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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

——访辽宁省丹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李世堂

发布时间:2011-02-25  |  浏览:

中国食品质量报20101186

      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几年来,丹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和摸索,建立了市县(区)、街道、乡镇三级监督网络,抽调机关、稽查队部分人员为兼职监管人员,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可由于经费、设备、兼职人员精力等诸多原因,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越发突出。在新的形式下,如何建立全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近日,记者走访了丹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李世堂。
     
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李世堂向记者介绍,今年415日,局党组决定,由多年的兼职人员监管变为专人监管。以市局食品处为主体,从稽查队抽调人员充实食品处,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前,食品处下设两个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组,配备了两台专用车辆、两台电脑,所有经费由局里负责。市局依照食品企业的所在地数量划分为两部分,每组负责50多家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及小作坊。
     
李副局长说,监管体制的改变,一是解决了监而不管的局面。聘任兼职人员任食品监管员,形式上,食品生产企业56家就有一个监管员,责任到位了。实际上,兼职监管员各自有自己的工作任务,很难把食品监管列入自己的工作中去;二是建立了监管人和企业的密切联系;三是摸清了食品企业的底数。市局食品处设置了两级网络管理体系,对全市地区食品企业实行了网络化管理,建立了巡查记录,真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四是提高了监管人员的专业水平。市局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专管人员学习各类法律知识和食品专业知识,经常结合实际进行研讨和交流,使专职监管人员素质迅速提高,监管工作更加到位。
     
今年以来,丹东市质监局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分级管理,按照分级管理办法制定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明确了对各类企业监督检查的频次,使监管人员有章可循。
     
根据食品企业的实际,市局确定工作重点是获证的食品企业。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先后下达了32份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企业整改的情况进行及时跟踪检查。同时,每月定期召开一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例会,听取各组监管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监管中的疑点。此外,在省人大《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暂末出台前,质监局主要是抓小作坊的卫生条件、原料进厂查验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环节。
     
过去,一些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便出现了各种违规问题,发证后的监管工作成为了一道难题。上半年,市局食品处对受理的33家食品企业发、换证许可申请,实行了申证和证后监管一条龙服务和监管。即申报企业在哪个地区,负责这个区域的专职监管人员要提前介入,开展上门服务,严把入口关,全面了解申报企业的实际情况,减少了证后监管的压力,解决了申办不实的问题。
     
李副局长说,在日常工作中,丹东市质监局认真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质监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是必然要求。引导和督促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这既是质监部门实施监督的过程,也是为经济发展建设服务的过程。
     
首先,积极帮扶有条件的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实施食品企业名牌战略,支持食品企业开发地区民族特色食品,协调行业之间关系,实现携手共赢。
     
其次,通过服务教育引导等手段解决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促进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企业产品质量方面存在的缺陷,质监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深入企业帮助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对计量器具不按时检定,督促及时检定;对于一些小规模企业出厂不能做到批批检验的共性问题,质监局一家一家地抓落实,帮助介绍检验人员,并让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企业检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再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无证生产企业是质监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严格执法,才是对遵纪守法企业的最好服务,才能为这些企业创造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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