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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四平村:林改带来致富希望

发布时间:2007-09-26  |  浏览:
 
 
 
 
中国青年报2007年7月9日3版
 
“这里40亩,那里20亩,山那边30亩……”冒着小雨,66岁的王树祥站在山下连指带画,向记者介绍他的传家宝——140多亩郁郁葱葱的山林。就在几年前,这里盗砍滥伐现象严重,140多亩山地中有60多亩还是荒山。是4年前王树祥和村民们“分林到户”的大胆行为挽救了山林,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给荒山带来了生机,给林农带来了致富的希望。
29个红手印
2003年春节刚过,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双山子镇四平村十组的29户村民,在半秘密状态下,进行了“分林到户”的实践,并成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先锋。王树祥是这29户的挑头人。
尽管已经过去4年多了,可谈起当年的大胆,老王还是很激动:“那几年,眼看着旁边的村子把山都砍秃了,心里着急啊。俺们老王家在这山里住了300多年,以后还得住,自己这辈子能混过去了,以后怎么办?”他找到弟弟王树贵、村组长韩福民一起商量,又经过村民全体会议讨论,全组29户农民都同意“分林到户”,并在会议记录上按了红手印。接下来,村民代表在老王他们3个人的带领下,上山给林子划分等级,丈量面积,“一天要走20多里山路,中午也没工夫下山吃饭,渴了就吃雪,忙了好几天”,最后把全组1936亩集体林以户为单位按人口和山林等级承包到户。
可是,面对村小组和村民签好的承包协议,四平村村党支书张春义没敢签字,宽甸县公证处也不敢公正。“这下我们心里没了底儿。我们当时作了两手准备,对内实际上已经分山到户,对外说成是承包。承包林子收来的4000多元钱一直放在我这里,要是不行,就要退给各家各户。”十组组长韩福民说。
最终,这些钱没有退回去,而是做了村民们办理林权证的费用。2005年春天,辽宁省成为国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之一,老王他们的行为得到承认,承包协议后面补盖了村里的公章,同年5月,大家都拿到了林权证,而且承包期限延长到了60年,从那以后,山林成了老王口中的“传家宝”。
从2005年到2006年,四平村全村各组都借鉴十组的模式进行了林改,涉及面积5万多亩,人均分得集体林约30亩。
发展林下经济遇到资金难题
林分到户了,山也绿了,可是如何让村民们尽快富裕起来却遇到了难题。
老王在衬衫口袋里捏出一沓裁好的方格纸,抽出一张平放在膝盖上,再用拇指和食指从随身带着的布袋中夹出一小撮烟丝放在当中,轻轻地卷起,搓着:“方格纸是上小学的小孙子不要的作文本,一页能裁成6张。”老王虽是个北方汉子,却是个精细人。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四平村人均耕地只有1.5亩,老王家里的几亩地除了一点菜地外,其余全都种了玉米,即使这样,也只够家里4口人的口粮;每年卖一头猪和一头牛,可收入3000元,儿子到镇上打短工能挣1000多元,这些收入除去家里的油盐酱醋和孩子的上学钱后,就所剩无几了。老王的140多亩山林,除去80多亩公益林外,剩下的60多亩全部栽上了落叶松,总共大约栽了1.2万棵,这种树大约要到30年以后才能成材,而现在光树苗钱,老王就花了近6000元。这几乎花光了老王全家过去十几年的积蓄。所以老王告诉记者,自己已经没有钱发展林下经济了。
不光是老王,四平村很多林农都遇到了难题:投入少的,生长周期太长;生长周期短的,成本又太大。
四平村适合种植的林下经济作物主要是林下参、细辛和食用菌等。其中,细辛的成本相对较低,每亩地大约只需要100元左右,但是生长周期较长,最少六七年才能收获,并且售价较低,收益不明显;种植一亩林下参需要成本500多元,可是生长周期更长,需要15年;林下食用菌生长周期虽然较短,一两年就可以见效益,但是成本却很高,以蘑菇为例,每亩的成本就要大约1.8万元。
林改配套成富民关键
辽宁省林业厅厅长王文权也清楚林农们的烦心事,他告诉记者:“林改是手段,富民才是目的。建设新型木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林业要素市场等林业改革配套措施是否到位,是林农致富的关键,也是林改能否深入并取得成功的关键。”
在省林业厅的指导下,一年前,宽甸满族自治县成立了林业要素市场,推出了林权抵押贷款的新项目,林农可凭林权证申请贷款用于种植林木或发展林下经济。截至今年7月初,已经办理贷款121份,贷款金额1536万元,涉及林地面积2.6万余亩。
另外,在宽甸县林业局的组织下,2006年6月,四平村十组全组29户、124位村民自愿成立了辽宁省首家林农家庭合作林场,即大木柱家庭合作林场,涉及林地面积4510亩。2006年8月,该林场得到了300立方米的抚育性采伐指标,涉及的11户、41口人人均获利700多元。这算是此次改革以后,林农们见到的第一笔实惠。本报丹东7月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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