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解信访难试行三级代理
发布时间:2011-03-21 | 浏览:
新华每日电讯2011年1月21日
为避免因群众盲目信访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试行“三级信访代理”。该项制度实施以来,大量
信访案件得到解决。
据丹东市振兴区信访局介绍,所谓“三级信访代理”制,就是在街镇设“信访代理工作站”,社区设“信访代理工作室”,社区书记及部分有威信的群众担任“信访代理员”。有信访诉求的居民可直接与社区签订《信访委托协议》,全权委托社区、街道或信访代理员代为信访。该项
信访制度实施1个月以来,振兴区就有百余件信访案件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