委、市政府及时召开全市民营经济转型跨越发展会议和民营企业代表人士座谈会,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加快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在民营企业的项目推进、手续办理、原料供应、产品销售方面积极创造有利条件,着力打造融资担保、科技服务、教育培训、法律援助等八大服务体系。成立了“非公企业维权投诉中心”。坚持市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把项目推进和环境保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成立了榆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成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大厅,已有10多户各类有实力的专业机构入驻大厅,为企业全程服务。
唐山四项措施
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
一、大力提升非公经济类商协会建设水平。针对唐山市非公经济类商协会建设数量较少、行业覆盖率低、凝聚力不强的现状,充分借鉴经济发达地区商会建设经验,明确党委、政府具体职责,重点在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及现代服务业组建行业商会,积极支持外地企业在唐山建立商会,推进异地唐山商会建设。同时,充分发挥商会的职能作用,把政府无暇做、不便做的工作或者原来由政府承担的一些行业管理的具体工作和社会工作交给商会承担,探索商会在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招商引资等方面承担更多的政府职能,不仅有效减轻了政府负担,而且能够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推动民营经济在转型升级、跨越发展中实现更大作为。针对唐山市民营经济在行业、规模和发展质量相较于发达地区仍存在一定差距的现状,提出要以激活市场主体、鼓励全民创业为方向,坚持“放水养鱼”,从注册登记、土地税费、资金扶持等方面提供更多的政策优惠,着力优化发展环境,释放各类市场主体的生机活力,使其竞相发展、做大做强。把科技创新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源动力,通过开展产学研合作、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品牌示范带动等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凝聚行业力量,提升产品层次,不断强化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当前产能过剩、市场低迷、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宏观形势下,加快培育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无疑为一种破题之举。应有效整合现有新兴产业布局,建立完善科研成果产业化机制,引进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积极探索新兴产业与资本市场有机结合的途径,出台相关的激励政策,使战略性新兴产业从落地生根到茁壮成长有土壤、有环境、有养分。
  四、将民营企业家纳入干部教育
培训范畴。针对民营企业家对素质提升的迫切需求,建议组织部门逐步将民营企业家纳入全市党政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列入全市干部培训计划,分类指导,统筹推进,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议担任市工商联、市总商会副主席、副会长职务的民营企业家列入全市县处级干部的教育培训范围;在市工商联担任常委以上的民营企业家列入全市科级干部的教育培训范围。同时,在培训内容上,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作为培训工作的主线,并根据民营企业家的实际需要,注重开展产业政策、现代管理、组织协调能力、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
南充四项措施
力促本土民营经济发展
一、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本土民营企业家需要摒弃守旧求稳、小富即安的思想,应加快企业扩量上档、做大做强的步伐。
一是增强创新能力。要引进现代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为基础不断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以新技术、新工艺去提高产品品质,降低成本,树立品牌,占领场。二是重视合作科研。可借助企业之间的合作或与学校合作进行技术创新,大力培训科研人员,努力掌握核心竞争力。三是塑造知名品牌。要有足够的资金做广告宣传,努力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四是改革家族企业。要不惜代价招聘优秀人才,改变家族治企结构;要培训培养人才,保证企业拥有最好的人力资源。五是政府要继续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国外公司来南充投资办厂,协调本土企业与国外企业合作,以学到他们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
二、实现企业“抱团发展”
南充民营企业家应增强“抱团发展”意识,建立资本、产品、资源联合的链条和操作平台,以增强抗风险能力。
一是政府积极营造激励民营经济“抱团发展”的产业政策、金融体系和公共服务台。在工商登记、金融支持、知识产权、税收奖励等方面出台引导政策,促进特色民营经济的集聚集群发展,并使其向专业性基地集聚,推动企业“抱团发展”。二是在职能部门的主导下,打破民营企业家合作意识不强的现状和“单打独斗”的经营模式。引导、鼓励甚至制订产业门槛促成相同类型的小企业进行整合、兼并或收购,实现人才、资产、资源、品牌等生产要素的重组,在重组过程中形成战略联盟,以带动自身发展。
三、强化行业协会的作用
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强化桥梁和纽带作用,助力南充民营企业的发展。
一要发挥优势民营企业在行业协会中的主导作用,畅通正常而有序的诉求表达渠道,努力维护企业的权益和利益。二要优化行业协会资源,为民营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政策咨询、管理诊断、市场信息、投资指南、技术助、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服务。三要建立培训体系,开展对民营企业经营者或创业者的轮训,以更新其思想观念,提高其素质。四要推动企业间的联系,引导民营企业形成“抱团”集聚式经营理念,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合作共事能力,进而实现“双赢、共赢”。
四、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政府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助力南充本土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一要为本土民营经济提供最佳的平台、最优的服务、最大的支持;做到创业有保障、创新有条件、发展有后劲。二要切实扭转忽视或轻视本土民企的观念,有效解决本土企业和外来企业在政策、资源、资金等方面待遇不均的问题。三要在民企整合、并购等重组后的一段经营时间内,给予适当的重组优惠政策,以此来推动更多的本土小微企业整合重组,促进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本土民营企业或知名品牌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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