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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工商局营造安全消费环境

发布时间:2009-06-30  |  浏览:
中国食品质量报2009年2月20日2版
      本报讯 刘福义 记者郭子昂 发自辽宁 2月17日,辽宁省丹东市召开了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会上,市工商局局长刘升作了题为《服务发展狠抓落实 全面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报告部署了今年的监管工作。
      报告指出,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工商局积极探索“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四位一体维权体系的长效监管机制,在消费维权、应对突发事件、市场整治、规范监管能力明显增强。稳妥应对“三鹿”奶粉事件,清理问题奶品1.74万公斤;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城镇社区示范店达130户,覆盖率达100%;村级示范店501户,覆盖率达78.3%;商品日常抽查和快速检测达56个品种、5103批次。不断增强12315受理申诉、举报、咨询、分办能力,大力推进“两站”建设,提高维权水平,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万余元。
在今年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工作中,工商系统将以人民群众关心的米、面、油、奶、蔬菜和饮品等食品为重点,大力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抓好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两项可追溯体系的建设,努力做到“巡查指导不断档,规范管理不放松,追究责任不手软”。围绕重点区域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强化食品入库、储存、批发、配送等环节的监管,督促其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逐步实现监管重点从食品零售商向食品批发商和配送商转移、从零售网点向批发和配送环节转移,从源头把关,提高监管效能。稳步推进重点商品经营者自律制度建设,全面实现食品经营单位进货台账、索证索票率达到100%。
       进一步推行示范店建设,规范食品经营食品行为。不仅要增加“各项制度健全、监管体系完备、监管基本到位”的示范工商所数量,而且还要扩大“符合规定、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食品示范店范围。
       报告最后强调,进一步健全维权网络,完善维权机制。要做到消费维权进社区、进村屯,扩大维权网络的辐射面。提高消费纠纷的办结率。要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将其打造成行政执法的有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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