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助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走向新生
三个转变 四个鼓励
发布时间:2008-10-07 | 浏览:
辽宁法制报2008年9月1日6版
“在市综治委的正确指导下,丹东市第三届帮教协会通过各位理事的共同努力,安置帮教工作有着显著的进展。”8月21日,丹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综治委主任杨峰在丹东市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协会全体理事会议上说。几年来,丹东市帮教协会各级分会、工作站和帮教小组构成的帮教工作网络保障了帮教效果,“三帮一”或“一帮一”跟踪管理,“三上门”送温暖帮教活动,以及在提供就业信息之外发展过渡性安置基地等措施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会上,市综治办副主任盛峰代表第三届理事会作了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丹东市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协会第四届理事会。
继续坚持“三个转变”
会议提出,针对新形势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难的情况,帮教协会将继续坚持“三个转变”的创新模式:把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由过去的以政府行为为主,转变到以社会行为为主;由过去企业接受安置为主,转变到鼓励、扶持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为主;由过去大中型企业安置为主,转变到以从事社区服务,街办企业安置为主。
更新观念“四个鼓励”
着眼于安置帮教工作的长足发展,帮教协会今后将更新观念,实行“四个鼓励”:鼓励支持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鼓励支持刑释解教人员的原单位接收安置;鼓励支持刑释解教人员进入劳务市场实现再就业;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安置基地,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过渡性安置。从而开辟一条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安置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