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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的事儿特别办

发布时间:2009-06-30  |  浏览:

中国税务报200963

5月底,当1300万元的退税款陆续划入丹东港集团的账户时,他们还真有点天上掉下个大馅饼的感觉。惊喜之余,集团执行副总裁刘士群感慨道:没想到国税局的服务这么到位。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当时辽宁省丹东市国税局振兴分局的干部去丹东港集团走访,向集团的外籍财务主管说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可以享受退税政策。但由于外籍主管没有理解这项政策,一直没有操作。按照有关规定,这项政策从200911日起停止执行。可是,到了200811月底,企业尚未申请获得省发改委出具的项目确认书等要件,而且所购买的国产设备并未在规定的90日内进行发票认证。

  这可怎么办?丹东市国税局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马上作出尽一切可能帮助企业挽回损失的批示。于是,市局进出口退税管理处和振兴分局进出口科的干部立即来到了该企业,说明了企业有1.8亿元的国产设备符合退税条件。听了税务干部的说明后,企业领导也非常着急,这笔数目不小的税款如果退下来,对于处在国际金融危机中的企业无疑是雪中送炭。

  国税部门决定打破常规,特事特办。一方面,丹东市国税局及时将情况向辽宁省国税局做了汇报,取得了省局领导的支持。省局又和省发改委协调,帮助企业办理了相关手续,全力协助企业争取退税要件。另一方面,丹东市国税局派干部到企业核实设备购买情况,并以发函的形式对发票进行认证,6名干部在最短时间内联系了20多个省市的相关单位,跟踪说明情况的特殊性,使正常需要两三个月的回函时间,缩短到10天之内。当看到堆在办公桌上近半米高需一一审核的材料时,集团负责人不禁对国税干部竖起了大拇指。

  从20081127日开始操作,1228日,第一笔申报的975万元税款就退回到企业。截至目前,丹东市国税局已为该集团办理退税1300余万元,预计到今年6月末还有1000多万元将陆续退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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