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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对内河沿岸污染企业最后通牒

治污不达标坚决关闭

发布时间:2011-06-15  |  浏览:
中国环境报2011年5月23日7版
  中国环境报讯 辽宁省丹东市城市内河沿岸排污企业治理的最后期限已经来临。历时9个多月,整改结果如何?近日,笔者随环保监察支队执法人员进行了探访。
  去年7月,丹东市城市内河沿岸企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启动。市环保部门对内河沿岸的污染企业发出最后通牒:截至今年5月1日,或达标排放,或搬迁改造,或实施关闭。为此,环保部门实施行政执法约谈制,建立健全了内河沿岸排污企业环境治理档案,对不达标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据介绍,全市5条内河沿岸的35家排污企业,已经达标的有18家,正在整改未经验收的有5家,已搬迁或将搬迁的有5家,整改无望的有4家,未落实整改的有3家。
  “个别企业心存侥幸,影响了内河整治效果。”执法人员以往检查中的担心得到了证实。个别企业在限期内没有开展实质性达标治理和异地搬迁计划,负责人也避而不见。
  “治就要治出成效,再现内河清澈。”丹东市环境监察支队队长于新明说,下一步,对已达标企业,要规范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时时监测,发现违法排污现象坚决予以处罚;对整改无望和未落实整改措施的企业,对正在进行实质性整改的企业,鉴于污水处理设施的全面改造需要时间,将整改期限延至7月1日,再通不过验收,坚决予以关闭。
李志萱 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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