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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他山之石2010年5月31日第10期

发布时间:2010-06-10  |  浏览:
各地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安全工作扎实推进
     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安全是生命的保证,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前提,是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快速发展的保障。今年六月是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治是“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为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各地均采取了有效措施。
苏州十项活动迎接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
     一是领导发表电视讲话。5月31日晚,苏州市政府分管领导发表“安全生产月”电视讲话,对开展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全市动员。
     二是媒体集中报道。集中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日常安全知识,及时报道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重点宣传近年来各行各业安全生产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和典型。
     三是举办现场咨询活动。6月13日前后,苏州市将在吴中区举办安全生产宣传现场咨询日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市安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设置咨询台接受市民咨询、设置安全生产常识和事故案例宣传展板、向居民发放相关安全常识宣传资料、组织居民安全知识有奖问答活动等。
     四是开展安全知识“六进”活动。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开展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工地、进农村、进校园等“六进”活动。
     五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举办基层安监办主任、执法中队长和中心城区安监人员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以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以加强和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
     六是举办“安康杯”竞赛活动。开展全家安全总动员、安全在我心中和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的“安康杯”竞赛活动。
     七是积极参加省级宣教活动。做好参加全省“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全省职工安全文艺汇演节目的组织推荐工作。
     八是加大公益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市容市政、环保、气象、交巡警支队等部门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在活动期间发布、播放公益性安全知识宣传广告。
     九是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苏州日报社、广电总台等市级主要媒体以及各地新闻媒体在黄金时段和重要版面刊登播登公益性安全知识宣传广告,向市民介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法规知识,并设立曝光台,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曝光各种隐患以督促整改。
     十是发送安全短信和宣传资料。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向广大用户发送安全提示和安全知识告知的短信息。燃气集团、供电公司等重点企业要利用上户服务时机向广大居民发放日常安全用气、用电的宣传资料。
此外,苏州市安监局还对本市中小企业实行ABC分类监管。
     一是明确分类标准。通过深入走访调查、现场检查,依据《苏州市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ABC分类参考标准》,并结合日常监管检查掌握的实际情况,将安全管理和现场管理较好的企业定为A类,将安全管理制度严重不健全、存在较大较多事故隐患和现场管理混乱的企业定为C类,其他企业定为B类。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中小型工业企业ABC分类监管名录。
     二是开展分类监管。对A类企业主要以辅导提高为主,帮助企业借鉴国际安全生产管理的先进理念和方法,指导企业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和安全管理体系(TRIM)建设,发挥A类企业在本地区本行业中的“领头羊”作用。对B类企业,主要以每年开展的结合工商年检进行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集中检查为主,一方面告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事项,另一方面重点对企业的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进行检查,指导帮助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C类企业,按照“规范一批、整治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从严监管,对安全生产问题特别突出、短期整改无望的C类企业,通过集中整治的形式,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三是动态分类调整。根据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每年初对中小企业进行全面分类一次或调整一次,对于平时发现的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发生事故、存在较大事故隐患的个别企业,随时进行分类调整,通过分类监管,力求将C类企业的总数逐年下降2%左右,不断提高所有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从而防止或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常州八大举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该市5万多家工业企业收到了市委书记范燕青作序的《与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手册,这标志着常州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全面启动。为了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常州市把2010年定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年”,明确通过八项措施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是推进告知承诺。以《常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为核心编写《与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手册,发放至全市所有企业;每个企业与当地政府或部门签订《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
    二是推进达标考核。按照常州市安全生产长效管理三年目标要求,扎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活动,规模以上企业全面达标,规模以下企业完成50%。
     三是推进教育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率和再培训完成率力争达到100%;新招工、转岗工等培训合格后再上岗实现率达95%以上。
     四是推进投入保障。按照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和《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完善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督促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安全费用;高危行业企业按二选一的办法自主选择按规定足额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参加包括雇主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在内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五是推进源头管理。严格新建工程(项目)“三同时”监管;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7号令)的要求,利用新建的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全面实施职业危害申报;狠抓外包用工的管理,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流程和要求,治理整顿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问题。
     六是推进群众参与。全面推行“1+3”安全监控体系,2010年底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覆盖率达85%,重点行业中的中小企业覆盖率达35%;通过“安全咨询日”、“安全科技周”等形式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发挥“安康杯”竞赛的载体作用,把职工培训教育、创建安全合格班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等活动纳入到“安康杯”竞赛活动中。
     七是推进品牌创建。每年推荐一批“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参加全省评选;选树一批“一级达标”企业为市级安全生产示范典型;在危化、冶金、机械、非煤矿山等行业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参与各类安全品牌创建活动。
     八是推进依法监管。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建材)、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和安全执法;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分解落实“打非”任务;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落实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现场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宁波安监局采取五项措施,开展“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
     一是充实调整领导小组成员。为进一步加强“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将所有6名局领导和9名处长、支队长列为领导小组成员,党组书记、局长亲自任组长。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安监系统和局机关深化“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工作。
      二是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突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发展为已任,服从服务于“调结构促转型”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三个确保”为目标,以“深化作风建设年”为契机,以“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为载体和抓手,不断创新服务企业机制,搞好深入宣传发动,抓好落实。
     三是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规定市局每个领导走访调研服务企业5家以上,市局每个机关工作人员服务企业10家以上。
      四是突出服务企业六个重点,即: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引导企业,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促进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搞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帮助指导企业注重安全预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消除,不断给企业提出行之有效的安全建议和指导性意见,引导和帮助企业做好安全运营。
3、帮助指导企业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帮助企业消除设备设施及工艺方面的缺陷。力争全市机械制造行业(含船舶修造)131家、矿山26家企业在2010年80%通过市级以上达标,其它行业581企业80%通过县级以上达标,促进安全生产。
4、帮助指导企业培植和弘扬安全文化。以尊重和关爱生命为主题,积极倡导和弘扬安全文化,试点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用先进模范引导人,以典型案例教育人。结合普法宣传、“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月”、“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周”、“安康杯”和“365”专版宣传活动,推动安全发展理念,使安全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进厂矿、进工地、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5、深化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推行安全生产培训网上申报、特种作业人员网上直考机制,逐步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网络化管理。加大培训力度,强力推进企业全员培训,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全年全市计划完成从业人员培训76万人次以上;试行企业师资培训,全年计划培训企业师资600人左右;进一步开展乡镇(街道)安监人员培训,对新上岗乡镇(街道)安监人员全部培训一次;会同市委组织部,组织开展对分管安全生产乡镇(街道)长(主任)安全生产培训,不断加强基层基础。
6、帮助指导企业做好当前迎世博保安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完成“环沪护城河”任务。重点对危化品企业和矿山企业的抽查,加强对危化品企业易制毒、易制爆原材料的安全监管和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工艺设备的安全性,矿山企业炸药、雷管的安全监管等,确保世博会安全。
      五是提出五项要求:
1、健全组织。为进一步加强“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领导,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在去年基础上,充实“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落实到科、处(室)和人员。
2、抓好教育。开展“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调结构、促转型”一系列决策部署的有力措施,也是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关系到本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因此,各县(市)区安监局和局机关各科、处(室)、监察支队要充分发动,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搞好信息上报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安监局每月给省、市安监局上报“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信息不少于2篇。
3、投入精力。要处理好服务企业与其他日常工作的矛盾,投入足够的精力,深入开展“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工作,防止走过场。
4、务求实效。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搞好五个结合,即:与宣传教育、执法检查、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确保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成效。
5、建立长效机制。以这次深化“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为契机,逐步建立完善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的服务触角向企业延伸,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加大力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为建设“平安宁波”、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张家口安监局织就安全网。搞好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是根本,部门监管责任是关键,政府领导责任是保证。为此,该局以安全监管制度建设为核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不断强化了“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起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张家口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暂行规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五项制度》等一系列重要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安全监管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张家口市在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实行了“一岗双责”制度,在县区和乡镇两级党委、政府实行了 “党政同责”制度。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部门齐抓共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监督的安全生产新格局初步形成,已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基础打得牢,安全生产工作才能步步为营。该局在工作开展中,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基层薄弱、基础脆弱”、“责任落实不下去、管理严格不起来”的问题是以往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为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该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眼基层、夯实基础,坚持不懈地狠抓“双基”工作。按照属地监管、行业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全面实行了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促使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制定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领导包片、部门包线、专人包点”办法,对重点区域、高危行业、重点企业、关键部位实行了领导分包和专人负责制度,切实做到积极预防、超前防范。该局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协调各方面力量,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在这一行动中,全市共组织了打击非法生产、火工用品、建筑施工、电力安全等17个专项检查。在“两节”、“两会”、 “五一” 和“十一”等重大节日和重要会议期间,共开展了5次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派出182个督导组,对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督导检查,有效推动了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双鸭山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多彩。
一是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培训、讲座、征文、文艺演出、送安全知识到基层、执法检查、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以及通过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将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贯穿活动始终,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努力提高全员遵章守法意识。组织职工观看并参与安全生产文艺巡演节目,向职工发放安全生产资料,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使广大职工亲自参与安全文艺,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在单位内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在班组开展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遵章守纪、杜绝违章违纪教育活动,组织职工开展“我为安全献一计”活动。对从业人员加强预防职业病有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三是努力营造全社会安全宣传氛围。在机关、社区、学校、商场、车站、交通道口和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悬挂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条幅标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向广大群众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四是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咨询日活动突出主题,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方式,着重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科普知识。
五是结合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
六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活动,紧紧围绕隐患排查治理这条主线,推动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状况的督查,确保从业人员安全健康。
七是与有关通信单位联系,向手机、小灵通用户发送安全提示、祝福用语短信息。
八是组织“安全生产月”系列典型报道。活动期间,组织新闻媒体到有关县区、部门和企业就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职业病防范、企业质量标准化建设、煤矿瓦斯抽采、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效果、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先进典型人物进行跟踪采访,对典型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予以曝光。
九是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安排,6月14至20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要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注重实效,做到有备无患。
十是认真接待好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万里行”采访团。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使安全宣教工作深入到厂矿、社区、工地、校园、乡村,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任务的落实。
     宜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突出“7+1”,在深化往年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设行业、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山、冶金铸造、特种设备等7个专项整治的同时,新增工程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以提高驾驶人员安全素质,减少工程运输车辆交通肇事。在整治方法上,将推行“1+3”,即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办法,及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动态管理机制、持续改进机制、系统评价机制“三种机制”集成,从而全面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盐城开展“事故隐患集中整治月”活动。为保证隐患整治月活动取得实效,市政府安委会要求将“事故隐患集中整治月”与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结合起来,与各行业开展的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重大危险源的普查与监控结合起来。利用“安全生产月”的社会化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事故隐患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消除隐患,着力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活动要求,对今年以来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已发现但仍未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事故隐患分类办法,进行辨识、分类,登记建档。在今年已挂牌督办17个重大事故隐患的基础上,一些重大事故隐患可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部门、单位确认后报市政府安委会继续予以挂牌督办。同时,对2009年底前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要逐一“回头看”,未整改到位的要向同级政府说明情况并落实防控措施。所有挂牌整改事故隐患都要明确事故隐患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间,并按照“一患一档”的要求建立完整的隐患整治档案。
     连云港以“四结合”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上台阶。今年,该市安监系统以“四结合”为工作抓手,推进安全工作上台阶。
     一是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相结合。企业安全工作和生产经营是相伴相生的,离开了安全,生产经营就没有了保障,脱离了生产经营,安全工作就失去了落脚点。因此,企业必须牢固树立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工作理念。
     二是安全工作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没有规矩就难以成方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企业所有员工的行为,维护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做好各项工作的标尺和准绳。因此,必须增强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持续化,避免形式主义和短期行为,发挥规章制度在安全工作中的刚性约束力。
     三是安全工作与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相结合。企业职工既是安全生产事故的行为人,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直接受害   者。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要靠人来落实,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要靠人来排除,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需要人来维护,没有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企业安全生产就失去了保障。因此,企业必须把提升职工队伍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四是安全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制度管住人,文化管住魂。安全工作光靠行政命令和强制管理是远远不够的,安全工作只有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之中,建设起价值观、态度、能力和行为方式为主要内容的广大职工共同遵守的安全文化,才能以此统一思想,凝聚人心,规范行为,引导职工将科学的安全理念变成自觉行动。
南通“一治、一保、一创”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
“一治”即狠抓隐患治理。明确规定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全市不得少于300个,其中各县(市)不得少于35个、区不得少于25个,上报省市挂牌督办重大隐患不少于30个。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按照《南通市安委会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意见》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措施,认真开展排查治理,积极构建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一保”即保障环沪护城河安全。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环沪护城河安全工作要求,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抓手,明确责任、加大投入、完善措施,积极夯实安全基础,全力以赴,确保圆满完成环沪护城河安全保卫政治任务。
     “一创”即创建安全社区。今年在主城区崇川区和港闸区全面推行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求其它各县(市)区也要按照《南通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逐步推行。力争明年年底市级安全社区要达到社区总数的30%。同时,要积极培养、创建一批国家级安全社区,以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监管水平和安全生产工作群防群治的保障能力。
     宿迁开展百名法制校长进校园活动。在全市组织开展此项活动,明确了辖区民警兼任百所中小学、幼儿园的法制校长,做好兼职学校及幼儿园的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
     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师生防范意识。法制校长深入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咨询和服务活动,宣讲校内外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高青少年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减少或避免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
      消除治安隐患,协助维护校园安全。对中小学、幼儿园不间断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检查学校保安配备情况、保安履责情况,检查学校领导带班情况、学校技防设施运行情况,提醒学校加固院墙,增强保卫力量。
快速反应,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采取有力措施抓紧侦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协助学校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加强宣传,严禁管制刀具进校园。针对其它地区相继发生涉校恶性持刀持械伤害案件,造成人员伤亡和恶劣影响,教育在校学生主动远离管制刀具,最大限度地预防校园涉刀案件的发生。
通过集中开展百名法制校长进校园活动,能够切实增强治安防范能力,全面提升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水平。
      江都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履职保证金制度。市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出台了《江都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履职保证金制度》。
履职保证金制度是指与市政府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纳入考核的各镇人民政府,每年年初向市安委办财政专户缴纳一定数额资金,经市安委会组织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分别予以返还、配额奖励或扣留的奖惩激励制度。
       履职保证金返还、配额奖励标准为:考核评为合格等次的,履职保证金全额返还,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再配额奖励30%,返还和配额部分均用于奖励。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或存在《江都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符合“一票否决”情形之一的,全额扣留履职保证金。
履职保证金实行专户储存、使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部门监督。配额奖励资金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支付,扣留的履职保证金转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南京鼓楼区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经区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每年度拿出100万元人民币,设立南京市鼓楼区安全生产专项基金。
该基金由区政府设立,列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区财政专户储存,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专门负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为了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项基金的使用效益,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提升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安全服务,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鼓楼区财政局与安监局联合出台了《南京市鼓楼区安全生产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基金的使用原则、范围、方式和管理程序。该基金主要用于加强本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和社会性公共安全生产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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