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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有你 她临走前望见了亲人

发布时间:2009-03-10  |  浏览:
辽沈晚报2009年1月14日

      丹东市公安局看守所管教员王晶(右一)获得由公安部颁发的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称号。(图片由省公安厅提供)
  昨日,辽宁第一个获得“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称号的警察——丹东市公安局看守所管教员王晶载誉归来。
  获得由公安部颁发的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称号的王晶收到了省公安厅领导的鲜花和掌声。
  为了让死刑犯周某见到从未谋面的父母,王晶费尽周折找到了周家人,为了不违反规定,她让周某的家人在会场的一角挥动雨伞,20多年的亲情在这一刻爆发。
  1998年,涉嫌杀人的周某被关进了丹东市公安局看守所,王晶成了周某所在监房的管教员。周某“身世很凄惨,从小就被抛弃在医院,一直是靠养父母才长大成人的。 ”王晶了解到,周某结婚后,借钱买了一辆出租车,靠开出租车养活一家人。刚开了一个多月,一次肇事,出租车撞坏了,债主上门,情急之下周某将对方掐死。“我杀了人,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但是我还有一个心愿未了。 ”周某忐忑不安中说出自己心中的秘密,“这些年了,我还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长什么样,还有没有兄弟姐妹,我很想在临刑前看他们最后一眼,哪怕就是一眼也行。 ”
  寻找周某家人的过程出乎寻常的艰难。利用自己休息时间,王晶甚至带上自己的父母,最后终于找到周某的亲生父母。
  为了不违反规定,同时又能安排双方见面,临刑前,王晶告诉周某:“他们同意照顾你的孩子了。你上路时,他们会在会场上打起红色的雨伞,雨伞下就是你的父母和姐妹,你能看到他们。 ”
  临刑前的会场上,明媚的阳光下,人群中撑起了一把通红的雨伞,伞下,一群人正在用力地摇晃着。这一刻,远远望着的周某流下了眼泪,她实现了自己最后的愿望。
  10年过去了,王晶一直遵守着她和周某当初的约定,她如同对待自己家人一样照顾着周某的孩子,联系了工作,还亲自负责周某养父母的葬礼……
  从事管教工作13年来,王晶共为在押人员捐衣物110多件,捐款4700元,给12名刑满释放人员及家属找工作,给18名在押人员聘请律师,其中有4人由死刑改为死缓。而像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
  2008年10月至12月,公安部、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了“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活动。 42岁的王晶光荣当选,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二级英雄模范”称号。此外,本溪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副局长孙晋被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颁奖词里这样评价王晶:“你把灿烂的阳光,引入灰暗的高墙,你用温润的春雨,洗涤蒙尘的心灵。在你的词典里,管教员是老师,是医生,是家长,让一颗颗冰封的心灵感受到希望。因为有你的守候,失去爱的角落,焕发人性的光辉,复苏人间的温暖。 ”
  记者 温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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