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2009年7月8日12版
宽甸满族自治县大西岔镇北江村的姚迁文、隋庆龙等10多个农民平日没什么往来,但最近他们却走到一起,平地、焊架子、建鸡舍忙得不亦乐乎。作为扶贫互助社的社员,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通过发展项目实现脱贫。今年,丹东市农委对扶贫机制进行了大胆创新,在宽甸北江村、凤城獾子背村、太河村、石家村等7个贫困村尝试建立扶贫互助社,开展互助式扶贫。
过去,各级政府对贫困地区的资金扶持大部分采用发展项目一次性补贴的做法。由于资金有限,往往落到一个贫困户手中的钱并不太多,导致收效甚微。为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果,丹东改变了以往的方式,对示范村注入财政扶贫资金40万元作为基本互助金,吸引农民入资入社,组建互助社。贫困村互助资金以村民自愿交纳互助金为依托,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以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资金为补充,按照“民有、民用、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管理和使用扶贫资金。
为了确保资金的使用效果,积极稳妥推进互助社建设,保证互助资金安全运行,丹东各地还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对贫困村农民申报项目从定向到技术各环节进行论证,组织企业与贫困村对接,使项目更符合当地实际和市场需要。
丹东农委扶贫办负责人孙本合向记者介绍:“建立扶贫互助社是实施整村推进的一种模式,旨在实现资金滚动发展,缓解贫困村发展生产资金短缺问题,形成扶贫长效机制,扩大扶贫政策覆盖面,提高贫困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 ”
目前,北江村的互助社已经吸纳农民14户,并确定了养鸡项目,前期投入的20万元资金已经到位,社员们正在建鸡舍,估计二三个月后,第一茬5万只肉鸡将出栏。在基层工作多年的北江村党支部书记罗英富深有感触地说:“这样做是真正把钱花在刀刃上,让贫困户分期分批地致富,最终一定能见效。 ”
目前,这种创新的扶贫方式已经得到了省扶贫办的认可,互助式扶贫模式将作为全省今后农村扶贫开发的新方式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