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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他山之石2011年6月15日第11期

发布时间:2011-07-13  |  浏览:
关于保障性住房
国内外做法与经验
       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体现了党和政府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大决心。辽宁今年要完成34万套保障性住房任务,作为我省今年的重要民生工程之一,保障性住房工作也被视为百姓最关心、最急需解决的实事。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简称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工矿棚户区、林区棚户区、垦区棚户区、煤矿棚户区、限价商品房、“三新”工程、危房改造、公租房等形式。
一、我国社会住房市场出现的问题
我国社会住房市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住房紧缺,即住房供求不能达到平衡;二是住房质量不符合居民对现代生活的要求;三是城市居民在住房的持有方面两极分化,低收入者无法承受昂贵的租金或房价。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1.财政补贴导致“挤出效应”,诱发违规操作。
2.经济适用房选址失当。多数经济适用房建在近郊地带,加大了购房者的生活成本,给其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不利于中低收入阶层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导致了居住分异。
3.供应对象失控。我国对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定位为中低收入家庭。这究竟是指高收入以外的其他阶层还是中等偏低加低收入阶层,由于立法未予明确界定,使得“中低收入家庭”变成一个宽泛模糊的概念,有些开发商基于利润最大化目标自然将销售对象定位于中等收入偏高或高收入群体,这使得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非但没有得到解决,反而使政府剥贴流向非目标人群,引起“劫贫济富”的现象,再次,购房者家庭年收入、人口结构及现有住房状况等证明材料可以通过多种造假途径获得,致使经济适用房准入制度无法发挥实际作用,不少经济适用房流入了高收入者和投资者手中。
4.住房面积失控。我国《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仅原则性地规定了经济适用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由于监督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经济适用房在开发建设中出现了面积失控的问题,有向装修高档化、面积扩大化发展的趋势,有些户型达上百平米,甚至个别项目的户型面积近300平方米。
5.住房价格偏高。经济适用房价格偏高,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目前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费在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配套设施建设费用较高,增加了建设成本;二是一些开发商在开发建设和销售过程中,将政府要求减免的费用计入成本,或加收不合理费用;三是由于中低收入者的界定办法和审核确认制度不完善,一些高收入者以投资增值为目的购买经济适用房,加剧了经济适用房的热销,从而抬高了住房价格。
二、国外城市公共住房政策内容及特点
从总体上看,住房政策都着重调整住房的供给和需求关系,国外常见的住房政策有以下几项特点。
1.公共住房制度的计划性
从形式上看,国外公共住房计划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国家经济发展计划相适应的,分阶段设定目标的“年度周期计划”;另一类是以一定社会阶层为政策目标群,以解决其住房基本问题为目标的“目标设定计划”。
(1)日本: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五年计划”
在1966年至1995年间,日本政府共制定和实施了六个“五年计划”。从“一五”计划中“一户一套”到“六五”计划中“在20世纪形成国民能实际感到富裕的、舒适而优良的住宅资产”的住房政策目标的转变中可以看出,系统而适时调整的住房计划使日本国民的住房实现了从量到质的飞跃。
(2)香港“周期计划”与“目标计划”相结合的公屋发展计划
香港公屋大体分为两类:只租不卖的“租屋”和只卖不租的“居屋”。为了解决中低收入阶层和夹心阶层(中等收入市民)的住房问题,港府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设定不同的政策目标群,先后推出了多种住房实施计划,是“周期计划”与“目标计划”相结合的典范。
2.项目选址应当体现对社会和谐的追求
项目选址是决定公共住房建设和谐性的重要因素之一。研究域外公共住房选址对我国的经济适用房发展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1)香港“自给自足"与“均衡发展”的新市镇
“自给自足”与“均衡发展”是港府在借鉴英国新市镇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两大规划原则。“自给自足”是指新市镇应成为相对独立的城市,解决居民的居住和就业问题,以缓解市区压力及新市镇与市区之间的交通堵塞;“均衡发展”是指新市镇应避免成为某一社会阶层的单一性社区,其人口和社会结构应与其他城市相似。总之,新市镇必须具备适宜的房屋组合、足够的基础设施及高效的运输系统。
(2)法国:搭配供给的“第三条道路”
  依照法国法律规定,从2000年起任何一个开发商在住宅建造规划时,至少将20%的面积卖给社会福利房管理公司,由其向低收入者出租或出售并提供房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其余面积则按市场价格销售。其目的在于:通过住宅中不同社会阶层的掺杂,既避免富人区和穷人区的人为分割及贫民窟的形成,又促进街区内多元文化的融合。
 3.公共住房分配制度应当以公平和保障为宗旨
 公共住房是专为特定人群提供的,因此公共住房分配制度应当体现“为最需要的人提供”这一原则。
(1)香港居屋分配体系
 香港居屋的分配管理体系包括申请人资格确认制度、申请程序、契据签订与登记制度、自置居所贷款计划及居屋转让限制管理等内容。申请人必须依照政府制定的购置居屋资格准则,统一向房委会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由房委会公开编号统一轮候,按号入住,或公开抽签,挑选购置居屋。
(2)新加坡完善的公共住房分配制度
 新加坡公共住房分配制度主要包括公房申请资格标准、公房分配政策和程序以及保护家庭传统的分配制度等。所采用的分配方式是先申请先服务。在该分配系统中,只有一个申请序号系列,因而出售和出租各有一个排队序列。
 4.多元化的资金保障制度
(1)政府补贴
 财政补贴是政府对住房市场进行干预和调节的主要手段之一,主要分为“人头贴”和“砖头贴”。
 “人头贴”优于“砖头贴”:“人头贴”能够避免政府对住房市场的直接干预;财政补贴直接到达需要补贴的人头,并全部转化为消费者的福利满足,避免在住房建设阶段出现效益流失或者补贴被生产者所占有的情形;减少政府的监督成本,提高政府对住房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效率。
(2)金融支持
 综观其他国家(地区),住房金融制度呈现多样化和创新性的特点。除了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日本住房金融公库等金融模式外,荷兰与法国的模式也值得我国借鉴。
 荷兰政府设立了住房贷款担保基金,为中低收人家庭提供住房贷款担保。凡是所购住房价格在一定标准以下的家庭,均可申请基金担保。基金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组成,并由中央政府提供反担保。借款人需按贷款额的0.36%支付担保费,得到担保后,银行贷款利率相应下调0.2至0.5个百分点。
三、国内部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经验做法
深圳拟禁止已分配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6月2日,该市公布《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5)》。规划显示,深圳计划禁止已分配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但尚未有具体政策出台。《规划》表示,据相关政策符合上市交易的保障房,将由政府以扣除增值收益的价格回购,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实现保障性住房在中低收入居民和人才中循环分配的机制。深圳住建局有关官员透露,该规划只是个五年规划,具体政策尚未出台。据悉,此前深圳曾考虑过将保障房上市交易所获收益的70%向政府缴纳。目前,已经有许多地方明确规定禁止保障房入市交易。
  除了计划禁止保障房入市交易外,该《规划》还对深圳的住房保障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显示,预计到“十二五”期末,深圳住房保障需求总规模约35.8万户,其中符合条件的户籍住房困难人群约8万户、人才约27.8万户。
对户籍住房困难人群,深圳拟通过提供廉租住房和货币补贴方式实现“应保尽保”;对符合条件的人才,主要通过新增安排筹集建设等方式建设保障性住房(主要为安居型商品房)和货币补贴给予保障。《规划》明确指出,在2011-2015年,深圳计划新增安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24万套,总建筑面积约1536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约646亿元。到2050年,深圳力争实现保障房套数占全市住房总套数的50%,建立“双轨并行”的住房供应体系。
杭州坚持“六房并举”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杭州市委、市政府以缓解百姓住房难,实现“居者有其屋”为目标,自1998年国家实施住房制度改革以后,即开始实施“安居房”建设。十多年来,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目前杭州保障性住房体系简要概括为“6322”,即坚持“六房并举”的总体要求,坚持“租、售、改”三位一体的工作方针,以实现“两个房等人”为目标,以解决“两个夹心层”住房困难为重点。
“六房并举”:
    杭州保障性住房由六种类别组成:
    廉租住房。由政府通过货币补贴、实物配租、公房租金减免等方式,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而提供的保障性租赁房。
    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限价商品房。杭州的限价房目前特指拆迁安置房,涵盖了城市居民拆迁安置房和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两大类,安置标准按照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房价由政府部门统一规定。
    公共租赁房。由政府提供专项资金和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及租赁对象,以租赁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现有用于解决两个“夹心层”的租赁房和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公寓、外来务工人员公寓。
    危改房。指对老旧小区中一些结构简易、配套不全、设施破旧的住宅建筑进行修缮、翻建、改扩建、维修,使之满足安全使用,改善基本生活条件的住房。
    人才专项房。去年11月,市委、市政府专门研究解决九大门类企事业单位各类人才“住房难”问题,提出将人才专项用房建设纳入市保障性住房体系。
“三位一体”
    即租、售、改“三位一体”,是指出租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出售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和人才专项房;改善危旧房。
“两个房等人”
    要求努力实现经济适用住房和拆迁安置房“房等人”,尽力缩短安置对象的等待时间。目前杭州已实现经济适用住房的日常受理,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困难家庭,基本能在申购后较短时间参加市房改办组织的摇号,签订明确具体房源的购房合同,部分甚至可以很快拿到现房。另一方面,正在尽最大努力推进开工建设拆迁安置房。
“两个夹心层”
    第一个夹心层是指不符合廉租房承租条件,但又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困难群体。
    第二个夹心层是指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的申购条件,但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根据目前杭州实际,第二个夹心层的人数量大面广。
    今年4月1日开始,杭州大幅放宽经济适用住房经济收入准入条件,将申请家庭经济收入占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上限由原先的60%提高为80%。还将把廉租房保障覆盖面从低保标准2倍以内扩大到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5倍以内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放宽准入条件的同时,通过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和人才专项房等方式、将有效解决两个“夹心层”的住房困难问题。
杭州特色受到全国关注
    近年来,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中的“杭州模式”,是一个国内许多城市关注的话题。杭州坚持解放思想,不断创新住房保障的理念,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所肩负的住房保障职责,通过几年来的实践,创新建立健全了“六房并举”的具有“杭州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并形成了一批工作亮点。
    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经过多年探索和实践,杭州先后出台《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杭州市拆迁安置房统筹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关于推行杭州市拆迁安置房项目代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快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公寓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拆迁安置房建设工程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数十个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配套政策,体系不断趋向成熟。《关于加强杭州市人才专项用房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也已拟定即将报市政府审核。
    建设品质得到提升。始终坚持“四高”和“品质至上”原则,坚持“五保一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狠抓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每一环节和每一细节,加大项目投入,不断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水平。针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方面全面开展在建工程质量检查活动,确保工程质量特别是主体结构质量稳定,同时研究制定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努力减少质量缺陷。另一方面,择优选择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经验丰富的国有开发企业参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提高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品质。特别是拆迁安置房建设,积极引入绿城集团等专业房产公司参与代建,进一步提升安置房的建设档次和品质。多项安置房项目荣获“人居环境范例奖”、“西湖杯工程质量奖”。
    民主民生不断推进。积极鼓励购房群众或安置对象监督保障性住房的进度、品质以及参与项目建设,以提升满意度。2009年下半年开始,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组织业主代表参与项目建设、充分听取意见,为项目顺利交付打下良好基础。在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回迁安置阶段,主动通过信息公开制度、现场监督制度、验收评估制度、质量回访制度、建立共建机制等平台,多渠道听取拆迁户关于小区平面、户型结构、立面效果、施工质量及回迁方案的意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大连保障性住房12年惠及近11万户十几年来,大连市保障性住房体系在历史沿革上,曾有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棚户区、“三新”工程、危房改造、公租房等多种形式,目前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住房体系。其中,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分别针对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公租房针对“夹心层”等人群,具有梯度保障的特点,纳入了大部分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从1998年到2010年,该市累计保障户数总计近11万户。以后,在大连市,公租房将取代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
经济适用房:解决3.8万户家庭住房问题
2005年,市政府下发了《大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办法》,为市内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自2005年,该市每年都安排建设不少于5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并作为当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几年来该市共建设泡崖、石门山、泉水、福佳新城和前关等经济适用房项目,安排建设经济适用房2.2万套。
为解决经济适用实物房源相对较偏所带来的交通、就医、工作、子女就学不便等问题,从2009年开始,该市推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的保障方式,将“暗补”改为“明补”,将“补砖头”改为“补人头”,为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提供13万元的货币补贴。
截至目前,对申报并审核受理经济适用房保障的4.6万户家庭,已经解决和正在解决的为3.8万套。其中,通过实物房源解决了1.3万套,通过货币化补贴安排了1.6万户。在建的福佳新城和前关两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可再提供0.9万套经济适用住房。
廉租房:已达到应保尽保
大连市廉租保障采取以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方式,对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保障范围由2002年的人均使用面积6平方米,扩大到12平方米;将廉租补贴面积标准由每人8平方米,提高到14平方米;将租金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每平方米17元提高到25元。符合廉租条件的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
截至目前, 已为市内四区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4112户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政策救助。其中,为3640户家庭累计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5985万元,实施实物配租472户,实现了应保尽保。
公租房:今年将建3.5万套
该市从2010年启动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试点,当年安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500套。其中,市内四区、高新区、金州新区各500套。市内四区的500套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在2010年12月开工,计划在2012年竣工交付使用。高新区的500套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今年5月末竣工交付使用。金州新区的500套建设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2010年5月开工建设,计划今年年底竣工交付使用。
今年该市确定建设公共租赁住房3.5万套、135万平方米。其中,由市国土房屋局负责市财力投资的5200套、20万平方米建设任务,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公积金投资的7800套、30万平方米建设任务,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在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的5200套、20万平方米和企业自建的7800套、30万平方米建设任务,甘井子区、金州新区和高新区分别负责在本辖区的2600套、10万平方米建设任务,保税区负责本辖区的1300套、5万平方米建设任务。市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了责任状,明确政府财力投资以及利用公积金建设的5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年底前要封顶,基本完工。其余项目要全部开工,年底前达到60%完工。
青岛保障性住房出台新规,申请条件放宽。青岛市区已执行新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标准,在收入标准线、住房标准线上进一步放宽。其中,廉租住房的收入标准线由月均610元上调至月均760元,住房标准线由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提高至13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收入标准线由月均1277元上调至月均1864元,住房标准线由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提高至13平方米。经适房申请标准一下子提升了三分之一,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这一上调,使全市3万户低收入家庭新纳入青岛住房保障范围。
今年以来,青岛在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范围上亮点频出,除放宽申请标准,还首次将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根据《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3年)》,三年内,青岛将多途径筹建6000套公共租赁住房,改善12000名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两个群体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标准中,青岛对新就业职工没有收入限制,对外来务工人员没有户籍限制。
“扩容”必然要求“增量”。今年以来,青岛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幅提速,并定出明确的任务量和时间表。今年一年,青岛将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约9000套,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不少于2万套。未来3年,青岛将建设3000套廉租住房、12000套公共租赁住房、15000套经济适用住房,解决3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同时,还将建设30000套限价商品住房,改善3万户中等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
  大规模建设依赖大规模投入,青岛为此是下了决心、下了本钱的。今后3年,青岛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同时,在政策上充分体现让利于民:政府财政投入住房保障资金约14.7亿元,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住房保障的比例不低于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5%,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住房保障,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继续实施分散配建和集中建设相结合。
除帮助越来越多的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外,保障性住房的“扩容”和“增量”,还有助于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今年,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上,青岛将按照项目控制和总量控制相结合、以项目控制为主的原则,确保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不低于住房用地总量的70%。
天津用好公积金贷款扩大保障性住房供应。2010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7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北京、天津等28个城市被列为试点城市,可以尝试利用公积金贷款建设保障性住房。
  今年建行天津分行将运用公积金委托贷款的形式为天津市1万套公租房建设提供资金。从2010年10月至今,建行天津分行已累计发放贷款12.33亿元,贷款预计总投放将达19.75亿元。目前已经具备入住条件的3个公租房小区分别是秋怡家园、秋丽家园和福桥里小区,这3个项目因交通便捷度及规模不同,月租金分别为16元/平方米、18元/平方米和24元/平方米。
  项目前期,建行天津分行协助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相关政策的修订。在产品研发阶段,建行天津分行仿照房地产贷款的模式,增加了针对公积金支持保障房贷款业务的办理功能,实现了建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托贷款数据的实时传输。
  公租房项目资金如何监管,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话题,建行天津分行严把风险关,确保公积金资金安全运行,并根据施工进度合规支付资金,保证项目工程进度。公共租赁房项目建成后短期内无法进行销售,且出租率波动较大,无法形成稳定的现金流回款,针对这一情况,建行天津分行研发出公共租赁房保证金及租金管理系统,所有公共租赁房租金代扣和保证金代缴业务都通过该系统进行流程化管理,确保租金的有效回收。
  现在每户公租房住户手里都有一张“公共租赁房租金代扣卡”,住户每月按时将租金存入卡中,再由建行天津分行进行划款。租金的顺利回收是确保贷款归还的一个步骤,如果贷款在5年后出现还贷困难时,天津市政府将采取回购公租房及财政兜底的形式归还贷款。
  在天津市公积金支持公租房的项目中,建行天津分行仅以委贷行的身份出现,尽管收益低,但是在做这笔业务时,建行天津分行看中了这样一个庞大的客户群体将来会为他们带来的收益,而且这也是建行天津分行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之一。
如今,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何一个提取网点都能同时看到建行的网点,两个网点在同一个区域办公,紧密联系,高度协作。
昆明采取“五位一体”信息平台动态管理保障对象。该市将全力推进价格信息、收入信息、住房信息、个人信息、信用信息“五位一体”的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根据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和租后管理制度,对保障对象实行动态化管理。在完善退出机制方面,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不得上市转让交易,但可以由直系亲属继承;确需要转让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廉租住房住户的收入水平已超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但不超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住房租金改按公共租赁住房标准收取。对提供虚假资料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出,并取消其在5年内申请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此外,该市还将成立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市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运营主体,负责昆明主城范围内市政府统建或委托代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和运营工作。各县(市)区可参照此做法,结合实际成立各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运作主体。
在拓展房源筹集渠道方面,该市将研究出台配套政策,适时在商品房开发项目中,由开发企业按项目总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标准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房屋的产权和使用权无偿移交政府。
蓬莱“三到位”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该市住建局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当前最大民生、民心工程来抓,多措施并举着力解决居民“住房难”问题,取得了较好成效。
    完善制度,宣传发动到位。制定和出台了《蓬莱市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办法》、《蓬莱市城镇低收入家庭购房货币补贴暂行办法》和《蓬莱市经济适用住房实施意见》等法规性文件,不断完善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形成了以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货币补贴保障、城市规划区内村户籍居民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城市规划区内棚户区居民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实施改造以改善居住条件的“三位一体”的住房保障新格局;对外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利用电视台、《今日蓬莱》报、蓬莱市政府网站、住建局网站等媒体及时将住房保障制度进行宣传,同时将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申报、受理、审核、公示、登记等工作情况予以公布,达到住房保障宣传立化体,工作程序和结果透明化。
    保证质量,资金投入到位。为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市住建局认真考察竞标单位的资质、设备、规模等情况,保证技术力量雄厚、业绩和信誉优良的专业单位中标承建;加强保障性住房施工质量的监管,突出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抗震消防等关键环节技术审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改正,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有保障。蓬莱市政府09年投资2500万元开始廉租房建设,为全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202套;今年蓬莱市政府计划投资2800万元再建廉租房35套、经济适用房180套,并对236户低收入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货币补贴,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范围。
    动态管理,监管审核到位。蓬莱市住建局严格规范保障性住房及住房保障资金的申请、审核、发放、退出、资金管理等相关程序,并加强对保障房建设过程中规划、施工和验收交付等环节的监管和指导,确保保障性住房功能齐全,经济适用;坚持“三级审核,三榜公布”的原则,严把保障对象审核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现象的发生;启动适用廉租住房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对全市登记在册的440户无房户、26户住房困难户中的202户低收入住房家庭,逐户建立档案,根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变动情况,及时变更住房档案,实现廉租住房保障与档案管理的动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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