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2007年8月20日15版
企业的成功,首先是做人的成功,多大的胸怀,做多大的事业;只有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通,时刻把普通老百姓的冷暖放在心上,才能使自己人格不断得到升华,才能获得事业的最大成功。辽宁鸿利集团董事长李新道就是这样,从创业的那天开始,他就把社会责任与企业发展紧紧连在一起,谱写了一曲美丽的奉献之歌。
2007年1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辽宁鸿利实业集团董事长李新道被中华慈善总会评选为“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
2005年1月,也是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辽宁鸿利集团董事长李新道在中华慈善总会发起的首届中华慈善论坛上被评为“中华百名慈善人物”。
2006年12月,李新道光荣地被聘为中华慈善总会名誉会长、永久理事。
在慈善事业上取得无数荣誉的李新道,成为丹东人的骄傲。在颁奖大会上发表获奖感言时,他仅仅说了这样几句话“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是分不开的,纳税是企业应尽的义务,而慈善是责任,企业应该把挣来的钱,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投向贫困群众,为打造和谐社会做出一个企业应该做的。”
短短几句话,道出了一个商人从商的真谛。在丹东,辽宁鸿利集团家喻户晓。1998年成立的辽宁鸿利集团在短短几年里迅猛发展,已经形成了以房地产为龙头,向物业、仓储、旅游、家私、建材等多元化、集约化领域拓展的集团公司。
随着鸿利集团的不断发展壮大,多年来,李新道始终恪守“财富来源于社会,必须回报社会”的信念积极参加社会慈善活动,并将关注的目光投向困难群体,尽己所能为家乡的父老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他还主动派人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了帮扶的十几户特困家庭,定期为他们送米、面、肉、豆油和慰问金,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的身边。
作为房地产开发商,李新道深谙获利之道。然而,对开发贫困人口聚居的地区,却舍得让利,舍得奉献。1999年,他开发的一个小区人口稠密,按要求还要在此地为军队离退休干部提供低价住房。经测算,公司因此损失490万元。面对诸多质疑的目光,李新道毅然拍板:这个楼盘不仅要接,而且要把它建成形象工程,样板工程!当小区居民搬进新居时,由衷地伸出了大拇指,交口称赞。李新道说:“我图的就是让老百姓满意”!
有人说李新道大方。是的,李新道的大方是出于慈善之心。李新道热衷社会公益活动,扶贫帮困、捐资助学,他都冲在前面。
几年来,在房地产开发工作中,为维护社会稳定多次为特困户和残疾人减免动迁费1050多万元;支持丹东市公益事业出资1000万元,为政府排忧解难;出资450万元治理花园污水河,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李新道被中华慈善总会评为“中华百名慈善人物”后,他为慈善总会捐赠100万元,赞助“大西北饮水工程”的修建;2006年3月,为响应辽宁省政府、丹东市政府的号召主动承担起丹东市振安区窑沟村的新农村建设,出资60多万元建成村民文化活动中心。2006年8月,李新道随同中华慈善总会工作人员到河南、安徽、贵州等地探望社会福利院的老人和儿童,并对部分福利院予以捐赠;10月,他一次性捐赠中华慈善总会50万元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多年来,李新道和他的鸿利集团向社会捐款捐物累计达3000多万元。
李新道常说:“我曾经困难过、艰难过,是靠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才有了自己的产业和财富,作为一个企业家,回报社会是我应尽的义务”。正因为如此,辽宁鸿利集团始终以“诚信”作为企业发展的支撑点,务实创新,追求一流。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一路走来,辽宁鸿利集团光彩照人。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被辽宁省和丹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被辽宁省建设厅评为“辽宁十佳诚信房地产开发商”;被中国社会经济调查所评为“辽宁社会信赖房地产开发公司”;被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辽宁省综合实力百强私营企业”;被辽宁省建设厅评为“辽宁省开发企业30强”;被中华慈善总会评为“中国房地产社会责任优秀单位”
李新道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但更是一个慈善家,他始终坚持这样一个准则,企业家要有爱心,更要回报社会,回报社会是企业家的责任。
隋利全 纪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