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灾群众喜迁新居
发布时间:2011-03-04 | 浏览:
辽宁日报2010年11月26日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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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宽甸满族自治县虎山镇红石村锣鼓喧天,鞭炮阵阵。李森山一家六口和附近26户受灾居民搬进了刚刚落成的灾后重建集中安置小区。80多平方米的新房宽敞明亮,太阳能热水器、抽水马桶、暖气等设施一应俱全。严冬已至,虽寒亦暖。李森山老人告诉记者,新居大门上那副“大水无情人间有爱,重建家园党恩难忘”的对联是他昨天找人写的,也是当地受灾百姓此刻心情最好的表达。红石村灾后重建小区的顺利落成,标志着丹东灾后房屋重建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丹东市委、市政府“入冬前让受灾群众迁入新居”的承诺如期实现。截至目前,全市灾后重建房屋已有90%达到入住条件,其余受灾户已得到妥善安置。
组织得力重建顺利
今夏,丹东市遭遇特大洪灾。全市受灾人口91万人,倒塌民房1670户,4758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减产,耕地损毁,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76亿多元。
灾情发生后,丹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灾后重建工作,把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和部署,确保实现入冬前让受灾群众入住新居的任务目标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及时召开全市农村受灾倒塌房屋重建工作会议,统筹安排、分级负责、有序实施、限时完成。市委、市政府领导深化认识,把重建工作视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成立了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制定了工作责任制,实行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下发了《落实农村受灾倒塌房屋重建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三种户型设计方案,在重建工作组织领导、规划选址,方案实施、质量保证、验收标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加快推进重建项目建设速度,又下发了关于加快全市受灾损毁房屋重建工作的紧急通知,对重建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按照全市受灾损毁房屋重建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受灾损毁房屋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建设标准、建设工期,资金筹措等方面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前期水毁情况调查,组织论证建设选址,研究制定施工方案,调度解决建设施工进度和施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通过加强科学规划、倒排工期,强化调度等一系列措施,力保受灾损毁房屋重建工作按期完成。
为使灾后重建资金尽快落实到位,确保重建工程顺利实施,丹东市政府采取自筹与向上争取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筹措资金。民政部门将核定的损毁房屋情况及时向省民政厅作了报告,并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开展了赈灾捐赠活动。省民政厅两次为丹东下拨建房资金808万元,市本级筹集赈灾资金3100万元。根据全市受灾损毁房屋重建工作实施方案,丹东对损毁房屋重建资金做了详细安排,依据核定的各地损毁房数量,按照每户2万元的标准,下拨建房资金2808万元,其中省拨资金808万元,赈灾捐款2000万元。
因地制宜行动迅速
针对各地工作中遇到的不同情况,在重建具体工作中,受灾地区按照因地制宜,统分结合原则,采取三种模式组织建设。一是凡成片大规模倒塌损毁房屋,都要整体规划,统一建成农民新村,通过重建形成崭新的村容村貌。二是零散住户倒塌损毁房屋,不具备统建条件的,并且无能力自建的,采取由政府统一设计,集中招标,分期拨款的方式进行建设。三是对有能力自建房屋的受灾住户,可采取由住户自行组织建设,经政府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补贴的方式进行建设。
为推动重建工作加快进行,及时了解、掌握全市受灾损毁房屋重建工作进度,丹东市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市区建立重建工作报告制度,市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带领相关单位和部门,对凤城市、宽甸县、振安区水毁房屋重建情况和道路交通恢复情况进行视察和现场办公,相关市直部门也组成工作组先后两次赴各县市区对灾后重建工作进行督察,有效地推动了灾房重建工作的迅速展开。据统计,全市损毁房屋重建户数共计1403户,其中统建住房99户,非统建住房1094户,货币购房187户,投亲户14户,列入明年建房计划9户。各地灾后重建房于9月初陆续开工建设。
宽甸地区灾情最为严重,受灾人口达30余万人,累计经济损失20多亿元,全县22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损毁房屋达608户,1720间。为了保证受灾群众入冬前搬入新居,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县委、县政府不等不靠,认真研究,科学部署,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整合一切可以整合的资源,组织和动员全县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灾后房屋重建工作中,展开了一场波澜壮阔、气势磅礴的灾后重建攻坚战。历时两个月的艰苦努力,全县水毁房屋重建工程已基本结束。目前,按照建设进度,已拨付灾民建房款2480万元。虎山、长甸、牛毛坞镇三个集中安置小区共安置灾民69户,古楼子乡55户灾民全部达成购房协议。
“我们搬进新房啦!没想到这辈子还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虽然遭了这么大的灾,但这么短的时间政府就帮着建好了新房,我们全家打心眼里感谢党和政府啊!”搬进新居的灾民个个喜上眉梢。丹东市灾后重建小区整体按照城市化标准建设,符合新农村建设条件的要求建设,配有供水、排水、燃气、采暖等先进设施,群众生活条件得到很大改善。
□本报记者/黄宝锋/蔡晓华