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在喧嚣中打造宁静
发布时间:2011-11-04 | 浏览:
人民法院报2011年8月28日5版

一座断桥,诉说着几十年沉淀的历史。本报记者冯 莹 摄
夜幕降临,辽宁省丹东市在星光的照耀下尽显繁华与璀璨。江面上,雄伟的鸭绿江大桥在五彩斑斓的霓虹包裹下散发出夺目的光彩,不断变化色彩的灯柱倒影打破了江面的平静,引来无数游人在大桥前驻足留影。与鸭绿江大桥并肩的,是一座断桥,拦腰截断的桥面诉说着几十年沉淀的历史。
编者按:
我国地域辽阔,陆地边界全长两万多公里,有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新疆、西藏、云南、广西等8个边疆省区与不同的国家接壤。这些边疆省区社会发展极不均衡,多民族聚居,社情民风都较为复杂多样,综治维稳任务艰巨。驻守在边疆地区的人民法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综治维稳工作。
为了更为全面、深入地报道边疆地区人民法院的综治工作成绩,同时为进一步深化有关三项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本报特在《综治周刊》开设“走边关、看综治”栏目,进行大型立体报道活动。活动将深入报道这些法院在发挥审判职能、维护边疆地区和谐稳定以及在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等方面的主要探索、经验和成果;同时充分展示这些法院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亮点和重点。今天,我们刊出活动的第一篇。
7月27日中午,从沈阳驱车三个小时,我们来到了这座中朝边境最大的城市——辽宁省丹东市。在很多城市已经被烈日炙烤的盛夏,临近傍晚的丹东却凉爽得让人心旷神怡。汽车穿过几条繁华热闹的马路,一条壮观的大江映入眼帘。
眼前这条江就是著名的鸭绿江,江对岸就是朝鲜。我们的心中,第一时间出现了中国地图的轮廓,想象自己就站在地图东北角的最边缘,那种破除神秘的喜悦感油然而生。
丹东中院坐落在与鸭绿江一路之隔的滨江大道之上,“门前一条大江,四季不停流淌,眼球天天出国,饱览两岸风光。”这是法官们对法院独特地理位置的生动诠释。
丹东与朝鲜隔江、隔海相邻,拥有漫长的边境线。鸭绿江两岸风光旖旎,江水随着不同的地貌蜿蜒流淌,有的地方波澜壮阔,对岸景象只在远眺与遐想之中,有的地方却只剩一条窄窄的小沟,似乎可以一步跨越边境。
丹东是连接朝鲜半岛及欧亚大陆的主要陆路通道,是对朝贸易的最大口岸。这里也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地,有满、朝鲜、回等35个少数民族。
近年来,随着丹东经济的快速发展,形成了以工贸、物流、旅游为主体,具有沿海、沿江、沿边特点的城市。
独特的地理位置,总会激发有些人投机取巧的欲望。就在这个美丽而宁静的边境城市,隐藏着两大严重的犯罪——偷渡和贩毒,给这座美丽的边境城市带来了独特的综治难题。
“作为在综合治理中承担独特使命的人民法院,不光要行使最基本的审判职能,还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丹东市政法委副书记何殿忠指出,“这些年来,法院干警勇敢地承受着这份压力,默默守护着这座城市的安宁与祥和。”
□守护回家的路
在丹东,偷渡者来自全国各地,他们铤而走险,向组织偷渡的蛇头交上四处借来的几万块“偷渡费”,拿着蛇头们用各种招数骗取的留学签证或商务签证,挤进昏暗的小船中,眺望着另一个国家的海岸线。
不幸的人们还没出发,便被抓捕;更不幸的人们,一路颠簸,船舶靠岸便被遣送回国;最不幸的人们,终于到达了梦想中的国外,找到工作,没过多久却还是被发现遣返。
悲剧的结局无法阻挡偷渡者再次冒险的步伐。“因为他们付出了那么大的成本,很多都是借了高利贷凑足给蛇头的那笔钱,有的甚至为此倾家荡产。”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振杰告诉记者,据偷渡者讲,“蛇头们很讲‘义气’,只要交一笔钱,如偷渡失败,可以帮助再次偷渡。”
偷渡现象的存在与当地个别官员的徇私舞弊也有一定关系。
聂某、闫某和薛某三人均是丹东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的工作人员,在其任职期间,一个赵姓蛇头找到他们,希望他们能为300多名不具有合法延期签证条件和资格的菲律宾佣人办理延期签证,这种违规办理延期签证被称为“变相偷渡”。
在蛇头提供的好处费前面,三人经不住诱惑,分别利用负责审批、审核、受理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的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并多次违规为300多名菲律宾佣人办理了延期签证。
在谈到偷渡案件的审理有何特殊经验时,孙振杰说,“我们在打击偷渡犯罪行为中,采取的是宽严相济的定罪量刑政策。”
孙振杰告诉记者,对于那些靠组织偷渡发财的蛇头,不仅在量刑上课以法定范围内的重刑,而且对其附加较重的罚金刑,高额的罚金能真正打击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蛇头,给他们一种威慑作用;而对于那些仅仅想通过偷渡到国外打工的偷渡者,则对其采取相对宽容的量刑政策,通过批评教育,让他们找到正确的路。“我们要留给他们希望,因为一家老小可能还在等着他养家,我们要为他们守护好回家的路。”
几年来,在丹东市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打击偷渡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偷渡案件数量呈现大幅度下降,从2009年至今,振安法院仅审判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4件、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案3件、偷越国境案4件。
□愿绽放的只有鲜花
人们总想用“怪你过分美丽”这样的词汇来形容罂粟花。高额利润的驱使下,以身试法的人们忘记了妖艳背后隐藏的邪恶。丹东,这座美丽的城市,因为特殊的地理位置,被称为中国三大毒品集散地之一。
边境城市的特点让丹东的毒品犯罪往往具有涉外因素。2009年3月初,被告人王某与杜某(同案被告人,已判刑)预谋从境外走私冰毒入境贩卖牟利。2009年3月29日上午,王某通过电话联系,与某国境内毒贩商定了交易冰毒的时间、地点、数量、价格等后,又电话告知了杜某,让他准备车辆。当日19时许,杜某驾驶租借的面包车搭载王某来到宽甸满族自治县虎山村附近,王某下车后来到边境处,从一女子处接到2袋冰毒。王某、杜某驾车返回至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政府门前时被抓获,侦查人员当场查获2袋冰毒共计722克,其中甲基苯丙胺含量为80%的500克,含量为64%的222克。
“近年来,丹东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大案发案率高,涉外案件比例也成倍增长。”丹东中院刑一庭庭长翟振宽介绍说,“而且,冰毒的纯度高、数量大,毒品犯罪提取证据非常困难,这给我们的审判工作增加了难度。”
然而,在困难面前,丹东市两级法院的法官并未屈服。“对严重毒品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是禁毒工作的一项重要方针。”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克敏指出,“要在整体上树立对毒品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的指导思想,用好用足刑罚武器,有效打击、震慑和预防毒品犯罪。”
对于上述案件,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王某系罪行相对更为严重的主犯,又系累犯和毒品再犯,主观恶性深,应依法从重处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除了运用好“严厉打击”这一审判武器之外,丹东两级法院还坚持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坚持区别对待。
“宽严相济的目的,就是要分化瓦解犯罪。对于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或者具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以及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的被告人,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从宽处罚。这样的判决结果能给那些人点燃重新选择人生道路的希望。”孙克敏院长说。
每年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前后,是丹东两级法院最繁忙的日子,他们要借助这一时机,集中力量进行禁毒宣传。虽然禁毒的宣传工作是常年展开的,但法官们觉得,定期集中宣传可以发出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强大信号。
“常年超负荷的审判工作和繁重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给干警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孙克敏说,“但大家都明白这份努力的意义所在,我们身处中国边境,理应守护好祖国、家乡的美丽与安宁。”
愿法官们的努力,可以让这片神奇的土地上,绽放的只有迷人的鲜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