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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破解优抚对象看病难题

发布时间:2010-04-07  |  浏览:
辽宁日报2010年1月18日9版
  在宽甸满族自治县,民政部门采取先住院、少交钱、“一站式”的结算方式,使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在这里,优抚人员全部被纳入县医保中心统一管理,凭医保卡就可享受医保待遇。
  宽甸县地处山区,经济相对贫困,财政拮据。一段时期以来,优抚对象的看病难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为完善和规范操作,宽甸县民政部门规定,从2009年起,每名伤残军人由县财政为其缴纳7000元统筹资金,住院100%报销,年最高报销额达18万元。同时,县政府决定,从2009年8月1日起,优抚对象全部由县财政统一缴费,参加优抚对象医疗补充保险和新农合,住院治疗报销比例达到90%,全年最高报销额度达到12万元;个人门诊费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优抚对象凭医疗卡可在县内各定点医院就近住院治疗,住院时只交纳自己应负担部分的10%,其余部分待治疗终结后由医院分别与新农合和医保中心结算。此举从根本上解决了优抚对象住不起院的难题,达到了少交钱就可住院治疗的目的,受到优抚对象的普遍欢迎。
朱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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