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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为2183个农村低保家庭改造住房

发布时间:2009-09-03  |  浏览:
中国社会报2009年7月9日2版
      本报讯(通讯员 孙吉利) 今年,辽宁省丹东市把为农村低保户建设改造住房纳入为民办十五件实事之一。截至目前,全市2183户已有2004户开工,占建房总数91.8%;473户竣工,占建房总数的21.7%,主体完工的708户,占建房总数的32.4%;在建户数1002户,占建房总数的45.9%。
      据了解,今年初,辽宁省民政厅给丹东市下达了建设改造住房指标是600户,丹东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设改造住房2000户,各县(市、区)实际建设改造住房2183户。
      为将建设改造住房的工作落实到位,丹东市政府召开了相关部门参加的会议,就建房工作提出了资金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的要求。市民政局出台了《丹东市2009年农村低保户和灾民建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各乡镇把农村低保户和受灾群众建设改造住房工作与水利部门的移民建房、民委的“兴边富民行动”政策和妇联帮助农村困难单亲家庭建房等政策和措施有机结合起来,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验收的原则,采取自筹、群帮、公助和因户制宜的政策,由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确保10月底全部竣工入住。
对于农村低保户和受灾群众建房,丹东市民政局按照农村低保户和受灾群众的困难程度进行了分类排序,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了修建房对象。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市本级首先下拨了940万元,作为前期开工的启动资金,于4月初拨付到各乡镇。各地通过资金配套、帮扶活动、政府减免等措施投入资金5040万元。
为确保建房进度和质量,市民政局还成立了建房工作督察组,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明察和暗访,对建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掌握各乡镇建房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市建房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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