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工商五措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2-03-12 | 浏览:
中国食品安全报2012年1月17日6版
本报讯 记者郭子昂 发自辽宁 辽宁省丹东市工商局去年以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主线,认真履行流通领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着力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努力构建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四位一体”长效监管机制。仅在消费维权执法月中就出动执法人员1027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业户10031户,发现问题食品和下架退市食品1512公斤,销毁、查扣饮料、调味品等11个品种91箱食品,查处违法案件40件。
第一,根据省局和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该局认真开展乳制品、“地沟油”、 辣椒及其制品、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等专项整治工作。在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按照网格化监管模式,明确了责任人和监管重点,建立了乳制品经营业户档案,要求全市3170户经营业户100%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账、进货查验等自律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第二,开展了消费维权执法月活动和节日市场食品检查和整治行动。围绕春节等重大节日的市场食品检查和整治行动,对监管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共查扣假冒伪劣食品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166公斤、退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85公斤,查获假白酒1308瓶,商标侵权啤酒144瓶,假饮料360瓶。
第三,食品流通许可既是工商部门把好食品经营主体准入的关口,也是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和关键。为此,依据“逐步规范、不断完善、稳步推进”的原则,丹东食品监管分局制定了《丹东市工商局食品流通许可工作规范(试行)》和《示范文本》,为规范许可证发放工作提供了依据。
第四,结合“深入企业、深入
社区、深入村屯;服务政府发展重点、服务百姓关注热点”的“三深入两服务”实施消费维权活动,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得到加强。通过年检验照,签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责任书,指导经营业户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检查、贮存、退市等制度。
第五,本着“规范与查处并举,监管与教育并重”的原则,该局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违章违纪行为,维护良好的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