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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郑获新房 立誓继续做好人

发布时间:2009-05-06  |  浏览:
辽沈晚报2009年4月20日

  4月17日,丹东市委、市政府将一套廉租房奖励给老郑,老郑一家三口在新房中,拿着钥匙笑得合不拢嘴。老郑说,“这下孩子结婚的房子有了,我会继续当好人做好事的。 ” 李阳 摄
  新闻闪回:丹东环卫工人郑仁东拾到20万元钱,他主动把钱交给了失主。更难能可贵的是,郑仁东事后还偷偷地将失主送给他的2000元慰问金捐献给了希望工程。
  截稿时间:昨晚8时地点:丹东
  2009年4月17日下午,拾金不昧的丹东环卫工人郑仁东,收获意外之喜——丹东市委、市政府奖励老郑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
  这是一套廉租房,但在丹东,要想买一套相同地点、相同面积的房子至少要花10万元钱。
  “开始研究孩子婚事了”
  昨日,老郑仍然上班去了。不过,老郑的媳妇陈金林兴奋得再次来到了新房子,亲属们也都跟着里外忙活。
  有意外收获后,本来性格开朗的陈金林,说话的语调提高了不少:“太高兴了,儿子结婚的房子有了,感谢党和政府,把我们家的实际困难给解决啦! ”而老实巴交的老郑面对祝贺却十分低调,只是连说“谢谢”。
  以前对孩子婚事颇为挠头的老郑夫妇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陈金林说:“开始研究装修和孩子结婚的事儿了,亲戚们都来帮忙了。 ”
  我一定会继续做好事
  获得一套住房的奖励是老郑一家人始料未及的。 4月17日下午,丹东市委副书记李树民一行到郑仁东家中走访慰问,当李树民代表市委、市政府将新房钥匙交给老郑时,毫无心理准备的老郑一家人不知所措。最后,还是不善言辞的老郑说:“我一定好事继续做、好人继续当。 ”
  今年3月18日早晨,58岁的丹东市振兴区环卫处保洁员郑仁东在垃圾箱内捡到20万元现金,他第一时间将巨款上交警方。警方很快找到失主,将20万元还给失主。
  3月25日,丹东市委书记薛恒就郑仁东拾金不昧事迹作出批示:“郑老的事迹十分感人,他代表的是我们这座美丽的城市中美丽的丹东人,美丽的心灵! ”
  拾金不昧的老郑身患高血压、心脏病,每月工资只有600元,一家三口挤在30平方米的房子,29岁的儿子因为没房而无法结婚。平时只吃两元钱一瓶降压药的老郑,还悄悄把失主给他的2000元慰问金捐给了希望工程。
  为让好人能有好报,丹东市委、市政府决定破例奖励老郑一套55.45平方米的廉租房,这套房子大概价值10多万元。
  李树民笑着对老郑说:“你拾金不昧的事迹在丹东引起了广泛反响,你的精神值得全市干部群众学习,你的行为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生动实例。市委、市政府奖励你住房,是分担你的实际困难,让好人要有好报。 ”
  20万够买房,但心不安
  兴奋的老郑夫妇换上了并不经常穿的“礼服”,虽然很旧,但从内而外散发的朴实劲儿着实让人感到温暖。
  随后,老郑随李树民来到位于丹东绸二新区11号楼2单元507室的新房。走进新房,老郑的妻子陈金林眼睛湿润了:“20万现金如果我们昧下,也够给孩子买房结婚,但住着心里却不安。 ”
  老郑儿子郑文峰在即将是自己婚房的新居里看看走走,兴奋得额头都渗出了汗珠,他真诚地说:“父亲给我做了好榜样,有这样的父亲我很自豪。 ”
  奖励住房有示范效应’”
  辽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李志国对丹东奖励老郑住房的做法表示赞同。“他是一个拾金不昧的典型。虽然入住廉租房有一定的标准,但给老郑这个典型特殊的关照和奖励,能起到‘示范效应’,我对这种做法是赞同的! ”
  而经过本报和《鸭绿江晚报》的报道后,老郑的事迹在丹东几乎尽人皆知。昨日在随机采访的人中,大多数人对老郑获得奖励持赞成的态度。其中市民刘远的观点具有代表性:“人获得奖励和回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劳动所得,一种是通过精神的力量感染他人,老郑的行为给他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教育课。 ”
  李军翰 特派丹东记者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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