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动真情办实事保障优抚对象
发布时间:2008-09-18 | 浏览:
辽宁日报2007年8月3日2版
以抓好各项优抚政策为重点,丹东市动真情、办实事,抓重点、解难点,做到“优抚政策落实到位,优抚对象保障到位”,使优抚工作整体水平大幅提升。
长期以来,“三老”优抚对象治病难问题一直是民政工作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丹东市在乡“三老”优抚对象有8000多人,平均年龄78岁。他们当中绝大部分患有重病和各种慢性病,相当一部分在治病问题上存在着许多实际困难,一些人甚至因举债治病而返贫。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在乡“三老”优抚对象治病问题,2006年10月,丹东在乡“三老”优抚对象医疗保险标准全部提高到1000元,其中500元发放给个人作为日常门诊小药费,另500元用于投保,住院发生费用按80%给予报销,最高保额达8000元,做到随时受理,随时理赔。这一举措大大缓解了在乡“三老”优抚对象的医疗压力。随着农村合作医疗的全面展开,2005年,丹东又把在乡“三老”优抚对象纳入到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农村“三老”优抚对象在医疗上享有了“商业保险”和“合作医疗”双保险。同时,他们还以县区为单位建立了大病救助基金,对有重大疾并家庭困难的优抚对象实行减免医疗费的救助制度。
为了把工作落到实处,2006年3月,丹东市民政优抚部门向全市重点优抚对象印发了抚恤补助优待明白卡,把各类优抚对象应该享受的待遇和具体标准全部印刷在卡上,使每个优抚对象都做到心中有数。他们还向所有的优抚对象印发监督卡,把市县优抚部门办公电话、工作人员的姓名印在卡上,保证优抚对象在第一时间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今年3月,他们又建立了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增强了优抚政策落实的透明度。
以往,在乡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金都是由民政助理代发,有空就发,没空就等,有钱就发,没钱就拖,从而导致中间环节多、拖欠严重。为落实优抚政策,切实保障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利益,确保抚恤、补助、优待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丹东市民政局优抚处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会同财政部门联合下发文件,积极与银行协商,最终确定在乡所有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金以县(市)区为单位实行由银行统发。运行以来,得到了广大优抚对象的充分肯定。
(谭福斌孙吉利 蔡晓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