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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确保新建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发挥作用

签订协议 用途不变

发布时间:2010-08-19  |  浏览:
中国老年报2010年7月7日1版
本报讯  不久前,辽宁省丹东市新建的16年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已顺利完工并正式投入使用。与此同时,各社区还与街道办事处签订了不得改变社区活动中心用途的协议。
去年,丹东市筹集资金1221万元为16个没有体育健身场所和设施的社区建设了老年活动中心。新建成的活动中心具有统一的名称、标识和门脸着色,内部设有健身室、棋牌室、图书室、休息室,健身室还配备了适合老年人健身特点的电动跑步机、桌上足球机等多种器材。
为了避免社区老年活动中心被挪为他用,不能正常发挥为老年人服务的功能,16个社区与街道办事处签订了不得改变社区活动中心用途的协议,建立了活动中心器材等财产登记管理制度,确保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修。(董玉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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