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信息服务 > 媒体上的丹东 > 全国媒体
全国媒体

丹东“5•06”走私毒品案毒犯一个死刑,一个死缓

发布时间:2010-01-11  |  浏览:
新华每日电讯2009年12月13日2版
      新华社沈阳12月11日电(记者于力) 12月11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5·06”特大跨境走私、贩卖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唐敏犯走私、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被告人于洋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宋维杰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今年5月6日,辽宁公安边防海警第二支队办案人员在走访辖区渔民时发现一条重要线索:丹东东港市唐敏将于近期从境外走私毒品到丹东伺机贩卖。警方立即组成专案组对此展开侦查。狡猾的毒贩多次变换毒品交易的时间和地点。专案组专门制定了监控、跟踪、堵截、抓捕等方案。5月13日,警方在东港市一小区将正在进行毒品交易的唐敏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当场缴获冰毒825克。
版权所有 丹东市图书馆    辽ICP备1020223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