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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推行食品流通“一票通”

发布时间:2013-01-31  |  浏览:
中国食品安全报2012年10月22日6版
 
      本报讯 记者郭子昂 发自辽宁 针对食品经营者进(销)货台账“记录难”、“坚持难”等问题,为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提升流通环节食品监管水平,辽宁省丹东市工商局近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食品流通领域经营“一票通”制度。此项制度旨在全面整顿流通环节食品批发市场经营秩序,规范食品供货商经营行为。
       “一票通”是指规范批发商的销货凭证与零售商的进货凭证为同一种多联票据,统一格式,统一内容,合二为一,关联使用。要求食品总经销、总代理、食品批发市场、批发、二级批发和批零兼营等有批发业务的所有批发商均应使用“一票通”,向食品进货单位提供与食品零售单位的进货凭证、统一格式、统一内容的销货凭证。其主要内容有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等,以及供(购)货者名称、地址及其联系方式。同时,还要载明供货者对所售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履行情况及销售日期等内容。凭证第一联由批发单位留存直接作为批发台账使用,第二联交零售单位作为进货台账使用。
      食品流通监管分局宋娇影局长介绍,批发市场是链接生产、零售的关键环节和枢纽,食品批发市场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涉及范围广、影响面大,因此,开展批发市场专项整治,抓好源头管理,推行“一票通”,是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关键。按照“批零对接,管住批发,规范零售,源头可溯,去向可查”的监管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使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更加完善,批发市场内销售假冒伪劣和问题食品的违法行为将得到有效地遏制,经营者自律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明显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她说,在未来的三个多月时间里,丹东市将开展流通环节食品批发市场经营秩序及规范食品供货商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整治要求各单位提出具体的整治任务和目标,内容包括检查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规范、自律义务落实情况、销售食品质量是否合格以及他们落实“一票通”制度、库房备案制度和查清本辖区送货车的底数等。同时,要求每一项任务、每一个目标,都要分解落实到人头。要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监管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制度体系,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自律体系,积极构建食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
      目前,丹东地区流通环节各类食品经营业户14427户,食品批发业户405户。为保证“一票通”制度顺利推行,市工商局投入资金近2万元印制“一票通”凭证5000本,免费发放给批发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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