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林权抵押贷款成功“破冰”
发布时间:2008-09-18 | 浏览:
辽宁日报2008年4月30日12版
4月,从丹东驱车至宽甸,隔窗而望,满眼春色:山上山下一片新绿,更有迟开的映山红点缀其间。这样的美景不觉让人有几分陶醉。
不过,宽甸满族自治县硼海镇白石村农民刘福群却无暇欣赏这样的景致,他们全家这几天都忙碌在去年分到的200亩林地里。去年栽了沙松,今年春天,刘福群又贷款10万元发展起林下参。
“现在这片林子价值十多万元,一亩少说也有150棵树。如果一棵树一年 ‘长’2元钱,一年就能增加300多元。照这样下去,20年后可能变成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呢!”刘福群陶醉在自己绘就的美景中。
林权制度改革后,部分林农在发展时遭遇资金瓶颈,虽然当时林权抵押贷款条件有所放宽,但贷款利率高、期限短,且仅限定为商品林。因此,进一步拓展林权抵押贷款受益面成为林业配套改革的关键问题之一。
2007年2月6日,丹东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创新林业投融资体制、全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宽甸满族自治县作为全省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试点县之一,率先在全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为方便群众,宽甸县林业局规定每周二为林权抵押贷款局长接待日,全力为林农做好服务。
对于宽甸满族自治县下露河镇川沟村二组的村民兰信成来说,这个好消息则成为他创业的拐点。几个月前,他从别人手里买了几块林地。4月22日,记者在宽甸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见到他时,他正利用手里的6000余亩林地办理60万元的一次性3年期贷款。
“现在我手里的林木有的已经可以出手了,从七八年生到十五六年生的落叶松都有,这可是一大笔资产。而通过抵押贷款,我准备再买些荒地栽树。”林权贷款激活了兰信成的致富梦。
林权抵押贷款之所以深受林农欢迎,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它的方便和快捷。
下露河镇农村信用社主任马云波一年多来时常往返于县城与乡镇之间,主要是帮林农贷款。他告诉记者:“林农贷款从提出申请到审核,一般3天就可以办完。”
原来,银行接到林农贷款申请后,先审查,然后再到现场实地调查抵押物有无争议,接着跟着贷款人去看山林,最后和林农一起到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查各种手续。若手续齐全,当天就可以办完。
当然,放贷不是盲目的。为了规避风险,银行按照林地价值的比例进行贷款,贷款的比例是40%~50%,最多不超过50%。同时规定,15年树龄以下林木不作抵押,并且林木价值是银行部门自己评估,一个农户通常只能贷款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贷款需要专业部门进行评估,这样就避免了日后出现的欠账、呆账和死账。
通过创新体制,丹东市成功解决了林业融资难题,促进了金融与林业改革的协调发展。目前,全市抵押森林资源面积17.84万亩,已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3.3亿元,有效破解了林农发展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