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给千户困难户建房
发布时间:2010-04-16 | 浏览:
辽宁日报2010年3月22日1版
今年,丹东市政府决定为全市农村困难家庭建设改造住房1000户,并列入为民办“十五件实事之一”。丹东市民政局于3月初就向各县(市)区下达了分配指标,各县(市)区也已将指标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现正在入户核查,按照困难程度进行分类排序,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修建房对象。
据了解,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丹东市民政局将先期下拨430万元作为前期启动资金。各地通过资金配套、帮扶活动、政策减免等措施投入资金500万元。同时,各地将组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根据困难户和受灾群众困难程度确定包建单位和包户干部,以签订责任状的形式,确保建房质量和工期。
□孙吉利/本报记者/朱 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