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中院的非常5+7
发布时间:2008-09-18 | 浏览:
辽宁法制报2008年6月18日5版
本报讯 首席记者高亮报道 前不久,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会上,院长赵金祥对全市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的“五个新提高”和“七项工作”将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定政治方向,坚持均衡发展,强化法律职责,全力提供保障。
“五个新提高”提出要求
(1)审判质量有新提高,一审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96%以上,二审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97%以上。
(2)审判效率有新提高,结案率达95%以上;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该快则快,当缓则缓,平均办案天数低于上年10个百分点;杜绝超审限,延审案件控制在4%以内。
(3)审判效果有新提高,重要案件或在一个地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裁判结果社会反映良好。
(4)审判作风有新提高,全年无因司法行为、审判作风问题引起社会不良反响;工作扎实、细致、严谨;办案公正、文明、高效;对待当事人真诚、热情、耐心;坚决杜绝生冷硬横、推拖搪塞、简单飘浮。
(5)法院形象有新提高。要通过严格公正文明司法和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七项工作”全力加强
(1)在刑事案件方面要求继续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准确把握惩罚重点、准确把握刑事司法政策、准确把握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准确把握定案标准、准确把握定罪量刑。
(2)民商事审判方面,要以服务大局和保障民生为着力点,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胜败皆明、案结事了为标准,努力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
(3)行政审判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能,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要始终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4)执行工作以“依法、及时、有效”实现债权为重点。法院执行局要通过有效方式,切实提高管理、协调能力,提高工作效能;要充分运用指定管辖、委托执行等措施,排除干扰。
(5)认真做好立案、涉诉信访、申诉复查和再审工作。立案工作坚持质量第一思想。申诉复查工作。
(6)要创造性地做好审判的各项保障工作。审判是人民法院的灵魂,没有审判就没有法院,没有审判的保障工作就无法开展审判。
(7)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法院工作的新发展,有针对性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