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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他山之石2010年1月15日第一期

发布时间:2010-02-22  |  浏览:
新年寄语
     一元复始山河美,万象更新锦绣春。踏着清新的脚步,崭新的2010年微笑着走来了。
刚刚过去的2009年,是我市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一年。今年,我市又确定了“快发展,大跨越”的总基调。本刊将竭尽全力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重点、热点、难点,为领导决策提供更有效的信息服务。新的一年,充满希望,充满挑战,我们将一如既往,满怀激情,扎实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建言献策。
各地打造信用城市
优化发展环境的做法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政府无信不威,社会无信不稳。“信用”话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得到这么普遍的关注。党中央的报告中用整段文字对信用体系的建设进行表述;各级政府部门都在讨论信用体系的建设,打造各种各样的“信用工程”;大量社会资金涌入与信用有关的各个服务领域;各种媒体每天关于“信用”及信用体系建设的报道不断。这充分说明,信用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缺乏诚信不仅会使社会公德丧失,而且会大大提高市场交易的成本和风险,影响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转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因此,构建和完善信用体系,打造信用城市,不仅仅是一个道德命题,也是一个经济命题,关乎着经济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大局。去年12月3日,省政府全面启动了“信用辽宁”建设活动,我市也召开了“信用丹东”建设专门会议。为此,综合一些城市好的做法供借鉴参考。
沈阳率先从政府诚信抓起
“信用沈阳”建设加速推进
        “信用沈阳”建设正加速推进和落实。“信用沈阳”建设分为三个层面,即:以政务信用为主导,以商务信用为重点,以社会信用为基础。在当前的启动阶段,率先从政府诚信抓起,着重开展政府关联类失信行为的整治工作。
信用缺失问题已引起沈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将成为失信行为整治的重点。该市有关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合同履约、产品质量、信贷、纳税、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有失信行为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信用缺失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清理整顿。目前对社会关注重点领域的信用状况及失信行为的调查研究工作现已展开,市政府将选取社会普遍关注的合同欺诈、产品质量欺诈、制假售假、偷逃税款、恶意拖欠银行债务、严重污染环境以及会计失信等行为集中开展整治工作,特别是在个人税收、信贷等方面将加强监管,有步骤地实施对失信行为的整治,以此推动全市的信用建设。
为确保“信用沈阳”建设尽快取得实效,市政府加强了机构建设,对全市信用建设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强化了信用管理规章编制工作,正在抓紧制定有关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的政府规章和相关管理办法,为开展信用信息资源整合提供法律支撑。
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工作的四个要点
       一、搭建全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
      该市出台了《大连市社会信用信息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依托市政府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全市信用信息监管平台,研究制定个人及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发布制度和方法,整合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备案系统、警示信息归集系统、商务行政执法及投诉举报信息等数据库,打造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按照商务部统一要求,拟开通语音呼叫系统,并将家政等公众服务信息纳入12312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和拓展12312举报投诉受理、转交办理、跟踪监督、办结反馈、情况汇总、咨询服务等功能,提高依法维权服务水平。
      二、大力开展诚信兴商活动
办好一年一度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通过编印宣传册、举办培训班、发表专栏文章、制作公益广告或专题节目等形式,把诚信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到全年的工作中,结合部门职能和社会关注热点,组织“百城万店无假货”等诚信创建活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提前安排部署,在宣传月活动中,大力宣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诚信意识和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对在诚信创建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基层单位给予表彰。
     三、启动信用销售试点工作
     争取使大连市成为全国商业信用销售试点城市。按照国家统一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积极开展信用销售和信用风险防范分担机制的建设等工作,加强对信用销售和信用风险管理的宣传以及对企业信用销售的指导,组织动员企业积极参加信用销售试点,引导企业利用信用销售转变经营方式,扩大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建立健全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并利用信用保险等专业的信用管理工具防范和降低信用风险,促进流通和消费的发展。
四、培育和规范信用评级市场
      加大对信用评级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推动相关立法,创新体制机制。以房地产行业信用评级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全市信用评级工作开展。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信用评级机构整体素质。
鞍山政府企业个人
共创“信用鞍山”
      鞍山作为全省此项工作的试点城市,先行一步。该市已于2004年启动了诚信体系建设,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接下来,该市将进一步全面打造“信用鞍山”,全力推进“信用政府”建设,建立企业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开展个人信用信息查询业务,建立毕业生、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的信用数据库,并将曝光失信行为“黑名单”。
目前,个人信用记录已经被广泛应用于留学、创业、购车、购房等贷款和信用卡申请的审核中。而随着全省“信用辽宁”网站的不断完善,到今年末,点击“信用辽宁”,就可在网上查询省内重点人群的信用信息。重点人群包括公务员、大学生等,网上除了显示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外,还包括缴费、贷款还款等相关信用信息记录。
鞍山市将征集公安、社保、电信等相关部门的个人信用信息,逐步启动重点人群和特殊行业人员的专用数据库,计划率先展开全市公务员系统的信用查询工作。根据《辽宁省全面推动“信用辽宁”建设工作方案》,公务员诚信情况将被列为干部任用、评优的重要内容。对于有失信记录的公务员,在其升职晋级中,所在单位将把信用记录作为考核条件之一。而鞍山市也将引导个人在毕业生就业及公务员录用、评先、信贷消费等方面提供个人信用资料。
现在该市市民登录鞍山市诚信体系建设门户网站便可查询省内企业的2.6万条相关信息。今后全市企业将逐步建立贯穿经营和交易各个环节的信用管理制度,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将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对市民关注的食品药品、房地产开发、商业零售、宾馆饭店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将加强有针对性的监管,督促其提高诚信度。对假冒伪劣、偷税漏税、操纵市场等违法和失信行为给予严厉打击,整顿结果与企业评级评优结合,建立信用建设的奖优罚劣制度。
       近年来,一些住宅小区、商业楼盘,存在质量、服务不履行承诺等问题。对此,我省将制定出房地产、食品药品、医疗等有关领域使用信用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对不良信用记录的行业,将被处罚或曝光。鞍山市将大力推进“信用政府”建设,推行办事承诺制和行政问责制,接受群众监督。为保障市民的知情权,该市将深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编制《鞍山市政务公开目录》,制定相关责任追究制度。政府服务职能要向社区延伸,大力开展局长进社区活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场开展政策咨询、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杭州要给行政区域内所有
用人单位评定信用等级
      从今年1月1日开始,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将要给行政区域内所有的用人单位根据其招工用工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从AAA到D分6档评定信用等级,信用等级差的企业将成为劳动部门的重点监察对象,每年受监察的频率将大大提高。招工规不规范、工资是否按时支付、是否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是评定要点。
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定设置AAA、AA、A、B、C、D六个等级。评价采用百分制,其中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上的,为A级;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上,不足85分的,为B级;综合得分45分以上,不足60分的,为C级;综合得分不足45分的,为D级。AAA、AA级须经过申报审核确定。
A级用人单位
     A(AA、AAA)级用人单位,每年可以预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上门指导服务;AA级以上用人单位可以减免工资支付保证金;各级政府部门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评定优秀(先进)个人(班组、集体)、五一劳动奖章、各级著名商标(名牌产品)、招投标证明、上市申请、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各类征集信用意见时予以优先推荐。
B级用人单位
B级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在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和投诉举报检查等常规劳动保障监察监管外,重点根据其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日常宣传指导,帮助其提高劳动用工管理水平。
C级用人单位
     劳动部门对于C级用人单位将依法追究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有关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将其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列入年度检查计划,增加日常巡查次数;在下一个评定年度内,对其实施不少于两次书面审查;根据情况依法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D级用人单位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用人单位将被直接评定为D级用人单位:(一)查实有拖欠职工工资20万元以上或拖欠职工工资两个月以上的;(二)具有1次以上被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的;(三)拒不执行劳动保障询问通知书或者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的;(四)因劳动纠纷引发群体突发性事件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五)用人单位经营者欠薪逃匿的;(六)在报送有关书面审查和信用评定材料时,存在瞒报、伪造、篡改书面材料行为的;(七)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
      对D级用人单位,劳动部门除了对其采取C级用人单位的监管措施外,还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在下一个评定年度内,对其实施不少于三次书面审查;情节严重的,通报其他相关征信部门;对于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于每年第一季度在“杭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上公示,并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杭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或其他相关媒体上公告,以供社会查询。
苏州市从四个方面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一、诚信政府建设扎实推进
       诚信政府是构建诚信社会、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和条件。苏州市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加强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构建“公开、公平、廉洁、高效”的“透明型、服务型、民主型”政府,努力以政府诚信引领全社会的诚信建设。目前,该市51个部门和单位的政务信息资源全部上网公开,50个部门实现项目网上申请和预审,网上审报和预审项目占项目总数的93.2%,“中国苏州”门户网站上的“公众监督”栏目3年累计受理市民投诉、建议和咨询6万多件,部门回复率98.7%。
      二、消费放心城市创建初见成效
      多年来,该市通过创建“诚信苏州、消费天堂”活动,使全市企业诚信意识明显加强,消费环境明显好转,消费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全市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9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建成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1211个,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拥有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38家、省级167家、市级2027家。
      三、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不断完善
      该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信用数据征集工作走上了日常化、制度化的道路。“诚信苏州”网站目前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平均每月访问量超过1万人次,成为苏州市民、企业进行信用查询的主要平台。为了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以更好的促进企业基础数据信息共享和实时更新,几年前,苏州市就启动了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二期建设,目前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二期建设顺利完成,进一步扩充、完善了市企业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基本实现了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质监局以及社保局等部门“4+1”数据自动交换平台的建设,完成了40家政府部门监管信用信息的征集及动态更新。
      四、诚信宣传月活动成效显著
      苏州市有关部门依托各自职能,围绕“大力倡导诚信兴商经营理念、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的活动主题,开展了“诚信兴商”等宣传活动,苏州市各级部门突出网络、媒体、宣传栏多条宣传途径,通过现场的宣传咨询与投诉受理、新闻媒体宣传与披露、发布各类安全警示,一年当中就组织活动30余次,出动机关干部1500人次;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进行宣传报道150余次,播放广播、电视专题节目总时长225分钟;在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标语2500份,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24万多份,发送诚信宣传短信82万条。通过活动,大大提高了广大经营者的“诚信兴商”理念,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扬州市依托信息化
加速构建信用体系
        扬州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把打造“诚信扬州”作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实现扬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事来抓,以国家信息化试点城市工作为契机,奋力推进“诚信扬州”建设。
扬州市出台了《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将“大力开展社会信用建设工程”作为“推进文化扬州建设,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和谐扬州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的三大工程之一进行重点部署,要求“深入开展诚实守信教育,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培育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社会风尚。提高信用服务和信用监督能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突出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三大主体,打造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加强信用监督制度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受益机制。全面实施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为重点的诚信活动,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强企业信用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制,促进企业诚信立业。加强个人信用信息的征集和使用,引导公民‘诚信为本’,提高个人信用等级”。
为加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该市调整并成立了新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积极组织协调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在市信息中心增设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明确其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和经费。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一网三库”的筹建与维护,并向征信服务方向发展。二是加强市信用办的组织建设。明确职责,增加编制,保证经费,建立协调机制。三是在各县(市、区)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组织区域内诚信建设工作。
      扬州市相关部门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加强协调联动,创造性地开展了行业信用信息征集、评估和防范等方面的工作,初步建立起行业信用管理机制。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已录入1272家企业及11720名各类从业人员的基础信息,并对全市建筑市场分类监管;市工商局采用计算机数学模型评价企业的信用度,使“重合同、守信用”诚信主题活动更具公正性、客观性和权威性;市卫生局对437个医疗机构实行了诚信评价考核制度和执业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医疗机构信用档案;市法院、公安、银行、工商等10个相关职能部门借助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实行联动管理,探索从根本上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市国税局、地税局、房管局、劳动社保局、质监局等部门都在信用等级管理制度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探索。
泰州市诚信建设实现
“四个基本形成”
       该市提出今后一个时期诚信泰州建设,要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为基础,以诚信文化建设为支撑,建立起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实现“四个基本形成”:基本形成较为活跃的信用市场需求,基本形成有一定规模的信用中介服务行业,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信用制度,基本形成健全的社会约束机制。
泰州市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经贸委、法院、检察院、法制局、教育局、监察局、人民银行泰州中心支行、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海关等24个单位的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市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方案,研究部署工作,协调有关事项,督促各部门、各地区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经贸委,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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