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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旅游局与丹东市政府签订旅游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10-01-11  |  浏览:
中国经济导报2009年11月5日
      本报讯 杨蕾 记者慈家野报道 日前,辽宁省旅游局与丹东市政府签订旅游合作框架协议。
      丹东市把大力发展旅游产业确定为丹东四大发展战略之一,旅游产业已经成为丹东市第三产业中的龙头和支柱产业,在丹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2008年,丹东市旅游业总收入、接待国内旅游者、入境旅游者等各项旅游经济指标均居辽宁省前列。为支持丹东加快建设成为辽宁中部城市群的休闲地、国内赴朝边境游的集散地,东北亚地区旅游观光的目的地,辽宁省旅游局与丹东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局市的合作机制。
      辽宁省旅游局和丹东市人民政府共同成立“局市旅游工作会商委员会”,研究解决推进丹东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重大事项。双方每年举行一次工作会商,如遇重要问题,随时进行会商。辽宁省旅游局将在丹东赴朝游集散地项目,建设高品质、影响力强的旅游项目,加大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的宣传促销工作,对旅游行业进行优化管理,加强推进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丹东市人民政府方面将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把旅游业培育成全市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全力实施“辽宁中部城市群的休闲地”几个旅游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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