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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公开征集破坏林木、野生动物和农用地资源违法犯罪线索

发布时间:2024-06-28  |  浏览:

2024-06-17 东北新闻网
 
 
丹东市公安局、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局、丹东市自然资源局面向社会征集破坏林木、野生动物和农用地资源违法犯罪线索。
 
  线索征集范围
 
  (一)破坏林木资源违法犯罪线索
 
  盗伐、滥伐林木的;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的;盗窃、盗挖、故意毁坏林木的;危害重点保护植物的。
 
  (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
 
  使用枪支、鸟网、电网、猎夹、投毒、电子诱捕等方式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特别是利用微信、淘宝、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非法出售、购买、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非法狩猎的或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的,特别是使用猎犬、地弓、陷阱、猎夹、电击、毒药、网捕、夜间照明、热成像等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非法狩猎野鸡、野兔、獾子、狍子等野生动物的;在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和候鸟迁徙通道等重点区域,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
 
  (三)破坏农用地资源违法犯罪线索
 
  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的;盗采黑土行为的;使用盗采或来源不合法的黑土作为化肥厂、育苗场的原料的;售卖盗采或来源不合法的黑土及相关产品的。
 
  (四)其他涉及破坏林木、野生动物和农用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丹东市公安局
 
  0415-6869110
 
  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局
 
  0415-2876220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
 
  0415-2316068
 
  (二)来信来访举报:
 
  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110号丹东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局;丹东市新城区中心南路11-39号丹东市自然资源局。
 
  注意事项
 
  (一)丹东市公安局、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局、丹东市自然资源局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从重处罚。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同时告知实施破坏林木、野生动物和农用地资源违法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丹东警事)
 
责任编辑: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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