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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他山之石2012年10月26日第10期

发布时间:2013-01-28  |  浏览:
农业产业化及
国内外发展经验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村改革开放的产物,随着农产品市场化、农业生产专业化的发展,产业化经营已成为农业农村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路径。近年来,丹东市在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方面不断加大力度,依托得天独厚的条件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克服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总体实力不强的不利条件,有力地推动了农民、农业企业与市场对接。就如何进一步发挥政府职能,更好地引导和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本期综合了有关农业产业化相关情况及国内外一些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供借鉴参考。
一、农业产业化的概念及提出的历史背景
农业产业化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主导产业、产品为重点,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系列化加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形成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农工商、农科教一体化经营体系,使农业走上良性发展轨道的现代化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简单地讲,农业产业化是现代农业的一种综合经营体制,是指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力量,使农业横向实现规模化、标准化、区域化、集约化,产业纵向实现产加销、农工商一体化,最终达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的目的。
农业产业化提出的历史背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农村生产效率得到了极大提高,在较短的时间内,农副产品由短缺到基本满足社会的需求,农村温饱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党的十二大以后,全国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加快,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大量从事商品生产的专业户和乡镇企业在广大农村像雨后般的春笋,农村经济空前活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家一户的农业小生产已不能适应社会化大市场的需要,于是各种市场主体合作经营农业的模式开始萌芽,这就是农业产业化的雏形。
在我国最早提出农业产业化这个概念的是山东省潍坊市。1993年,潍坊市总结商品经济大合唱、贸工农一体化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出台了《关于按照农业产业化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领导的意见》,这是全国第一个以市一级党委、政府名义出台的关于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文件,在山东省和全国产生了强烈反响。1994年,山东全省推广潍坊经验。1995年,《人民日报》、《农民日报》等主流媒体第一次正面报道农业产业化,作出“产业化是农村改革自家庭联产承包制以来又一次飞跃”的论断。1996年首次“全国农业产业化研讨会”在山东诸城市召开,同年江泽民同志在致信供销社全国代表会议时第一次提出“引导农民进市场、推动农业产业化”。2001年10月,全国农业产业化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潍坊召开。
从这些时间节点可以看出,农业产业化是农村改革深化、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也就是说,上世纪90年代后期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历史性转变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客观上要求推进这种新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或者说经营方式。
二、国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经验及做法
纵观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历程,无一不是以农业产业化作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前提条件,其成功经验值得借鉴。
(一)美国
美国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方式的发祥地。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实践和创新,农业产业化已经成熟,也因此成就了美国发达的农业产业体系。主要做法如下:
1.政府立法和制定相关保护性政策。美国制定了几百个农业法律,建立了稳定的农业投入机制。加强对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的投入,帮助农场主掌握先进的农业技术和农场管理方法。加大对道路交通、信息网络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投入,为农场主了解市场、运销农产品创造了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
2.健全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农业服务体系。每州至少有一所以农科为主的赠地大学,每个赠地大学建立一所农业试验站,由联邦农业部与赠地大学合作,在每州建立一个从事农业推广和普及的机构——州合作推广站向农民提供各种培训。
3.重视高新技术在农业上的应用研究。侧重于动植物基因工程、生物防治、遥感技术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相联系的农业环保技术的开发和研究。在农业生产实践中,农场主结合市场需求,采用优良品种和标准化耕作栽培技术,尽量降低和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生产无公害、标准化的农产品,满足消费者需要。
4.培养和造就懂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场主。许多农场主都具有大学学历,文化基础扎实,经营思路清晰,管理经验丰富,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游刃有余,创造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满足了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二)法国
法国农业产业化是农业政策支持与农民自觉自愿、互助合作的共同产物,这一原则贯穿于各种农业经济活动和组织形式之中。具体做法如下:
1.多种政策扶持。国家采取有力的宏观调控手段,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政策:一是通过国家预算对农业进行财政支持;二是发展农用工业,支持谷物生产;三是实行优惠的农业金融制度和税收政策;四是建立农民社会保障体制,鼓励农民安心务农。
2.创办农业合作社。农民参加合作社必须人股成为合作社的股东。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农产品收购合同,合同规定农户提供农产品的质量等要求,合作社提供相应的价格和收购保证。合作社把农户股金作为自有资金向银行申请贷款兴办农产品加工、农资等企业。
3.发展农业信贷银行。法国农业信贷银行是在农民之间资金互助合作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目前有150万个农民作为银行的服东。尽管它已发展成为一家综合性的银行,在其他领域的贷款日益增加,但其服务农民、服务农业的宗旨始终不变。
(三)日本
日本的农业资源非常短缺,将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一村一品运动相结合,有效提高了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主要做法如下:
1.加大农业扶持力度。一是立法保护农业,对农业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确立,对非农企业投资农业予以扶持。二是加大农业投入,日本政府和各县、市都有扶持农业的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项目开发。三是建立粮食生产保护制度,当粮食过剩时政府负责收购,当粮食因灾减产时农民损失的70%由政府和农协给予补助。
2.积极培育农协组织。覆盖整个农村和农业生产各个领域的农业协同组合在日本农业产业化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农协对农民的生产进行全面指导,包括生产技术提高、生产计划制定和种植业结构调整等;对农户生产的农副产品实行无条件委托销售;以组合员为对象,代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购买,提供信用、保险、保健和社会化等服务。
3.大力开展“一村一品”运动。日本实施“一村一品”运动已有30多年历史,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做法有,立足本地资源,发展特色产品;发展加工业,打造知名品牌;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富有挑战精神的地区带头人。
(四)荷兰
荷兰是世界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国家之一,农业产业化经营独具特色。主要做法有:
1.充分发挥农业的比较优势。按照比较优势原则进行农业资源配置和结构组合,对于优势领域下大力气多发展、多出口,对于非优势领域少发展甚至不发展,用进口来弥补国内消费,形成了以能够集约使用土地的园艺业和畜牧业为主体的农业结构。
2.高度重视市场体系建设。政府制定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公平交易制度,维护市场秩序,对市场交易活动进行严格管理。农产品营销活动紧紧围绕消费者需求和市场变化进行,以产品链为核心将产前、产中和产后各项活动联结为一个有机整体。
3.为农民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荷兰建立了农民合作金融制度,其组织是“农民合作银行”,职能是为社员提供信贷支持和其他金融服务,信贷资金完全来源于所吸收的存款和经营活动。政府不干预农民合作银行的经营活动,仅为其发展提供必要的社会环境。
4.为农业构建坚实的科技基础。政府把发展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事业作为重要职责。教育使荷兰农民具有很高素质,能够跟上世界农业科技发展步伐。农业科研由农业实验站、区域研究中心、研究所和大学等组成,研究成果及时向农民推广。
三、国内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经验与成效
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是广大农民、农业企业和基层干部适应农村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探索,其发展得到了政府的有效推动和政策的大力支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和十七大报告,国民经济“九五”、“十五”/“十一五”和“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近年来中央涉农文件都对农业产业化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制定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支持政策和措施。主要做法如下:
1.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十一五”期间,农业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八个部门紧密合作,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指导意见。20多个省份制定了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
2.设立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加大各级政府财政投入。2001年中央财政建立了用于扶持龙头企业的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同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重点向农业产业化倾斜。中央财政及各省份都相继设立了农业产业化财政专项资金,并且扶持力度逐步加大。
3.加大对龙头企业的金融支持,缓解农业企业融资难题。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把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在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商务部会同农业部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推荐了一批出口型企业并给予重点扶持。中国人民银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农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龙头企业融资渠道。证监会优先支持龙头企业上市融资。
4.实施税收、投资、研发和贸易等优惠政策,做大做强龙头企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的农产品加工范围。符合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可申请发行股票和上市。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费用计人管理费用并在所得税前扣除。国有商业银行优先安排农产品出口所需流动资金贷款。
5.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各地政府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代表农户与龙头企业签订合同、开展合作,创新了小农户进入市场的机制。
经过20多年坚持不懈地努力,我国农业生产方式发生深刻转变,农业全产业链逐步形成,农业产业化组织不断壮大,龙头企业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在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势产业集聚、促进农民多渠道就业增收、加快农业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一五”期末,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总数约25万个,带动农户1. 07亿户,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年户均增收2100多元,分别比“十五”期末增长84%、23%和59%。
其主要成效是:
1.农业生产方式深刻转变,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产业化格局初步形成。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由自发分散向订单转变,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由注重加工流通向参与全产业链转变,政府指导农业发展由直接抓农业生产向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生产转变。“十一五”期末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超过农户总数的40%,生产基地规模占农业生产总规模的60%以上。
2.标准化的农业全产业链逐步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龙头企业将标准化贯穿于原料生产、产品加工和市场流通全过程,积极开展质量安全认证,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建立“从田头到餐桌”的质量控制与追溯体系。目前,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自建生产基地达3500万亩,2万多家龙头企业通过IS09000、HACCP等质量认证。
3.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不断壮大,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日益完善。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在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通过保护价和加价收购农产品、利润返还、股份分红等多种方式,让农民分享农业产业化发展成果。目前,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的产业化组织数占总数的97.8%,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户均增收2100元左右。
4.龙头企业自主创新与科研合作加强,农业科技水平大幅度提高。龙头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加强自主创新和科研合作,大力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加快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科技水平提高。“十一五”期间,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累计投入科研经费近700亿元,90%以上建立了研发机构,60%以上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目前,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较高的省份有山东、河南、吉林、四川、湖北、安徽、福建等。作为农业产业化发源地,山东省的农业产业化在全国一直处于领先地位,油料、葡萄酒、肉类、水产加工、蔬菜及加工制成品产量均居全国第一,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在2010年就已经突破1万亿元大关。河南省近年来培育了双汇、三全、思念、白象等一批龙头企业。目前全国农产品加工制品市场份额中,每10个汤圆有6个来自“三全”,每10个饺子有5个出自“思念”,每10根火腿肠有5根出自“双汇”,每10包方便面有3包来自河南,麦当劳、肯德基在中国的主要半成品原料有90%出自河南,2011年河南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也突破1万亿元。吉林省发挥玉米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玉米加工业,玉米加工产品逐步由淀粉、酒精等初加工产品向发酵、精细化工产品过渡,总产值和利润已分别占吉林省食品工业的40%和63%。长春大成集团已成为亚洲最大的玉米深加工企业,加工能力和加工水平处于世界前列,年产赖氨酸占世界市场销量的70%,农产品加工业成为吉林仅次于汽车制造的第二大重要支柱产业。
四、部分省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及特点
1、山东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做法及特点
山东是在全国最早提出并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省份之一。自1992年以来,全省坚持不懈地把推进农业产业化作为带动农业现代化、农业国际化的总抓手,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确立主导产业、实行区域布局、依靠龙头带动、发展规模经营”的工作思路,使农业产业化发展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最大亮点。其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政策扶持,为龙头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自1994开始,山东省委、省政府陆续出台了多项关于扶持龙头企业、鼓励招商引资、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和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在项目审批、资金投放、用地用电、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倾斜扶持。2002年起,省财政连续五年,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与银行信贷资金捆绑滚动使用,支持龙头企业发展,2007年,增加到7000万元。同时,从多种经营资金中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扶贫资金、省高新技术产业贴息专项资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专项资金,也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特别是信贷支持力度大。2003年以来,山东省政府每年都与中国农业银行签署《支持山东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协议》,农业银行山东分行每年两次召开银企联席会议,以信贷总规模的10—15%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各市也制定出台了相应的扶持政策。全省市一级每年用于扶持产业化经营的专项资金达2亿多元。
二是实施“三化联动”战略,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整体水平。山东坚持基地生产标准化、组织形式多样化、市场结构多元化“三化联动”,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整体水平。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和疫病防治体系,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市场体系和营销网络,发展会展经济。
三是着力培育优势产业,不断提升优势产业发展水平。坚持从自身比较优势出发,大力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突出发展园艺、畜牧、水产和农产品加工业,建成了一批特色鲜明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实现了农业结构从数量调整向质量调整,从局部、分散调整向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调整的转变。目前,全省基本形成了胶东半岛的水果、水产业,鲁中南地区的瓜菜和以肉鸡、生猪为主的畜牧业,鲁西平原的粮棉油和以牛羊为主的畜牧业,以及沿交通干线的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八大高效产业带。依托优势产业培育了以鲁花花生油、诸城得利斯、金锣火腿等为代表的一大批知名农产品品牌。
四是实施“三个强化”,不断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即:强化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农产品质量监控和农业科技支撑。全省通过组织实施“出口农产品绿卡行动计划”,推行良好农业操作规范,使农业生产有章可循,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通过强化农产品及其加工企业标准质量认证,努力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与国际市场的全方位接轨。目前,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立质检机构的有5151家,通过IS09000、IS014000和HACCP体系认证的分别为1817家、1099家和904家。同时,积极鼓励龙头企业加强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协作,实行产学研结合,提高自身的科技研发能力。目前,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拥有研发机构的有1937个,专职研发人员达2万多名。
近年山东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特点:
一是由利益驱动下的自发过程逐渐向政府引导下的自觉过程转变。农业产业化经营最初是诸城外贸等一些外向型企业在利益驱动下,为获取批量化、标准化的农产品原料供应,自发地采取的一种经营形式。由于这种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解决了农户分散经营与国内外大市场的对接问题,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和接受,并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在政策引导下,目前,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山东已成为农产品加工、运销企业的自觉行动。
二是由以简单买卖为主的松散型连接逐渐向产权式的紧密型联结转变。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农户由最初的卖出原料产品获得一次性收益,逐步发展到与龙头企业共同分享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在利益联结上,不少地方农户与企业已经实现从订单关系到合同契约关系以及合作制按利润返还、股份制按股分红的新转变。这种由简单买卖到产权联结的演进,使得土地变“股权”、农民变“股民”成为现实。
三是由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主的单一功能逐渐向全方位的综合功能转变。随着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和市场准入“门槛”的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进入以提升产品质量档次为中心任务的新阶段,龙头企业不断将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方式、物质装备、生产技术等要素导入农业和农村,表现出“多环节投入、全方位改造”的特点。并对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不少地方由于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益事业发展、乡村文明程度的提高和村容村貌的改善等都发生了新变化。据对274家省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的专题调查,龙头企业通过基地建设累计直接向农村投资76.2亿元,其中,基地基础设施投入52.6亿元,新品种引进推广费用10.4亿元,配套服务费用4.7亿元,风险资金投入2.3亿元,村内基础设施改造6.2亿元。
四是由产业化组织对“三农”的单向带动逐渐向两者的双向互动转变。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之初,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之间主要表现为一种单向带动关系。随着产品质量问题日益成为制约龙头企业发展的瓶颈因素,龙头企业对基地、农户、村级组织及基层政府向其提供土地、资金、劳力、组织、制度等方面配合与支持的愿望越来越迫切。与此同时,农民逐渐意识到,龙头企业就是市场、就是载体、就是靠山,紧紧围绕龙头企业的需求发展生产,产品销售就有保障,效益就会稳定提高,他们与龙头企业的关系逐渐由被动依赖转变为主动合作。村级组织及基层政府,也逐渐认识到这种双向互动的必要性及其蕴含的巨大能量,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在产业规划、组织协调、配套服务、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配合与支持,逐步形成了“政府推动、村企互动、共谋发展”的新机制。
2、吉林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吉林市在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中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坚持龙头带基地、产业带加工,走出了特色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之路。截至2011年底,全市共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85户,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5户,省级龙头企业51户。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364户,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达到365亿元,带动农户20多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36.4%。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大扶持力度,培育发展龙头企业
资金短缺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一大制约瓶颈。解决不了资金问题,龙头企业的发展也就无从谈起。该市从资金扶持入手,营造了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市政府每年都拿出800余万元资金,专门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几年来争取并落实省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7000多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快速发展。二是优化对企融资条件。在政府招商引资时,突出对农业企业优先落户的政策鼓励。对进入工业园区企业,在土地、税收、政府服务、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实行了目录优惠。金融机构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申请贷款,适当放宽了担保抵押条件,为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创造了宽松的外部环境。2011年,金融机构为该市企业和种粮大户发放贷款125亿元。三是强化组织推动作用。市里把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列为重点扶持对象,在立项、审批和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争取国家扶持项目上给予优先考虑。农业、畜牧、粮食、经贸、卫生、质检、工商、环保等部门也都按照各自职责,分战线抓好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
二、创新服务体系,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坚持把提高农业企业产品的科技含量作为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根本要求,重点在抓好科技投入、行业协会和载体建设三个方面下工夫。一是提高企业技术水准,强化科技支撑能力。积极引导鼓励支持龙头企业,瞄准市场加快产业升级,搞好产品研发,打造具有自主品牌的高端产品。目前全市有50多家龙头企业拥有名特优产品280多个。二是加强行业协会建设,优化科技服务水平。2011年,成立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开通吉林市农产品加工协会网站。通过协会工作,督促会员企业执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或国际农产品生产质量标准,开发新产品,创建国家或国际农产品品牌,注册商标,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同时,加强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产业协会信息网络体系,收集、发布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信息,分析、预测市场行情,加强会员之间、会员与各有关方面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为会员提供法律法规、产销政策、市场行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三是发展农业产业聚集区,加大科技服务覆盖面。立足地区资源优势和特色,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入手,对全市农业产业布局进行了科学规划。在种植业上,从土地流转入手,实现了集中连片发展,形成了规模化的产业基地集中发展区,全市发展专用玉米基地面积38万公顷,优质水稻基地面积16万公顷,高油大豆基地面积7万公顷。在养殖业上,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化养殖,牧业小区发展到1250个,生猪养殖规模达到750万头,肉牛养殖规模达到233万头,奶牛养殖规模达到5万多头,家禽出栏1亿多只。在特产业上,全市建成黑木耳种植,林蛙、特种经济动物养殖等5个特色产业园区,为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
  三、培育产业集群,提升整体发展水平
  深入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和创新驱动的“三动战略”,通过狠抓项目建设,培育壮大新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在整体发展上赢得了先机。一是突出抓项目建设,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抓延长产业链条的精深加工项目,引进建设了深圳杜粮行公司15万吨水稻及5200吨米糠油加工项目、博大生化有限公司玉米制乙醇乙二醇项目。抓加工能力大的龙头项目,引进建设了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3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益海嘉里(吉林)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1万吨稻米加工项目。抓发挥本地优势的特色项目,引进建设了吉林省长白山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山野菜加工项目、吉林英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人参中药制剂生产项目。二是突出大企业带动,引领企业集群发展。重点建设了吉林英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中西药制剂生产等5个投资亿元以上项目,磐石市万利米业有限公司精制米及米糠油加工、吉林市大丰粮油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吨优质大米加工等10个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通过招商引资,培育建设了一大批带动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玉米产业,以博大生化、凯赛生物等企业为龙头,年销售收入超5000万元的龙头企业达到16个;水稻产业,以益海嘉里、东福实业等企业为龙头,年销售收入超5000万元的龙头企业达到12个;畜禽产业,以得利斯公司、雨润集团、春光集团、永福公司等企业为龙头,年销售收入超5000万元的龙头企业达到11个;长白山特产产业,以长白山酒业、黑尊食品等企业为龙头,年销售收入超5000万元的龙头企业达到10个。这些企业的建设,带动了该市农业产业链条的延伸,形成了潜力巨大的企业集群。三是培植产品品牌,增强龙头企业辐射。按照创办、改造、提高并举的方针和大规模、高科技、外向型的要求,围绕农产品支柱产业,实行多层次系列化开发,培育名牌产品。全市“三品标识”发展到175个。其中,中国驰名商标2个,吉林省著名商标26个,地理标识产品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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