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元宝区工商营造良好食品消费环境
发布时间:2013-01-31 | 浏览:
中国食品安全报2012年6月18日
本报讯记者郭子昂 发自辽宁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工商局以引导规范食品经营为切入,以查办各类食品违法案件为手段,以创新监管机制为突破口,采取食品监管长效机制和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的方法,有力地打击了各种食品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3500人次,检查经营户7900余户次,取缔无照经营27户;食品类案件已立案43件、罚没款暂入库19.9万元,调解食品类消费纠纷22起。为营造放心满意的食品消费环境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以规范食品监管行为为核心点,元宝区工商局着力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了局长亲自挂帅、分管副局长靠前指挥、食品科牵头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到人。此外,严格落实监管人员、监管任务和监管措施,重点监管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按照“四位一体”网格化监管的要求,强化日常监管,认真开展“六查六看”,严格规范市场监管行为。
为进一步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元宝区工商局印发承诺书1700份、《食品安全自律制度》2000份及识假辨假等宣传材料,指导经营户规范粘贴票证、规范填写进货台账和不合格商品退市记录。同时,为经营者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帮助规范店容店貌、重新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食品经营者向社会公众做出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承诺书,真正做到了“进驻一户、规范一户、成型一户”。为巩固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成果,元宝区工商局今年率先进行了食品经营索证索票由一体粘贴变按供货商数分别粘贴保存的规范化示范。由于规范化的索证索票更有利于保存和查阅,因此被市局采纳并在全地区推行。
当前,流通领域食品的主要源头是食品批发户、食品配送户、超市、食品总经销和总代理。为此,元宝区工商局研究制定了相关食品配送管理措施,加强对食品配送的管理,要求食品批发户、食品配送户、超市、食品总经销和总代理做到“三备案两统一三落实”。“三备案”是指经营主体信息、经营主要品种、送货车需到工商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两统一”规定使用统一制式的“三联单”作为台账,从事食品配送的车辆申请领取统一制作的“食品送货车”标志,贴于车的前窗玻璃一侧便于识别;“三落实”要求食品经营者均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进(销)货记录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