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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发放首批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

发布时间:2017-07-21  |  浏览:

来源:央广网   作者:徐志强   2017-06-23 15:28:57

 

日前,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次性向海域使用权人发放了8本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这是丹东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以来,首次发放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丹东也由此成为继大连之后,全省第二个发放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的地级市。

  央广网丹东6月23日消息(记者徐志强)日前,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次性向海域使用权人发放了8本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这是丹东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以来,首次发放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丹东也由此成为继大连之后,全省第二个发放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的地级市。

  按照国家相关部署,市国土资源局同市海洋与渔业局协调联动,依托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将海域使用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范围。具体工作中,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受理登记材料,并对材料进行梳理、审核,与海洋测绘单位沟通联系,绘制海域位置图和界址图,并按照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的流程,顺利完成了首次海域不动产登记工作。

  首批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的发放,实现了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由房地向海域”的拓展,为持续稳定开展房、地、林、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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