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在职党员教育管理向社区延伸
发布时间:2008-09-18 | 浏览:
辽宁日报2008年7月11日16版
本报讯 记者谢文君报道 东港市积极组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立足八小时内外的“双岗”,履行单位和社会的“双责”,广泛开展了“双岗双责”活动,努力建立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目前,全市已有3320名在职党员到社区登记,自愿选择“政策宣传岗”、“扶贫帮困岗”、“治安维护岗”、“安置就业岗”等7760个。
东港市开展的“双岗双责”活动要求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党员,八小时内以“机关党员”的身份在本单位本职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政治学习在前、创新工作在前、务实清廉在前;八小时外以“公民党员”的身份,在社区选定“扶贫帮困”、“政策宣传”、“治安维护”、“安置就业”等社会义务岗位,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维护稳定在前、公益事务在前,为民服务在前。
为确保在职党员在“双岗”上尽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制定了每个岗位的具体要求,确定党员具体工作职责和标准,组织党员立岗尽责,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居住在市区内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在职党员,陆续到所居住的社区报到登记,与社区党组织签订《社区义务岗位责任书》,履行带头宣传党的政策、带头倡导社会公德、带头帮扶困难群众、带头参与社区建设、带头协调邻里关系和维护社会稳定等责任。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区党组织分别成立了“双岗双责”活动组织机构,建立了定期检查制度、社会表现反馈制度、考评制度,健全了在职党员社会档案,实现党员教育管理由机关向社区延伸、向社会延伸。
开展在职党员“双岗双责”活动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区党组织积极利用党员的“双重责任”来教育和引导党员在单位争创一流业绩、在社会争做一流公民,努力实现“八小时内外”在职党员的作用“双赢”。每年底,由社区党组织通过征求居民意见、综合评定等程序,对在职党员履行社会义务岗位情况进行全面考评,确定考评等次。
据统计,东港市在职党员为社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4600多件次,安置就业216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