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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重梳开锁业治安管理

发布时间:2020-12-03  |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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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经重新梳理排查,已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开锁业单位共计91家。从业人员117人,已全部提取指纹、掌纹信息。备案的开锁业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情况,全部通过政府网站或者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此信息同时在110指挥中心已留存。需要开锁,可直接拨打110联系。

为加强全市开锁业治安管理,规范锁具修理服务工作,开锁业从业人员提供开锁服务时,必须佩戴公安部门下发的《锁具修理服务卡》、持有公安机关监制的《锁具修理登记三联单》。

开锁从业人员为居民住宅提供开锁服务,应当查验服务对象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开锁时应当有邻居、社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场,不得擅自进入居民室内;开启各类机动车锁,应当查验登记服务对象居民身份证、行车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为单位提供开锁服务的,应当查验服务对象的营业执照及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委托书,并登记保存。

开锁从业人员在开锁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止开锁服务,并向辖区派出所报告。开锁从业人员开锁服务结束后,24小时内要将《锁具修理登记三联单》(报公安机关备案联),送交服务对象辖区派出所备查。既实现了便民服务,又便于接受社会的监督。

来源/治安支队

编辑/宫新竺 审核/陈光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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