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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公安全力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公安机关”

发布时间:2018-03-14  |  浏览:

时间:2018-03-01 12:09:00  来源:人民网  

日前,辽宁丹东市召开公安工作会议,决定把2018年确定为全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围绕“安边惠民利企强警新战略”,在前期便企利企30条措施的基础上,全力推动各项营商利企措施优化升级、提质增效,最大限度实现“程序最简、距离最近、时限最短、体验最优”,为全市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全力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公安机关”,这20件实事是:

实行公安行政审批业务“全程化”服务。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工程,主管部门派驻民警担任服务专员,主动跟进解决、全过程协调处理涉及公安行政审批方面的问题,让企业“只找一个人、只进一个门、服务全过程”。

全面优化户籍办理流程。推行一站式和上门式服务,精简企业申报建立集体户口审批程序,由原有派出所、分局、市局三级审批、5日办结,改为当日申报当日办结,免收集体户口簿工本费。“零距离”办理企业员工居民身份证,对企业内本市户籍员工办理或换发身份证件达到10人以上,即可提供预约上门办理。

“零门槛”放宽企业引进人才落户条件。对于企业引进技术人员落户本市,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对毕业证明或技术等级证、缴纳一定年限社保和医保,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全部予以减免,只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即可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当日申报,当日办结。

放宽涉外企业聘用外籍人才条件。对信誉等级好的企业聘用外籍人才放宽政策,签证、居留许可停留期限由原来的1年放宽至5年。对聘用外籍人员务工的企业,实行居留许可申请预先介入制度。对远洋公司的外籍船员申请停留签证,随来随办,办结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到24小时。

精简企业车辆运营审批程序。对企业运输生产、生活必需物品的货运车辆,经申请批准后,可按指定线路、时间通行;需要办理市区线路通行证的,办证周期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改为当日办结。

实行涉企交通事故快速办结制度。对企业和外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车辆损失在20000元以下的,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异议、手续齐全的,不扣留车辆。到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当日办理结案。对企业和外埠车辆发生伤人交通事故的,走事故处理“快速通道”。

开辟车管援企快捷通道。设立开通服务营商企业“交通法律法规援助热线”(0415-3197685),按企业需求,由交通法制专家第一时间向企业提供交通法规咨询或处理建议。对县(市)企业一次性申请办理3台以上(含3台)校车、大型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注册登记和转移登记查验业务的,预约后登门办理。对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校车和危险品运输车5种车辆,一次性初检5台以上(含5台)的,经申请后,登门办理车辆初检业务。

进一步简化危爆物品行业审批环节。大型焰火燃放审批法定时限由15个工作日,改为到企业登门服务7个工作日内完成;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审批由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改为企业申报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材料齐全,即办即走;省内跨市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审批,由原有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完成,改为审批材料齐全,受理时限当日完成。

全面缩短特种行业审批时限。对于我市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变更为在场所硬件和申请材料合格的情况下,当场受理当场发证;受理印章制作申请后,24小时内即可领取。

放宽消防备案审批监督程序。简化小微企业消防行政审批渠道,凡是符合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的新建、改建(含内部装修)、扩建工程,无需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及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直接纳入属地消防监督管理范畴。

开通消防审批容缺受理通道。对于企业申请资料中消防设计文件齐全,其它证明文件尚未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并事先约定补交时限,申请企业单位填写书面承诺书后,可提前进行受理。

实行边防管理服务前移。在港口、码头建立港口中心警务室,提供24小时电话、微信业务预约、咨询,靠前为管辖的船舶、船员办理边防证件和报港、进出港检查等服务。对渔业捕捞公司、民营企业和对外贸易公司的边防证件办理,实行提前预约、网络预审,证件齐全的办证周期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办结改为当日办结。

建立“互联网+”公安微信服务平台。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和“平安丹东”、“丹东警事”等移动警务平台,开通公安微信群服务平台,打造在线服务、线上咨询、报警处理、治安预警、勤务管理等新型公安利企微警务服务项目。

提供公安法律专家“点调式”咨询服务。设立全市公安机关法律专家人才库,可以为企业提供“点名式”、“点单式”法律咨询服务,企业根据实际需求,自由选择公安法律、业务专家,咨询经侦、刑事、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的业务。

建立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对接服务。实行专人与企业建立联系制度,为企业用工提供犯罪检索服务。对于招商引资涉水行政审批项目,及时与水行政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能当日办结的当日办结。

面向企业放开保安服务。对外省市来丹开办保安服务公司的,全程跟进、主动服务;对保安公司审核期限由现在的7个工作日改为一次性告知,材料齐备后即行审核;自招保安员单位备案程序,全部下放到属地县(市)区公安机关;对重点大型企业建立警务联勤岗,对企业安全实现快速联动。

建立涉企犯罪侦办绿色通道。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影响企业合法经营的案件,接到报案后,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实行专人督办,对不需要委托鉴定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30日,最大限度的为企业追赃免损。

实行侦办经济案件告知回访制度。受理涉企经济案件后,立即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及时解答企业咨询,自觉接受企业监督。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通过登门回访、信件回访、短信回访、网络回访等形式,了解报案人对办案单位和办案民警的意见和建议。

保护企业重点知名品牌。对重点知名品牌企业实行上门服务,定期开展走访和防假宣传;建立与食药监、质监等行政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对发生损害企业利益的涉假犯罪线索,做到发现即受理,对涉案物品24小时内送检。

依法保障企业胜诉权益。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管辖规定,在执行法院没有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时,可以直接受理企业报案,受理后即向执行法院调取相关证据,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日予以立案。依托公安110报警服务台,设立优化营商监督举报公开电话,24小时受理公安机关破坏涉企优化营商建设举报案(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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