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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新建建筑供热实行分户计量

发布时间:2007-09-27  |  浏览:
中国建设报 2007年1月20日1版
 
     丹东市规定,凡新建(包括新建、扩建项目)工程的房屋供热采暖系统一律采用分户计量和分室控温设计和施工。户内管道布置按照具体情况采用水平双管放射式、水平双管并联式和水平单管跨越式。每组散热器支管安装温度调控阀。楼内竖立的供热管道设置在管道井内,并在楼梯间设置便于安装、维修操作的进户箱,进户箱内安装控制阀和热计量表。集中供热采取系统供水、回水管的分支管路上,根据水力平衡要求,设置供热水力平衡装置。
  该市要求,设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分户计量和分室控温设计标准和规范。2007年1月1日起,新建项目一律由设计单位按分户计量、分室控温系统进行设计和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分户计量和分室控温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改变供热管道、进户箱以及箱内控制阀、热计量表的设计位置。采用分户计量和分室控温设计和施工的供热系统,其费用列入工程成本。
  对新建工程,开发建设单位须持建设计划批准文件、建设规划批准文件、供热方案和供热分户计量设计文件,到市供热办公室办理建设项目供热审批手续。未按分户计量、分室控温设计的工程,有关部门不予办理审批手续;设计质量审查部门不受理施工图审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开工许可证;质量监督部门不受理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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