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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街头银杏碰不得

发布时间:2009-09-02  |  浏览:
辽宁日报2009年8月5日
  如果施工时对周边的银杏树造成伤害甚至使其死亡,施工单位将为每株树交付最高50万元的赔偿金。 8月3日,记者从丹东市建委园林处了解到,由丹东市绿化管理处、交通局、人防办及丹东新客运站项目建设方共同签署的新建客运站周边银杏树保护协议,在对银杏树实施多重保护使其免受施工伤害的同时,也让这些伫立街头的银杏树第一次有了真正意义上的“身价”。
  据园林处戴明全处长介绍,新建客运站项目工程涉及到五经街、七经街、九纬路、十纬路的街道绿化银杏树63株。其中百年古树就有46株,50年以上树龄的有17株。
  根据多年银杏树养护经验和去年以来对丹东街道银杏树调查摸底的情况看,对银杏树长势影响最大的有三方面原因,其中开发建设施工危害最大。建设施工过程中,不仅对树木的水系平衡造成破坏,同时,粉尘污染等也对树木的生长构成一定威胁。
  为了更好地保护这些古树,丹东市交通局、人防办和绿化管理处与施工单位签署保护协议,协议明确了严格的保护措施。距银杏树冠垂直投影5米范围内,严禁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兴建临时设施建筑、埋设各种管线、倾倒有害污水、污染垃圾、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等伤害银杏树的行为。建设单位按银杏树冠投影外围设置保护围栏,围栏高1.2米,围栏要求材质坚固、耐冲击。在树干缠绕1.5米高度的草绳,以避免损伤银杏树干。新建工程及路面要保持银杏树原有根部表土高度,不得随意抬高和降低标高。此外,需出资80万元,用于绿化部门定期对项目周边的银杏树浇水施肥、修剪整形、灌药杀菌及病虫害防治等,确保树木成活。如果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百年古树死亡,每株古树施工单位将赔偿50万元;50年生的树木每株“抚恤金”也将达20万元;造成树木伤害的,视伤害程度每株赔偿1万至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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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东银杏树闻名遐迩,如今在城区街道银杏树栽植已达万余株,分布于城市的38条街道,其中百年生银杏753株,50年生900株,二三十年生8774株。特别是分布于七经街、六纬路和九纬路3条街路旁的银杏树,已是历经世纪沧桑的百年古树,被视为市宝。
蔡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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