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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有补贴落户没限制

发布时间:2009-09-23  |  浏览:
辽宁日报2009年9月4日
  面对大学生就业难的严峻形势,近日,丹东市通过开辟基层管理和服务岗位、实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助学贷款和学费代偿、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等多项措施,畅通就业渠道,确保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开辟基层管理和服务岗位,满足政府管理职能向基层延伸、政府服务职能覆盖城乡群众的需要。基层管理岗位和基层服务岗位由省、市、县(市)区财政共同购买和给予补贴。每人每月享受不低于1000元的薪酬或生活补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并且,优先安排登记失业的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
  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对各类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一律取消落户限制。对被在农村开办的企业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其选择在市区或县城落户。对到农村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其在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和就读高校所在地之间选择落户。
  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各类用人单位吸纳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吸纳人数给予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
  实施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政策,选择规模以上企业作为见习基地,引导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地见习。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间发放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丹东最低工资标准的60%。
蔡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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