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开展诉讼监督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0-04-16 | 浏览:
辽宁日报2010年3月12日5版
现在,在刑事立案、侦查和刑事审判等过程中出现有案不立、不罪不究、以罚代刑、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有说法了,丹东市检察机关开展“诉讼监督年”专项活动,加强对诉讼、侦查等工作的监督力度,营造公平、文明、清廉的司法、执法环境。
本次活动紧紧围绕维护法律统一行使,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活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重点案件的审查、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以及检察机关自身办案等活动的监督力度,重点强化监督和纠正有案不立、不该立案而立案、裁判不公、有失公平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同时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展开,并兼顾服务丹东大开发、大开放、大发展的大局,严查阻滞“落实年”步伐的案件,深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
为此,丹东市检察机关具体采取了拓展诉讼监督案源,不留盲区和死角;抓好专项监督和类案监督,措施和手段到位;跟踪纠错,推出典型案例;创建完善一批可行的制度办法等行之有效的措施,让专项活动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丹东市检察机关还将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刑罚执行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互动协调,使检察职能作用在诉讼监督中,真正把法律的公平、正义送到人民群众中。
□陈国禄/王平/本报记者/王卢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