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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整顿法律服务市场

发布时间:2009-08-07  |  浏览:
辽宁法制报2009年7月6日2版
      本报讯 主任记者刘彬报道收费不服务或服务不尽职尽责,私自收案、私设、滥设业务接待点和不按规定统一挂牌……这些个别现象搅“浑”了法律服务市场。7月初,丹东市司法局对全市法律服务市场开展了专项清理整顿活动。
此次活动分为部署、自查、集中治理、完善规章和检查验收五个阶段。一是解决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内务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对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放弃监管或不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等管理缺位、不到位问题。
       二是进一步严格执行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公示制度,杜绝扩大收费范围,违反行业标准压价收费,搞不正当竞争;进一步严格执行“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入账”的规定,杜绝私自收案、私设、滥设业务接待点和不按规定统一挂牌。
      三是解决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遵守职业道德,承诺100%胜诉,扰乱庭审秩序,收费不服务或服务不尽职尽责问题。严禁违反规定会见犯罪嫌疑人,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与政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拉关系,违法、违规代理诉讼,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跨所执业。
      四是对法律服务所内无证人员进行清理,对超范围乱挂法律服务标识的打字复印点、电话(烟)亭进行清理,维护法律服务市场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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