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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促进商品房外销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09-11-11  |  浏览:
辽宁日报2009年9月29日9版
  凡组团来丹东选房看房的外地人士,集体一次性购买5套商品住房的,享受团购优惠价格。
  促销活动期间购买商品住房的外地居民,给予购房全额契税补贴政策;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给予50%的购房契税补贴政策。
  凡是来丹东购房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根据企业规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来丹东购房创业人员为高校毕业生的,还享受减半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来丹东购房创业人员创办的企业,安置“4050”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凡来丹东购房人员,符合条件的给予贷款优先扶持。凡来丹东购房人员,丹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就业岗位,人事局给予办理需落实的人事关系。
  凡来丹东购买商品住房家庭由公安部门在购房所在地给予办理户籍;落户家庭子女就学由教育部门在属地予以就近安排。上述相关税费、奖励扶持政策期限至201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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